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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探测工安全生产责任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在主管领导下负责按计划探测管网防腐层状况。

(3)参加制订、修订、完善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执行。

(4)负责追踪检查出防腐层良好状况,登记防腐缺陷破损点,并记录在帐。

(5)严格按照防腐探测操作规程作业。

(6)对因未检查出的防腐层缺陷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责。

(7)接受作业安全教育。

(8)辨识并消除作业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安全隐患、事故苗头,并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9)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灭火器材。

(10)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2)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篇2:设计公司设计员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按照燃气工程设计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文件等设计,使设计尽量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2)设计燃气工程、设备等相关严格执行“三同时”,标注好安全注意事项。

(3)对建设项目可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以及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燃气法律法规标准。

(4)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将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设计的生产工艺需达到本质安全化。

(5)改造生产设备或改造工艺流程等设计,需严格按照燃气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并在个人及设计公司有此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如因个人无资质而进行此类改造设计的,由该设计人承担设计上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6)接受公司安排的相关资质培训,并积极主动取得有关资质。

(7)对因本人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设计责任。

(8)对个人工作用电脑的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负责。

篇3:设计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要求设计公司设计员严格按照燃气工程设计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文件等设计,使设计尽量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2)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初步设计中须有安全专题,并督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

(3)对建设项目可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以及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燃气法律法规标准。

(4)指导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将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达到本质安全化。

(5)接到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设备或改造工艺流程等工程设计时,需审核设计公司及设计员(或设计工程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在设计公司及设计员(或设计工程师)具备相应资质的前提下,方可安排设计,并严格遵照燃气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进行。

(6)如明知本单位无相应资质而接某工程设计,或强行分配给无资质的下属设计员进行有关设计的,需承担相关责任。

(7)对有关设计进行审核,争取设计尽量满足法律、规范、标准。

(8)需对新进设计人员进行资质培训、认定,确保其有设计资质,并持证上岗。

(9)对因本设计公司设计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总工责任。

(10)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篇4:设计公司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要求设计公司设计员严格按照燃气工程设计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文件等设计,使设计尽量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2)严格执行“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有相关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初步设计中须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并将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

(3)对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以及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燃气法律法规标准。

(4)指导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在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将危害消除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艺达到本质安全化。

(5)接到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设备或改造工艺流程等工程设计时,需审核设计公司及设计员(或设计工程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在设计公司及设计员(或设计工程师)具备相应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接受并开展此类工程设计,并严格按照燃气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进行。

(6)如明知本单位无相应资质而接某工程设计,或强行分配给无资质的下属设计员进行有关设计的,需承担相关责任。

(7)督促设计审核工程师对有关设计进行审核,争取设计尽量满足法律、规范、标准。

(8)需对新进设计人员进行资质培训、认定,确保其有设计资质,并持证上岗。

(9)对因本设计公司设计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10)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篇5: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生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基金的审批和使用。

(8)负责集团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负责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10)对公司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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