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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九)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第三条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

第四条职能:

1、董事会: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

2、集团领导:包括: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集团企业管理部及主管领导。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

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

4、预算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5、总工、设备总工: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

6、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定标抉择权:

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并逐级报集团领导、董事长审批。

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第一节工作目标

第六条招标系统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

第七条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第八条加大力度,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投标价格竞争力。

第九条集中整体资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标降低成本。招标立项时,尽量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工程),决不允许分项招标。

第十条坚决杜绝恶意低价竞标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招投标工作秩序。

第二节各技术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部工作职责:

1、负责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

2、负责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下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修正表。修正表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

3、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提出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的最迟进场时间。

4、在招标过程中,积极协助对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评定工作。

5、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已中标的单位因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工程部应立即申报预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二条总工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审定专业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

2、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技术条款的编制。

3、在招标过程中,参与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会签。负责委派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对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并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施工图的变更通知单。

4、负责在招标文件(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合同附件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

5、负责邀请有关行业专家、高水平人员参与公司高难度招标工作。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部工作职责:

1、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10日)前根据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设计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设计修正计划。计划中要注明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会审确认时间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和设计单位。

2、负责园建、绿化、雕塑、园林设施、儿童游戏设施等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和优化审定工作。

3、负责计划外招标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并将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报总工办审批。

4、必须在招标计划要求的招标工作开始7天前,向预算部提供本部门负责项目的已会审优化盖章的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所提供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必须具备施工条件(有招标范围、深化设计图、施工大样图、主材样板等),满足投标报价的需要,两个以上方案必须是有可比性的。

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设计变更通知单。

6、参与设计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

第十四条预算部工作职责:

1、预算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

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招标修正计划报总经理及集团领导审批。计划中要注明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编制完成时间、会签审批时间、招标时间、合理工期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集团和公司有关责任部门。每季度的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等。

2、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负责起草项目招标文件框架,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并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和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会签。

4、对于需要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负责编制标底,并送交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

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组织进行对投标单位考查并编写考察报告。

6、负责组织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并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

7、负责草拟合同文本,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审批。

8、参与所有集中招标项目合同会签、商谈及修改。

第十五条采购部工作职责:

1、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

2、广泛接触市场,负责收集有关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供预算部参考。

3、参与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的会签,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4、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

5、参加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职责:

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财务服务。

2、负责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并开出收据。

3、负责在招标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

4、负责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押金,并收回开出的收据。

5、全程参与招标、开标、议标、定标过程,并提供专业意见。

第四章招标类别和合理工期

第一节招标类别的划分

第十七条集中招标:

1、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购:如土建材料、装饰材料、园林设施、金属制品、市政材料、给排水材料、电气材料、暖通材料、家用电器及其它零星材料等;

2、各类设备采购安装:如外电设备、空调设备、电梯、游泳池设备、消防设备、冷却塔设备、康体设施、儿童游戏设施、智能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等;

3、其他工程:如地质勘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外电施工工程、交通划线工程等;

4、单项招标:园林建筑、雕塑、会所装修、会所家具制安、会所灯饰制安、油烟污水处理、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中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

5、设计招标

第二节招标各项目合理工作日要求

第十八条建筑材料采购

1、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

2、特定材料:30天-60天。

第十九条大型设备采购、安装

1、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装周期60天。

2、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

第二十条园林配套设施制安

1、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

2、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

3、园林灯具:20-30天。

4、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

5、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2-3个月。

6、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

7、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50天、篮球场15天、乒乓球场10天。

第二十一条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

第二十二条特急项目

1、特急招标项目程序:由预算部在项目审批表上写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审批表上注明“特急”和签名确认。特急项目,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领导及董事长审批。

2、特急项目原则上不用新公司或未经技术部门考察通过的单位。

篇2:房地产开发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之招投标管理

--地产集团地区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地区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非工程类项目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除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及集团下属公司承建的项目可选择招标或议标外,其他所有项目的发包必须进行招标;地区公司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工程类项目的议标,必须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同时将审批结果抄报总裁阅。若副总裁无法决定的,报集团总裁审批决定。

第二章招标工作流程

第三条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需求部门负责立项,立项书必须包括项目概况及单位资质要求,并经公司负责人签名同意。所有项目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牵头组织招标策划会,公司负责人主持。

第四条投标单位的征召

1、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30强单位、本省前5强或国际着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地区公司负责人汇总由征召小组(招投标部、总工室及采购部)采用背靠背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各10家以上单位,由地区公司负责人独立筛选确定拟入选单位并亲自或指定专人(一人)向入选单位发正式公函,表达初步建立合作关系的愿望,向入选单位落实具体情况,邀请有合作意愿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见面,或根据需要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带队对最终入围单位进行考察,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第五条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

1、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是指地区公司经过征召流程合格的地区级单位库,单位库单位的属地原则上是本地及邻近地区。

2、主体区域合作伙伴由地区公司负责征召、考察,合格的单位名单提交给集团招投标中心,经集团主管招投标中心副总裁或以上领导约见,合格的进入集团主体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由集团招投标中心使用。

3、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必须报集团招投标中心备案,每次更新同时报备。

4、每类别区域合作伙伴单位数量5-8家,每年需对单位库进行维护,入库单位有效期二年。

5、地区公司做好对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泄(包括集团内地区公司之间)。

6、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原则上严禁跨区使用。

7、只有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内的单位才能参与投标,集团招投标中心可根据需要增加战略合作单位。

8、每次使用单位库的单位都必须经过地区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地区公司自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负责编制;集团组织招标的项目由地区公司负责编制招标文件,集团招投标中心进行修改定稿。招标文件原则上按集团的标准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必须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集团合同管理中心下发的标准合同范本。

2、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必须编制量化清单(例如工程量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工程类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统一标准的设计条件,并由总工室制订必须要控制的标准或要求。

4、招投标部根据需要可组织立项部门、合同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招标文件由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招标答疑

1、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招标答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集中解答,投标单位数量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方可发标。

2、在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核对对方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开标及定标

1、开标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由招投标部牵头组织,现场开标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招投标部必须2人以上,合同管理部、监察分室各1人以上。

2、若有技术标,技术标与经济标应同时开标,开标前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回标单位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牵头组织技术标封闭评审,如涉及到施工工艺的,由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技术标封闭评审(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并当场确定评定结果。技术标只涉及施工组织方案的不进行评审,定标后技术标存档备查。

4、中标原则:原则上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5、经济标采用内部公开开标,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单独进行二次报价,开标小组在技术标评审结果上,当场确定拟中标单位。严禁二次报价之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

6、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细项子目在15项以上的投标项目,开标后经分析,投标结果达到要求的,原则上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第二次投标和开标,原则上第二次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7、经济标评审必须对所有细项子目作列表对比分析,严禁简单以总价对比的方式上报预决算审计部。

8、工程招标的审批:招投标部将100万元以下项目的定标结果报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审核后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项目的定标结果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再报集团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9、履约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内容变化涉及增加新工程子目以及原集团定标仅涉及工程量增减的补充定标,增加金额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报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审核后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增加金额在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含60万元)的项目,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增加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集团总裁审批后,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时间:永久用电、永久供水3天;消防、供暖4天;其它类2天。

第三章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第九条招投标部(必须2人及以上)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做好谈判记录。

第十条中标单位对合同签字盖章后,招投标部填写《合同审批表》按以下权限,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金额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经

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核,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再报集团总裁审批。集团预决算审计部的定标价格审核报告作为合同报审的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招投标部和合同管理部组织对立项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合同

交底。

第四章招标工作的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区公司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管理、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每个地区公司工程招投标项目的10%进行抽检。管理中心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应在招标完成后3天内及时准确建立招标台帐,未完成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四条招投标部未在每月5日前及时准确上报招标项目月报表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瞒报或故意拖延不报造成集团招投标中心无法完成抽检的,上报集团董事局领导。

第十五条招投标部未按时组织招标策划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六条招投标部未及时、完整提供招标立项资料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七条地区公司上报定标资料,无细项子目分析表的,预决算审计部有权拒收,并将情况反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中心每月将此类问题汇总报管理中心予以问责。

第十八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在地区公司抽查中发现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每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1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100元,发现重大问题的上报集团董事局领导。

第十九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每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区公司的检查,按《zz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招标纪律

第二十一条各地区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含对永久水、永久电、燃气等公共设施类项目市场状况的调研)必须由招投标部独立负责。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推荐投标单位,不得打探招标工作情况,不得泄露所配合招标工作的信息,不得有任何干预招标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开标期间,监察室负责开标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手机集中存放。

第二十三条参与招标的各部门独立运作,禁止相互串通、干预。

第二十四条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宴请、馈赠,不得与投标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往来。

第二十五条评标小组成员须严格保守机密,应对有关招标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在定标前不得泄密、公开。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员必须注意保存并慎重地使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严禁以此谋求任何个人利益,严禁以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方式滥用上述资料。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招标纪律的,交集团监察室查处。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有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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