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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产项目销售中心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地产项目销售中心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迟到处理:

1)销售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每天必须在08:50分之前到达销售现场并即时电子考勤,超时即作为迟到处理;

2)迟到在15分钟之内处理方式为当月工资中扣罚人民币10元;

3)迟到超过15分钟、在一小时以内的,除按照迟到处理之外,并开具备忘录一张,罚款RMB50元;

4)迟到超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凡当月累计迟到超过3次以上者,除按照迟到处理之外,则开具备忘录一张,罚款RMB50元;

6)迟到严重者,可作除名处理;

7)发现有代他人考勤或请他人代为考勤打卡者,一经查核,可作除名处理;

2.早退处理:

1)案场人员在未到下班时间之前私自离开案场,视为早退;

2)早退人员则记旷工一天;

3.旷工处理:

1)案场人员无故未到岗,记旷工一次;

2)累计三次旷工即可作除名处理。

4.外出制度:

凡外出人员,在外出之前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并由经理签字确认方可外出(若经理不在现场,则由组长代签),返回时,须注明返回时间,否则按照矿工处理。

5.病假制度:

凡案场人员可当天申请病假,但事后须填写请假单,并出具病例卡及就诊记录;否则按照矿工处理。

6.事假制度:

1)凡请事假必须提前一至三天,由案场经理或上级领导批准;

2)事假不能当天申请;

3)三天以上事假须报请部门总监级以上批准。

二、案场人员规范:

1.案场形象规范

1)案场人员在8:50-8:55之间为着装准备时间;

2)案场人员必须着标准制服上岗;

3)案场女性员工必须化淡妆,长发必须束起,不能佩戴太过夸张的耳环及项链,手上最多只能佩戴一枚戒指,不能涂抹太过妖艳的指甲油;

4)员工工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衬衣必须经常更换及洗熨;

5)所有员工必须穿深色办公鞋,每天擦鞋油,保持鞋面整洁;

6)案场员工上岗必须佩带由公司统一制作的胸卡或工号胸牌。

2.案场行为规范

1)案场员工不得在公共区域化妆,不得将私人物品摆放在公共区域;

2)不能在上班时间吃零食,违者处以20元备忘录;

3)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业务员在前台接待,不得出现与专业无关的书籍或报刊,违者处以20元备忘录;

5)案场前台接待员工,必须在客户进门时全体起立,并同时说:"欢迎参观!";

6)接待客户时必须手持Sale'sKit,并面带微笑;

7)当需与客户坐下洽谈时,应先为客户拉开座椅,并示意请坐,等客户落座后方可坐下,员工必须只坐座椅的三分之二,挺胸立腰,手放于桌上,面带微笑,平视客户;

8)当员工接待完毕,客户离座时应先将客户座椅放回原位,并送客户至售楼处门口,此时,前台人员必须同时起立,并说:"谢谢光临,请慢走!";

9)案场员工接听电话必须在铃响三声内接起电话,并说:"公园大道,你好!",并做好接听记录。

10)工作中因事离岗须事先报请上级并获得上级批准,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经发现,视情节可作50元备忘录或旷工处理。

3.员工服务意识:

1)客户进门员工接待时,必须先填写客户接待表,其他员工将填写完的登记表交至案场助理处,由案场助理进行电脑登记;

2)案场助理将输入完的登记表归档,并将会员卡送到业务员手中,由业务员交给客户;

3)销售人员不得挣抢客户,否则可作除名处理。具体接待及分配原则参照《公园大道客户接待规则》;

4)遇有业务员老客户进门,而原接待业务员正在接待其他客户,则其他业务员必须上前热情接待,同时告之原业务员,并帮助其解决客户问题;

5)资历较深的销售员工必须主动提携帮助浅资历的销售员工,使其完成团队或个人指标;

6)后台工作必须配合前台人员,方便业务员接待客户;

7)若样板间由专人带看,前台接待业务员须事先与客户说明。

4.员工工作规范:

1)案场员工必须于08:55分前至会议室参加每日晨会。晨会时间为5分钟。

2)员工9:00前必须整理好仪容仪表,规范着装上岗;

3)由案场经理或当日案场负责人召开晨会及晚会,案场助理每日做好会议记录;

4)案场员工必须每日做好客户登记工作,并保证各类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5)案场员工应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6)业务员有义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完善案场销售工作;

7)业务员午餐时间为12:00-13:00,由组长安排分两批轮流进行。

5.样板间操作规范:

1)样板间每日如由专人带看,样板间内的业务员必须热情接待客户,不得争抢或懈怠客户;

2)样板间必须每日由案场助理专人负责早晚两次核对样板间内的物品,并与现场安保做好交接工作;

3)当客户进入样板间时,应由业务员主动递上鞋套或其他保护性工具。

4)每日带看样板间的业务员在接待时间内对样板间内的物品负有保管责任,任何物品损坏,须立即告知当日样板间负责人或现场经理;

三、环境卫生:

1.业务员在与客户洽谈完后,及时整理洽谈桌,保持洽谈区整洁,违者处以10元备忘录;

2.前台业务员必须保持前台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物品,水杯只能放在休息区;

3.员工下班时,必须整理好个人销售道具、用品及资料,前台接待员工在下班时,整理前台保证案场的清洁;

4.案场助理每日下班前整理后台文件,并进行归档,负责销控室的整洁;

5.当班人员下班时,应检查案场内所有电器设备的关闭。

注:以上案场制度监督并执行者,除特别指出外,其余均为案场助理。除特别注明外,其余均按照开具备忘录处理。

篇2:商业地产项目销售现场工作制度

商业地产项目销售现场基本工作制度

1.销售现场应保持环境干净整齐,接待台资料物品摆放有序。

2.销售现场排班时间表由专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并报部门经理批准,变更排班时间表需报经部门经理同意。每周周末由专人制定下周《现场排班表》,列出销售人员上班、会议、培训及休息时间。如销售人员相互调班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3.销售人员必须按排班表上规定的时间上班,每天在考勤记录簿上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销售人员接待客户顺序应根据签到的顺序。并必须按此排序表进行客户接待工作。轮到接待的销售人员须携带相关售楼资料

站在门口等候,其余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后等候。若销售人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销售人员书面投诉,核实后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以后计入季度考核。

5.销售人员如因正常工作如接待客户或其他公务不能按次序接待而导致空缺的,可以给予弥补。若轮到的销售人员因私不在现场,则自动跳过,不另行补回。排序中不能代接客户,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每个客户由专人全程服务,无特殊情况避免一个客户由多人接待的现象。

7.销售人员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销售人员都要全力接待。销售人员在接待第一次见面的客户必须委婉地询问客户以下两个问题:(1)您是否来过如来过,则询问`是哪位销售人员接待的您若客户有来过并说出该销售人员,应及时给回该同事,若该销售人员恰巧休假,则其他销售人员有责任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销售人员,并招呼客户先坐下,有关销售人员亦需及时决定找指定同事跟进或亲自跟进;若客户未能说出先前接待同事姓名、相貌特征,且现场同事无人认识该客户,则由轮值同事跟进,并于客户总登记册进行客户登记,并于排序表上登记。若有刻意隐瞒,并经证实违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自动离职;对于既成事实的成交的情况,业绩归属第一接待者,违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除名。

销售人员有责任跟进已登记并属于其跟进的客户,促成交易。

8.客户总登记册内客户登记以第一次签署为准,当天起计7日内,视作销售人员的老客户,若于7天内客户与另一名销售人员成单交易,佣金平分,但必须于当日向销售经理提出,并在认购书上签署两人的姓名(7天后视作新客户处理);对于同一客户多人接待过,以第一接待人与最后成交者为准,佣金平分;老客户带来新客户除非指明或、直接找某位销售人员,否则作为新客户处理(若新客户回访有老客户陪同,也视做新客户处理)。

9.如因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现场经理查实后给予销售人员书面警告,累计两次自动离职。

10.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客人多时,只能兼顾)。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处理方式同上。

11.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完毕后,须送客户出售楼处,并目送客户的车离开现场方可返回,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客户。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2.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后须在《接待轮序表》上签字确认,并按顺序接听电话。

13.销售人员接待完客户,要完整填好一份客户来访登记表,以备今后查阅,否则将视作放弃该客户。

14.严禁挑选客户接待,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接待客户的权利。

若销售人员正在接待客户,登记过的老客户来访则由其他销售人员义务接待,该销售人员继续接待新客户,接待完毕,尽快接回老客户。

15.严禁争抢客户及破坏成交的行为。销售人员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若遭到其他销售人员投诉,影响成交,并经证实违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自动离职。

16.销售人员在接待其他同事的客户时不得主动递送名片,除非到该销售人员的同意。若客户主动要求,事后必须及时知会原销售人员。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人员促成交易,在原销售人员不在或繁忙的情况下,其他销售人员必须协助接待。如有销售人员书面投诉,核实后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给予书面批评,罚款50元;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当日接待新客户的机会,过期不予弥补。

17.发展商公司人员的接待不计次数;老客户直接再次定房接待不计次数,其他情况一律视为有效接待。违者参照第1条处理。

18.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做好电话记录,并鼓励客户来访售楼现场,客户主动留下电话的,登记在来电登记表上,当此客户来访时,由轮值销售人员按顺序跟进。

19.规范销售人员用语,不该在客户面前说的话决不允许说。其中包括:公司内部资料,其他已成交客户资料,有损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言语,与政府相关规定不符的言论。销售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销售人员之间发生争执而向客户查核当时成交或登记的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除名。

20.当发现售楼资料有不清楚或错误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决不能当着客户的面提出错误。

21.销售人员须定时定期如实填写相关销售工作表格。

22.销售人员需'留单位',需通知'销控人员',销售完毕亦必须通知'销控人员',同时填写成交客户调查表,现场销售经理作为销控人员,进行当日销控及统计。

23.原则上客户定房后不予调换和退房,客户退房后,奖金、任务指标均不计。

24.换房必须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生效且须交纳手续费,换房原则上可以以小换大,不可以以大换小,可以价格低换价格高的,不可以价格高的换价格低的;退房按公司规定执行。

25.销售人员应自行填写购房认购书,交现场经理签字审核保管(经理不在时由主管跟进)。

26.销售人员应协助客户顺利完成(如交款、签合同、按揭手续、办房产证)等手续,未按期交款的,应协助财务部门催收。

27.如客户属于老客户:与其是直系亲属的客户;以公司名义购买的该公司其他人员。

28.私人会客时间应在15分钟以内,私人电话时间应在3分钟以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9.销售人员实行轮休制,每周每人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时间根据现场工作实际安排;因工作原因占用休息时间,可以补休,计为累计假,累计假只在次月有效,累计假记录及补休安排由部门经理负责。

30.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礼仪规范》,在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工牌,着职业装(或公司统一制服),保持仪表形象的整洁。不按规定着装每次扣罚基本工资$30元。

31.销售人员须保持售楼处整洁,下班后须将个人资料整理并放在资料柜中。销售人员不得在销售

前台吃东西以及阅读与销售无关的

报刊杂志,如有违反,每人每次扣罚基本工资$30元。

32.每周现场至少开一次全体业务员例会,例会由部门经理或主管主持,布置每日工作,沟通各种信息,了解客户需求,小组讨论或培训,指定内勤人员做会议记录,并在周报上摘要汇报。

33.部门每月至少安排二次集中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参考销售人员要求及工作实务由专人负责安排,培训内容及缺勤记录在销售周报上汇报。

34.部门培训及重要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须向现场主管请假,按事假一天记录在业务员考勤表上。无故不到视为旷工。

35.考勤表和请假单每月月底交部门经理签字查核后交营销总监。

36.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全过程;内勤负责各项销售资料的审核存档及报表制作。

37.现场总销控指定专人负责。销控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罚。销控以客户下定金为依据,客户实行先到先得的原则。未经营部门经理同意,不可预留房号。

38.销售过程中,不可随意向客户许诺。认购之前要将有关认购注意事项向客户详细讲解。

39.销售条件变更需由具有相应权限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书面批准,客户资料变更必须由现场主管在有关单据上签字认可,有关变更的原始资料和单据作为销售档案纳入销售资料严格管理。

40.销售人员不可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更不得私下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以上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1.销售人员签错认购书或合同,造成经济损失且无法追回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42.同一单元重复销售,产生不良影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3.现场内勤人员须及时、准确的向主管及有关领导提供准确的销售信息。如一月内发生三次内勤人员未能按部门要求时间报送各种报表数据,或所报数据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经部门经理同意给予该内勤人员书面批评。如连续三个月受到书面批评,将按公司规定给予处分。

44.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四个月不能完成基本考核任务,自动下岗或辞退。

45.销售人员一年内三次考试不合格,给予除名。

46.销售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评,考评不合格自动下岗或辞退。

47.销售人员违规处理由现场主管填写违规处理建议单,经部门经理审定后在销售人员会议上通报,并将处罚单随考勤表报部门内勤组。对重大事件的处理需报经营销总监同意。

48.未经批准,销售人员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之任何资料,公司一切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

篇3:地产公司项目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地产项目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销售是直接面向市场与客户的窗口,代表了甲、乙公司及项目的形象。为保证项目销售工作开展的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作守则

1.微笑服务:置业顾问的职责包括推销项目及推广公司形象,是帮助公司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础,所以置业顾问应在任何时间都要维持专业态度,“以客为尊”,经常保持笑容,态度诚恳,工作积极,并不断改良,让自己做得更好。对精神面貌欠佳的,情绪低落的置业顾问部门负责人将不安排接待客户

2.守时:守时应是一个置业顾问所具有的最基本的工作习惯,不仅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外;约见客户时一定要准时,切忌让客户等候。

3.纪律:置业顾问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4.保密:置业顾问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原则,不得直接透露公司的客户资料,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公司员工资料,如薪金、佣金等;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公司策略、销售业绩或有关公司的业务秘密。

5.着装:在售楼处(或与项目相关的各类活动中)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着装,并且佩戴胸卡,无统一着装的不得接待客户。

二)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销售人员原则上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8:00―17:00,每天并安排值班,值班时间为17:00-19:00;晚上下班时间以顾客全部离开售楼部为原则,销售人员休息由主管安排调休,在项目强销期和销售业绩不佳时,全体员工将不安排休息。

2、销售人员严格按照排班表班次和时间准时上班,周六、周日、周一和展销会期间不安排休息,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销售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否则以旷工处理,原则上不得调休两天以上包含两天。

二、考勤的管理

1、考勤结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

2、售楼部上班实行签到报到制,严格控制上下班时间,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三、考勤制度:

1、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未经主管、经理同意不得私自调班,违者以迟到一次处理,若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售楼部的,应上班前通知主管,若未能与主管取得联系,则需向上一级主管提出申请,直至有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劳动时间,在工作时间应严守岗位,禁止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不可随便外出,若需外出应说明地点、事由和所需时间,并经主管同意,虚报外出理由者,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以事假或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由销售主管签署意见,经经理导批准后备案。如特殊原因未能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事后补填《请假申请单》。

4、销售人员在没有加班的情况下,不能事先借休。

四、缺勤的处理: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之内扣款10元;

10分钟至30小时之内扣款20元;

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罚,扣款30元。

2、旷工一日扣罚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二日或当月累计旷工三日以上者则以自动离职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离职守半日以上者;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请假人所提请假理由或证明与事实不符者;

(4)不服从分配调动,经说服教育无效,未按指定时间到岗者;

(5)未经批准擅离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者。

五、请假的管理:

1、请假的程序:由当事人填写《请假申请单》,向主管提前申请,再由公司领导决定批准与否,只有经过批准方可按请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事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按请假时间扣除当日工资(即请假1天扣1天工资),病假须有医生证明。

六、加班的管理

1、销售人员应将本职工作于正常时间内完成,凡属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晚上值班不按加班计算。

2、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才算加班: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②加班时间在半日以上的;③经公司领导批准确认的。

3、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多于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则超过的天数以调休计算,加班的最少天数为半天,一般情况下当月休假应于当月休完(五一、十一、春节及大展期间除外)。

4、员工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安排给予补休。

5、加班天数应于当年休完,不准跨年度补休。

6、凡离、辞职人员补休未休完的,一律作废。

三)、礼仪及行为规范

1)仪容着装规

1.必需穿着公司当季制服。

2.女生,化淡妆,配深色皮鞋。

3.男生,戴领带,配深色皮鞋。

4.试用员工无公司制服,上班时间内必需着正装与公司制服颜色与款式相近的服装。

5.上班时间内严禁着牛仔裤、短裤、拖鞋。

2)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1.站姿:常态下做“立正”姿势:两脚脚跟并拢,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颈脖自然伸直,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

在客户接待较长时间中,需全程站立挺胸收腹,双腿自然分开,并与双肩垂直,双手交叉抱于身后,不东张西望,在介绍沙盘过程中,应以镭射笔做指引。在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时,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落坐后,应上身垂直,端正坐好,不许后仰;双腿平行放好,自然弯曲,不倚不斜,不能随便乱伸,不得翘二郎腿。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行姿:不摇不摆,两个人以上行走时不得搂抱搭肩。

4.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在任何场合见到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级主管时,应暂停手中工作,主动起立,大声问候,并行注目礼。

5.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在

被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6.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等待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扰……"。

7.递交物件时,如递交文件、名片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8.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3)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1.以职务尊称上司,以学长/姐/弟/妹称呼同事,以先生、小姐称呼客户。

2.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且要及时清理、整理工作台上的文件、帐簿,对印章盒等使用后及时盖好盖子。

4.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须证得同意,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5.爱惜公司物品,不随意损坏,野蛮对待或挪为私用。

第5条电话礼仪:

1.电话铃响三声前必须接听,先报标准问候语:“**,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再依部门规定自报部门、接听人姓名等。

2.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要及时礼貌的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找其他同仁的电话要迅速、礼貌地接转。

3.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指名找公司高级主管的电话,无论在不在现场,均应首先询问清楚什么事情再接转或记下对方留言、电话号码,礼貌告知将马上转告该主管,请本人回复,切不可将主管电话告诉了之。

4.一个人面临接听电话的同时需要接听另一部电话的,可先礼貌跟正在通话的对象讲清情况,取得同意后接听另一部电话,以最快的速度紧急处理后再继续接听或与正在通话的对象先礼貌中止,处理完毕后再行通话。

5.接打电话要简明扼要谨慎迅速,不得在电话中聊天;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接待客户过程中不得携带手机。

四)业务规范

1.所有案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案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现场销售经理的统一管理,项目组各级人员应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工作,在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不得私自处理,私自越级对接,必须逐级上报,实行统一的规范化操作流程;

2.工作期间,保持各自岗位及桌面的整洁,与工作无关的杂物一律不置于销控柜台上,保持良好坐姿,严禁伏桌休息、大声喧哗、争吵打斗、嬉戏、抽烟、吃零食、化妆、不得在给客户介绍时倚靠沙盘和柜台等所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发生;

3.所有工作人员应有成本控制意识,不得随意浪费任何宣传资料和物品,不得有损害公司和开发商的整体利益之行为,对开发商的活动礼品私自处理者一旦查实将给以C型过失单,置业顾问应保管好各自资料、物品,每次接待工作结束后,应自动清理桌面,并将椅子归位;

4.置业顾问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占用售楼处电话做私人聊天用途,不得打声讯电话;

5.置业顾问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对蓄意制造任何形式的恶性竞争、惹事生非、拉帮结派等破坏业务工作的不正当行为应坚决杜绝;

6.置业顾问业务说辞必须严格按照最新确认的项目销讲资料执行,凡有疑问应向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项目不祥、不实事宜;

7.置业顾问应具备独立完成销售工作的能力及较强的应变能力,不断提高房地产专业知识及销售技巧,有意识的培养自身的客户分析及判断能力,通过业务情况、客户资料的整理,为制定与调整广告策略提供依据;

8.房源销控统一由销售经理管理,出现差错,责任由销售经理及发生差错的业务员承担。落定前必须认真核对确认,以免发生一房两卖,转让房号应及时通知销售经理,对未交定金的客户,置业顾问不得私自承诺保留房号;

9.置业顾问不得随意承诺客户任何优惠条件,更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客户向开发商寻找优惠关系。

10.所有销售文件都属于内部重要的保密性资料(包括认购书、各类销售报表、相关协议合同书等文件),除销售经理、销售主管、案场秘书外,其他置业顾问不可随意翻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案场销售及业务状况;

11.置业顾问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工作记录,对自己的客户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客户信息资料。

五)审查制度

1.考勤制度审查

1)上下班请人代记录,则代记录及被记录者各扣款20元;

2)员工上下班忘记记录者每次扣款10元;

3)员工上下班因迟到或早退而未真实填写考勤表者,每次扣款30元;

4)员工因私事外出而在《外出登记表》上虚报公出者,扣50元;

5)员工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分钟扣1元;31-60分钟,每分钟扣2元;61分钟以上,以调休或事假半天处理;

6)员工每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不含三次),当月所有迟到时间加倍处罚;

7)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者按旷工处理,未按请假程序执行的均以旷工处理,旷工按情节轻重扣罚三倍当日的工资的总额。

2.仪容着装要求审查

1)未按照仪容要求留染发型怪异或其它仪容不端的,限期改正;未达到标准,当日不得上岗接待客户;限期未改正,处以50元罚款,并处以行为过失单。

2)未按照着装要求着装,每次扣50元罚款,并处以行为过失单;着装要求未达到标准,当日不得上岗接待客户;

3.业务规范审查

1)在公共场合顶撞上级,根据情节严重性每次扣款50-500元并处以行为过失单;业务工作越级汇报的,每次扣款50-200元并处以行为过失单;

2)与发展商发表不利于案场言辞的,根据情节严重性每次扣款50-1000元并处以行为过失单;

3)置业顾问发生影响公司形象行为的、上班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活动的、员工之间配合时制造矛盾,发生冲突的,经检查发现处以行为过失单,同时根据情节严重性处以50-500元罚款;

4)无故占用案场电话达3分钟以上者(含

3分钟),每次扣款20元并处以行为过失单;

5)未经允许对客户擅自承诺的,根据情节严重性每次扣款500-5000元或开除;

6)与客户发生污辱性言语或肢体冲突的,根据情节严重性每次扣款500-2000元或开除;

7)对外界严重泄露案场销售机密,根据情节严重性每次扣款500-5000元或开除。

4.案场置业顾问管理制度由案场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负责审查执行,销售经理和销售部经理负责执行监督。案场主管对案场业务人员行为规范审查不利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案场主管做相应处罚,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篇4:地产公司销售项目例会制度

地产销售项目例会制度

一)早会

1.时间:8:30-8:45

2.地点:售楼处

3.主持:销售主管(销售经理)

4.出席人:售楼处全体置业顾问

5.会议主题:

1)检查仪容仪表、出勤情况;

2)简单总结前一天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当天工作重点;

3)公布前一天的销售情况、销控员公布、售出单元、转换单元、未补定单元、补齐定单元、拟定可重新发售单元;

4)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讲述当天需注意的事项;

5)当日推广部署及当日计划;

6)置业顾问互报一天销售中存在的问题,销售主管(销售经理)总结分析,予以帮助解决。

二)周会

1.时间:每周一上午8:30-9:30

2.地点:售楼处

3.主持人:销售经理

4.出席人:售楼处全体置业顾问

5.会议主题:

1)总结每周工作;

2)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客户跟进、成交业绩、存在问题、特殊个案分析、客户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讨论每周议题;

4)由销售经理出题,围绕本行业的工作开展,包括市场、销售、管理等范围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并针对本项目作出合理化建议,以提高项目质量、销售业绩、及置业顾问素质以更好为项目服务;

5)市场分析;

6)主要为组员之间资源共享,对市场咨讯进行相互交流;

7)下达部门工作要求、指令、并贯彻执行;

8)相关政策法规、法律文本、销售技巧等培训。

三)项目月例会

1.时间:((另行拟定)

2.地点:(售楼处)

3.主持人: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及销售主管

4.出席人:全体置业顾问

5.会议主题: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1)项目重大销售推广活动的分析总结;

2)市场客户及业主源状况分析;

3)竞争项目销售动态分析;

4)总结月度工作;

5)布置下月度工作;

6)分析置业顾问销售指标完成情况及月培训计划的制定。

四)项目推广会议(视具体情况)

1.时间:(另行拟定)

2.地点:(另行拟定)

3.主持人:项目总监、销售经理及销售主管

4.出席人:售楼处全体置业顾问及需协作的相关部门人员

5.会议主题:

1)项目会分工:部门内部人员分工及相关协作部门人员分工;

2)明确活动内容和流程安排;

3)明确优惠政策、对外宣传策略和统一口径;

4)其他应注意的事项及思想动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5:地产公司销售项目业绩分配制度

地产销售项目业绩分配制度

一)业绩判定

1.为树立团结互助的团体精神,有关业务成交按照业绩分配制度执行,制度未有规定的,由销售经理分配处理;

2.家庭购房时,夫妇、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视为同一客户,其他亲戚不作同一客户处理(视情况而定);

3.企业购房时,股东及公司高管层视为同一客户,其他不作为同一客户处理;

4.熟客介绍新客户,以取得新客户的联系电话并且新客户到访售楼处时需说明介绍人姓名,且要有客户登记为准,否则视为首次来售楼处接待;

5.如遇两个或以上客户对同一物业有意向时,以先交定金为准。

二)业绩分配

1.置业顾问在成交后,要求由下定、补定跟进至客人签约、催款、全额房款付清为止,期间需配合相关部门同事共同解决客人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时所提出的问题。置业顾问如不能亲自到现场跟进,则必须通知现场主管安排同事帮忙跟进,如无出现特殊状况,佣金由原置业顾问享有。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原则上要求置业顾问亲自回现场跟进。

2.客人进入售楼处应询问其之前是否曾经到访,当客人明确否定后方可跟进。如客人表示之前曾经到访并道出A销售员姓名,则应交由A销售员跟进。如A销售员不在场,则由排首位的B置业顾问负责跟进(在跟进之前必须打电话给A销售员,了解客户的概况),成交后的佣金由A和B置业顾问平分。如当天无法成交,客户归还A置业顾问继续跟进。如出现置业顾问在知情的情况下刻意隐瞒真相,则成交后佣金归原置业顾问。

3.已成交的A客户介绍B客户来买房时,B客户提出找A置业顾问而其不在场的情况下,由销售主管打电话与A联系,如果A不能亲自回现场跟进或时间紧迫,由销售主管指定轮班置业顾问C接待,当天成交后,则A、C置业顾问各得50%佣金。如当天不能成交,B客户以后则由A置业顾问继续跟进。

4.A、B两位置业顾问共同接待1个老客户时,若有新客户进场,而又有足够人手接待的话,则A、B两人不可抽离其中1个去接新客户。

5.A、B置业顾问共同接待一个老客户时,若此时A置业顾问的老客户回来,则A置业顾问有权委托其他同事代为跟进,成交佣金平分,与B置业顾问无关。

6.A、B两位置业顾问共同成交一个客人以后,若此客人想再购买单位,而此期间B置业顾问没有跟进客人或没有联系A置业顾问共同跟进的,若此客人再由A置业顾问经办成交另一个单位,此佣金由最后跟进的A置业顾问独得。

7.如遇A、B两位置业顾问分别跟进的客户为直系亲属时(常见情况为夫妻、父子、母女、关系非常密切的购房结婚男女),则成交后佣金平分;如为兄弟、姐妹、朋友关系时,则需用业主姓名判别是哪一位销售员的客户,而另一位销售员不可拆分佣金。

8.如遇A置业顾问的客户是B置业顾问的朋友,原则上应发扬团体合作精神,提供义务帮助。如客户比较信赖B置业顾问,强烈要求其代为跟进及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且过程中包含多次的现场和电话跟进,为了有效地促进客户成交,可向销售经理申请双方共同跟进。

9.对于主管安排使用电话跟进公共资源的客户,负责联络的置业顾问可以让客户到现场找自己。若客户到现场后没有找联络的置业顾问,则视为公共资源,可由其他置业顾问跟进,成交后不拆分任何佣金。

10.一个客人若由多个(3个以上)的同事接待介绍过而成交,则应相互协商,达成共识。认购书上只能写两位置业顾问的名字。

11.公司其他部门职员或外来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原则上由主管安排置业顾问接待,成交后的佣金由置业顾问和介绍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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