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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客户服务部工作流程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房地产项目客户服务部工作流程

1、从办公室领取已盖公章的《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登记编号。

2、协助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在签订《认购书》后的3~5日内协助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

3、催促客户准备相关贷款资料及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4、根据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做《登记备案表》送至开发商盖公章。

5、将盖公章的《登记备案表》及复印件和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送至房地产交易所三楼5-7号窗口登记备案。

根据签订的商品房面积到财务申请交易费。

6、6个工作日后凭《登记备案表》的复印件拿回备案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到房地产交易所三楼17号窗口交纳该商品房的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三)和交易费(3元/平方米)。

7、将交易费发票送至财务部,配合财务作帐。

8、将备案的合同中需公司存档的3份合同分别交给办公室、财务、开发商。

9、如是一次性付款的客户,通知客户领取合同正本,并引导客户拿着合同和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所三楼17号窗口交纳维修基金及契税。

10、如是贷款客户,根据其贷款方式(商业、公积金、组合),确定其按揭贷款银行,将其按揭银行所需要提交的资料明细和收入证明给客户,并引导客户准备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11、将贷款客户的主本合同交至其按揭银行,协助客户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并全程跟踪其业务进展。

12、将银行放款的回执单及复印件交给财务。

13、将财务开出的贷款到帐发票交给客户。

14、协助财务对帐。

篇2:地产销售统计反馈流程

地产项目销售统计反馈流程

(一)销售人员上报值周组长的表单

1、销售人员每天下班前,应认真、如实填写《客户来访/来电登记表》。每周日销售人员应将上周《客户来访/来电登记表》上交经理,经理签字后录入电脑,做为数据统计和客户确认依据。销售人员逾期上交,不做录入,如发生撞单,责任自负。

2、销售人员每周日应认真、如实填写《客户情况统计周报表》,每周一早晨8点30分前上报销售经理。

3、销售人员每个考核月的最后一天,应认真、如实填写《销售月统计报表》,下班之前上交给销售主管签字后报销售经理。

4、《项目动态统计月报》每月上报销售经理包含的内容如下:

客户对项目的评价:优点及缺点。客户经常提到的竞争项目及其优缺点。客户对广告的意见和建议。哪种广告渠道最有效果各种广告渠道效果比例。你对公司平面广告及其他广告的意见和建议。现阶段市场流行的户型特点、小区规模、小区规划、装修风格、装修材料、建筑材料、概念、智能化、销售手段、广告手段是什么

7)本项目在客户中的口碑如何为什么在同行中的口碑如何为什么

8)客户在签约中提出最多的是什么问题主要工程变更在哪些方面

9)与公司别的部门有哪些工作协调不好的问题及存在的矛盾

10)你对公司当前的管理有何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二)以上文件将作为销售人员工作考评的一部分,及调整销售策略的依据。值周组长上报经理的表单:值周组长除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报表外,还应上报以下表单:

1、《客户情况统计汇总表》根据业务员上报的《客户情况统计周报表》,汇总、分析客户资料,每周上报经理。

2、《项目动态统计汇总表》汇总、分析业务员上报的月报,填写本报表,每月上报经理。

(三)报表的考核

销售人员、值周组长的周报、月报作为综合考评中考试内容之一,月报、周报根据其填写认真度、填写时间及见解深度给予评分分数。月报由经理指定人中收取登记后,并于当日交给销售经理,周报由值周组长收取并做登记。

四、客户确认制度

(一)前台接待管理制度

1、每日上班前主管根据销售人员既定顺序排定接待客户和接听电话顺序;

2、客户上门,销售人员应按顺序接待客户;在初次接待客户的过程中,通过双方沟通,了解客户是否以前来过现场或来电咨询过项目情况,客户是否认识公司内部人员或朋友,家人是否在此定购、咨询购房等现象。

(二)一般撞单现象的处理规定

1、客户确认的原则:客户确认严格以销售人员已上交的《客户资料表》的电脑记录或文字形式登记在先者为准。

2、时效性:发生撞单现象之日(含当日)起,之前30日内做好处理的客户资料表有效,如果30日内没做好处理,该客户资料将充公,将来业绩、提成全部上交公司。

3、有效性、准确性。(1)未联系上的客户无效;

(2)已成交的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购房,必须在客户资料表中及时体现新客户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姓氏及电话)或老客户的确认函,否则无效;

(3)同一日接待的客户,根据实际调查的情况,先接待的有效。

(三)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1、如一个销售人员发现客户或其家人、朋友同其他销售人员事先接触(以客户资料表为准),属同一购买行为;客户由原始销售人员继续跟踪,业绩及佣金均归原始销售人员。

2、如果发生客户到销售主管或以上领导处投诉或反应,原始销售人员不称职,那么销售经理有权安排其他销售人员继续谈判直至签约,业绩、佣金可视情况算作新销售人员或两人平分。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销售人员洽谈。

3、无论已成交还是未成交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如客户未明确强调,需找原销售人员的,按照新上门客户接待。

4、非销售人员接待的客户应按照当天销售人员接待顺序转交给销售人员继续跟踪。

5、公司领导或其他部门人员介绍的客户,需由销售人员接待的,按照当天销售人员接待顺序转交给销售人员接待,特殊情况下,销售经理有权指定人员接待,业绩、佣金视具体情况确定。

(四)抢单现象的规定抢单是指违背事实真相,或捏造事实而发生的故意争抢客户的现象。抢单现象一经发现,最低扣发该人员一月底薪,严重者开除。

(五)如发生不在上述情况范围内的其他情况的“撞单”现象,本着销售人员相互协作、增进团结的目的,以销售人员自行协商解决为原则。

篇3:地产销售工作流程

地产项目销售工作流程

一、认购流程

(一)销售人员在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之前,必须确认房号为可销售房号,填写客户确认单(销售经理签字确定前,做好监督和检查的工作)。

(二)签订《认购协议》时,必须向客户说明《认购协议》的作用以及双方在《认购协议》中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所享受的权利。(三)

《客户确认单》内容由销售人员填写,主管必须审核、签字。

(四)主管签字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定购房号是否重号;定购价格是否与价目单相符;折扣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折扣后价格计算是否正确;

(五)附加条款是否已经公司批准同意;客户是否已选定付款方式;《客户资料表》是否填写。超出主管权限的,主管无权签字,必须报销售经理审批、签字。

(六)财务人员在收款时,必须首先确认主管或经理签字,同时确认《认购协议》和《客户资料表》填写完整后,方可在《认购协议》上盖章。

(七)销售人员必须在确认客户定金已交付的情况下,将《认购协议》中销控一联交给销控人员(或经理)做装订。

(八)销售人员签订《订购协议》同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向客户提供签约时应交费用和需提交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2、申请按揭的客户,销售人员需向客户详细介绍本项目及贷款银行情况,并提供客户所选按揭银行的收入证明样本,告知签约时需带资料和费用。

3、预约、跟进签约日期。

4、签约前与律师及签约人员进行客户的交底,并提前告知约定时间争取客户签约时一次办理完全套手续

二、签约流程

(一)签约前销售人员需完成购房合同及合同审批单的填写并连同认购审批单复印件,上报销售经理审批。

(二)签约时,销售人员作为公司一员必须配合公司及律师的工作。如遇客户提出一些特殊条款或公司难以接受的条款,销售人员必须做好客户的解释不了的事情,须立即向主管、经理汇报。任何一位销售人员都有义务、责任保持公司对外的统一形象。

(三)签约后

(四)24小时内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交销售主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的后续工作及注意事项: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销售人员至少每个月必须与客户联系二次,逢重要节日,必须电话问候。还有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时反馈给客户。

2、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销售人员必须负责该客户的楼款催收工作,并协助办理按揭、工程变更、交楼等工作。

三、退、换房流程

(一)客户提出退、换房要求时,销售人员需要耐心向客户做说服、解释工作,同时立即口头向销售主管说明,销售主管应立即向销售经理汇报。

(二)如客户坚持,客户必须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中需要写明购买房号,购买时间,已支付房款和已发生费用情况,退、换房原因及要求,必须由客户本人书写并签字。

(三)销售人员在深入了解客户的情况后,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报告,说明中要提出销售人员对客户退房的解释及处理建议,并与客户申请一同上报主管。

(四)客户申请经公司批准后,销售人员应协助经办人员办理相关的退房手续。

(五)换房客户则应在签订《换房协议书》后,办理退旧房、购新房手续。

篇4:代理项目销售经理现场销售管理工作流程

代理项目销售经理现场销售管理工作流程

1、优先购买权:项目销售时期本着资源共享、成交优先的规则来实施操作业务,公司统一制定广告发布,物业顾问均可向客户推荐,如遇两个以上的客户对同一物业有购买意向,物业顾问须通过销售经理确认该房号尚未售出,才能销售出该单位,应遵循成交优先的原则,先交定金者先得。

2、负责向物业顾问传达项目的情况。

3、负责督促检查物业顾问的精神面貌、考勤及工作状态。

4、负责定期组织现场销售例会

5、负责定期组织物业顾问学习及模拟解决销售中的疑难问题。

6、负责督促《来访客户问卷》、《来访客户登记》、《电话咨询登记》填写的数量和质量。

7、负责指导物业顾问工作技能的提高。

8、负责现场文件、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9、负责重要客户、问题客户的接待,协调工作。

10、负责在项目结束后回收物业顾问的《客户登记本》。

篇5:房地产经纪物业顾问客户接待条例

房地产经纪公司物业顾问客户接待条例

温馨提示:同事间应本着相互协作、相互信任、谅解的态度来对待发生的误会或摩擦。如有争议请准备证据找到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来解决。如自行解决导致不良影响的,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将承担相应责任。

1.销售经理负责监督调整销售处客户接待的秩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物业顾问的主动接待。

2.接待客户顺序以物业顾问考勤签到的先后为准。

3.物业顾问必须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客户,如:本公司同事采盘、找人、上洗手间、上门推销的,需在前台第一时间确认,则不记入接待名额。在接待完毕后第一时间回到前接待台优先补接。

4.如早班晚走、晚班早来的同事,可接待客户,在签到本上则不跳过,按顺序接待。

5.成交老客户再次到访(咨询、办理手续、再次购买或其他),销售员应热情接待,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前台,不记入接待次数。如物业顾问不在交由其指定人员接待。如原物业顾问及其指定人员均不在现场着由接待同事义务接待或交由销售经理安排。接待人员必须是陪同客户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后,将客户送出大门方为接待完毕。中途不得中断接待。

6.轮到接待的物业顾问前两名须站立于门口或坐在门口第一张接待台,如不执行则按照轮空(前两名)处理,由轮序第三名接待同事进行接待工作。

7.抢客或有意欺骗同事、客户,经查实将取消接待权利三天(不包含休息天数),情节严重的交公司处理。

8.从第一个签到的物业顾问到最后一个物业顾问接待完毕为一个接待轮回,依此类推。

9.已被接待的客户未离开现场前,接待的物业顾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或接待新客户。经过销售经理许可除外。

10.轮到接待的物业顾问,因私离开门口及接待台,并且未自行找人替接的按照轮空处理。替接客户后,记被替物业顾问名额,自行找人替接的客户归属由双方协商解决。

11.不得换位接待。因公未能轮序接待的,可以优先补接跳过的接待名额。

12.物业顾问在已接待客户期间,如有未成交老客户回访,当事物业顾问可以选择同时接待或指定他人接待老客户或新客户。

13.物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必须先问清楚客户:"是否第一次来访"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的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原接待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如该同事不在现场或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人员接待。如客户忘记上次接待人员姓名,则当事物业顾问继续接待,并做好客户登记(以便于确认),不成交属义务接待,接待完毕后可优先补接。

14.客户在接待过程中被原物业顾问认出是其有效登记的老客户,则接待人员应将客户归还原物业顾问,则接待人员另行优先补接。

15.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是指一起来访或老客户先到等新客户。若新客户先到,除非指名找某位物业顾问,否则,按正常顺序接待。无法辨认的成交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按正常顺序接待,新客户登记算正常轮序物业顾问的客户。

16.物业顾问接听客户的电话可留下自己的姓名和电话给客户,也可留下客户的资料,并在电话客户登记本上做登记。如该电话客户来访,指名该物业顾问接待,则该物业顾问有优先接待权,记入接待名额;如该物业顾问不在场,或已经接待新客户,问明客户为首次来访的电话客户则按照正常新客户接待。指名找的同事不得中断原有接待。

17.在客户进门后物业顾问不得问询电话客户是否为某某先生/小姐,客户承认与否都视作无效。问询人员按照抢客处理。

18.成交客户为合作成交的,该客户为合作者共有客户,售后服务工作由成交人跟进。合作成交客户带新客户则找合作的任何一人都可以算做正常老带新,开始接待后,其他合作人则不得再次介入接待流程(服务及促进成交除外),新客户为第一接待人个人客户。

19.如根据推售需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处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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