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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电器修理工操作规程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一、一般规定

第l条必须持工种合格证上岗操作,无证不准上岗工:作。

第2条应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防爆规程(GB3836)》及《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上岗工作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掌握小型电器结构性能和修理工艺。

第4条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5条准备检修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

第6条汁划本班应修的小型电器件数。

第7条准备好各种工具。

三、操作

第8条清点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电器.清扫煤尘和杂物。

第9条详细检查小型电器的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和间隙及接线螺钉锈蚀情况。对不合格的小型电器,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理。

第10条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复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隔爆面,测试绝缘,对受潮的小型电器进行干燥处理。

第11条涂漆

1.内壳涂耐弧漆。

2.外表涂防锈漆。

第12条检修后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电气检验。电气绝缘应符合要求。隔爆面应达到防爆标准规定。

四、收尾工作

第13条填写检修记录,登卡上帐。

第14条检修后的小型电器经防爆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15条清点检修用的小型电器工具,打扫场地,摆放整齐,计划下一个班的任务。

篇2:电缆修理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l条电缆修理工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2条电缆修理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电缆修理工负责对橡套电缆的修理、真空干燥、浸水耐压试验及领取、发放、保管、回收登记等工作。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准备材料、工具、试验用具及测量仪表。

第5条检查热补模具,试送电源,计划本班的工作量,找出应修的电缆。

三、操作

第6条升井维修的电缆,用仪表或测试台找出故障点并标出故障点部位。

第7条需修补的电缆,凡是断线或芯线铜丝折断15%以上时必须用冷压方法重新连接芯线,除掉压接管的“飞边”,进行绝缘处理和硫化热补。

第8条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除进行硫化热补修补外,也可用冷补工艺进行修复。电缆护套修补必须用不延燃材料。

第9条修补屏蔽橡套电缆时,必须处理好半导体屏蔽层或金属网屏蔽层,以保证屏蔽层的作用。

第10条凡修补过的屏蔽电缆,必须对屏蔽层测试。如

有中断的屏蔽层必须查找断开点,重新修补。

第11条在芯线接头的电缆修补后必须做加载试验。如修补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重新修补。

第12条在井下冷补过的电缆升井后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如果冷补处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重新修补和试验。

第13条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缆撤回升井后,必须进行检查、干燥处理,经浸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没有经过检查的电缆不许下井使用。

第14条电缆修补、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长度测量,对长度有变化的电缆,要重新压号,并更改帐卡和图板上的数据。

第15条电缆修补试验合格后,填写试验单,由电缆管理组签发合格证,入库储存待用。

四、收尾工作

第16条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清除杂物,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篇3:矿井安装电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作业。

第2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4条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5条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第6条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7条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第8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l%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第9条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伤人。

第10条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第11条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12条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第13条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第14条井下起重设备时,检查一下支架棚子,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第15条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16条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当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18条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3.井下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由组长统一指挥派专人送电。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第19条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20条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篇4:矿灯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矿灯充电和维修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第3条?日常充电操作较为简单的矿灯可实行自我服务,但矿灯使用人员必须做到:

1.会进行日常充电操作。

2.熟知充电注意事项。

3.发现本规程第9条所列缺陷之一时,应及时报告灯房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充电、修理间均应设排风装置。灯房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并设有安全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要有上、下水道和耐酸地面。

第5条?矿灯使用的硫酸、蒸馏水须经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以地下水、自来水、锅炉水代替。

第6条?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拭一次,每半年检修一次。

第7条?工作人员应穿耐酸工作服,维修人员在操作时应戴耐酸手套、胶鞋、围裙及护目镜等劳保用具。

第8条?本规程以KS—8型矿灯为例。

三、操作(收发灯、日常充电和维护)

第9条?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

1.电解液溢漏。

2.灯头、灯盖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玻璃破裂。

6.灯线破损。

7.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第10条?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漏液、变形。

3.有无红、灭灯。

第11条?日常充电

1.把用过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2.每小时调整一次电压,调整调压器手柄将电压保持在5±0.1伏范围内。在整个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第12条?KS—8型矿灯正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充电末期电流下降到0.1安以下。

第13条?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3.?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0,切断充电回路。

4.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

1800。

5.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小时,充电电流降至0.1安以下,否则应使用备用灯。

6.红、灭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检修。

7.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

第14条?连续使用的矿灯,每10~15天补充一次蒸馏水,在气温较高的地区,补水周期可适当缩短。此项工作应设专人进行,补水工作应在充电后期进行(充电9~10小时后)。具体操作如下:

1.使用专用二柱扳手打开透气盖,取出垫圈和堵头。

2.将电池倾斜450,用注液器将蒸馏水注入,每个单体电池补到直立后液面与注液口相平为准。

3.补完蒸馏水后,擦去漏出的电解液,上好堵头、垫圈和透气盖。

第15条?调整电解液比重

1.正常使用的矿灯,每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比重。电池在充足电后,电解液比重应为1.28±0.01(30℃)。

2.调整电解液比重,应在补充蒸馏水后第二天进行。

第16条?初充电

矿灯初充电应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资料进行,现以KS—8型矿灯电池为例说明如下:

1.使用专用二柱扳手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和胶堵。

2.把电池向后倾斜450,用注液器注入比重为1.26的电解液。每单格电池注入120毫升。

3.注液后,电池静置2~4小时,使极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电解液,并使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0C以下,然后将电池直立起来,检查液面高度是否和注液孔相平,若不相干应调整液面高度。

4.液面调整合格后,将外壳上的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透气盖,并把透气盖拧紧。

5.采用恒流充电。当电池全部上架后,开始送电,调整电压,保持充电电流为l安,连接充电72小时,每小时调整一次电流。

6.当充电48小时后,打开注液孔补充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堵上注液孔,继续充电至72小时。

7.充电72小时后,再补充蒸馏水一次,再充电2小时使电池内电解液均匀。调整电解液比重至1.28±0.01(30℃),然后再充2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8.矿灯初充电后,放置2小时,进行放电试验。用0.7安灯泡放电11小时,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则认为合格。

对于不合格电池,可使用1安电流充电24~28小时后进行放电试验,依此反复直至合格为止。

第17条?初充电时应注意事项

1.初充电过程不准停电。初充电过程中如充电电压已调到最大,充电电流仍不能维持1安,则需延长充电时间,使电池充足72安时。

2.初充电24小时后,各个电池充电指示器的指针都应在l安左右,如个别充电指示器指针不动或相差太大时,应检查各处接触情况。

3.初充电最后两小时应注意电池电压是否已稳定,如充电72小时后电压依然上升,则应继续充电,直至电压不再上升为止。

第18条?对充电设备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19条?充电架上电压表每月应使用标准电压表校验一次。

第20条?灯头部的拆卸与维护

1.用三角套扳手拧松三角保险螺钉,取下灯头圈。

2.取下灯头圈、灯面玻璃、灯泡、反射器。

3.检查灯头开关、灯泡座、电缆等有无松动。更换灯泡时,应检查螺口处是否清洁光亮,灯泡接上后应拧紧放松数次,以检查灯头自动断电性能。

4.用叉口改锥将帽挂钩螺钉取下,取下帽挂钩保险弹簧片、充电开关和衬片,即能检查充电触头。

5.用扳手旋下电缆固定螺母,用改锥旋下电缆端部的焊片即可从灯头上取下电缆。发现有损坏现象时,应将损坏部分剪掉,可用剪刀将电缆护套割去30毫米(电缆长度不小于1.1米),在割掉护套8毫米处用手钳子将新轧头轧紧,套上橡皮垫圈,使它位于轧头和固定螺母之间,然后用搬手将固定螺母装在灯头上拧紧。电缆端部分别焊上焊片,套上套管并和灯头正负极接通。

6.通过上述检修后,按相反次序重新将灯头装好即可。

第21条?上盖部分的拆卸与检查

1.矿灯使用半年后,应将上盖拆下进行检查修理。

2.用叉口改锥将锁盖螺钉拧松,取下锁盖及螺钉,这时盖身即可取下,检查完后,将盖身放在电池顶部,固定好锁盖,拧紧锁盖螺钉。

第22条?拆装矿灯蓄电池应使用专用工具,按下列步骤进行:

1.电池拆修要在充足电后进行。

2.取下上部构件,用钳子将连接条夹掉,将电池上的煤尘擦净,用专用工具拆开电池。

3.将极板和电池盖分离后,拆散极板群,仔细检查正负极板、微孔塑料隔板及玻璃隔板,如正极板栅的筋未断,玻璃丝管尚完好,负极板膨胀脱粉不严重,可将正负极板清洗,清洗后立即将负极板浸入蒸馏水中,以免极板氧化。电池盖、隔离板、正极板清洗后在60~70℃下烘干或在室温下凉干,准备重新组装。玻璃丝隔板用清水洗净后,再用蒸馏水浸泡挤干。

4.将电池槽清洗干净凉干待用。

5.电池槽内壁与电池盖接合处,电池盖四周及极柱孔用砂纸打光待用。

6.将正负极板和隔板装配起来放入电池槽。在组装极板群时。应注意,在正极板两面装玻璃丝隔板,靠阴极板两面装微孔塑料隔板,极板与隔板之间组装应松紧适度。然后将电池槽内壁、极柱孔及电池盖四周的打光处用汽油擦净,涂上封口

胶,再将电池盖装入电池槽放置5~6小时后,在电池;槽和电池盖接合处再补涂一次封口胶,使之粘合牢固。

7,电池装配完毕后,注入电解液,比重为1.28~1.30,静置2~4小时后,将电池直立使液面与注液口相平,上好堵头、垫圈及透气盖,焊上连接条,安上绝缘垫和极柱垫,最后安上上部构件。

8.装配完毕,检查液面合格后,充电24小时,再测电解液比重,如不符合要求,应加以调整,合格后做放电试验,放电容量达到标准后即可投入使用。

9.更换新极板时,应进行初充电后方可使用。

第23条?在电池的组装过程中必须注意:

1.在极板群中,不许存有因烧焊溢流出来的铅疙瘩,否则会造成蓄电池正负极板短路。

2.在极板群中,正负极板必须面面相对,不许上下、左右参差不齐,因为不相对那部分活性物质不能发挥作用,因而影响电池容量。

第24条?矿灯蓄电池所用的硫酸、蒸馏水必须经过化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25条?配制电解液的器具,要用铝槽或瓷质耐酸槽,并应耐温100℃,配液所用的器具在使用前必须用蒸馏水洗净。

第26条?调配电解液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应将硫酸从2~3升的容器中徐徐注入蒸馏水中,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以便混合均匀、散热迅速。

2.绝对禁止将水倒入浓硫酸,以免产生剧热引起爆炸,也不要从大容积的瓶子中将硫酸倒入水中。

3.应备有5%的碳酸钠溶液,以备万一硫酸飞沫落到脸上、手上及衣服上时洗涤用。

第27条?蒸馏水、浓硫酸及电解液存放时均应严密盖好,以防进入杂质。

第28条?调制电解液时,浓硫酸与蒸馏水的调配比例如下:

1.用浓硫酸和蒸馏水调合时:

2.如用比重1.4(30℃)的稀硫酸调制成1.26(30℃)时,可用1份稀硫酸对0.59份蒸馏水。

3.调制电解液时,如果温度不是30℃,比重应进行换算:

S30=St+0.0007(t-30)

式中?S30——30℃时电解液比重;

?St——时电解液比重;

t——电解液的温度,℃。

4.常温下电解液比重如下表:

?四、收尾工作

第29条?本班工作结束后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认真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第30条?浓硫酸、电解液等有腐蚀性的物质应按规定妥善保管,有外溢的液体要及时清洗干净。

篇5:通井机绞车操作规程范本

1.变速箱换向、变速操纵杆与主离合器操纵杆之间设有联锁装置,换向、变速时需切断主离合器方可进行,换向必须在滚筒主轴完全停转后方可进行,否则易损坏传动部件。

2.变速箱两个变速操纵杆之间设互锁机构。变速时必须在一个变速杆处于空档位置时,另一个变速杆才能进行挂档。

3.操纵离合器应柔和,离合器过快的接合将产生传动件之间的冲击,离合器不允许在半结合状态下工作。

4.下放重物,如下放井管时,应使用制动器控制速度,下降速度以不超过2m/s为宜。不允许用离合器做制动用。

5.作业时应根据负荷情况及时换档,不允许超速、超负荷或以过低速度运转。

6.在使用和准备使用制动器制动时,不得切断主离合器,不得使发动机熄灭。因为液压油泵失去动力将使助力器失去制动助力作用。

7.作业时钢丝绳不允许斜拉,通井机不允许倾斜和偏置。作业时撑脚应保持撑紧状态。通井机不允许有剧烈的抖动。

8.通井机使用中应注意观察和倾听各部位运转情况。变速箱、终传动、制动器、离合器及液压系统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9.若停止作业时,应在助力器有效的时候将制动鼓制动住,并用制动锁锁住制动操纵杆。必要时应推上制动棘/氏合件。

10.通井机工作时,负荷不能经常处在过高或过低状态。负荷过高(超载)或过低都会增加发动机缸套内的积炭引起活塞环胶结等故障,从而降低发动机寿命。

负荷过低(不足)还会使生产率降低,相对的燃油耗油量增多。根据工作负荷的大小选用不同的滚筒转速,既能提高通井机的生产率和降低油耗,又能延长发动机寿命。

11.正常工作时,操作者必须经常监视仪表盘上油温、水温、油压及电流的指示数据,同时要经常监视操纵台上气压、油压的指示数据,以及机械有无异常变化等,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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