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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根据《固废法》第52条规定及自治区、市环保部门、太阳山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

⑴、《固废法》有关规定

⑵、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

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

⑴、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危险废物标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⑵、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⑶、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3.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要求。

篇2:化工安全警示标识危害告知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教育培训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在作业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2、将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员工,并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3、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在作业场所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标识的提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安委会及车间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6、告知

6.1、存在粉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三级教育、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

6.2、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6.3、定期对员工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6.4、车间要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7、警示

7.1、存在粉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

7.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7.3、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7.4、警示标识的设置

7.4.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7.4.2、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7.4.3、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7.4.4、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7.4.5、设备警示标识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7.4.6、消防安全标志

7.4.5.1、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指示标识。

7.4.5.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指示标识。

8、使用的警示标识应当符合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

9、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规范

9.1、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9.2、使用警示标识的要求

9.2.1、警示标识应设在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上的醒目处。

9.2.2、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9.2.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度。

9.2.4、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9.2.5、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10、检查与维修

警示标识所在部门应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篇3: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92条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1997-20**)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

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

⑴、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

⑵、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⑶、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篇4:氧化镍车间安全标志标识标语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间各工作场所安全标志、安全标识、安全警示标语的设置与使用,使职工对现场职业危害或伤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管制度。

一、本制度名词解释:

1.安全标志是指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图形标志。主要有以下四种:

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某种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一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

2.安全警示卡是指采用安全标志不能充分将某种危险或危害的信息传达给现场作业人员,而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的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的告知职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3.安全警示标语是指专门书写的宣传安全思想、观点、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短句或口号。

二、设置原则

1.对存在危险的设备、设施、场所或人员集中过往的区域(场所)必须设置;

2.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类别、大小、内容与设置处的危险危害情况相一致;

3.安全标志或警示卡必须设置在醒目位置,使职工有足够时间安全的阅读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且安全标志、警示卡使用的安全色和对比色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颜色范围和亮度;

4.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大小及材料的选择、设置形式、形状、所处位置等应与车间协调,美观。

三、以下设备、设施、场所或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警示卡,且其文字部分应采用中英文对照。

1.变压器(室)配电箱及一些有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设施;

2.易燃易爆的场所或地点;

3.垂直走行梯的顶部及底部;高于2M的固定式钢平台。

4.有人员活动区域的旋转、传动机械设备或其附近;

5.人体有可能坠落、滑倒、摔跌等场所;

6.有坠落物、飞溅物的场所;

7.坑、井、沟、池附近;

8.固定的危险作业场所;

9.消防设备设置点的通道旁。

四、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和警示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优先选用安全标志。当现场的危险危害信息可通过设置安全标志达到警示提示作用时,必须采用安全标志而禁止使用警示卡,多个安全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序;

2.设置处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前面不得有任何阻隔物,道路边设置时应考虑到不受树木、建(构)筑物的影响(至少保证在正面观察方向的最远视距处能看到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全部内容);

3.采用附着式、悬挂式或柱式等固定方式安装。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应和支架牢固联接,不得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4.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各单位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设置高度一般为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局部标识时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6.使用固体式安全标语,采用绿底白字,字体一般选用黑体或仿宋体,禁用行、草字体书写;且内容简洁、通俗易懂,具有针对性,严禁空洞;

7.单字安全标语的边长不小于500MM。

加强管理与检查,发现其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及时修整或更换,保证安全标志标识完整,色彩清晰。

氧化镍车间

2009-12-29

篇5: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标识管理制度

1、使用的安全标志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标志。

2、仓库大门及围墙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

3、库房外墙及库房门口必须印写安全警示标语或悬挂警示牌,设立警戒线。

4、仓库内张贴悬挂安全警示标语。

5、确保警示语清晰、醒目、完整,警示牌不遗失。

6、加大宣传力度,造成浓烈的安全氛围,警示内部职工和外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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