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chf/ya-**-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

篇2:处置应急预案多篇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市教育系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预防和处置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2,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二)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非法聚集、围堵、罢课、罢教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教育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越级*;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非法集体罢教、罢课、罢工;

5.跨地区、跨行业联动*请愿;

6.其它由教育系统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四)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职责分工

(五)市教育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市教育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高校、市直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以下简称直属学校)注3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会同各区政府、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高校、直属学校注4组织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等。

(六)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学校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本校内(本区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注5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校内(区内)的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注6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七)信息监测与报告

1.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高校、直属学校注7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3.市教育局值班电话:,传真:8**503。注8

(八)预警

1.市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报告,应立即上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或带班局领导,事态严重或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直接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学校注9应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对监测到的预警信息及时分析,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对公众的信息发布,经局领导同意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4.预警信息发布后,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及各相关学校注10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五、现场处置

(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十)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市教育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相机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十一)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单位和学校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

(十二)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系统内党员和干部、教师等违规参与群体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通报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十三)组织保障。市教育局设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局领导(副局长、副书记)

成员:工委办、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财处、高教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处、德育与体卫艺处、安全处、建设办主要负责人;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分管负责人。注1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十四)后勤保障。市教育局对应急工作所需后勤服务提供必要保证。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学校注12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做好应急工作后勤服务准备工作,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能有效调度。

(十五)相关单位协调保障。市、区教育部门注13应与维稳及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建立联系网络,保障突发事件后果最小化。

各高校、各区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注14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联络协调工作,并组建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演练。

七、附则

(十六)本预案是指导市属各高校、市、区教育部门、各学校注15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教育局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各高校、各区教育部门、直属学校注16应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十七)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2)|返回目录

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增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重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现场疏导小组

小学:**、**、**、**、各班班主任

初中:**、**、**、**、**、各班班主任

3.现场保卫组:

小学:**、**、**

初中:**、**、**

4.医护救治小组:**、**、**、**

5.家属安置小组:**、**、**、**、**

6.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7、事故调查小组:**、**、**、**、**、**、**、**、**

二、各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组织机构按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事故采取紧急措施,在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时,要及时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

3.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通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报告应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措施:

1.发现火警,向保卫处及总务处报告,并切断电源,组织学生从安全通道疏散。

2.保卫处主任组织校义务消防队参加灭火,通知广播室呼叫人员和引导紧急疏散,必要时拨打119和120电话,派人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救护车。

3.各小组按分工开展救援和疏散工作,离火源最近的人员应先撤离,发现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救治。

4.校长在主持救援工作同时,应向市教育局汇报。

5.消防车来到之后,校义务消防队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开展扑救工作。发现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救治。

6.火灾扑灭后迅速做好各种善后工作,并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将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二)注意事项:

1.首要任务是保证保人员安全,先救人,后救物。

2.不得组织学生灭火。

3.现场疏导组一定要保持冷静,确保不发生踩踏事故。

防盗处置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3)|返回目录

防盗处置应急预案

一.监控室保安员主动发现监控屏上的各种动态情况,进行适当录像并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置,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二.保安员巡视各楼层、通道园区,对各楼层客户进行安全保障服务,对进入园区大楼楼层的可疑人物进行监控控制,并做好记录。

三.如保安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大堂关闭大门,防止罪犯逃跑。当场抓获罪犯,连同证物送公安机关处理。失主仍在现场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机关作证,领回被盗财物。

四.对重大可疑被盗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做出详细报告。

五.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设法约束,并报告或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4)|返回目录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县旅游系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县旅游局制定了《**县旅游局处置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越级*;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跨地区、跨行业联动*请愿;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县旅游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县旅游局各有关处室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局相关责任领导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应急办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五、处置程序和方法

(一)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县旅游局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二)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县旅游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三)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责任人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

(四)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系统内党员和干部等违规参与群体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通报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旅游局设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代萍(县旅游局长)

副组长:熊健(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县旅游局相关股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二)相关单位协调保障。县旅游局应与维稳及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建立联系网络,保障突发事件后果最小化。

附件:1、通信联络表

篇3: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

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突发情况处置方案备注发生抢劫或偷窃发现单位财务室、办公室发生抢劫、偷窃时,值班门卫应立即拉响报警器或电铃,并迅速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夜晚期间,立即打开财务室、办公室、通道所有照明设备,全力保护财务人员、办公人员及票款撤离现场。严禁任意无故拨打110、119。及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建立每案一卷宗发生火灾立即组织人员使用现场的灭火器材控制火势蔓延,并向领导报告。如果是火势严重,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然后再报告领导,同时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进入火场,还应派专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并指示道路。如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以控制火势蔓延。及时记录或拍摄现场情况以便于事故原因分析建立每案一卷宗发生工伤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用电话向主管领导及当地劳动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运送伤员或拨打120急救台急救。及时记录或拍摄现场情况以便事故调查并建档发生交通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即拨打122交通事故台。公路征费票道发生车祸,应同时关闭出事车道,另启开新车道,确保畅通。如职工驾乘车辆受伤,应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组织抢运伤员或拨打120急救台。设立现场标记并记录现场情况,以便事故取证责任认定。办公区、生活区、征费站突然停电紧急启用应急灯,立即用备用发电机自行发电。保护好票款票证。打电话询问供电部门停电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建立备用发电机使用、保养制度,保证随时发电供给。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伤亡立即拨打120急救台,组织抢救运送伤员,并迅速上报主管领导,拍摄现场情况,安排好人员顶班工作。取证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建立每案一卷宗。车辆冲关发生车辆冲关,值班人员应伸手示意停车,并记下车号、冲关时间、车型等,并按规定处罚及填写有关处罚文书。遇拦截冲关不停的车辆,可采取:1、通知保卫科人员拦下该冲关车进行教育,并处以罚款后方可放行;2、采用新闻曝光形式教育冲关车户。3、对当地的车辆,可记下车号,请当地乡、镇协助教育处理。在示意拦阻冲关车辆时不得站在车道当中也不得将头伸进车内检查,切实保证自身安全。发生公共卫生疫情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等甲类传染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时,立即向市委办信息科及市卫生局报告。并立即发动和组织医疗力量,制定防范决策和措施,有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控制疫情,极力防止事态扩大。做到特事特报、急事即报、要事快报、及时快速、规范有序、持续全面,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1、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和保卫科报告。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接待*群众,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和劝导,极力劝导群众返回原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发生越级到市到省赴京*事件时,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共同劝阻和引导*群众到信访机构处理,如不听劝阻和引导,可采取广播、喊话、发传单进行宣传,责令按指定路线离开现场到指定地点,或由公安人员强行带离到指定地点处理。3、30人以下的,由当地信访局长协调“现场协调小组”成员作出处置决策;30人以上的,由当地“两办”分管信访领导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协调作出处置决策。损坏票亭等设施应照相机拍摄,记录现场情况建立序号式卷宗。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拉响报警系统,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闹事区,向110、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监控室立即调整云台方位并跟踪。单位领导及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尽力劝说平息事态,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再三劝阻无效下,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2、不得先动手殴打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车辆冲关发生车辆冲关,值班人员应伸手示意停车,并记下车号、冲关时间、车型等,并按规定处罚及填写有关处罚文书。遇拦截冲关不停的车辆,可采取:1、通知保卫科人员拦下该冲关车进行教育,并处以罚款后方可放行;2、采用新闻曝光形式教育冲关车户。3、对当地的车辆,可记下车号,请当地乡、镇协助教育处理。在示意拦阻冲关车辆时不得站在车道当中也不得将头伸进车内检查,切实保证自身安全。发生公共卫生疫情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等甲类传染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时,立即向市委办信息科及市卫生局报告。并立即发动和组织医疗力量,制定防范决策和措施,有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控制疫情,极力防止事态扩大。做到特事特报、急事即报、要事快报、及时快速、规范有序、持续全面,并做好原始记录。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1、发生集体*、复访或越级*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和保卫科报告。单位领导、保卫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接待*群众,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和劝导,极力劝导群众返回原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发生越级到市到省赴京*事件时,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事件发生地,共同劝阻和引导*群众到信访机构处理,如不听劝阻和引导,可采取广播、喊话、发传单进行宣传,责令按指定路线离开现场到指定地点,或由公安人员强行带离到指定地点处理。3、30人以下的,由当地信访局长协调“现场协调小组”成员作出处置决策;30人以上的,由当地“两办”分管信访领导与*件相关的单位领导协调作出处置决策。损坏票亭等设施应照相机拍摄,记录现场情况建立序号式卷宗。办公区受冲击,工作人员被围攻、殴打。拉响报警系统,指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闹事区,向110、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监控室立即调整云台方位并跟踪。单位领导及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出示证件说明身份,尽力劝说平息事态,无理取闹并行凶殴打我方人员,再三劝阻无效下,可迅速配合公安机关制服犯罪嫌疑人。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2、不得先动手殴打对方,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篇4:精装修工程应急处置方案

大厦精装修工程应急处置方案

1.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当现场发生人员伤害时,要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抢救时要注意方式,防止在危险因素未排除时盲目抢救,再造成他人伤亡。如人员触电时,必须先断电源,方可去接触伤者,否则会造成多人连续触电身亡。所以,项目经理必须掌握事故抢救的基本知识,特别是现场发生以下各种人身伤害时,更应引起重视,妥善抢救。

1.人员从高处坠落摔伤后,除了要注意对伤员的明显外伤和肢体骨折部位医治外,还要注意是否有内伤。人员从高处坠落后很容易造成腹内损伤,如伤者腹痛、大小便失常或有血,更要警惕,认真检查。

2.人员伤及头部时,要特别给予重视,尤其是伤及后脑和头部两侧时,要及时送到能处理脑伤的医院进行检查处理。对外伤不明显,但有头晕、头痛、昏迷等情况的受伤者,要注意护理,以防脑内积血造成事后数日发病死亡。

3.人员触电时更要注意抢救方法,在使伤者脱离电源后,根据伤者情况要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方法进行抢救,这是抢救触电者的最佳方法,千万不要急急忙忙地抬着往医院送,因为触电者此时心脏跳动微弱,呼吸短促,再一跑动耽误抢救时间,就会造成死亡。可以说对触电者在现场及时救护是最可靠的。

2.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当现场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时,首先要判断是否伤及人,是否有事态扩大的可能性。因机械设备事故伤人时要先全力救人,如果有扩大事态的可能,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保护,控制事态发展,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3.发生火灾火险

现场发生火灾火险时,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扑灭火源火种,排除险情。但要注意判断所发火灾的情况,较小的火情可以自行组织人员立即扑灭已燃起的火情,现场人员不能立即扑灭时,要及时报告消防部门,请求救援。特别是现场易燃库站、油漆库等处起火,更应及时上报,以防自救不了时,延误时间酿成大火。

4.保护现场

在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时,还必须注意保护现场,这是项目经理的职责,为了救人排除可以移动现场的材料设备,但要立即恢复原状。在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除了以上四项必须做好的工作以外,还应当特别注意稳定工人的情绪,对全体施工工人进行事故防范教育,更要引起从事危险作业的重视。

篇5:桥梁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常见桥梁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

诱因:

1、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操作平台等临边防护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未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三宝”;

3、人工挖孔桩施工作业时未设置专用爬梯(绳)或脚蹬孔;

4、脚手架搭设时,未搭设斜道、跑道或阶梯供作业人员上下。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学习和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贯彻执行《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强职工遵章守纪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

4、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及个体防护用品。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二、物体打击事故

诱因:

1、重叠作业、垂直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下方未按规定架设合格的安全网或未高安全防护层;

2、人工挖孔桩开挖临边防护不符合规定,桩基内未设避险孔或避险棚;

3、用脚手架钢管加扣件,搭设吊篮架;吊索、吊钩、吊篮等损坏;

4、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18厘米高的挡脚板;

5、隧道内施工未按规定顶撑或固壁支护,未执行班班“敲帮问顶”等安全操作规程。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作业;

2、加强有关规范、标准的学习,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标准的规定执行;

3、加强职工自觉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克服习惯性违章;

4、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及个体防护用品。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三、坍塌事故

诱因:

1、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隧道开挖等土石方施工、模板支撑、搭设脚手架、搭设临时建筑物及制作钢筋笼等作业过程中,未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投入不足,随意简化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

4、土方开挖渣土堆置距离、高度不符合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防范措施:

1、认真学习标准、规范,按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2、加在安全防护设施经费投入,认真加强安全防护;

3、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

4、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的遵章守纪,克服习惯性违章。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若自身力量不够,应向外部请求支援;

2、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四、触电事故

诱因:

1、施工现场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工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习惯性违章;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在使用过程中随意损坏供电线路、开关、插针、插座等;

3、线路破损老化,违反规定架设;漏电保护装置失灵;电工作业人员未执行每班巡查、维修的规定。

防范措施:

1、加强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经专业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加强标准、规范的学习,自觉的遵章守纪,坚持日常巡查维修,克服习惯性违章;

3、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爱护用电设施。

应急处置:

1、切断电源,消除险情;

2、将触电者放在木板上实施应急施救或送医院抢救;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包括供电设施),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五、机械伤害事故

诱因:

1、由于市政工程的特点:施工机械流动性大,作业环境恶劣,灰尘大,润滑条件差,易磨损、腐蚀、疲劳、安装频繁和不合理,运行管理不正常,维护检修不及时,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不力。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设部、市建委、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2、加强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运行正常;

3、加强作业人员(安装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该持证上岗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用电机械切断电源;燃油机械处理燃油;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火灾爆炸等其它事故的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施工现场立即报告企业负

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热能部门;若行走机械在国家公路上发生事故,在向企业报告的同时,还必须立即报告辖区交警部门;若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还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火灾、爆炸事故

1、用电线路老化、搭铁、断路或超负荷,违章使用电炉,违章用电等;

2、电焊(切割)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存放时未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不足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倒放;夏天气瓶在太阳下曝晒;气瓶无防震圈、无安全罩;气瓶存放库房照明未使用防爆灯等;

3、燃油、油漆、化学原料等易燃物品违规存储,存储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储地照明未使用防爆灯,违规吸烟等;

4、民用爆炸物品违反管理规定;

5、沥青生产过程中温度超高;

6、施工现场违规动火;宿舍吸倒床烟等。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的的培训教育,经专业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加强标准、规范的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的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

4、增在消防设施的投入,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利用现场自有救援器材组织自救,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立即电话向“120”、“119”或“110”请求救援;在请求救援时,应将着火(爆炸)单位、地点、燃烧(爆炸)物质和数量、伤亡人数等告知;

3、切断电源,转移疏散燃油及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或扩大;

4、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5、立即报告。

七、中毒和窒息事故

诱因:深基础、隧道、下水道等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执行基础施工安全规定,切实做好通风、检测等工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制定可靠有效的救护措施,并有专人实施作业监护;

4、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立即撤离所有作业人员。

应急处置:

1、配戴防护用具抢救受伤害者;

2、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

3、利用送风设备送风,确保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尽快降底,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4、立即报告。

八、食物中毒事故

诱因:

1、食用腐败变质食物;

2、生、熟食品共用菜墩、菜刀;

3、饮用水不洁;

4、蔬菜上留存剩余农药;

5、食堂及环境卫生差。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食堂“卫生条件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制度;

2、加强食堂工作人员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坚持执行食堂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坚持定期的卫生大扫除,搞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和食堂的环境卫生。

应急处置:

1、抢救中毒者;

2、保护好现场,封存正在供应的水、生熟食品及一切食品盛物;

3、立即报告。

九、中署事故

诱因:

建筑施工露天作业多,在夏天由于太阳辐射强度大,气温和湿度高,气流小而导致人体内的产热量和散热量失去平衡,体温调节受到障碍,而发生中暑事故。中暑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等三种。

先兆中暑:在高温环境中,出现头晕、心慌、眼花、耳鸣、恶心、大量出汗、全身疲乏、体温略高(不超过37.5℃)。

轻症中暑:除有先兆中暑症状外,还表现有下列症状之一者:体温在38℃以上;面色潮红,皮肤灼热等现象;有呼吸、循环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大量出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等情况。

重症中暑:出现昏倒或痉挛,或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以上。

防范措施:

1、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或分部、分项工程,在炎热夏季施工中,应搭设防晒棚,避免太阳长期辐射;

2、在炎热夏季,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早晚工作,中午延长休息时间;

3、及时发放防暑降温防护用品,保障含盐饮料的供应;

4、加强医疗卫生保健,配备个人防署药品;

5、保障休息和睡眼,注意饮食营养。

应急处置:

1、对于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首先应迅速将患者撤离施工现场,送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地方安静休息,解开衣服,以利血液循环,喝含盐清凉饮料,吹吹风即可恢复。必要时可进行刮痧疗法,或针灸或服用清热解暑的中西药物等;

2、对于重症中暑,除施行上述急救措施外,急送医院或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

3、及时上报。

十、粉尘伤害事故

诱因:在有的建筑施工作业中,产生大量粉尘,由于未采取降尘措施,作业人员又未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此环境下作业,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使肺部组织产生纤维病变。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配戴防尘口罩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改善作业环境,采用湿式作业,局部抽风作业和密闭除尘作业,降低粉尘浓度;

3、加强防尘设备的技术管理,建立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正常运转;

4.定期对粉尘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应急处置:

经定期身体检查发现病变立即调离粉尘作业岗位,送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视其恢复情况,安排适当工作,并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观察病情变化情况。

十一、地下管网损坏事故

诱因:

1、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准确、完善、真实地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

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施工作业时,施工管理人员未熟悉了解建设方提供的涉及地下管网的有关资料,盲目指挥作业。

3、施工作业人员未照图施工,野蛮作业。

4、未对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防范措施:

1、严格建设方、施工方关于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的交接手续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全面熟悉掌握建设方提供的图纸资料。

3、加强职工遵章守纪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4、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经费挤入,有的放矢地对涉及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

应急处置:

1、挽救受伤害者,自身力量不够,立即向外部求援。

2、设立警戒线,保护现场。

3、对事故现场全面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扩大。

4、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二、水上安全事故

诱因:自有船舶或租赁船舶容许承载量太小、实际承载量大于容许承载量、驾驶人员无证操作、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操作、未按规程操作、船上无救生设施等造成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

1、自有船舶要以航监部门检查认可,驾驶人员要有操作证件,租赁船舶要有安全许可证,使用前要评估实际载人量;

2、严禁实际承载量大于容许承载量,加强监督,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3、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不许航行,熟悉水位上升或下降时的航道状况;

4、定期对船舶进行维修,加强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正常运行。

应急处置:

1、定期进行水上事故演练。

2、挽救落水者,自身力量不够,立即向外部求援。

3、对事故现场全面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扩大。

4、立即向上级报告。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