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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奖惩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在一个企业,对于职员的管理需要一个奖惩制度,要赏罚分明,这样职员与上司及企业之间才能达到一种和谐,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职员奖惩制度范本,大家可以阅读下文。

一、职员的奖励

1.嘉奖:由职员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2.表彰:由职员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3.特别奖:由职员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职员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五、职员的惩罚分为五种

1.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职员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2.批评:由职员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3.记过:由职员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4.降级:由职员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5.除名:由职员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9.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0.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2.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5.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7.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1.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2.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3.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职员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3.在公司内伤风败俗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7.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8.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9.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0.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2.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5.参加非法组织者。

16.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7.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制度旅行社员工管理制度

篇2:民兴公司职员奖惩条例

公司职员奖惩条例7

第一条本公司的基本政策是:以行政和经济手段实施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励员工的士气。

第二条本公司根据奖励条件的程度给予计奖,奖励分为:

1、即时性奖励:如通报表扬。

2、阶段性奖励:如工作业绩奖、优秀员工奖、长期服务奖。

3、专项性奖励:如创造改善奖、最佳服务奖、最佳销售奖等。

4、具体细则和奖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事务者。

2、拾金不昧。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阶段性给予奖励: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物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5、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未造成损失者。

6、年度内五次月度考核优秀。

7、提前或超额完成任务,又无返修者。

8、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9、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10、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1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第五条本公司根据惩罚条件的程序给予相应惩罚,惩罚的种类有:

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处罚: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以上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根据情形结合、挂钩。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罚款100元/次: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2、上班时,躺卧休息、进餐吃东西、撤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使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嘻闹,防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违反组织原则,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影响劳资关系。

4、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6、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改者。

7、专人使用操作的仪器、车辆、工具,非使用人在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者。

8、同等级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者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资遣:

1、严重失职,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擅离职守、怠慢工作、擅自变更工作方法或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假借职权贪污、营私舞弊、接受招待、回扣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5、保管不善、损失、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6、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8、在公司宿舍内赌博者。

9、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0、警告累计三次、记过二次者或严重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的。

11、无故连续旷工三日。

12、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3、伪造或利用公司印章者。

14、在工作时间干私人事物者。

15、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商业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16、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7、对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者,除承担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8、其它违反法令或规则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九条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集体,由所在部门提名并组织材料,经公司行政人资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给予授奖,并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在公司媒体上通告,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第十条对构成惩罚条件的,经公司行政人资部调查核实,报总经理审批,给予即时处理,书面通知本人,记入本人档案,在公司媒体上通告,并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第十一条因员工本身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差又不构成惩罚者,工作不称职者,不属于惩罚范畴,按绩效考核管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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