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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在公司的员工离职时,我们也看到过员工与公司的离职纠纷事件,为避免员工离职事件的发生,以员工离职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员工离职都要制定相关的合理的管理规定,以下整理的详细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的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

5.1辞职

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3.2公司提出不再续签: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填写《辞退员工申请表》,并提供具体的体现员工不胜任的,监察部提供员工具体的工作过失表现和处罚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证据

5.4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离职面谈

6.1面谈准备工作

6.1.1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准备面谈主题。

6.2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6.2.3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面谈人的选择

6.3.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挽留原则

6.4.1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离职手续办理

7.1离职办理程序:离职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专员安排离职员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办理次序依次为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行政部——售前部(北京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7.2离职通知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离职手续办理

7.3.1用人部门

A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其它事项。

7.3.3人力资源部

A合同解除。

B离职证明的出具。

C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现金。

C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离职管理

8.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擅自离职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0.5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离职后续工作

12.1人力资源部

12.1.1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离职手续归档。

12.2行政部

12.2.1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1本制度将随着公司战略调整与运营发展不断调整;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Pas&GELS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14附件

14.1《员工离职申请表》

14.2《员工工作交接清单》

14.3《辞退员工申请表》

14.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4.5《离职面谈表》

篇2:电器企业员工内部调动离职制度

电器公司员工内部调动与离职制度

1员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请在本部门内调换岗位的,由所在事业部或分店经理决定,并通过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履行"内部员工调动工作物品交接"手续。各事业部或分店需增减或跨部门调动员工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分店店长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过研究后,报相关副总批准后实施。

2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

2.1一般员工需提前15天,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虚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申请。

2.2经本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

2.3经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4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2.5辞职或调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监守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3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

3.1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必须以制度为依据,由所在部门或分店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

3.2人力资源部金国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4调出、辞退的交接手续

4.1员工调出、辞退必须在开原岗时将工作同指定的交接人员进行交接,并由指定的领导监督交接。认真填写《工作物品、内容交接单》,并由相关的领导签字。

4.2交接手续办完后,连同离职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离职后30天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单到财务部门领取工资和其他款项。

篇3:公司员工手册员工离职规定

公司员工手册:员工离职

公司与员工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财务部不得为其办理工资结算。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3)在公司住宿人员须搬离公司宿舍并退还房内公物,并向仓储部(暂代管宿舍有关事项)退还钥匙,办理退房手续。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没有住房需租住公司住房的,必须与公司签定续租契约,租金按市价收取,租住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4)财务部须理清该职工与公司的帐务往来情况,督促其归还公司借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结算办理离职时实际工作天数的薪金。

(5)员工离职须向办公室缴还领用的钥匙。办公室负责将该职工资料从考勤管理系统、正式职工存档资料名单中删除、办理退保手续,如职员人事档案、户口由公司管理的,应在离职后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立即转出公司。

(6)职员违约或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为其进行进修培训等额外开支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篇4:酒店员工离职程序(5)

酒店员工离职程序(五)

一、目标

1.离职流程管理是为了规范酒店与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酒店工作的延续性。

2.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酒店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3.经理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可以提高酒店管理水平。

二、工作政策:

员工离职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辞职、解雇、离职移交、离职面谈。

三、审批权限

1.酒店部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室人员、酒店人力资源部和计财部负责人,离职申请由酒店总经理批准。

2.酒店一般员工的离职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三、工作程序:

A.辞职:

1.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并报部门经理签批,在做出同意意见后,按照人员编制预算的要求提出人员补缺的申请,并为其开具相关证明(考勤、奖罚单、部门内物品等)。

2.试用期内的员工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要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3.正式员工应提前15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要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提出辞职的员工在得到部门经理的同意后需在三天之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应通知辞职人员停发工资的时间,并且安排一次离职面谈。

B.解雇:

1.部门经理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有关解雇员工现在所犯错误的事实、证据和过去所犯错误的资料记录,按照人员编制预算的要求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2.部门经理应书面说明解雇员工的原因,以便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以前部门负责人不得通知解雇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3.一旦申请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口头通知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的员工,并告之被解雇员工工资的停发时间。

4.得到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解雇通知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需部门经理开具相关证明(考勤、奖罚单、部门内物品交接手续等)。

5.解雇员工需在两天之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并由保安督促检查离开本酒店。

C.离职移交:

离职员工办理设施设备、酒店财产和应交款项的移交手续,只有在办理完这些手续后,才能结算工资。

离职员工应归还人力资源部以下物品,以消除个人档案:

?员工工号牌

?进餐卡

?考勤卡

?更衣柜锁匙

?员工手册

?酒店制服

?员工证

?床上用品(垫絮、盖絮、床单、被套等)

?其它配发的物品

员工在离职前必须交清所有因工作需要而配发的酒店物品,如有遗失,应按如下要求赔偿:

?员工工号牌人民币20.0

?进餐卡人民币10.0

?考勤卡人民币20.0

?更衣室锁匙人民币10.0

?员工手册人民币50.0

?员工证人民币10.0

?床上用品(垫絮、盖絮、床单、被套等)根据价格来定

?酒店制服根据价格来定

人力资源部在确认所有物品已完整归还酒店后为离职员工清算工资,并按相关离职审批程序进行签字确认。

D.离职面谈

1.在面谈时,人力资源部应向离职员工明确有关工资扣减和遗留帐目等。面谈气氛应是轻快坦诚的。

2.所有离职面谈内容应详细记录并交有关部门经理作评语,并妥善保存。

3.基于离职面谈记录,如果有必要,人力资源部应采取相应措施。

员工离职程序流程图:

任何部门员工如要离职必须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报告;试用员工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

部门主管需与员工进行交谈,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说明其员工离职的原因;

部门主管对员工的辞职申请做出批示并出具考勤及员工损益记录;如为解雇开除员工则需注明犯错事实,并以文字的形式上交人事部;

员工进行本岗位物品的交接手续,将工衣和床上用品归还至洗衣房,并由洗衣房出示物品接收证明;

员工将辞职信、部门主管的签字、考勤及工号牌、餐卡、员工手册、更衣柜钥匙及员工出入证,还有各部门归还物品的证明一同交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填写离职面谈记录,查找员工离职原因;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种损益记录为离职员工核算工资。并将其内容填在《人事变动表》上,员工凭提供的《人事变动表》交予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签字;

员工凭结算单找出纳领取相应工资;

一切手续办妥以后,员工可以凭人事部开具的《携物离店单》离开酒店,但不得携带酒店任何物品,并由保安检查离店所带物品。

程序结束

说明:

1.如果是被酒店开除的员工,则被开除的员工不需提前递交辞职信,其他手续从第2个程序顺延;

2.员工将部门主管的签字、

考勤及工号牌、餐卡、员工手册、更衣柜钥匙及员工出入证,还有各部门归还物品的证明一同交到人力资源部,如果物品有丢失或严重损坏,将按照其价值从保证金中扣除,然后出示证明交予财务部;

3.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离开酒店时,由保安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必要但适当合理的检查,确保酒店财产的安全。

4.如果是试用期员工离职从第2个程序顺延。

篇5:镍业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并保证公司财产、信息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无论何种离职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离职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离职的统一管理。

1.直接主管负责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员工的离职申报,综合管理部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负责离职确认,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离职审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离职批准。

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面谈及审核,由综合管理部长配合离职面谈,总经理负责七至十级人员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报集团公司备案。

3.总经理负责高层(六级以上)人员离职面谈与离职审核,董事长负责六级以上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报青山董事局备案。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与监督。六级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交接。

5.综合管理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手续的办理,并出据《离职证明》,按规定办理社保手续及工作关系转移。

6.财务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的工资结算与发放。

四、离职类别

我公司员工离职包括:解除劳动关系、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合同期满、退休等六种情形。

1.解除劳动关系与辞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并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参照公司当地的劳动法规执行;

2.辞职:员工没有意愿或无法继续工作而主动申请离职;

3.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含)以上、月累计旷工五日(含)以上、年累计旷工十五日(含)以上,且无任何原因和解释的离岗行为(请长假违规不续假、不按期返岗者,一律不办理或代办离职结算手续,均按自动离职处理);

4.合约期满:劳动合同期满且没有续签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

5.退休: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解除劳动关系。

五、具体规定

1.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而予以除名的,由用人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通知当事人,要求其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移交工作和各类资产,且必须于当日离开公司和宿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类:

1)严重违反或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2)有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违法乱纪受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者;

4)具有其他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之行为者。

2.辞退

凡具有以下情形,公司将提前告知予以辞退: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司提前3天予以告知;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予以告知;

3)不能胜任工作,经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将提前30天予以告知;

4)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提前30天告知;

5)经济性裁员,提前30天告知。

3.辞职

辞职为员工自愿行为,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离职面谈记录),试用期员工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正式员工根据岗位、职责不同,申请时间不同,具体规定:

1)生产线普通工人提前30天;

2)车间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学生、行政管理人员提前1~3个月;

3)中层(七级至十级)管理技术人员提前1~3个月提出申请;

4.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人员,由本部门或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考勤情况认定。所有自动离职人员,由综合管理部发布除名通告,并不负责办理任何薪资结算、社保关系转移等人事手续。

5.合同期满

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天,综合管理部以人事通知单(见附表1)通知所属部门及本人,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如符合条件且本人同意在合同期限前一周内续签,则继续留任;如没有以书面形式答复,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6.退休

当员工达到企业规定的退休年龄时,需要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服务年限给予适当礼品赠送(一般为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

六、离职办理流程

除解除劳动关系和自动离职外,所有形式的离职都依照以下流程办理:

1.离职申请审批

根据规定时限提前提出离职申请,按照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董事长的顺序逐级审批。6级以上(含)人员离职,由董事长审批;10级(含)以上人员的离职申请,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人员离职由分管副总审批。

2.办理工作、资产移交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岗前办理工作移交和资产交接,否则,不予结算离职薪资。

1)离职员工移交物品类别包括:

a.各种公用印章、介绍信

b.现款、有价证券、帐册凭证

c.各种图书、规章、文书、档案证件

d.办公用品、计量器具、工作工具、青山钢铁手册

e.本人使用、保管的各类公司资产

f.劳保用品、生活用品

g.其他应移交事项

2)移交期限

根据部门岗位特点,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原则上,工作移交必须在员工离职日签字完毕。

3)监督移交及监交责任

离职员工工作、资产移交,由离职人、接收人共同办理(视情况指定监交人),并列出移交清单,必要时由直接主管接收。离职员工移交清单,由直接主管审查,不合之处,应立即予以更正、补充。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等未结清事项,由直接主管负责追索。

移交人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楚,接收人或监交人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

移交人对应移交事项如有虚漏亏短,接收人如有循私包庇等情况,均从严查处;如因此而使公司遭受损失,双方应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移送公安、司法部门查办。

新接任人员如对交接的工作、资产、资料有疑义,由移交人或接收人会同监交人说明缘由,并拟定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裁定。

3.离职薪资结算

综合管理部根据签字完毕的移交清单核对考勤、核算薪资。离职薪资结算截止到离职员工核准的离职日(或实际离岗日),特殊情况由离职审核人注明,薪资推迟一个月发放。

任何一种形式的解聘,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全部结清,且双方保持结算之后六个月内的相互解释的过程。解释不清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仲裁。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终止社保

综合管理部根据离职员工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并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终止社保事项,退还、转移相关的社保材料等。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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