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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防火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一.项目经理部指派一名主要领导兼管防火工作,并组建义务消防队,使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施工现场及各施工楼层,外架等处应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选择适当位置设置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三.现场大型临设工程塔建必须经过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火灾报警电话"119",工地应设有明显标志和对外联络工具。

五.现场一般情况下(除食堂生活火源),严禁生明火,若因工作需要,须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发"动火证"。

六.电、气焊施工时,必须认真检查、清理所在操作场地的易燃物品,指派人看火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花飘散而烧伤已装修好的面层材料和其它材料起火。

七.未经许可,现场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须经现场主要负责人同意,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派人严加看管,防止意外。

篇2: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1、标识施工现场消防布控图,维护工地消防设施,实行专人管,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防护设施(包括灭火器、高压水泵和符合要求的给水管道等),配电房配备绝缘灭火器材(干粉)。

2、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加强防火监控。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都要符合防火规定要求。

3、加强防爆品储存、保管、采购、领用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远以外。要防暴晒,气瓶防震圈、瓶帽、回火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类物质,必须熟悉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运输、保存和使用,并根据其性能采取相应的防爆、防火措施,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施工现场用电防火,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根据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排除,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抢救。

篇3: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

1.消防管理组织: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6人。

2.职责与任务

①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②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③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义务消防队

①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队员为18人的义务消防队。

②义务消防队应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才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距离不小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三、用火审批

1.审批程序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工长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2.审批内容

用火审批证明中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用途、用火部位、看火人和灭火器材等内容。

3.用火审批证用火证。

篇4: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技术措施

施工项目现场安全防火技术措施

1.电气防火:

⑴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失压,漏电、短路故障进行可靠保护。

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得随便使用火源。

⑶在电器装置相对集中的地点,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⑷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极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⑸设置合理的防雷,避雷措施。

⑹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⑺在易燃易爆场所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2.施工现场防火

⑴划分重点防火区域,专人负责重点部位,在木工棚内配置不少于二台泡沫灭火器,0.5立方沙池,1立方水池和消防桶铣。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⑵木工棚每天产生的锯末,刨化安排专人清运,保持清洁。

⑶悬挂禁止烟火标志和防火责任制标牌。

⑷木材烘干炉池建在指定位置,远离火源,并安排专人值班、监督。

⑸现场设吸烟室,不准在现场防火区域吸烟动火。

3.仓库防火

⑴宿舍内严禁任何人在床铺上吸烟,宿舍内设专人负责监管防火。

⑵宿舍内不得安装大于60W的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生火做饭,不得使用钨灯照明。

⑶使用电褥子和电风扇有专门电工安装插座。

4.电气焊作业

⑴割焊作业地点要制定安全防火措施,配备有消防器材,专人监督,严格按审批动火手续。

⑵作业地点下方或周围有易燃物品,先清理干净或采取隔离措施后作业。

篇5:工程公司施工现场防火制度措施

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图中反映。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好消防水源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按要求设置吸烟室。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7、乙炔瓶与氧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1、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2、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人柏油。

13、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4、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6、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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