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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分项工程(工种)名称:挖土工程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可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高度不得大于1.5米。

5.机械挖土,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6.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7.机械停放和运行要在坚实的基础上,距离基坑不得小于2米,运土汽车不得靠近基坑行驶。

8.电缆两侧1米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挖掘。

9.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的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工作。

10.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米高护栏围挡,设置足够的临时上下施工楼梯,严禁其他方式上下。

11.开挖基坑时,必须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2.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堆放,不得大量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1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14.挖土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15.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准违章作业。

交底人:

年月日

接底人:

年月日

篇2:挖土工程(机械挖土人工清底)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挖土工程(机械挖土、人工清底)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本工程基坑支护为放坡+土钉(锚杆)+钢筋砼护壁,分多层开挖。开挖前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顺序。

2.开挖坑底电梯井深度地下室底板下2.3米,平均深度为约10米,最深处12.15米。电梯井开挖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基坑开挖时如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基坑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见附图06).严禁攀登护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基坑边10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5m。基坑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底部设18cm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见附图03)

6.人工挖土、前后操人员作横向间距不应小于2-3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8.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铰接部分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9.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上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定)。

10.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铺设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先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装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用设备负责指挥引导。

14.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埋管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车辆出大门口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15.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坑土结构。

16.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地质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8.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开挖土方必须有开挖令。

20.夜间挖土要确保作业区的照明满足施工要求。

21.开挖前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坑内水位和排除地表水,严禁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渗入基坑。

22.基坑设置一道混凝土支撑,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要合理选择部分支撑,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作为坑内架空便道,其他支撑上一律不得行人,并采取措施将其封堵。

篇3: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7)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距离不应小于2~3米,推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超过1.5米。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上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带与挖土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采取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台室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公尺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道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意外应急措施(流沙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推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22.补充交底内容:

工程名称:交底人:单位:班组:

年月日

篇4:挖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范本

挖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范例

1、挖土前应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技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的监护下采取人工挖土。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必须根据土质及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的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爬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边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谷牧、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在周边设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6、人工开挖土方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7、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大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垂头应安装牢固,钉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8、从槽、坑、沟中调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9、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土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0、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土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11、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进行作业。

12、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3、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定和边坡的变化。

篇5: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7)

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五)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挖土工程

作业内容

挖土、外运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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