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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②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⑴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⑵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⑶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⑷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⑸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⑹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⑺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⑻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⑼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⑽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⑾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⑿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⒀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⒁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⒂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⒃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⒅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③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④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⑴、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⑵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⑶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篇2:施工项目消防保证措施范例

施工项目消防保证措施

一、设置现场消防保卫小组

消防保卫组织成员

总指挥:项目经理

副指挥:安全环保部主任

报警:夜间设值班人员(消防电话119)

组员:全体现场管理人员

灭火队:全体保安

组织体系如下:

二、工程开工前准备

单位工程在开工前十五天,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

应上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消防保卫方案和预案,以及相关的图纸,组织机构情况;

到市消防局办理审批或备案。

三、现场的临时建筑要求

工地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要按现场平面图规划建设;

临时的机械棚,卷扬机棚、钢筋加工棚、木工棚、变压器、电闸箱棚等,一律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

四、消防管理

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负责制,总包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负全责,各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双方要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

实行逐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现场防火工作的负责人,根据工程规模配备消防干部,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组建现场的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建立健全各岗位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措施,并按要求上墙;

专(兼)职防火人员,要做好防火负责人的参谋,组织编制、制定、完善施工现场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规章制度,对现场进行防火安全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解决隐患;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分包、外协队伍入场前应进行三级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教育,使他们掌握防火常识,训练他们扑救初期小火的技术能力;

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在现场住宿,工程内住人应由现场防火负责人批准,并报消防监督部门备案;

工程内禁止设库房,不准存放油漆、烯料、石油、液化气、电热器具。如需要设置,必须上报保卫部;

在施工程地下室,不准住人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用火用电措施

施工现场用明火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生火时不准用汽油、煤油等液体引火。

在火炉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取暖火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照明线必须按规定正式架设,不准乱拉、乱接,由正式电工安装,库房照明灯不准超过100W,住人照明应用低压36V;

电气焊作业,必须"三证"(操作证、上岗证、动火证)齐全,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有效时间内使用,严格落实上海市消防局的有关规定。

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具,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技术资料,并经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报项目安全环保部审批。

六、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应根据工程情况,结构施工阶段,每50m2不少于1瓶,装修阶段每30m2不少于1瓶,现场消防栓周长每120m设一座消防栓、配水带、水枪,设立标志牌,主管径不小于Φ65mm,出水口不小于Φ65mm;高层建筑超过24m,设消防泵房,24小时有人值班,竖管每隔一层设一出水口,配套齐全;

消防设施、器材必须每年维修保养一次,不能使用过期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灵敏、有效、好用;

现场消防栓、灭火器材四周3m之内不准堆放物品,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

篇3:某住宅楼工程项目防洪措施

住宅楼工程项目防洪措施

1、建立24小时巡查制度,派专人每天24小时巡查水位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并上报水利部门。

2、备足抢险物质,成立抢险指挥部。

3、物质存放地点:单独设立地点,建在靠东一侧,并设置标志,做好雨季防护措施。

4、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总指挥的抢险指挥部,建立抢险安全网络体系,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现场立即停工;机械、设备、人员全部投入到防汛抢险中去。现场备有麻袋、土源、汽车、装载机,随时听候现场抢险指挥部调动。

与水利部门及时沟通,保持联系,在48小时之内做好防汛的准备,如确实有大汛来临,项目部将不惜代价,不遗余力的投入现场所有的人员、设备、材料等,以保证防汛需要,保证长沙市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篇4: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项目工程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座标明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篇5:工程项目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项目工程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应该平使,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挡、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和混凝土斗等大件时,必须用卡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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