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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保证措施(7)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工程项目安全保证措施(七)

1、安全管理目标:

1)无死亡、火灾、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

2)事故负伤频率在1.5%以下。

3)工地管理目标:争创市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2、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宣传建设部有关安全规定,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施工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国务院、市、部、公司颁发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要求职工在生产中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

5、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对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的设备或设施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完善,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护栏和警告牌。

6、严格按照经公司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工人必须严守岗位职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应经培训,持证上岗,各级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7、坚持执行"三宝"制度,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脚手架设置全封闭安全网。

8、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要符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9、作好防雨、防雷、防风与防洪的预防工作。

10、夏季施工要抓好防暑降温工作,设置医疗室,配备急救药品。

11、设专人管理工地的机电设备和电器线路,实行挂牌制,并根据公司的维修制度对机电设备进行保养。经常检查与定期综合大检查相结合,严防漏电伤人。

12、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强化安全管理。

篇2:工程项目消防安全保证措施(7)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保证措施(七)

1消火栓及管道的设置详见消防、临时用水平面布置图。

2室外消防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基坑西周设置消火栓及水管,水管采用焊接钢管。并在基坑四周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存放任何物品。

3室内消防

建筑物内消防系统为:设置消防泵房,以提供本建筑物施工期间的消防用水。因本工程高度达170米,因此设置一根消防竖管,管径为DN100(管子采用耐压型),并随楼层的升高隔层设置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保证消防供水水枪的充实水暗柱射到最高、最远点。

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篇3:工程项目安全保证措施(八)

工程项目安全保证措施(8)

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六以内。

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针对该群体工程的规模与特点,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安全总监、专业责任工程师、各协作单位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4安全教育程序见图6-4

5组织安全活动见图6-5

6安全检查见表6-1

7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协作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外爬架、外挂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险情,须立即停工,同时立即报告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须完全持有上岗操作证。

篇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1)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十一)

1、安全保证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

以人为本,防治结合,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A、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控制人身重伤、轻伤及职业伤害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及爆炸事故;

●杜绝重大施工机械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不发生群体性传染病及突发性中毒事件;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培训教育持续,人员遵章守纪;

●现场规范整洁,环境安全文明。

2、职业健康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2.1、组织机构

2.2、安全管理职责

2.2.1、项目经理

是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目标全面负责。

2.2.2、项目副经理

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员直接领导责任。

2.2.3、项目总工程师

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4、安监员

参加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参加项目部及业主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监督整改;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协助项目经理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组织安全学习,考试取证工作,监督实施持证上岗。

2.2.5、施工队专职安全员

负责日常施工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组织班前安全会;记录安全台帐。

3、安全保证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工作的管理是全员、全社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施工的基础。

各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深刻理解并时刻牢记自己的安全职责,要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一丝不苟严谨的工作作风。要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关系,扎扎实实地把自己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工作中去,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承包书,项目部与各作业班组、施工队,各作业班组、施工队与个人,层层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目标责任明确。

3.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安全施工重要前提,各级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我公司的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般施工项目,现场临时设施,一般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重大起重、运输作业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公司安监部等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经有关部门审查,总工程师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应予以严肃查处。

3.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检查及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通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活动记录,查事故隐患,查违章作业情况等,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

●定期检查:本单位安监部门定期每月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经常性检查:班组班前、班后进行岗位安全检查、自查自纠。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时也要检查安全生产。

●专业检查: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检查;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检查;防火检查等。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检查。

●工程项目坚持项目经理部领导日安全值班制度和项目安监部安监员日巡查制度,并有记录。

4、安全教育、安全会议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教育

●新进场工人或变换工种的工人都应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表)及台帐,教育者及受教育者双方履行签字手续,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已上岗的技术人员每年也应进行定期学习、岗位培训和考核。

●项目部各专业队、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施工作业面的基本情况、注意事项、操作方法、安全防护要求、劳保用品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劳动纪律等,同时做好活动记录。

4.2、安全会议

●项目部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并指定有关管理人员、工长和安全员参加。

●各作业班组在班前后均应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全作业存在问题。

●对于危险作业,项目部要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监督岗,并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4.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台帐中登记清楚特种作业人员姓名、性别、工种、年龄、上岗证号及上岗证复印件等。

5、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5.1、厂外循环水系统工程重要危险源

序号施工工序发生部位主要危险因素

1土石方开挖、高边坡支护、人工挖孔桩基坑、管线基槽土方坍塌、机械伤害、

2土石方爆破基坑、隧道石方开挖放炮

3土方开挖、回填工程、砼搅拌基坑及管线基槽开挖、回填;基础及主体等砼施工机械伤害

4土方运输基坑、管线基槽开挖、回填车辆伤害

5砖石砌筑、抹灰、脚手架搭设主体及装饰工程物体打击

6砖石砌筑、钢筋、砼、抹灰、脚手架搭设主体及装饰工程高处坠落、触电

7隧道施工隧道石方开挖土方坍塌、机械伤害

8DN2400砼管、DN1800钢管、钢结构吊装钢屋架吊装、管线系统安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9隧道施工水下钢管法兰对接淹溺、机械伤害

10施工全过程施工现场其他伤害

5.2、土方开挖、高边坡支护及人工挖孔桩的安全技术措施

5.2.1、土石方开挖要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实行审批手续。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

5.2.2、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根据所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5.2.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需堆土时,其高度不宜超过1.5m。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5.2.4、施工人员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坑(槽)开挖深度超过2m后、沟边沿处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陡坡下面休息。

5.2.5、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通畅,随时关注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5.2.6、土方开挖严格按设计及施工现场土质情况按《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在坡顶上设置引水沟。

5.2.7、基坑开挖过程,派专人对基坑的稳定进行观察,以便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处理。开挖完成后及时对高边坡进行抹砂浆进行边坡保护。

5.2.8、如出现边坡土方土质比较差的情况,应设置锚杆进行边坡加固。

5.2.9、人工挖孔桩内施工时应做好孔洞口的封闭,并做好周边排水沟以免雨水或施工用水流进孔内浸泡护壁,引起塌方。

5.2.10、人工挖孔桩的开挖必须在上一层护壁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5.2.11、进行水下土方开挖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

5.2.12、进行水下土方开挖作业时并应保证施工机械有足够强度的立足点。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5.3、土方回填

5.3.1、打夯机应用单项开关,手把应有绝缘保护;所有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接至作业面,其他人员禁止乱接电线。

5.3.2、必须设分级保护,蛙式打夯机必须选用橡套电缆,长度不得超

过50米。

5.4、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防护措施

5.4.1、技术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4.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4.3、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

5.4.4、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5.5、安全用电和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5.5.1、遵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一切施工电气设备其外壳必须进行可靠接地,设备电源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度。

5.5.2、生活用电设立独立电源,并设立分级漏电保护器;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线路维修必须有专人看守。

5.5.3、雨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雷、防电、防漏等工作。机电设备要避盖防雨并接零线和漏电保护设备;施工机械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5.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在岗持证人员不得操作特种施工机械。

5.6、脚手架安全措施

5.6.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经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合格的架子工承担,并经常进行体格检查;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带,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内,穿防滑鞋,袖口、裤口要扎紧。施工区域周围设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由专人进行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6.2、钢管脚手架全部采用ф48×3.5钢管材料,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铸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他材料绑扎;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铺满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采用50mm厚的杉木板,木板两头用8#铁丝扎牢,用10#铁丝固定在脚手架上,临空面高度超过4米的底部必须拉设兜底安全网,外侧拉设两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m。行走频繁处拉设安全绳,严禁用竹芭作脚手板。

5.6.3、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下表规定。

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标准

脚手架类型立杆(m)大横杆(m)小横杆(m)

钢管脚手架1.8-21.2-1.51.5-1.8

5.6.4、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搭设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不得进行高空脚手架搭、拆工作。

5.6.5、拆除脚手架,应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警戒。拆除前,应将脚手架上的存留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按自上而下,按先装者后拆,后装者先拆的顺序进行,并且一次拆除完毕。拆下的杆件与零配件,用吊绳或吊车吊下,严禁高空抛掷。

5.7、现场安全保卫及防火、安全行车措施

5.7.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分区、分片落实责任人;建立防火安全组织,明确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操作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制定并实施现场安全,防火、防爆保卫制度;现场建立门卫巡逻保卫制度,保卫值班人员佩带执勤标志;现场的料场、生产生活临建设置要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有关防范设施,并落实专人管理及防火、防爆制度和措施。向职工宣传消防知识,万一发生火警要立即报警,同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扑救。

5.7.2、在施工现场各主要位置均要持有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标牌、安全操作规程等;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凡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六大纪律”,“五要十不准”;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设置专门仓库存放;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布置必须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制定安全防火制度而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学习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

5.8、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

5.8.1、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机电设备均应按安全用电的要求做好接地装置,接地地极应进行测试,并能满足有关规定,以防雷击;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以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同时配备抽水设备和组织人员在遇暴雨时,及时把机电设备、材料等搬运至不受水淹的地方,现场的集水用抽水机及时抽排。

5.8.2、设专人负责收听天气预报,并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围堰。对雨天有可能影响围堰安全和施工时及时作出预警。

5.9、施工事故的应急措施

5.9.1、应急组织及设施

项目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安监员、工程技术员等有关人员组成。应急领导小组制定项目的各种应急方案,配备如担架、急救药品、急救器械等必要的急救设施。保证与当地消防部门、医疗单位以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有效联系。

5.9.2、应急救援响应

●发生事故时,现场施工或周围施工的人员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针对事故特点即时开展抢救工作,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根据事故等级进一步向上级报告,项目负责人组织急救人员(含义务消防员)参加事故抢救。相关人员要从安全通道撤离危险场所。

●现场医务人员对伤员及时救治和转移,其他管理人员参与协助现场救护、通讯和车辆的使用调度等工作。

●对事故现场采取保护措施,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按公司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必须及时编制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10、管线安装及钢结构吊装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5.10.1、起重作业严格按照《特殊作业安全控制程序》进行;所有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每月由大型机具专业安全检查组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装置性能检查,不定期地对安全装置进行随机抽查,以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起重作业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均需持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

5.10.2、在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指挥人员要严格执行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保证吊臂、吊物与架空线路间的安全距离,1-10KV不得小于2m,110KV时不得小于5.0m,220KV时不得小于6.0m。当无法满足以上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5.10.3、起重作业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起重作业时吊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当工作地点风力>5级时,停止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6级时,停止起吊作业;遇有大雾、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起重指挥信号时,停止起重作业;密切与当地气象台保持联系,提前做好防风、防雨措施;起重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发出预备信号。起吊重物时,首先检查吊臂及吊物上是否有人或浮置物。

5.10.4、合理选择起吊作业中的钢丝绳,千斤绳确保夹角不大于90度。

5.10.5、电焊皮线须在施工现场有序的排列,接头处用绝缘胶带绑好,防止电弧击伤钢丝绳;物件吊装过程中,钢丝绳悬挂点必须设可靠包角或垫层,以避开棱角和快口部位,保证安全绳的安全使用;起吊大件要对钢丝绳进行检查,若钢丝绳有扭曲、挤扁、断丝及严重锈蚀及时更换;每月对所用的起重工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性能试验并做好检验标识。

5.11、挡土墙、护坡砌石及砖墙施工安全措施

5.11.1、砌墙时,人应站在沿墙身铺设的脚手板上,禁止站在墙身上砌墙、沟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严禁在墙身上行走。不得用砖垛或灰斗搭设临时脚手;采用里脚手砌砖时,必须安设外散防护墙板(或安全网)墙身每砌高4米,防护挡板(或安全网)即应随墙身提高;用里脚手架砌筑突出墙面30厘米以上的屋檐时,必须架设挑出墙面的脚手架进行施工;脚手板上堆放

的砖石材料距墙身不得少于50厘米,每平方米荷重不得超过270公斤。砖测放不得超过三层。

5.11.2、轻型脚手(吊脚手、挑脚手)上一般不得堆砖石;使用简易滑轮起吊灰、砖时,应检查其稳固性,吊升时不得碰撞脚手架。灰、砖吊上后应用铁钩向里拉至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用手牵引吊绳;施工人员严禁乘坐吊送材料的起重设备升降;在高处砍砖时,应注意下方是否有人。禁止向墙外砍砖。工作完毕应将搬运石料的绳索工具要牢固。俩人抬运片石料时,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筐或车运送石料时,不得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往坑槽运石料,不得乱丢,应用溜槽或吊运。卸料时下方不得有人。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且不得两人对面操作。

5.12、石方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12.1、爆破施工前应编制爆破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公司技术部和总工审批。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爆炸物的运输、保管、和爆破工作。爆破工应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爆破区内的电线、管线、器材、机械设备等在爆破前应予远离或隔离;放炮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及信号标志,警戒范围须符合规范规定。规定警戒时间,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应进行检查,必须待所有人员、车辆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人员、车辆。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掩蔽所至起爆点的道路必须畅通无阻。

5.12.2、连接导火线和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进行,房内不得有电气设施和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切割导火线用锋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线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员脱离危险区,但不得小于1000

篇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8)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八)

1、合理布置安全标志

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灯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设置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不得随意移动和拆除。

2、分阶段安全防护重点措施

基础阶段的防护

(1)基坑的安全防护

本工程基坑开挖最深达5.7米左右,基坑安全防护极其重要,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有效防护:基坑上口设置红白相间的水平警示护拦一道,采用Φ48×3.5钢管搭设,立杆间距3m,高1.2m,横杆两道,分别设置在0.6m、1.2m处,并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封挡,待土方回填完毕后,方可全部拆除。

主体阶段的防护

(1)脚手架防护

①外脚手架外立面采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②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应在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2)楼板与墙的洞口处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等防坠落的防护措施。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坑槽及所建车道出入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室内楼板孔洞使用坚实的盖板固定盖严。边长1.50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搭设高度为1.2m,用密目网封闭,洞口下设兜网。

(3)楼梯处及楼层临边部位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高度1.2m,立杆间距3m,横杆两道,处于0.6m、1.2m处,用密目网封闭围护。

(4)在建筑物底层,人员来往频繁,而立体的交叉作业对底层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求更高,为此将在人员活动频繁的地方搭设防护棚作为安全通道,其上采用双层木模板覆盖。

装修、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

(1)外装修时每天检查外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则及时整改加固,并及时汇报主管部门。

(2)随时检查各种洞口临边的防护措施情况,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在洞口上下施工需设警戒区,派专人看守。

(3)当施工作业易产生可燃、有毒气体时,需保证屋内通风良好,或配备强制通风设施。

3、防止物体打击的防护措施

本工程的控制难点在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部分临建及加工场地处于塔吊的工作范围之内,防止物体的高处坠落是本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防护的重点,主要采取如下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规范塔司的操作行为,并设专人指挥起吊工作;每次塔吊工作之前均对钢丝绳及钓钩进行检查,并对绑扎牢固与否进行检查;

(2)建筑物外架张挂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防护。

(3)在各种材料加工场搭设防护棚。

4、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1)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电锯、圆盘锯)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5)施工电梯须安装高度限位器、防坠落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卸料平台和人员出入口应设防护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施工电梯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6)塔吊拆装顶升由专业人员负责,专业装拆人员操作,并经专门验收后,方准使用。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或超过限重时禁止作业。

5、冬、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冬季施工时,对施工作业面、垂直运输设备、外脚手架及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取防滑措施。

(2)大雪后必需将架子上的积雪清扫干净,并检查其牢固性,如有松动下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3)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

(4)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并由电工专门管理,防止漏电触电。

(5)上人跑道必须设防滑条,雨后必须对上人跑道及操作平台等进行检查。

(6)塔吊及电梯必须设有防雷接地装置,防止雷击。

(7)做到整个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雨后及时清除积水,保持整个施工现场的整洁。

6、卫生和急救措施

为确保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在施工现场设有医务室,备有兼职医疗人员和急救措施以及附近的急救中心的联系电话,并经常与当地卫生保健部门取得联系,为预防传染病和其他福利做出必要的安排,积极宣传酒精饮料和毒品等危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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