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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本系统采用TN-S供电系统,在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受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但应注意其PE线不得断开,在供电末端应给PE线重复接地。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致命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应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或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6.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设在动力开关上侧且箱内供电线路均有标识。

7.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供电,开关箱内应一闸一漏,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设备。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常温场所,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天关箱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是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9.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入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10.配电箱应安装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箱体的下皮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大于2mm

11.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

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按规定的位置牢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和松动。

13.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板分设。

14.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成束绑扎,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板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备检查

15.电器设备的操作与维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现场内的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并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得进行高级电工的作业。B、各类人员应作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应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C、停电后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D、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16.安全用是组织措施

(1)建立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3)健全技术检查制度:从工程施工用电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包括:接地电阻值、电器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工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5)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

(6)建立工程竣工后的拆除制度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篇2:临时安全用电防火措施规程

临时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1)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制定以下防火措施:

1、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使用压线铜鼻;

2、配电室的防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粉灭火器并按规定设砂池。

3、施工现场内除试验室外严禁使用电炉。

4、现场成立防火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器防火领导体系,详见现场安全防火制度。

2)触电事故发生后的急救措施。

1、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绝缘的木棒、布条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开,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线。

2、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

3、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差的物体接触电者。

4、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一度昏迷,应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法,或上两种同时进行急救电伤员,并及时通知急救中心进行专业抢救。

5、在无特殊医疗措施情况下,抢救伤员严禁注射强心剂药物。

篇3: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

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沿地面明露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3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

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篇4: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2、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4)发现使用磺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任等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5)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应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6)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8)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路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10)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篇5:临时用电安全规程

铁路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对施工生产、生活中的临时用电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管理手册的要求,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生活、服务全过程对临时用电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28001/20**标准及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安全质量监察处负责编制本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4.2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中的临时用电进行控制。

4.3机关工作部及分公司负责各机关的临时用电的控制。

5.工作程序

5.1开工准备阶段临时用电控制。

5.1.1指挥部、项目部负责本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指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布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1.2指挥部、项目部根据工程现场的规模和用电机械数量和用电量来配置电度表。

5.1.3指挥部、项目部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制定电工岗位责任制,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工值班制度。

5.1.4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相关方人员进行预防触电事故教育,并进行触电基本抢救措施培训。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1.4.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座,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断开电源。

5.1.4.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以隔断电流。

5.1.4.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5.1.5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1.5.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5.1.5.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5.1.5.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5.1.6脱离电源后,要及时迅速对症抢救。

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验收控制。

5.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需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安装,安装时需保证地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完好。

5.2.2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及外观要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严禁在缺少元件、元件失效或在不安全状态下使用,严禁在漏电断路器失效的情况下使用,并防止其失灵或误操作。

5.2.3配电箱内侧面上应标明用电设备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各类接地电阻测试,测试符合有关规范后方可使用。

5.2.4施工现场的用电电器及机械设备、工作接地、重复接地、防护接地等各种接地装置,按要求施工竣工后,应由电工按规范要求进行各类接地电阻测试。

5.3临时用电使用安装技术控制

5.3.1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交底,以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5.3.1.1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对于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一个接地装置并联运行的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5.3.1.2中性点接地系统的运行。在高压系统,中性点接地可使接地保护准确动作并消除接地过电压。

5.3.1.3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可降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水平。

5.3.1.4在潮湿、无采暖设备或暂时出现蒸汽、有导电粉末、高温的建筑物内采用36V作为安全电压。

5.3.1.5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来选用。

5.3.1.6施工现场应普遍采用安全电压,干燥整洁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为12V。

5.3.1.7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屏护设施,防止过分接近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屏护还能起到防止电弧短路和保障操作检修空间的安全作用。

5.3.1.8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并保证必要的间距,屏护装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如挂标示牌,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应采取接零(地)措施,固定安装的屏护装置应当上锁或装设连锁装置,可动的屏护装置应安装稳定,能防止被无意识移开。

5.3.1.9对于高压设备,不论是否裸露,均应采取屏护遮拦和保证安全短路的措施。对于1000伏以下生产和生活用电的电气设备,其熔断器和闸刀开关都必须装有绝缘罩(盖)进行屏护。

5.3.1.10凡在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检修,都应在四周装设临时遮拦。在安全距离内的人为停电设备,也应装设遮拦屏护,防止他人进入危险区,并防止工作人员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

5.3.1.11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装设牢固。

5.3.1.12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和用电设备、线路的实际情况,凡在易发生触电漏电危险及易产生爆炸等特殊场所中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应编制具体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对那些易产生电火花及温度易升高的电气设备应编制具体的电气防火措施。

5.3.2项目部按照有关规范要求重点对电动建筑机械操作者和电工进行施工现场防护和安全操作技能交底。

5.3.2.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2特殊潮湿环境场所作业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3塔式起重机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4夯土机械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5焊接机械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内相关方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器具防火教育,避免用电火灾事故发生。

5.3.3.1电气线路超过负载引起火灾:线路设计或架设不合理,熔断器保护装置选择不当造成火灾。

5.3.3.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因导线安全间距和绝缘等级不够、年久老化、破损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5.3.3.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导线与导线间、导线与接线柱间连接不良、开关接头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引起火灾。

5.3.3.4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炉等电热设备如果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5.3.3.5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气焊接设备如电焊机、点焊机等电气弧光火花会引燃周围物体,静电火花也会使易燃气体产生火灾。

5.4临时用电维修、检查控制

5.4.1项目部组织平时的检查验收,参加人员应包括电工工长及安全员。检查配电线路、各种配电箱、电气设备、接地电阻等。

5.4.1.1配电箱的制作应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铁板,以便箱体接地,亦可采用绝缘材料,但不宜采用木质材料制作。

5.4.1.2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安装不得松动和歪斜,不准将配电箱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对于固定式配电箱,其下底面安装高度距地1.3-1.5米为宜。对于移动式配电箱,其下底的安装高度以距地0.6-1.5米为宜。

5.4.1.3配电箱内连接导线应采用标准的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裸露导电部分。为了明晰起见,保护零线应采用标准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并通过专用接线端子连接。

5.4.1.4配电箱、分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分配电箱至用电设备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流动操作配电箱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30米。

5.4.1.5应经常对配电箱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配线绝缘是否破损;各部接点是否牢固;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缺陷及时处理,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5.4.2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检查时应全面对元件失灵或其他不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要定人、定时进行维修。

5.4.3对临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操作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好绝缘用品,禁止带电作业。

5.4.4对塔吊、龙门架、井字架和电梯等高空、高处用电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维修,防止用电事故发生。

5.4.4.1塔式起重机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超重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幅度限位和吊钩、卷筒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保护电缆不被拉拽。夜间施工的塔吊必须在塔身或其它部位设置对着工作面的聚光照明灯并应在塔顶和大臂架头部安装红色障碍灯。塔吊接地应符合要求。

5.4.4.2外用施工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安全装置不得任意改动,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电梯所有各部限位和安全装置应灵敏,应在电梯顶部安装红色障碍灯。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关锁电闸箱。

5.4.4.3电梯的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作按扭等应经常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每使用一年应重新检修调试一次。

5.4.4.4井字架、龙门架的升降台严禁人员乘坐吊盘上下。必须加装超高限位装置。保证使用中灵敏、有效,并在其顶端安装红色障碍灯。井字架的任一点与架空输电线路或带电设备的水平与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米。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架、龙门架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5.4.4.5卷扬机电器电源应一机一闸,一箱一锁,禁止一闸多用。防护罩(壳)齐全完好,电器设备应装漏电保护开关,并可靠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5.4.4.6井字架的电器和各种安全装置应每月检查维修保养一次。雨季还应注意电气设备防雨、防潮。

5.4.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使用及维修,用电器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确保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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