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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措施(1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措施(十五)

1.项目经理部组织以经理、生产副经理为主要领导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包括各专业工长。组织并定时训练工人熟悉、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做好安全消防交底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开好交底会。

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的采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明确划分易燃可燃物堆放、仓库等禁火区。对于易燃物料、工程设备设专库管理,避免意外损失。

4.开工前应将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敷设准备好,如:消火栓、灭火器、水桶、砂箱、铁锹等,保证消防器材齐全、灵敏、有效;水桶、铁锹等不能挪做他用。

6.现场消防道路保证畅通无阻,场区夜间安排照明设施及值班巡逻。

7.结构施工时将消防立管、消火栓、水龙带随层安装,地面加压水泵保证随时可紧急启动。

8.电、气焊施工前必须办理许可证,设置看火人,配置水桶、灭火器,有上下预留洞处,要把下层洞口盖好。火花可能飞溅的用钢板隔挡。焊割作业的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10m,焊割后立即关闭。

9.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的电源管理,不得随意使用电炉等耗电设备,防止发生火灾威胁人身安全。

10.现场严禁吸烟。生活区设吸烟室,加强现场监督。

11.冬期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安装临时采暖器,以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

篇2:建筑工程项目消防管理措施(5)

建筑工程项目消防管理措施(五)

1.建立义务消防队

以本项目经理zz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2.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篇3:建筑工程项目消防措施(十七)

建筑工程项目消防措施(17)

1、现场义务消防组织机构

(1)管理组织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工长、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义务消防队

1)本工程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2)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2、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工保温材料的存入与使用,必须采用防火措施。

3、消防安全措施

1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2油漆工

1)油漆类或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和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8)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时火嘴不准对人。

9)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0)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间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11)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12)清理随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3焊接工程

1)电焊工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带压力的容器或管理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工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脚手架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

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时,方可离开。

2)气焊工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氧气瓶、乙炔瓶在严冬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40℃),不准用火烤,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和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

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使用。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为10~50时,留0.1~0.3MPa以下。

4防水作业

1)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防水材料严重过敏的工人不得从事防水作业。

2)装卸、搬运、施工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在地下室、池壁内等处进行防水施工,应定时轮换间歇,增设换气扇或抽风机。

4)防水施工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

5)防水施工时,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5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类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

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2)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6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车器材。

4)室内取暖可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究责任。

5)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6)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再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7)现场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易燃物。

7季节施工

1)大风大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脚手架、塔吊、易燃易爆仓库等应设置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施工使用明火时,应符合防火的要求,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6)油漆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8现场堆料防火措施

1)材料堆放不要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9)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在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等不同施工阶段防火要点各不同。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处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

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篇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措施(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措施(七)

施工现场由项目专职人员负责保卫工作,建立保卫工作责任制,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2、制定保卫、消防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3、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标志,实行凭证件出入制度。

4、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6、现场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周一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半月召开一次治保会。每周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7、工地消防设施应按广州市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有醒目的消防标志。

8、施工现场按上级有关要求设置专业保卫人员。

9、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更不允许群打群殴的现象。

10、加强对分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11、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12、变配电室、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定安全。

1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职工携物离开现场,要开出门证。

14、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应足够,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5、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为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16、应随着工程的施工随层设置消防管,管径不得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保证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7、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1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9、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设施,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两栋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2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1、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22、施工现场除了指定的吸烟区外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23、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少于5m。使用两瓶同盟明火的作业间距不得少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24、在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措施。

25、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篇5:住宅楼建筑工程消防保卫措施

住宅楼建筑工程消防保卫措施

1.成立现场消防保卫小组,制定并执行保卫、巡逻、门卫制度。严格遵守北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

2.施工现场设立防火标志牌,防火制度上墙,配备充足的消火栓、水龙带等消防器材,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检查。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布置合理,灵敏有效,使用方便。现场所有道路均可作为消防通道,要保证24h畅通。

3.凡未经消防部门的同意,私自移动或挪用消防器材的人均按破坏消防设施处理,落实逐级防火责任,严格执行防火制度,违者按规定处理。

4.现场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5.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用火证,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

6.分包单位进现场要和总包单位签定消防协议书,对新入场的工人,在入场前由工地负责安全保卫人员对其进行治安、防火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7.做好施工现场警卫护场工作,值班人员在当班间应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负责看管现场内所有材料、机具设备,防止破坏和盗窃。

8.向外拉运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等,均应由材料负责人出示出门证明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将其物品扣留。

9.施工现场严格禁止使用易燃物搭设临建,搭设临建时要符合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0.消防水泵必须采用专用配电线路,引至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以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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