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集团分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形象,使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集团公司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1.2条本细则在第七分公司范围内适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伤害事故,年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七分公司安全生产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分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按三级建立,即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附后。
第四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4.1条第七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并作出相应决策。
2、制定分公司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做好对项目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服务工作。
4、负责安全台帐,消防台帐的核查工作。
5、每月组织一次对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奖惩制度,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同时实行对项目不定期检查。
6、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事故处理后的复查工作,并及时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一切行为,有权提出停工要求或立即决定停工,并上报分公司领导。
8、负责工程安全生产有关验收手续,并督促整改验收。
9、执行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行定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4.2条项目部履行职责:
1、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条例和集团公司、分公司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并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管理、监督等部门的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2、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并组织实施。
3、在开工前,应组织编写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书及打桩、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外架、井架、塔吊、模板、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等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后实施。
4、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制度,并予以实施。
5、项目经理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考核,并按有关制度进行奖罚。
6、认真抓好班组自检、互检、巡回检、交接检以及周检等工作。
7、认真做好安全台帐、消防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真实、齐全。
8、认真对待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创卫等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至符合要求后,通过分公司验证、对查出问题不落实整改造成事故隐患或事故者,予以严厉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9、文明施工、施工机具、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必须严格按分公司验收制度执行。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5.1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行分公司月检、重点检、日常监督检,项目部周检、巡回检、班组自检、互检。
2、检查依据:
国家规范、标准;国家、省、市地等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管理条例、规定;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程序文件,实施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
3、检查内容:JGJ59-99标准为主,查意识、查纪律、查管理、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复工。
4、检查组的组成:各级检查组由主管领导亲自主持,保证检查的权威性。
5、分公司每月一次对项目进行大检查,组长由生产副经理担任,工程部等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抽调其它相关人员(专项安全员)参加,分公司安全职能部门不定期经常深入现场,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分公司月检及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事故隐患,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整改单)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项目部必须认真对待,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返回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整改回执或整改期限到后必须及时组织复查复验,对复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者,责令停工并处以重罚。
第5.2条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基坑支护按方案实施防护完成后必须经分公司、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2、文明施工验收在工程开工二个月内通知分公司、集团公司验收,如遇特殊情况应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但不超过三个月。
3、井架、外架安装后使用前必须经过分公司验收合格,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其中外架按三步为一验收批,井架按搭设施工段为一验收批。
4、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设备管理处主任工程师、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实施。塔吊基础专项方案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塔吊、人货两用梯的验收应根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使用验收手续。
6、支模架搭设验收按集团公司下发的支模架搭设验收制度执行。
7、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文明施工,井架、外架、塔吊、人货两用梯、施工机具等验收前项目必须提交相关完整的验收资料。
第5.3条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1、被评为国家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20000元,按合同要求被评为省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5000元;合同无要求被评为省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8000元;被评为地市级"双标化"工程项目奖励3000元;被评为地市级样板标化奖励5000元;(以上奖项以项目竣工时最终成绩为准,在各县获标化的减半奖励,同时以最高奖项予以奖励。)
2、分公司
月安全大检查被评为优良的奖励500元,在集团公司季度大检查被评为优良的奖励1000元,在杭州市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工程,奖2000~3000元,在其它各地市及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1000~2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3000~5000元。
3、对创标化现场有突出贡献的领导,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可酌情分别予以奖励。
二、处罚
1、井架、外架、塔吊、人货两用梯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成限期整改。
2、分公司、集团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单不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回复,每次罚款500元,同一项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给予停工整改并罚款1000元。
3、分公司月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在集团公司季度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在各地、市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2000~3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3000~5000元。
4、项目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15000元,发生重大事故,罚3000~5000元/起,发生设备、火灾事故视情节轻重罚2000~10000元/起,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罚款。
5、对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项目,由监察室立案查处,触犯刑法的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6、已列为分公司创市、区级"双标化"项目的工程,竣工没有达到目标的,罚款2000~3000元。
7、项目部不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每次罚500元。
8、以上罚款需累计计算,在集团公司检查中被处以罚款的项目,分公司按规定予以罚款。项目部发生事故而被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处以罚款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
本细则自2012.4.1日起实施。
篇2: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指示决议。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
3、努力学习和掌握建筑施工专业理论和施工技术,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检评标准,在组织全面施工技术管理的同时,要把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上。
4、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一定要有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进行。
5、负责具体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计划,一定要在高速、低耗、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工期。
6、负责所属工程的轴线、标高控制、定位放线、沉降观测、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工作。
7、组织和参加主体结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和签署。
8、负责编制施工技交底(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方法,要求合符安全质量标准),并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贯彻落实。
9、及时认真地做好所属工程施工技术记录、资料的记载、签署、收集、整理、归档。
10、具体地解决、处理图纸和施工中的难题,消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
11、负责水准仪、经纬仪等仪器的使用、保管和检测。
12、针对不同工程结构特点,关键部位亲临现场、检查、落实监督有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措施。
篇3: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批示。
2、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必须进行张拉、冲击试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验收使用。
3、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重要物资,一定要送交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购进。
4、对重要物资、机械设备特别是“三大材”“三宝”等物资一定要从质量信誉比较好的厂商购进,并要有厂家的质保书,产品合格书。
5、供应给现场使用的一切扣具和附件等,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保持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6、对负责代购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须符合国家要求标准。
7、对领导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供应计划,及时采供。
篇4: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严格执行企业机械安全设备管理制度,负责处理机械设备、脚手架的调度、维修、保养,以确保机械设备走运转过程中不发生因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
2、建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做到内容准确,记录认真。
3、制定、组织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负责组织设备的评比,开展创无事故设备的活动。
5、做好设备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和参加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6、认真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则,使设备保持清洁、整齐、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7、组织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坚持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品。
8、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损等工作。
9、经常深入工地了解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各项材料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篇5:试验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试验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
2、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关于材料、试验标准方法和技术规定。负责工程原材料砂浆、混凝土及原构件的抽样试验,检验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无事故。
3、做好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配工作,并经常到工地查验配合比使用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4、负责各种试验报告的填定、整理、汇总,将试验的结果及时向领导报告。
5、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情况,帮助工地掌握好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测定砂石含水率、含泥量,及时做好试块的取样编号,养护送压等工作。
6、维护好试验机械设备,对试模、试验仪器工具等擦拭干净,整齐存放,妥善管理。
7、按标准方法做好钢材抽样复试和各种焊接接头的取样检验。
8、使用商品砼时,做好配合比监测统计、记录工作。
9、运用数理统计法对砂浆、砼强度进行评定,并进行动态控制。
10、送检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材料砼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试验、检测情况,以便及时纠正不合格产品的使用,将不安全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
11、认真整理各类检验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