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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8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做好项目施工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除了首先需要可靠的管理体系外还必须有稳妥的技术措施及更好的防护措施。

1.工人进场前进行"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

2.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电焊工、架工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4.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机械安装要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登记。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井然有序,状况良好。此外还应做好环境、消防、材料、卫生、设备等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6.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网、围护、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等。各种限制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实际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基坑四周应设置上下两层防护栏杆。

7.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色、安全标志标准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还应设红灯示警。

8.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方案,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还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要有变更记录,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

(2)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低压照明设施,主要通道入口,上下入口均应设照明装置。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各级安全员应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3)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电线,电线跨过主要施工道路时,最低架空高度不应低于6m,其它地方应不低于5m。

(4)所有用电设备一律要接地接零,电动机械和小型电动工具,均应有安全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用电设备不使用时一律拉闸断电,所有配电箱均要上锁,架设和拆除供电线路一律由电工负责操作,严禁其它人员乱拉电线。

(5)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和设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施工用的电路一律采用选型合格的五芯电缆,并要正确架设。

(6)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定期检修,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漏电保护的闸箱,严禁在潮湿带电状态下施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由低压配电装置(配电瓶、配电箱)配电线路,控制装置(开关箱、控制电气)和用电设备(各种施工、加工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以及电气照明灯具)等组成。应重视在建工程与临时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开关箱、熔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使用。

(8)夜间操作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6V的低压防爆工作灯。

9.防台风、防雨措施:

(1)在施工期间应收集天气预报情况,以便安排工作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浇灌混凝土之前准备搭好防雨布、棚,防止雨水冲刷混凝土。同时,注意保护电源设备,并作好设备、机具的防雨工作。

(3)台风到来前应特别提高警惕,随时做好防台风袭击的准备。台风到来之前,应对高耸竖立的机械、脚手架及未装好的钢筋模板进行加固,临时设施进行临时加固,堆放在地面、楼面的小型机具、零星材料要堆放加固好,不能固定的东西要及时撤到建筑物内。台风过后要立即对脚手架、模板、钢筋特别是电源线路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方可复工。

篇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审查批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三、程序1、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凡项目所属工程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内容要求。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依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项目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措施项目。3、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如通风、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如编写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培训班及购置安全图书、仪器、设备等。4、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程序4.1、各单位在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安装、检修前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应包括安全费用的投入、安全防护装置使用、劳动保护措施、安全宣传教育措施等内容,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等,从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4.2、《措施》编制完成后,审查批准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审批后方可组织进行施工。4.3、《措施》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4.4、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编制人和审批人的责任。5、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5.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5.2、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为:1)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7米(含7米);或跨度超过16米(含16米);施工荷载大于9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4KN/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和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承重支撑系统。4)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米;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式脚手架。5)30米以上(含30米)高空作业工程。6)其他需要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的特殊工程。7)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界定界定条件分部工程危险性一般危险性较大危险性重大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基坑深度hh≤3m基坑深度h3m10m土方开挖工程开挖边坡高度hh≤6m基坑深度h6m15m路基高填方工程路基填方高度hh≤6m路基填方高度h6m12m大模板工程一次性立模面积AA≤100m2一次性立模面积A100m2300m2起重吊装工程吊装重量GG≤80t吊装重量G80t170t脚手架工程脚手架面积AA≤200m2脚手架面积A200m2500m2拆除与爆破工程爆破工程量QQ≤5000m3爆破工程量Q5000m320000m2桥梁高墩工程桥梁墩身高hh≤25m桥梁墩身高h25m50m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围岩级别三级围岩级别二级围岩级别一级铁路既有线作业既有股道2道既有股道3道~6道既有股道7道及以上桥涵顶进顶进孔径LL≤6m顶进孔径L6m≤L<15m顶进孔径LL>15m桥梁悬灌施工主跨跨度LL≤60m主跨跨度L60m120m5.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和实施的指导意见。5.4、凡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的工程,我标段在编制施工方案后,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我标段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5.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5.6、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5.7、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8、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现场。5.9、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危险性一般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施工队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项目部安全员进行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安全科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过程实施时,项目安全科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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