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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四)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相应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相应规定的法律责任。

(六)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相应规定的法律责任。

(七)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篇2: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范本

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明确双方职责,切实搞好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连霍高速公路星-吐段公路工程第三驻地办(以下简称甲方)与驻地办各监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此这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监理,在抓质量、进度等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向所有的监理人员提供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具。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严禁酗酒、闹事、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

5、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6、监理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不得疲劳作业。

7、在总体工程开工前,要求承包人制订各类安全生产预案;分项工程开工前,要求承包人上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求承包人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预案、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安全措施具体、有效,能达到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目的。

8、监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情况如实记载在监理日志中,还须按要求做好各类安全生产内业资料。

9、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对于一般安全隐患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监督整改;对较大安全隐患下达监理工程师指令,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指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同时立即向驻地办汇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停工令,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或降低安全事故的损失。

10、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驻地办,同时协助进行事故救援,并保护好现场;在事故调查时,要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的证言和证据。

三、责任范围

工程项目:连霍高速公路星-吐段公路工程**。

责任移交:如果责任人调离本项目,其接任者将自动成为本责任书的责任人,与签订者享有同样的权力,承担同样的责任。

四、其它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3:监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安全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其分管专业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分管专业安全控制的责任人。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施工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如果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当不符合《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5、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核批准,否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6、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已经监理审核同意实施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操作培训、无证上岗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7、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

9、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施工中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或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10、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11、施工单位拒不按照监理指令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拒绝监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安全事故隐患严重未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整改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的;

(4)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的。

篇4: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是否专款专用。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篇5:项目部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项目部安全监理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1.3.审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及时检查安全隐患;

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

1.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1.7.审定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8.主持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1.9.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动态月报,并签署意见。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监理安全员:

3.1.编制本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3.2.负责本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3.3.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3.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5.检查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3.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7.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3.8.每日巡视现场安全现状,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3.9.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项目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10.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或按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11.对现场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3.12.负责本项目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及时归档;

4.各专业监理安全员:

4.1.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安全工作;

4.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4.负责本专业安全分项工作的检查及相关隐蔽验收;

4.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6.负责本专业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4.7.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4.8.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患;

5.监理员:

5.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5.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5.3.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5.4.平时对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安全员汇报;

5.5.做好监理日记及有关的监理记录;

二、施工安全的事前监理

本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可能影响到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都考虑到。监督承包人从机械设备、材料管理、人员组织和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组织措施,使工程在以后的施工中避免可预见的和一些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对设计文件、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注意设计中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种结构设计中是否提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对设计文件中注明的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2.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对有深基坑的工程应提供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资料。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审核人是否签字齐全,施工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是否已签字;

4.审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监督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安全员是否经过安全资格培训。(本工程中特种作业人员指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5.检查安全制度健全情况:如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审查是否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若没有,则及时补充;若有,则审查方案中组织、人员、设备等是否到位,并应有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7.雨季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8.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9.审查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施工安全的事中监理

1.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到位情况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留下计录;

2.对进场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进行核查,包括: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3.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安装完毕后自检记录并办理验收。

4.监理人员加强全方位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监理人员安全巡视检查的重点是:

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及电梯等起重机械及施工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条款的要求;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

电梯井口、孔道口、基坑边沿以及有害物质存放地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封闭围挡,且围挡设施是否坚固稳定;

从事拆除活动的承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6.建立扬尘治理保护工作检查管理制度,在各施工过程中控制各扬尘治理因素,在关键施工工序,把扬尘治理保护同施工质量检查挂钩,采取扬尘治理保护工作一票否定制度,扬尘治理不合格,不整改,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四、施工安全的事后监理

1.出现轻微的一般事故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出现或继续恶化,并总结经验和教训;

2.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并与消防、医疗、主管部门等及时联系进行处理。

五、专业责任人汇签栏:

安全监理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签字

总负责楚志军?

安全监理员徐岩?

土建安全员王利广?

电气安全员周旭东?

安装安全员武志峰?

暖通安全员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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