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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控制规程概述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工程安全控制概述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而且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责任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具体的作业备件进行。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对具体操作者讲明安全注意事项,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建筑施工现场常见的职工伤亡事故类型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有: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体系;采购控制;分包单位控制;施工过程控制;安全检查、检验和标识;事故隐患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教育和培训;内部审核;安全记录

项目经理对合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①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②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③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合同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及时落实解决;

④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做好抢救工作,积极配合调查,认真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认真吸取教训。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安全生产的六大纪律是:

①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②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③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设备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项目经理必须把好的安全生产“六关”是指: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篇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程

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通过对我公司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我们发现,临时电问题仍是困扰项目部的一个重大安全问题: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现场的配电箱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不符合三相五线制;施工现场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电气元件;未进行重复接地;未测接地电阻;项目部未配置保全电工等等,这些都已成为项目部的重大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一项技术性强,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它存在临时性强、用电量变化大、设备流动位置不确定、环境差、危险性大等因素,同时项目部电气工程师和保全电工对国家关于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理解肤浅。为了项目部能按规范安全用电,消除临时电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编写《浅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指导项目部建立一个既能够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又能够兼顾施工用电方便的临时用电系统。但目前我公司大多数项目部,没有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原搬照抄公司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样本,不能正确指导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只是凭经验架设线路,配置设备,造成用电不合理,甚至留下安全隐患,危及施工安全。因此,项目部应按规范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现场勘测计算、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应当做到考虑全面、精心设计、周密布置,使其成为具有真正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实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一般的工程不涉及外电防护,但是部分临路的工程会涉及外电防护。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无法改变,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搭设绝缘防护隔离屏障或遮拦,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但是目前部分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或虽有防护,但不严密,防护屏障上没有悬挂警告标示牌,防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采用绝缘材料,或防护材料强度较低,难以阻止坚硬物品的穿越,防护空隙大或者只防护一部分,给施工过程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认真地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采用有可靠机械强度的绝缘材料,保证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会被破坏,并能有效地与外电线路实现电气安全隔离,保证用电安全。

三、配电线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三级配电、两级及其以上保护,确保“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配电线路自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开始敷设,依据各级配电装置的相对位置,一般采用放射――树干式配线型式为宜,线路敷设方式一般采取架空或埋地。目前大部分项目部的线路敷设较为马虎,存在以下现象:配电线路架设在外脚手架或井字架上;电缆线路拖地,私拉乱接,没有一定规律可循;电缆线路埋设深度较浅,上下缺50mm的细砂,埋地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未加保护套管;电缆接头防水性能差;架空线路的电杆没有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电杆杆径细,埋地深度浅,长度不符合要求,档距超过规定,致使电线弧垂度大;电杆的终端杆,转角杆没有加装平衡拉线,电杆上缺少绝缘子,横担上线路排列混乱等。因此,施工现场的线路敷设应该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布设,做到电线埋地、引出正确,符合要求,线路架设选用合理的电线杆,配好绝缘子、横担,线路排序正确,确保线路的安全。

施工现场用电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危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我们根据多次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情况,发现接零保护由于得不到项目部的重视,而导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是:部分施工现场接零保护不规范,现场人员认识模糊,保护零线没有自始至终引到开关箱及用电设备不带电的外露部分;保护零线没有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没有进行接地摇表测试;保护零线选用的材料和截面不符合要求;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因此,现场保护零线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设置,以降低用电的危险性。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应当与工作零线真正分离,保护零线绝对不允许中间断开,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或通过任何闸刀、熔断器等开关电器,并且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应多处做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10Ω;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绿/黄双色线;与电器设备连接的保护零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四、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的选择、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但是目前很多工地临时用电没有采用三级配电,用电系统比较混乱,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的材料材质差,隐患多;箱体设置位置不当,周围乱堆建筑材料,操作维修极不方便;箱体尺寸小,箱内电器紧靠;箱内没有装设隔离开关;电器装置安装在木板上;电器裸露,破损较多,特别是部分闸刀缺少闸盖,操作极不方便,也不安全;配电箱,开关箱标识不清,易造成误操作;箱体引出线随意,有的从侧面进入箱体,有的直接从箱门口上进入,箱体无防雨措施,雨水极易进入箱体;箱内杂物多,一闸多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较远,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因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要使用铁制,有门,能锁,防雨,防尘,铁皮厚度不小于1.5mm的标准铁壳电箱,要安装在干燥、通风,并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或通道;电箱前面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做好电箱的分路标记;箱内设备能够紧固地、规范地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箱体金属安装板和箱门之间用保护零线作电气联接;电箱的进出线应从箱底进出,进出线必须加护套分路成束进出;箱体安装要端正、牢固,箱底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5~1.8m;移动配电箱应设在紧固的支座上,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0.6~1.5m范围之内,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中的“两级保护”主要是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形成两级及其以上的保护。漏电保护器是安全用电的主要防护措施之一。但是目前工地上部分管理人员由于认识上的模糊,错误地认为用电

设备已经做了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再装设了漏电保护器就能保证安全生产,不会发生触电事故,并没有认识到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参数是否匹配,接法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性。有的工地在末级开关箱装的漏电保护器与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装的漏电保护器,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都是一样大,没有认清谁是主保护,谁是后备保护,使其不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所以一旦出现事故,漏电保护器要么不跳闸,要么一跳闸就是停电一大片,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者漏电保护器频繁动作,导致损坏或影响灵敏度,失去保护功能,留下了安全隐患。因此,正确的选用漏电保护器及其安装的正确性是安全用电的一个重要环节。通常我们应该选用由漏电保护器与空气开关组装在一起的具有过载保护功能、短路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一般来说,额定漏电动作时间越短越好,宜采用高灵敏度,快速型装置。规范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对于多级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按先后顺序合理选配,即从电源至末级负荷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逐级减少减短,但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超过30mA.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的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漏电保护器一般要求安装在熔断器(闸刀开关)的负荷侧,这样才能保护漏电保护器自身短路引起的故障;漏电保护器不得作为频繁起动的电源开关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注意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即在合闸通电的情况下按动试验按钮,如不动作,应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五、现场照明

现场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应与动力线路分开,自设独立的线路系统,其电源电压为220V。这样,一旦动力电源出现故障或有人触电而造成停电时,不会影响照明回路。在有照明的情况下,有利于排除故障,避免或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规范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但是目前很多工地现场照明系统设置随意,工地工棚大多低矮,线路高度小于2.4m的没有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及灯具随意搭设;照明线路未采用专用回路,电线私拉乱接等现象较多。因此,应该重视现场照明系统的管理,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降低触电的可能性,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活用电的安全。

六、现场照明

施工用电维护管理不善是电气安全隐患的另一重要因素。现场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设置、安装、使用、维修、检查和拆除都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但是大部分施工现场没有配备专职的合格的电气操作人员,工人凭经验办事,对施工用电检查维修不到位,导致设备带病运行;管理人员对用电技术交底不详细,无针对性;对安全检测记录、电工维修工作记录不重视;有关用电档案资料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存在后补资料、做假资料的情况。因此,应该加强现场的用电管理,加强检查维修,配备合格的专职电气作业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健全相应的技术档案,制定有关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测、定期检修、检查等安全用电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防范于未然,从而促进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部分项目部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施工现场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还未彻底消除。因此,加强用电管理已经成为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应当引起项目部的高度重视,使施工现场真正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篇3:施工起重机驾驶人员十不吊规程

施工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篇4:移动式起重机操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移动式起重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基本规定

(1)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2)超过预修期而需继续运行时,必须通过技本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应措施,并经机电、技安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及规则;

4)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调整部位的调整方法。

(5)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机的指导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时,必须由司机操作,助手不得单独进行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女同志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7)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8)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及修复。

(9)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11)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4)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5)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

2、起动发动机

(1)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2)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3)低温起动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QY-8型起重机起动时,可在进气管中喷射起动液助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4)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油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O~60℃(正常工作水温为75~90C),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3、起吊作业

(1)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1)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2)发动机在中速下按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3)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有无障碍物。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点附近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势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

4)全部伸出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状态下使用起重机。

5)TL-252型、NK-400E型起重机支腿后,轮胎不可接触地面。

6)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机应检查稳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过挂钩吊住后钢板弹簧,整机倾斜度不得大于1.5。NK-400型起重机支腿时,应将机身校正。

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2)作业规则

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TL-252型起重机臂杆长35m时,应为30°~80°。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3)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4)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5)必须在回转运动停止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6)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超过支腿中心。

7)臂杆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8)带副杆的臂杆外伸时,要取出副杆根部销轴,并把它插入第一节下的固定销位。

9)臂杯外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以免发生过绕。

10)臂杯向外延伸,当超过限制器发生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超负荷。

12)在时、臂杆角度缩回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3)副杆的延伸与收存的规则

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延伸或收存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4)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的太紧。

(4)提升和降落的规则

1)起吊前,应查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范围以内。绝不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起吊前,要检查蓄能器压力矩限制器、过绕断路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4

)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用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高地面20~5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当负荷不超过最大定值的1.5时,可使用自由下落装置,但操作要平稳。

9)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5)安全注意事项

1)在提升或降落过程中,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2)操作室内禁止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严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压与地面冻结以及理设在地下的物件。

4)严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须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5)开始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

6)雨雪天气,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灵,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起吊重物时,重物重心与吊钩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绝不可偏置。回转速度要均匀,重物未停稳前,不准作反向操作。非紧急情况,严禁紧急制动。

8)起吊重物越过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0.5m以上。

9)要注意吊构起升高度,应防止升过极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机。

(6)新机或大修后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在交合期各润滑部位应充分润滑按规定及时换油。

(7)应尽量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必须两机性能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起吊时动作要一致,禁止回转臂杆,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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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详细)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一、起重机具

1、钢丝绳、纤维绳、吊钩和滑车

⑴、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用于升降起重臂或桅杆起重机拉索的,不得小于3.5;②用于手动起重机的一般不得小于4.5;③用于机动起重机的一般不得小于5.5,少数不经常使用的,不得小于5,使用频繁和冶炼,铸造用的不得小于6;④用于绑扎起重物的绑扎绳6~10;⑤用于载人的升降机、吊篮绳14。

⑵、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或截除:

①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下表数值。

断丝6股×19丝+1芯6×37+16×61+118×19+1

交互捻制的交互捻制的交互捻制的交互捻制的

6以下12223636

由6至714263838

7以上16304040

②钢丝绳中有断股者。

③钢丝绳的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达钢丝直径的40%以上。

④钢丝绳受过严重火灾或局部电火烧过时。

⑤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

⑥钢丝绳受冲击负荷后,这段钢丝绳比原来的长度伸长0.5%,应将这段钢丝绳截除。

⑶、钢丝绳弯转来的绳头应用绳卡子(螺丝卡箍)夹牢,使用的卡子一般不少于下表规定:如果打上倒扒扣,卡子数目可适当减少。

钢丝绳直径8.8111317.519.5242832.5

卡子个数33333444

两卡子间距(mm)

⑷、卡扣的规定负荷,应按最小截面各78480Kpa计算。使用时其中一绳环套在销轴上,另一绳环套在U形环上。

⑸、钢丝绳的绳套,应装有铁套环;用编结法结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绳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

⑹、环绳的允许荷重与其张开角度关系下表一般捆绑绳间夹角不大于90°,使用吊球时绳间夹角不大于60°。

环绳角度0°45°60°90°120°

允许荷重%

⑺、用绳索捆绑有棱角的重物时,在其棱角处必须垫木板,管子皮、麻袋、胶皮板或其它柔软垫物,以免绳索被割断或磨损。

⑻、在任何情况下,钢丝绳不得和电焊把线或其它电线相接触。

⑼、卷绕钢丝绳的滑轮或卷筒的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关系如下:

①铁路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建筑用临时性起重机,一般不小于18倍,使用频繁不得小于20倍;

②其它类型的起重机,一般不得小于25倍,使用频繁和供冶炼铸造用的不得小于30倍;

③手动的起重机不得小于16倍;

⑽、当部件翻身捆绑绳一般应在吊钩端窜动,而不应在吊耳和吊环上窜动。

⑾、穿过滑轮的钢丝绳,只能沿轮槽转动,不得与滑车皮或其它物体相磨擦。

⑿、麻绳、棕绳或棉纺绳用作一般的起重绳,其允许荷重应按其断面各98.1kPa计算。用作捆绑绳时,应按其断面各49.5kPa计算。

⒀、麻绳、棕绳或棉纺绳的滑轮或卷筒直径,不应小于绳径的10倍。

⒁、切断钢丝绳时,必须先将欲切断部分的两边用细铁丝绑扎,以免切断后绳头松弹伤人。

⒂、起重设备中所用的吊钩和吊环应当用锻造、冲压或钢板迭合的方法制造。禁止使用铸造或钢条弯成的。

⒃、吊钩发生裂纹或有显着变形的,禁止使用。禁止在吊钩上焊补、填补或钻孔。

⒄、吊钩强度试验时,用额定载荷的125%的荷重进行,历时10min。负荷除去后,用放大镜或其它可靠方法(如*、γ射线探伤)检验,如发现残余变形或裂纹,禁止使用。

⒅、滑车或滑轮组使用前,必须经过详细检查,如滑车边缘磨损过多或有裂纹、滑车轴弯曲等缺陷,均禁止使用。

⒇、拴挂固定滑车的锚或桩,应按土质不同情况进行计算,必须埋设牢固可靠。

(21)、使用滑车时,如有可能着地,应在滑车底下垫以木板等物,防止垃圾泥土带入滑车。

(22)、若滑车使用期较长,则应定期加润滑油,并检查轴承和轴的磨损情况。

(23)、滑车不得拴挂在未经计算的结构物上。使用开门滑车,应将开门的钩环坚固,防止钢丝绳自动跑出。

2、电动和手动卷扬机

⑴、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固的基础上,安装地点必须使工人能清楚地看见重物的起吊位置,否则应使用自动信号或设多级指挥。禁止在黑暗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起重工作。

⑵、钢构件或重大设备起吊,必须使用齿轮传动的卷扬机,禁止使用摩擦式或皮带式卷扬机。

⑶、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自动制动器、手闸、脚闸),如制动装置失灵,未修复前不得使用。

3、桥式起重机

⑴、行车轨道应设栏杆,行车在工作时,不得有人通行。

⑵、桥式起重机应设有大小车行程限制器和吊钩的起升限位器,大车轨道终点应装有缓冲器。

⑶、桥式起重机的两条轨道必须按规定保持平行和连结零件无松动,以免车轮啃道或出轨。

⑷、在桥式起重机轨道上进行施工或检修时,其施工或检修地点两端钢轨上应设置止轮夹具,起重机不得开入该区。

⑸、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工作时,如各自工作,应明确划分其工作范围,如共同负担一个工作,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⑹、两台桥式起重机分上下层布置,相互跨越时应通知对方,并且上层桥式起重机不得带重跨越下层起重机。

⑺、桥式起重机上面的临时设施,必须固定牢靠,并不得向下面扔东西。

⑻、供电滑线应有鲜明彩色并挂警示牌。使用电缆时,绝缘应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

4、其它类型起重机

⑴、悬臂式起重机

应有不同幅度的起重量指示器。

⑵、在电动起重机驾驶室和电气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电动起重机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等警告牌。

⑶、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间允许最小距离:如下表,如不满足时,应首先停电或征得线路管理同意,用木材或竹杆塔好护线架以后,方能进行吊运工作。搭护线架时,在电线周围2m内禁止用铁线捆绑护线架。

输电线路电压(KV)>11~2035~110

允许最小距离(m)1.524

⑷、起重机轨道的端部应装有限位器、缓冲器及终端标志。

⑸、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在行驶前,应先检查道路,以免压坏地下沟渠或陷入深坑。如在泥泞或松软的路面行驶时,应先用砖头、石块或木头将道路铺平。

⑹、履带式、轮胎式、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吊装或旋转。必须工作时,应将斜坡道路垫平。行驶上坡一般不大于25°,正在上坡时,不得旋转。

⑺、齿轮、转轴等旋转部分露出时,应加保护装置。

⑻、各式起重机应根据需要安设起升限制器、起重量指示器、夹轨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

⑼、起重机的行走、旋转、升降等机构应装刹车装置。

⑽、电动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⑾、在起重机上应设有固定式照明和供修理用行灯。固定式照明电压不得超过220V(用直流电的除外),供修理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⑿、移动式起重机的驾驶室上,均应装有音响或色灯信号装置,以使操作时警告附近人员躲开。

⒀、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塔架的稳定系数应不小于下列数值:①载重稳定系数(考虑所有的附加负荷,如风力、惯性力、雪重和道路倾斜的影响等)1.15。②在水平道路上的载重稳定性系数(不考虑附加负荷)1.40。③本身的稳定系数(考虑所有附加负荷和道路倾斜影响)1.15。

⒁、起重机的电气室内应备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来火器。

二、起重运输安全规定

1、工作前,认真检查所用一切工具设备,均应良好。

2、起重工应熟悉、正确运用并及时发出各种规定的手势、旗语等信号。多人工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3、工作前,应根据物件的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选用适宜的运输方法。运输大件应符合交通规则规定的拖带条件,配备指挥车,并事先规定前后车辆的联络信号,还必须悬挂明显标志(白天可插红旗,晚上可悬红灯)。

4、各种物件正式起吊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正式起吊。

5、使用三脚架绑扎应牢固,杆距应相等,杆脚固定应牢靠,不可斜吊。

6、使用滚杠运输时,其两端不宜超出物件底面过长,摆滚杠的人不得站在重物倾倒方向一侧,不得戴手套。

7、拖运物件的钢丝绳穿越道路时,应挂明显警告牌。

8、起吊前,应先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通知无关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位置及随物护送的路线。

9、吊运时必须保持物件重心平衡。如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装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

10、翻转大件应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垫物,工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翻转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冲击。

11、对表面涂油的重物,应将捆绑处油污清理干净,以防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动。

12、起吊重物前,应将其活动附件拆下或固定牢靠,以防因其活动引起重物重心变化或滑下伤人。重物上的杂物应清扫干净。

13、吊运装有液体的容器时,钢丝绳应绑扎牢固不得有滑动可能性。容器重心应在吊点的下方,以防吊运中容器倾倒。

14、吊运成批零星小件时,应装箱整体吊运。

15、大件吊运时应计算出其重心位置,并应保证装运平衡。还应在长、大部件端部系绳索拉紧,以确保上升或平移时的平稳。

16、大件起吊运输应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17、吊运有爆炸危险的物品时,应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18、大件吊运过程中,重物上禁止站人,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穿行。若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在重物上指挥时,应在重物停稳后站上去,并应选择在安全部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大件吊装规定

1、水轮发电机组吊装

⑴、机组主轴竖立,一般应用两个吊钩悬空进行。如用一个吊钩时,应在主轴与地面接触的法兰面下垫以木方,起吊应缓慢,严防滑动。

⑵、机架和转子中心体,若采用一个吊钩翻身时,吊点应在重心以上,以防翻身时发生冲击。

⑶、大件(如转轮和转达子)吊装前,应对桥式起重机和吊具进行全面检查,各部必须良好。抱闸间隙应适宜,闸瓦应良好。大件吊装过程中,必须派有经验的工人监护抱闸。

⑷、大件起吊、翻身、两个吊钩抬吊、翻身,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状态,以防钢丝绳脱出卷筒或滑轮槽,或与设备棱角相割,以及钢丝绳磨刮小车架。不得使用桥机长时间吊物于空中。

⑸、在机坑内进行吊装作业时机坑必须有足够照明,指挥人员应站在起重司机能看见的部位。

⑹、在厂房内吊运大件时,应选好路线,计算好起吊高度,使得重物与其它设备或建筑物间有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

⑺、吊运细长部件和材料时,钢丝绳应在部件上绕一圈后锁紧,禁止兜底吊运。

⑻、转轮翻身和吊装,转子吊装,轮辐或推力头热套等,应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2、电气设备吊装

⑴、变压器吊装钟罩和铁芯时,钢丝绳的顶角一般不大于60°,以免因水平分力过大而引起外壳或吊耳变形。

⑵、变压器注油后起吊时,应有防止钢丝绳窜动的措施,以防因油液波动,引起重心变化而造成歪斜。当用平衡梁起吊时,梁上应有防止钢丝绳打滑的装置,平衡梁中心轴应有限制转动的装置。

⑶、变压器在拖拉中转向时,必须随时注意千斤顶的稳定性及其头部与变压器外壳接触处是否有变形,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

⑷、变压器沿轨道拖运时,应检查轨道接头是否平齐,轨道上有无杂物及焊疤,随时注意观察台车轮子转动是否正常,啃道是否严重。轮子有无歪斜。

⑸、在厂房内吊运各种电气设备前,应检查吊环是否拧到底,设备上有无杂物,设备上活动部件是否取下或已固定牢固,严防吊运中落下伤人。

⑹、在安装变电站的构架、铁塔、避雷针时,必须固定牢固后,才能松去缆风绳和起吊钢丝绳。

⑺、在带电的开关站内吊装作业时,必须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

3、其它大型金属结构吊装

⑴、静水启闭的闸门提升前,必须检查闸门前后是否平压,禁止在有水位差的情况下提门。

⑵、闸门在门槽内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提门时,必须检查节间联接销子有否脱出,门与槽间有无杂物卡住,闸门前后有无泥砂堆积过多。摸清情况方能启门,不得盲目提门。

⑶、启闭机的吊具和抓梁的连接轴、以及抓梁与闸门的连接轴、必须插入到设计要求位置。

⑷、闸门提升时,如发现提升力过大(视钢丝绳紧度来估计),应立即停止提升,检查原因。

⑸、闸门组合时,工作人员的手、头、脚不得伸入组合缝内。指挥者应全面照看设备和工作人员,起落时均应打招呼,严防事故。

⑹、暂时存放于现场而重心较高的金属构件,必须垫平放稳,固定或支撑牢靠,严防倾倒伤人。

⑺、钢管拼装时,立起的瓦块应临时固定牢固。瓦块组装、节间组装时,工作人员的手、头、脚不得伸入组合缝内,以防挤伤。

⑻、吊装钢管,应将钢丝绳绕钢管一圈后锁紧,或焊上经过计算的专用吊环起吊,不得用钢丝绳兜钢管内壁起吊。

⑼、大型钢管、尾水管里衬,弧形闸门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弧形台车,以增加其装车稳定性。

⑽、在高空组立构架时,工作人员应系安全带,应选择安全位置站稳,注意其它部件吊装,防止被碰伤或因摇晃而坠落。

四、一般注意事项

1、起重工除熟悉以上相关规定以外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2、工作前应将任务了解清楚,确定可靠的工作方法。当全体参加作业人员对任务、方法均无疑问后,方可开始工作。

3、使用的工器具,其技术性能和完好情况必须符合规定。工器具用毕应妥善维护保管。

4、装卸时所用跳板必须坚固(板厚至少5cm)。当板长超过两米时,中间要设交点,雪后应有防滑措施。

5、捆绑边棱角锋利的物体,应用软物包垫,以免割断绳索。

6、在高压线路或带电体附近工作时,应按本规程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各式扒杆的端部必须牢固。上端应用缆绳拉紧,下端拴牢,以防止扒杆受力后产生移位、倾倒。

8、多台千斤顶同时工作时,其轴心荷重作用线方向必须一致。以防重物倾倒。

9、严禁任何人在吊件下停留或工作。

10、手摇绞车或电动卷扬机的地锚,必须有足够的深度。其结构强度应加以论证。

11、指挥机械起吊设备工件时,应遵守吊车司机的安全技术要求。

12、严禁人员乘坐吊车吊钩进行升降。

13、在指挥起重机械工作时,吊钩应在重物重心线上,严禁在倾斜状态下拖拉重物。

14、已吊起的重物作水平方向移动时,应使重物高出最高障碍物0.5m。

15、起吊大件或体形不规则的重物应拴牵引绳,防止部件摇晃旋转。

16、埋在地下无法估量的重物,禁止用机械起吊。

17、未经批准,不得对起重机的各部件进行改装或更换。

18、指挥两台起重机抬一重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根据起重机的额定负荷,计算好每台起重机的吊点位置最好采用平衡梁抬吊。

⑵、每台起重机所分配的荷重不得超过其额定负荷的75%~80%。

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指挥者应站在两台起重机司机都能看到的安全位置。

⑷、重物应保持水平,钢丝绳应保持铅直受力均衡。

⑸、具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19、起吊重物离地面10cm时,应停机检查绳扣、吊具和吊车刹车可靠性,仔细观察周围有无障碍物。

20、安装卷扬机时,应使卷筒与钢丝绳工作方向相垂直。第一个导向滑轮至卷筒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1、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防止重叠。工作时卷筒上至少留有3圈。

22、开动卷扬机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应做到:

⑴、清除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

⑵、指挥人员、起重工和司机应预先确定联系信号,并熟悉记牢,以便工作协调。

⑶、司机与指挥人员应保持密切联系,最好司机能直接看见重物,否则,应设置逐级指挥。

⑷、检查各起重零件,如钢丝绳、滑轮、卡扣、吊环、吊钩、轴承、齿轮等,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⑸、检查转动部分有无毛病,特别是刹车装置。如不灵活可靠,应立即修理或调整。

23、用手动卷扬机提升重物时,棘轮卡子片应在棘轮轮齿上。

24、手动卷扬机工作完毕后,必须取下手柄。

25、电动起重机在运转中变换方向,应待停稳后,再开始逆向运转,转动速度应从慢到快,逐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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