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焊工防火责任制范本
工地焊工防火责任制
1、持证上岗,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篇2:工程项目部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5)
工程项目部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五)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记,不违反劳动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自检制度。对所用的电气焊机和线路及施工环境中的洞口、脚手架、板、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保护设施,并且不得擅自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使用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帽、防护帽、防护眼镜、危险处要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将流动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后,要把闸箱切断电源并锁好。
八、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或工程负责人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电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电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
为明确本岗位的安全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责任适用于本公司电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二、职责
1、电焊机外壳必须按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2、焊钳与反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3、焊接贮存过易燃、易暴、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热措施。
4、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5、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睛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接地,并应有隔光板,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必须在易燃、易爆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复燃后方可离开。
篇4:放射线工程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放射线工程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焊工属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对所焊(割)物件和所使用的器具安全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的规范、标准、熟练掌握焊工作业安全技术知识,树立焊接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
(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焊工作业,编制焊接作业安全措施计划,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4)认真执行接动火审批制度,确保施焊安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焊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篇5:建筑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二、焊工必须经过人社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三、焊工作业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
四、在施工中,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五、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
六、发现隐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它工种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