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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现场安全保卫措施(4)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工程项目现场安全保卫措施(四)

1.现场安全保卫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指导思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设专职保卫干部,110电话号码上墙。

3.严格建立门卫值班制度,做好来客登记,材料进出场检查及值班情况记录。

4.执行治安防范责任制度,层层签定治安责任协议书。

5.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做好"四防"工作。

6.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保卫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7.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外来民工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要进行审查,登记造册、领取暂住证、劳务证、一线工人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严禁招收社会上闲散人员及无身份证者,防止流窜在逃犯等坏人混入民工队伍。

篇2:工程项目消防保卫体系及措施

工程项目消防、保卫体系及措施

1.消防、保卫体系

按照保卫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项目经理为消防和保卫负责人,建立工地义务消防队和工地治安联防队,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消防、保卫体系见图6-1。

图6-1消防、保卫保证体系图

2.消防措施

(1)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消防的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3)施工场地布置时明确留出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并保证其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车道。

(4)配齐现场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设专人监督检查,经常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6)库房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光源灯具。

(7)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油库、木工间等)必须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8)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规章制度,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才能进行。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明火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9)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对施工现场四周城市专用消防龙头调查清楚,加强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3.保卫措施

(1)建立保卫安全教育制度,保卫人员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落实治安、防火责任人,现场设保安队员,负责工地的保卫和消防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班组、个人。

(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夜间及节假日也不间断地巡逻,护场守卫人员佩带值勤标志。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所有机械及设备醒目地标注单位的名称。

(3)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建立务工人员档案,非施工人员不得进住现场。

(4)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法规、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5)建立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发生时,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工作,以防事态扩大。

(6)保卫部门参与现场布置设计,办公室、更衣室、仓库等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门“七合格”的规定管理。加强财务室、库房、食堂、更衣室等易发生案件区域的管理及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

篇3:住宅楼建筑工程消防保卫措施

住宅楼建筑工程消防保卫措施

1.成立现场消防保卫小组,制定并执行保卫、巡逻、门卫制度。严格遵守北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

2.施工现场设立防火标志牌,防火制度上墙,配备充足的消火栓、水龙带等消防器材,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检查。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布置合理,灵敏有效,使用方便。现场所有道路均可作为消防通道,要保证24h畅通。

3.凡未经消防部门的同意,私自移动或挪用消防器材的人均按破坏消防设施处理,落实逐级防火责任,严格执行防火制度,违者按规定处理。

4.现场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5.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用火证,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

6.分包单位进现场要和总包单位签定消防协议书,对新入场的工人,在入场前由工地负责安全保卫人员对其进行治安、防火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7.做好施工现场警卫护场工作,值班人员在当班间应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负责看管现场内所有材料、机具设备,防止破坏和盗窃。

8.向外拉运建筑材料和机具设备等,均应由材料负责人出示出门证明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将其物品扣留。

9.施工现场严格禁止使用易燃物搭设临建,搭设临建时要符合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0.消防水泵必须采用专用配电线路,引至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以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篇4:玻璃幕墙工程现场保卫措施办法

玻璃幕墙工程现场保卫措施

1.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具体人员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兼备检查。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安、消防人员。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布置图,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大工程,应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方案。

4.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件出入的制度。

5.要加强对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6.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7.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8.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而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信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9.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0.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收银制度

篇5:体育馆项目部消防治安保卫管理措施

体育馆工程项目部消防、治安、保卫管理措施

第一节消防保卫管理原则

一、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消防保卫工作要确保不发生火灾和治安保卫案件,维护三河市的稳定、安全。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消防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向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第一责任人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三、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治安、消防培训,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

四、施工现场实行区域封闭式管理,施工区和生活区进行严格的划分和管理。

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消防保卫人员。

第二节消防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设置宽度为4~6米的消防车道,定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保障消防车道的畅通,严禁在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

二、合理布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米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为100毫米。

三、设置消防竖管,消防竖管管径为100毫米,并在各层设一处消防栓日并配备足够长度的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用非易燃材料建造,设在便于操作的安全位置,设专人管理。消防泵采用专用配电线路,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四、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险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干粉灭火器材,并且随工程进度及楼层不断增高而及时增加干粉灭火器数量。

五、消防器材设置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六、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消防人员必须对用火严格把关,并对用火部位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七、电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进行清除,采取隔离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保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八、施工现场内禁止用易燃材料支搭库房,现场及工程内不允许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分类单独存放,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九、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严禁工程中使用明火进行保温施工和宿舍内用明火取暖。

十、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十一、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十二、施工中对所用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十三、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电工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十四、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五、施工现场食堂使用的燃料需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并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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