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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及铁件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钢结构及铁件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打锤时禁止戴手套,二人打锤严禁相对站立。

2.多人抬材料和工件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一致,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并应将道路清理好。

3.使用各种机械,要先进行各部检查,试运转正常方可正式使用,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电焊工作地点5米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材料。

5.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

6.气焊、电焊应遵守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7.使用气焊、电焊时,边上无监护人不得进行操作。

8.补充交底内容:

工程名称:交底人:单位:班组:

年月日

篇2:无损探伤工(钢结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钢结构制作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钢结构)无损探伤工安全技术交底

1、探伤仪器及附属电气设备线路,要绝缘,外壳应可靠接地。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

2、射线探伤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3、射线探伤工作地点应设置围栏和警告牌。

4、射线探伤时,应速用速撤。探照时,应用机械操作,严禁用手接触射线源。

5、*射线探伤,应有铅防护屏或其他防护措施。曝光前,操作人员应背离*光机"窗口",曝光应待人员至安全区后进行。

6、超声波仪器通电后,禁止打开保护盖,防止高压电伤人。

7、荧光探伤,应戴防护眼镜。工件上的荧光粉、显现粉,禁止直接用手触摸。配制着色探伤剂或筛取荧光粉、磁粉、显现粉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由交底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保存。

2.当做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篇3:钢结构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钢结构制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线涂色表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

A黄上后左

B绿中中中

C红下前右

D黑

⑺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

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附: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最小垂直距离(m)

最大弧垂与地面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1KV以下1-10KV

4.06.07.01.02.51.22.5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mm2)低压直线杆角铁横担低压承力杆角铁横担

二线及三线四线及以上

16~50∠50×52×∠50×52×∠63×5

79~120∠63×52×∠63×52×∠70×6

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担长度

二线三线、四线五线

0.701.501.80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由交底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保存。

2.当做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篇4:钢结构气焊(割)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钢结构制作气焊(割)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现场气焊(割)作业,应遵守附件1的规定。

2、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3、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4、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7、乙炔气瓶不得平放,瓶体温度不得超过41℃,夏季使用应防止瓶体曝晒,冬季解冻应用温水。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应符合表41.2.7的规定。

8、气焊、切割现场10m范围内,不准堆放氧气瓶、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品。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的间距不得小于10m,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m。

9、高处焊接或切割应遵守附件2的规定。

10、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11、焊接铜、铝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

12、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

13、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不得横放,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夜间添加电石,严禁使用明火。

14、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严禁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严禁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5、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6、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气阀关好,并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免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并检查作业及周围场所,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准离开。

附件1内容:

施工现场电焊(割)作业应履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手续,作业前,应根据申请审批要求,清理施焊现场10m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规定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附件2内容:

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容器必须可靠接地,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

2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3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4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

5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由交底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保存。

2.当做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篇5:钢结构工程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钢结构制作工程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钢结构以其工期短、跨度大、劳动强度低等优点在建筑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建设部已提出在民用建筑中推广钢结构,并以进入实施阶段,大量钢结构工程将会不断涌现,而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钢结构工程吊装顺利进行的前提,笔者通过几项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经验的总结,对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了简单阐述,以供大家在施工中参考。

1、组织保证: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资金和信息保证:

(1)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

(2)建立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保证及时、准确地传递、处理和反馈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3、安全技术保证:

(1)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并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季节施工时,认真落实季节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与气象台的联系工作,雨季施工有专人负责发布天气预报,并及时通报全体施工人员。储备足够的水泵、铅丝、蓬布、塑料薄膜等备用材料,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和台风暴雨来临期间要组织相关人员昼夜值班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风雨过后,要对现场的大型机具、临时设施、用电线路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当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3)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投入使用。大型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坚实可靠,其施工场地必须进行平整、加固,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

(4)吊装作业应划定危险区域,挂设明显安全标志,并将吊装作业区封闭,设专人加强安全警戒,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吊装危险区。吊装施工时要设专人定点收听天气预报,当风速达到15m/s(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必须停止,并做好台风雷雨天气前后的防范检查工作。

(5)施工现场必须选派具有丰富吊装经验的信号指挥人员、司索人员,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检查身体,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挂钩人员必须做到相对固定。吊索具的配备做到齐全、规范、有效,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吊装作业时必须统一号令,明确指挥,密切配合。构件吊装时,当构件脱离地面时,暂停起吊,全面检查吊索具、卡具等,确保各方面安全可靠后方能起吊。

(6)吊装的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做好组装平台并保证其强度,组装完的构件要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电焊、高强螺栓等连接工序的高空作业时,必须设临边防护及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如需在构件上行走时则在构件上必须预先挂设钢丝缆绳,且钢丝绳用花篮螺栓拉紧以确保安全。并在操作行走时将安全带扣挂于安全缆绳上。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和走道通行,不得在非规定通道攀爬。

(7)禁止在高空抛掷任何物件,传递物件用绳拴牢。高处作业中的螺杆、螺帽、手动工具、焊条、切割块等必须放在完好的工具袋内,并将工具袋系好固定,不得随意放置,以免物件发生坠落打击伤害。

(8)现场焊接时,要制作专用挡风斗,对火花采取接火器接取火花等严密的处理措施,以防火灾、烫伤等,下雨天不得露天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操作时,施工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下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专业电工进行,并应设单独的开关,开关放在防雨的闸箱内。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更换场地或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划分动火区域,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并明确一、二、三级动火作业手续,落实好防火监护人员。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必须随身带好"二证"(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一器"(消防灭火器)"一监护"(监护人职责交底书)。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和氧气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不得少于10m。

(10)施工时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不得不交叉作业时,亦应避开同一垂直方向作业,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1)施工现场应整齐、清洁,设备材料、配件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按指定道路行走,不准从危险地区通行,不能从起吊物下通过,与运转中的机器保持距离。下班前或工作结束后要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2)现场使用的油料、油漆必须设置专人进行保管,防腐涂装施工所用的材料大多为易燃品,大部分溶剂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为此,防火、防爆、防毒是至关重要的,应予以高度的重视和关注。防腐涂料施工中使用擦过溶剂和涂料的棉纱、棉布等物品应存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处理。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由交底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保存。

2.当做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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