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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十八、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篇2: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扬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篇3: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3)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三)

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

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4.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6.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7.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8.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0.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1.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2.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篇4: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大厦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篇5:单位工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一般要求: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

位器及平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2.应严格执行"十不吊"即:(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斜拉物件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及指挥信号不吊。(6)散装物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7)安全装置缺损或失效不吊。(8)多棱物品无防护措施不吊。(9)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吊。(10)埋在地下及重量不清的物件不吊。

履带式起重机:

13.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时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14.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15.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16.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17.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18.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19.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产将钢丝绳拉紧。

20.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在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塔式起重机:

21.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22.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2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关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2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6.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源,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27.履带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竖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有负荷时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转弯及旋转上体。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住。

门式、桥式起重机:

28.桥式起重机大梁的两边,应设1米高的防护栏杆或档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不准走轨道。

29.两机同时作业,相邻间距应保持3-5米。

30.起重机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31.作业中如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32.工作完毕,应将吊钩提升到电葫芦(跑车)与地面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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