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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事故报告调整处理制度(7)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工程项目事故报告及调整处理制度(七)

第一条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

1、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2、凡发生轻伤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口头报告各所队安全部门,月底填“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处人保科。

3、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处人保科和所属队安全部门,由处人保科组织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和杜绝重复发生。

4、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处人保科,其中死亡事故再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查院。

5、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断后出具的可靠的诊断证明,并经班长、工地、安全部门确认后。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

第二条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

1、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亡,保护好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察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材料。

3、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查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者的详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报告,并及时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

事故责任分直接、主要、间接、一定责任四种。确定责任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后确定。

事故责任一般区分如下:

1、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反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职工因本人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直接责任。

2、从未参加过施工,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参加施工而发生事故的,则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施工无完全措施或未交底,就施工而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应分别追究负责人或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

4、在施工安全条件不具备或有直接威胁工人生命安全的场所,经工人提出但未采取措施即令施工,而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由强迫命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5、机械设备有缺陷或不按规定保修而危及安全运行的,经操作人员提出但未采取措施即令运行的,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由强迫命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6、工人因不使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7、各级领导在布置任务的同时,没有布置安全工作或放松安全教育,对发现的问题不采取措施解决以及管理不善等问题构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根据情节分别追究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及工区管理人员应负的不同责任。

第四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权限

1、发生伤亡事故扣各级领导要组织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从思想上、技术上、管理上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员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2、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据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一般未遂事故由工地负责人调查分析,进行处理后向单位,主管领导及处人保科报告。

4、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处人保科,由处分管领导和处人保科主持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篇2:桥梁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常见桥梁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

诱因:

1、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操作平台等临边防护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未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三宝”;

3、人工挖孔桩施工作业时未设置专用爬梯(绳)或脚蹬孔;

4、脚手架搭设时,未搭设斜道、跑道或阶梯供作业人员上下。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学习和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贯彻执行《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强职工遵章守纪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

4、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及个体防护用品。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二、物体打击事故

诱因:

1、重叠作业、垂直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下方未按规定架设合格的安全网或未高安全防护层;

2、人工挖孔桩开挖临边防护不符合规定,桩基内未设避险孔或避险棚;

3、用脚手架钢管加扣件,搭设吊篮架;吊索、吊钩、吊篮等损坏;

4、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18厘米高的挡脚板;

5、隧道内施工未按规定顶撑或固壁支护,未执行班班“敲帮问顶”等安全操作规程。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作业;

2、加强有关规范、标准的学习,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标准的规定执行;

3、加强职工自觉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克服习惯性违章;

4、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及个体防护用品。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三、坍塌事故

诱因:

1、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隧道开挖等土石方施工、模板支撑、搭设脚手架、搭设临时建筑物及制作钢筋笼等作业过程中,未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投入不足,随意简化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

4、土方开挖渣土堆置距离、高度不符合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防范措施:

1、认真学习标准、规范,按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2、加在安全防护设施经费投入,认真加强安全防护;

3、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

4、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的遵章守纪,克服习惯性违章。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若自身力量不够,应向外部请求支援;

2、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四、触电事故

诱因:

1、施工现场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工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习惯性违章;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在使用过程中随意损坏供电线路、开关、插针、插座等;

3、线路破损老化,违反规定架设;漏电保护装置失灵;电工作业人员未执行每班巡查、维修的规定。

防范措施:

1、加强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经专业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加强标准、规范的学习,自觉的遵章守纪,坚持日常巡查维修,克服习惯性违章;

3、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爱护用电设施。

应急处置:

1、切断电源,消除险情;

2、将触电者放在木板上实施应急施救或送医院抢救;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包括供电设施),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五、机械伤害事故

诱因:

1、由于市政工程的特点:施工机械流动性大,作业环境恶劣,灰尘大,润滑条件差,易磨损、腐蚀、疲劳、安装频繁和不合理,运行管理不正常,维护检修不及时,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不力。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设部、市建委、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2、加强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运行正常;

3、加强作业人员(安装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该持证上岗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用电机械切断电源;燃油机械处理燃油;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火灾爆炸等其它事故的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施工现场立即报告企业负

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热能部门;若行走机械在国家公路上发生事故,在向企业报告的同时,还必须立即报告辖区交警部门;若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还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火灾、爆炸事故

1、用电线路老化、搭铁、断路或超负荷,违章使用电炉,违章用电等;

2、电焊(切割)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存放时未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不足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倒放;夏天气瓶在太阳下曝晒;气瓶无防震圈、无安全罩;气瓶存放库房照明未使用防爆灯等;

3、燃油、油漆、化学原料等易燃物品违规存储,存储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储地照明未使用防爆灯,违规吸烟等;

4、民用爆炸物品违反管理规定;

5、沥青生产过程中温度超高;

6、施工现场违规动火;宿舍吸倒床烟等。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的的培训教育,经专业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加强标准、规范的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的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

4、增在消防设施的投入,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利用现场自有救援器材组织自救,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立即电话向“120”、“119”或“110”请求救援;在请求救援时,应将着火(爆炸)单位、地点、燃烧(爆炸)物质和数量、伤亡人数等告知;

3、切断电源,转移疏散燃油及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或扩大;

4、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5、立即报告。

七、中毒和窒息事故

诱因:深基础、隧道、下水道等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执行基础施工安全规定,切实做好通风、检测等工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制定可靠有效的救护措施,并有专人实施作业监护;

4、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立即撤离所有作业人员。

应急处置:

1、配戴防护用具抢救受伤害者;

2、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

3、利用送风设备送风,确保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尽快降底,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4、立即报告。

八、食物中毒事故

诱因:

1、食用腐败变质食物;

2、生、熟食品共用菜墩、菜刀;

3、饮用水不洁;

4、蔬菜上留存剩余农药;

5、食堂及环境卫生差。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食堂“卫生条件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制度;

2、加强食堂工作人员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坚持执行食堂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坚持定期的卫生大扫除,搞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和食堂的环境卫生。

应急处置:

1、抢救中毒者;

2、保护好现场,封存正在供应的水、生熟食品及一切食品盛物;

3、立即报告。

九、中署事故

诱因:

建筑施工露天作业多,在夏天由于太阳辐射强度大,气温和湿度高,气流小而导致人体内的产热量和散热量失去平衡,体温调节受到障碍,而发生中暑事故。中暑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等三种。

先兆中暑:在高温环境中,出现头晕、心慌、眼花、耳鸣、恶心、大量出汗、全身疲乏、体温略高(不超过37.5℃)。

轻症中暑:除有先兆中暑症状外,还表现有下列症状之一者:体温在38℃以上;面色潮红,皮肤灼热等现象;有呼吸、循环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大量出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等情况。

重症中暑:出现昏倒或痉挛,或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以上。

防范措施:

1、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或分部、分项工程,在炎热夏季施工中,应搭设防晒棚,避免太阳长期辐射;

2、在炎热夏季,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早晚工作,中午延长休息时间;

3、及时发放防暑降温防护用品,保障含盐饮料的供应;

4、加强医疗卫生保健,配备个人防署药品;

5、保障休息和睡眼,注意饮食营养。

应急处置:

1、对于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首先应迅速将患者撤离施工现场,送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地方安静休息,解开衣服,以利血液循环,喝含盐清凉饮料,吹吹风即可恢复。必要时可进行刮痧疗法,或针灸或服用清热解暑的中西药物等;

2、对于重症中暑,除施行上述急救措施外,急送医院或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

3、及时上报。

十、粉尘伤害事故

诱因:在有的建筑施工作业中,产生大量粉尘,由于未采取降尘措施,作业人员又未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此环境下作业,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使肺部组织产生纤维病变。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配戴防尘口罩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改善作业环境,采用湿式作业,局部抽风作业和密闭除尘作业,降低粉尘浓度;

3、加强防尘设备的技术管理,建立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正常运转;

4.定期对粉尘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应急处置:

经定期身体检查发现病变立即调离粉尘作业岗位,送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视其恢复情况,安排适当工作,并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观察病情变化情况。

十一、地下管网损坏事故

诱因:

1、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准确、完善、真实地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

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施工作业时,施工管理人员未熟悉了解建设方提供的涉及地下管网的有关资料,盲目指挥作业。

3、施工作业人员未照图施工,野蛮作业。

4、未对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防范措施:

1、严格建设方、施工方关于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的交接手续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全面熟悉掌握建设方提供的图纸资料。

3、加强职工遵章守纪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4、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经费挤入,有的放矢地对涉及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

应急处置:

1、挽救受伤害者,自身力量不够,立即向外部求援。

2、设立警戒线,保护现场。

3、对事故现场全面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扩大。

4、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二、水上安全事故

诱因:自有船舶或租赁船舶容许承载量太小、实际承载量大于容许承载量、驾驶人员无证操作、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操作、未按规程操作、船上无救生设施等造成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

1、自有船舶要以航监部门检查认可,驾驶人员要有操作证件,租赁船舶要有安全许可证,使用前要评估实际载人量;

2、严禁实际承载量大于容许承载量,加强监督,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3、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不许航行,熟悉水位上升或下降时的航道状况;

4、定期对船舶进行维修,加强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正常运行。

应急处置:

1、定期进行水上事故演练。

2、挽救落水者,自身力量不够,立即向外部求援。

3、对事故现场全面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扩大。

4、立即向上级报告。

篇3:工程项目事故应急救援计划

工程项目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1目的

通过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确定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建立并保持应急计划和相应管理,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及可能带来的疾病、伤害和环境影响。

2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并上报公司审批。

2、项目副经理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审批后的实施。

3、各职能部门按预案要求配合执行。

3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1、项目副经理应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结合工程特点,识别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潜在的重大事故和紧急情况,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应具备下列基本要素:(内容)

A、根据环境、安全应急的不同目的,识别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B、可能发生的事故名称、性质、后果;

C、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指挥、成员间的职责权限、义务、关键人员名单;

D、与内外部的联系方式(包括消防、医疗急救等);

E、应急器材设施、设备的配置(包括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动力逃生工具、安全避难场所、安全开关和切断阀、消防设备、通讯设施等)以及维护方式;

F、报警联络步骤、方式、疏散路线、程序、救援措施等;

G、预案演练(培训)计划及设备有效性测试计划。

3、存在潜在危险因素的项目应列入应急预案中,如火灾、触电、台风、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混凝土支模板垮塌、食物中毒、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等。

4、当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施工,且施工过程可能发生潜在事故时,项目部应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试验(或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

5、项目部应根据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培训、预案演练,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并配备必须的应急设备、物资,做到组织全、责任明、方法清、设施齐。

4应急响应

1、事故或应急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应按预案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A、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就各位;

B、根据预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分工落实,实施抢险救援工作;C、立即上报事故情况(消防、公安及主管部门);

D、采取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根据事故性质、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E、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F、通讯联络、车辆调度、组织伤员救护等。

2、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应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5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及纠正

1、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效果进行分析、评审,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及时调整不适宜的应急措施。

2、项目部应根据预案进行演练,对预案演练效果做出评价,必要时对预案作出修订。

3、项目部应根据演练中设备、设施的测试情况,及时更换不适宜的设备、设施,对组织人员的不符合进行调整,确保预案的良好状态。

篇4: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规程

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一、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二、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三、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篇5:机电安装工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机电安装工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工程名称

期限责任人:编制人:

审核人:审批人:日期: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为确保项目部上下能全力处置火灾事故,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的进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影响,保护国家、企业及项目部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一、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成员:****;

二、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步骤

1、立即报警。当接到基地或施工现场火灾发生信息后,指挥小组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通知集团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扑救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当基地或施工观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以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基地或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3、协助消防队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要简要地向消防队负责入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专业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现场保护。当火灾发生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入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集团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应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

附: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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