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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

1、施工员是施工现场的基层管理者,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并举,从而促进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施工员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方案实施中若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核单位批准,方可执行;工作中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严格按照规程、标准组织施工验收,作好自检、互检和隐敝施工的验收、签证和记录等,参加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3、记好施工日记或大事记要;

4、施工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与安全工作挂钩,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员还应指导作业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知识,检查实施这些规程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情况;

5、施工员在施工现场应对架、网、塔吊、井架、吊栏等的搭设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对自已负责的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6、控制现场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及运行状况,督促有关部门进行维护保养;协调工程交叉配合工作及相关的安全事宜;

7、严格把好材料检查验收关,作好计量、配合比、试验工作,用材要正确,计量要标准,完工要核算,严格贯彻限额领发料;

8、模范执行法规、规程,落实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参加安全事故分析;凡发生工作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程序上报项目经理直至总经理;

篇2:工程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

工程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五)

一、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落实和检查工作,坚持做到"两管、五同时"。

三、加强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负责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加强对工人的遵章守纪教育,树立好的典型,出现违章及时制止、处理。

四、对上级部门或安全员提出的安全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需要,严禁违章指挥。

五、按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检查项目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项目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及时提出问题或听取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六、加强消防管理,制定防火措施,建立人员消防制度,实行用火审批制度。

七、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组织进行抢救,摸清事故发生情况,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篇3: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操作。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篇4:工程项目部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部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

1.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辖的生产班组、外施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指导生产,对施工生产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3.向班组下达任务前,必须先进行书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实行安全管理"三清三跟踪"。

4.对施工现场(车间)内本人所辖范围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等)负管理责任。各种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对重点部位或特殊部位的施工人员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或外施队班组,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班组安全讲话接受技安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各类隐患问题。做到不违章指挥,纠正违章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

篇5: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五)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和班组(特别是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与对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策划,按照安保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对施工现场重点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

三、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四、重视项目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抓好工地、食堂、宿舍的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五、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分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六、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分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组织对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随意拆除。

八、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求,按照技术人员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整改或停工整改,待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九、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分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十、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十一、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二、对安保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修改的意见,并配合做好内、外审工作。

交底人:日期:

接受人:日期: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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