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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管理制度(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6

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三)

通过对进场员工的培训与教育,使员工产生安全意识,并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变被动管安全为人人主动遵守安全,我们将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的各项管理制度。

1、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消防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安全消防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每日进行检查,安全员每日进行巡检。区域施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接受业主、现场监理、总承包管理部、上级有关部门及苏州市安检站以及消防大队对本工程安全消防生产定期或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

3、安全消防例会制度

区域施工段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项目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听取安全消防汇报,通报安全消防情况,分析近期的安全消防状况,布置下期的安全工作,针对出现的安全消防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安全消防活动,时间不少于15分钟。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学习、日常安全教育,检查个人劳保用品的穿戴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查找安全消防隐患,进行规范、规程的学习等。

篇2: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5)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五)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篇3:工程施工现场保安消防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保安、消防制度

1、制定落实现场保卫制度,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2、成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制定现场安全防火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培训专(兼)职消防人员。

3、现场备有消防水池(地下水池贮水),安装高压水泵,以便各层消防供水使用,配备专用消防设备。

4、成立消防小组,组织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之后,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使之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隐患于未然。

5、加强现场用电管理,对施工电焊、气焊应做好防火措施。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钨丝灯烘烤衣物。

6、所有住宿职工必须在保卫室登记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如有探亲访友者必须由相关班组长或老职工在门卫处登记来访时间,出去时应办理注销手续,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得了留宿。

篇4: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奖励惩罚制度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篇5: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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