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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6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全面达标,争创市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四)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关文件、会议记录。

(五)安全检查

1、按《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复查整改情况。

篇2: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1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总工、副指挥长为副组长,综合办公室、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经理部经理等相关人员为组员的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

综合办公室为专职管理部门,设专职职业健康安全员,主抓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作保障。下设卫生所、施工监测员。

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指导,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主要职责

负责整个标段职工的医疗、保健和早期抢救工作,保证职工伤病及时得到有效救治;加强对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卫生防病卫生监护工作,杜绝传染病、地方病和疫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对可以在工地诊断和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治;急症、外伤的早期抢救处理。

3职业健康安全保障设施

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设置防尘隔离带,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地给职工生活在一个较清洁的环境中。

在生活房屋、办公房屋室内安装风扇、空调及取暖设施,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能锻炼身体。

生活区设立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职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注意室内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清新,有条件时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职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篇3:地铁土建工程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地铁土建工程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单位一贯遵循的施工管理原则。

为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安全,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天津市以及业主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则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健全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本工程的《安全防护规程手册》,加强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培训,以良好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用安全生产制度来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使施工生产自始至终处于安全保证的环境下有序进行。把业务精湛、事业心强、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各层安全岗位,保证这些人员有职有权,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作用,实施超前控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附图"安全保证体系图"。

2、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以预防为主、防管结合、专管和群管相结合,强化预控、预测,防患于未然。施工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结合工程特点,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以分部工程为单元,精心编制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中每道工序,每一环节的安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确保现场施工及人身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⑴在交通要道、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及易燃易爆物品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监理工程师提报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⑵施工时保护好沿线排水沟、护坡挡墙等设施,如有损坏及时整修、恢复、疏通。

⑶在地面上进行沟坑开挖前,先对施工区域及周围的地下管线缆进行调查,确认其位置、走向,划定施工范围,并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以确保既有地下管线缆的安全。

⑷在高架区段上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设置防护网,谨防施工材料、器具坠落砸伤过往行人。

⑸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检测,不擅自拉线接电。配电箱、开关箱悬挂警告牌并加锁。所有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做好保护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设备、潮湿场所照明设备有防潮措施,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⑹使用台钻等转动设备禁止带手套作业,加工件一定要固定牢固,防止加工时脱落伤人。

⑺电缆、材料运输排放整齐、固定,有防范措施(如加三角木楔、钢索捆扎等),吊装时选好吊装点,绑扎牢固,防止吊落伤人,损坏电缆。

⑻使用起吊设备,不超载运行,设备钩、链、绳索符合规定。吊装前,制订安全作业指导书,并对吊装机械进行检查,吊装时有专人指挥,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吊装物下面,不得在附近行走停留。

⑼施工中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以保证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

⑽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发给施工人员必要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手套、防尘面具及防寒用品等,保证人身健康和安全。

⑾施工前对雇用力工进行安全施工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确保线路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的保证措施

车站、区间行车限界范围内为轨行区,是各个承包商作业、材料运输的公共区,为了保证轨行区的正常施工,降低各工序的相互干扰和保证材料运输安全,制定如下措施:

⑴严格执行业主制定的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办法。

⑵施工过程中,暂放在站台等处的剩余材料及材料包装物等,收工时清理干净,并带出轨行区。

⑶在轨行区作业时,作业区域两端设置警示红闪灯并有专人防护,遇有车辆通过时,及时移开轨道上的障碍物,人员避让到安全地带,保证车辆安全通过。

⑷施工用材料、机具放置在安全地带,严禁侵入建筑限界。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轨道上坐卧停留。

⑸在线路旁作业的施工人员横越线路时,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不带无听孔的防寒、防雨帽。

⑹跨越轨道搬运材料、机具时,集中固定地点,配充足人力并加强了望和防护。严禁钻车、扒车或从车下传递料具。

3)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的措施

⑴施工机动车辆在国道或地方道路上运行,严格遵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地方政府和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遵守交通秩序,保证运输安全。

⑵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熟悉掌握"行车细则"及施工道路情况,认真执行"行规""管规""交通安全规程"。定期开展评比活动,认真执行"百公里安全奖"制度,防止各类行车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⑶所有机动车辆始终保持完好状态,避免带病运转,做好日常检修和定期保养。

⑷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材料存放避免侵入既有公路路面。

⑸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物资时,事先对既有公路的现状进行调查;需加宽道路和加固桥涵时,与当地交通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进行加宽加固,车辆通过后恢复原状。

⑹遇暴雪、暴雨天或大雾天气能见度太低的情况下,取消原定的派班出车计划。

4)冬季及夜间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⑴冬季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①做好冬季施工的准备工作:在进入冬季施工前对已施工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防护措施;结合冬季施工的原则及本标段工程的特点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在冬季施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进行培训。

②加强冬季施工现场防冻措施的检查及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冬季施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发给施工人员必要的防寒用品,保证人身健康和安全。

④冬季施工期间,工地备有防冻药品。

⑤冬季施工期间,开挖沟、槽时,注意冻结和解冻而引起的边坡坍塌。

⑵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结合本标段工程特点,原则上不安排夜间施工,如确需夜间施工,为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采取以下措施:

①夜间施工,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岗后进行施工小结,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观念。

②夜间进行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内容,制定具体的夜间施工方案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交底,做到心中有数。施工时加强现场的领导和指挥,任务分配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若遇不明情况,不得擅自施工,及时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汇报,听从负责人的安排。施工完毕,安质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视。

③夜间施工,对施工所使用的工机具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配备充足的交通工具和照明设施,保证照明的可靠、

安全。

④夜间施工需要发电设备时,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机安全。

⑤夜间施工,加强防护工作,设专职人员进行防护。

5)地下管线及周围构筑物的保护措施

⑴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制订安全生产和应急措施,安排好领导干部值班,组织施工队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包括器材、运输工具、通迅工具及劳力等),落实各项安全应急措施。

⑵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及其周围的构筑物进行调查,会同产权维修单位,划定需要防护的范围。需要拆迁的,及时与产权单位签订拆迁协议,进行拆迁。需保留的,采用切实可靠的措施,保证完整无损。

⑶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电缆的情况进行调查,不得盲目开挖。对已确认的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径路,需划定防护施工的范围。并与产权单位签订地下管线、电缆开挖监护协议。

因年代久远、资料不全、无法确认时,应会同产权单位使用地下管线探测仪探查,若不能正确认定,则共同商定防护施工的范围,组织人工挖探。

⑷开挖前,必须在查明的地下管线径路上设立标志或放灰线,并向施工人员交底。开挖工作在产权单位派驻现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在已查明的管线、电缆径路两侧各1.5米范围内,不得用机械挖掘。开挖作业派责任性强的路工带领民工进行,挖掘时禁用铁镐和双齿尖耙,做到逐层轻插浅挖,直至地下管线、电缆暴露。挖出的管线、电缆按照产权单位监护人员提出的方法进行保护或迁移。

⑸意外造成地下管线缆损坏时,立即通知产权单位组织抢修,不得隐瞒不报。在产权单位的领导指挥下,迅速投入抢修,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6)治安消防措施

⑴进入工地后,项目部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

⑵认真遵守、执行国家和天津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业主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并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⑶施工中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主动接受当地公安分局和业主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业主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业主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⑷项目部配备专职的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对在工程区域内所发生的各类案件,治安保卫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予以积极配合,认真处理。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民工队伍。

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施工驻地,采用各种形式(板报、防火标语等)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的管理,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⑺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发生。

⑻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盗窃、破坏建设和设施等重大案件,以及隐瞒不报的,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及主管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法律和刑事责任。

⑼建立消防领导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防火责任者,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消防档案;对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培训,提高消防能力和素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驻地、施工现场和关键部位按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

⑽在物资仓储地、驻地以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做好易燃、易爆器材的领、取、退、管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制度。

⑾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业主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业主)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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