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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塔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旋)

具体详见施工方案。

根据本工程施工需要,采用QTZ63塔式起重机五台。施工现场在塔吊回转半径50米范围内无建筑物及高压架空线路通过,无障碍物影响。

一、安全技术措施

1、塔机安装安全规则

(1)安装前应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作业前,组织学习安装技术方案,每天对分项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进行单独交底。

(2)安装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塔机安全技术措施规定。

(3)进入作业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着防滑鞋,冬季、雨季应采取防滑措施。

(4)安装前必须对现场进行认真察看,地基基础是否坚固,周围电线、建筑物等情况。如遇条件限制不能保证安全距离,要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5)安装人员要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明确,既要坚守岗位,又要互相配合,工作时集中精力,全神贯注。

(6)塔式起重机安装时严格按照安装施工方案顺序进行安装。

(7)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8)安装时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9)安装时各工程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安装人员进入安装区域内,严禁酒后操作。

(10)安装时对各安装机构的润滑、连接进行认真检查。

(11)套架、回转支承座、平衡臂、起重臂等大件吊装作业前,技术负责人必须进行专项技术交底,每次起吊离地面20CM左右必须停机,检查安全平稳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2)对长、大物件吊挂要保证平衡,绑扎牢靠,防止物件旋转、摆动和碰撞。

(13)安装基础塔时遇6级以上风时禁止作业,顶升时遇4级以上风时停止爬升,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14)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5)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后,经有关部门测式合格试运后,方可使用。

(16)塔机质量检测试验合格后,应将安全操作规程标牌、塔机性能标牌、安全验收标牌,立挂于醒目处,以提醒操作及其他相关人员。

(17)塔机交付使用前,必须向使用单位作安全技术规程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

(18)塔式起重机安装经使用后,必须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塔机性能情况,各杆件节点情况及索具情况。

2、塔吊运行注意事项

(1)安装塔机前,必须保证所选择区域的施工现场能允许塔机在不工作时自由地随风旋转。

(2)塔机应安装在理想水平的地面上,并保证其周围不能有挖掘现场,不至于造成沉陷和塌陷。

(3)不要随便改变安全装置。

(4)定期检查限位开关的准确性能

(5)不要倾斜地拉重物

(6)不要用回转机构或小车移动地面上重物或牵引工作。

(7)不要起吊粘附在地面上,或其它物体上的,或预先束缚住的重物,其阻力会引起破坏作用,

(8)避免起吊视界得不到充分保证的区域内的重物。

(9)注意风速。在塔机最大安装高度时,风速不大于20M/S;整架设、爬升或顶升操作时的同速不大于13M/S。

(10)塔机不工作时,不要让重物悬挂在上面。

(11)不工作时的风速不大时将小车运行至吊臂根部,将挂钩升起近小车,并松开回转制机器,让其能顺风旋转。

(12)停止工作时,记住切断电源。认真维护保养塔机,仔细检查易损件(如制动器、钢丝绳等)。

(13)在维修操作、安装和拆卸时,全体人员必须根据规定的安全规定穿戴和使用安全带,头戴头盔。

(14)系统检查电气系统的情况,并保证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接地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篇2:施工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规程

施工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原厂规定,路基两旁应有较好的排水措施;轨距偏差不超过名义值的0.1%,两轨道间每隔6m应设置水平拉杆,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0.1%;轨道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接头应大于行走轮半径。轨道防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2)安装完毕,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0.3%,压重配重应符合原厂规定。

(3)多台起重机在同一作业面工作时,两机之间操作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时,应增设高空指示灯、风速仪、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附着式起重机各附着装置的间距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设置。并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结构复算。

(8)作业完毕,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以上大风时,塔身上部应拉四根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篇3:工程施工塔吊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1)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机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2)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明时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3)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4)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身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已确认的相关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队长负责统一指导,并要求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气候恶劣时(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1)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3)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4)起重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15)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7)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8)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19)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近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0)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1)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2)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3)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24)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2008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2005安监总站第5号)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篇4:苛塔吊专项施工安全措施

塔吊专项施工安全措施

1、上岗前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戴好安全帽,严禁酒后操作。

2、塔机的按拆工作时,风速超过13m/s和雨雪天,应严禁操作。

3、操作人员应佩带必要的安全装置,保证安全生产。

4、服从统一指挥,禁止高空抛物。

5、注意周围环境,如高压线、地面承载能力等,确保拆装安全。安装拆除卸塔机派专门人员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在作业区内穿行。

6.拆装塔机的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篇5:施工塔吊吊装施工方案

施工塔吊吊装方案

塔吊安装完成后,报重庆市建委安监站备案,并办理许可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高架桥结构钢筋在现场加工,塔吊运至施工作业面安装;砼采用商品砼,运输罐车运至作业面,输送泵泵送入模,人工振捣。塔吊吊装过程中安排专人指挥。

针对塔吊吊装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现场狠抓施工环境安全条件的改善,尽可能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起重机械、机具和索具等的安全使用,进一步完善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针对作业者本人的"不安全行为",则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提高其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则的自觉性和习惯性,使作业者对安装规程有充分的了解,养成正确操作的习惯。主要安全措施如下:

1.吊装前必须详细检查被吊材料或构件的状况,如捆绑点是否牢固等,在塔机施工范围内设置警戒线和明显的警戒标志。机具的安全检查包括外部检查,使用正确性检查,验证检查和性能试验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项目设物部门并立即进行处理,不得马虎凑合。

2.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时吊装物体,钢模板及钢筋等大型物件的吊装,风速不得超过5级。吊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如在夜间吊装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拆移起塔吊时不得在大雾、大雨或大雪天进行。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时,必须及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使物体悬空过夜。

3.吊装物体时,在塔机施工范围内设置警戒线和明显的警戒标志,派专人对现场进行维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4.吊装作业中要作到"五不吊":指挥手势或信号不清不吊;重量、重心不明不吊;超荷载不吊;视线不明不吊;捆绑不牢或挂钩方法不对不吊。

5.拴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拴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多支点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中间的夹角不宜大于60度。拴挂吊具的位置、方向应正确,使用的千斤绳、卡环和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千斤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千斤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拴缆绳。禁止用大直径的绳索凑合捆扎较小的构件进行吊装。对薄壁圆柱形物体捆扎时必须有防止绳扣滑脱的措施,且应沿圆周方向垫入等厚的木板,以增加其间的摩擦力和分散绳索对筒壁的挤压力。同时对捆绑处容器的局部稳定性进行核查,必要时,须在容器内采取补强措施。

6.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信号员应由责任心强、生产经验丰富的人担任。起吊前应与司机约定好指挥信号,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起重作业指挥信号,采用对讲机并结合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应清晰,准确。司机应听从信号员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情况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员处理,紧急情况除外。

7.起吊物件前,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并保持垂直起吊,如有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按起重吊装要求进行试吊,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厘米,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继续提升,物体受力后还须检查地锚、桅杆、缆风绳、滑车组、卷扬机及各受力部件的受力变化情况。严禁用吊钩在倾斜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拔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严格禁止超载起吊重物,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检修,发现异常定期检修。

8.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许靠近被吊物件或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米以上为宜。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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