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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大桥保证安全目标技术组织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某大桥保证安全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社会安定和每一个职工的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大事,是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和gg开放的大事,亦是一项经济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大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安全管理目标

创福鼎市安全标化工地,施工全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工地安全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80%。

2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以本公司安全管理运行手册等引用文件为依据,并着重按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3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30mT梁架设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架梁队主要管理人员为组员,对整个架梁过程中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

(2)、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桥梁施工安全常识,做好安全预想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特殊工种如起重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吊装前主梁跨越桥台悬伸前,应特别检查起吊平车位置及其制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前主梁前端禁止悬挂任何物件及工具。

(4)、运梁轨道在运梁平车通过前、后必须及时进行检查,并加强轨道养护。

(5)、落梁后必须立即对梁体进行支撑,设专人负责检查,确保支撑稳定。

(6)、梁体横隔板焊接时应悬挂吊蓝,底端铺设钢板,四周用铁皮连接,防止焊渣掉落,严禁列车通过时进行焊接。为防止发生火灾,设专职防护员,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

(7)、架梁过程中,湿接缝处应用竹排板或木板进行覆盖,防止工具及其他物件坠落于轨道上。

(8)、架梁施工设专人指挥,配备专职安全员、电工、操作员等,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安全员应配备对讲机、信号旗、限速牌等防护用具。

(9)、所有架梁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架梁时墩顶面设安全网,桥下禁止行人通过。

(10)、每片梁架设前,必须对架桥机做全面检查,内容包括:主梁、起吊平车、钢丝绳、液压及支腿、电气及行走。检查情况要经现场架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架梁。

(11)、雨天或五级以上大风,停止架梁作业。

(12)、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篇2:深基坑作业安全目标安全方针保证体系

深基坑作业安全目标、安全方针及保证体系

一、安全目标

㈠、消灭责任员工死亡事故;

㈡、责任员工重伤率控制在0.4‰以下;

㈢、责任员工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

㈣、消灭责任交通车辆、设备、食物中毒和火灾事故,杜绝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

㈤、实现安全达标;

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三、安全保证体系

㈠、安全保证体系

结合工程实际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安全计划和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从组织、思想、制度、技术等方面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见下页图。

㈡、安全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各施工队安全员

㈢、安全职责

1、组长安全职责

指挥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⑴、贯彻执行《安全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⑶、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要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⑷、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⑸、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⑹、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场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⑻、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⑼、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负有领导责任。

⑴、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⑵、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研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⑶、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

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⑷、协助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参与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⑸、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好技术方面的鉴定。

⑹、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3、副指挥长安全职责

⑴、随时了解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具体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找出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⑵、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积极组织力量,确保计划实施,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⑶、每月组织一次全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劳动组合、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项目经理部无力量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⑷、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新工人岗前培训,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协助上级组织好对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⑸、充分发挥安质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不安排他们干非本职工作。

⑹、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防护用品,并教职工正确使用。

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立即亲赴现场,组织处理,并将事故及时上报。主持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事故调查报告,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的措施。

⑻、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上报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4、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

⑴、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条例、规则、规定、细则、制度、办法、措施以及开展安全活动的情况。

⑵、经常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掌握安全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给有关领导处理。

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期研究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⑷、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对新工人上岗的岗前培训,调换工作岗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⑸、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安全通知书等形式上报下达,限期改进。

⑹、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督促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技术规则,安全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推广安全系统工程等现代化管理办法。

⑺、负责机动车司机的考核和年检、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

⑻、了解安全生产的好、坏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处分和奖励意见报项目领导。

⑼、负责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5、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指示、方针、政策。

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安全措施计划。

⑶、对自行设计的临时结构进行强度、稳定性安全指标检算,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逐层交底。

⑷、重点工作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促使其落实,保证施工安全。

⑸、重点工程或技术性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必须编制专门安全预案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⑹、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纠正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险区,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组织处理。

⑺、制定季节施工防台、防汛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⑻、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其隐患提出整治方案。

⑼、参加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建议。

6、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⑴、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⑵、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工具、工作场所和工人的安全防护,制止违章行为,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保证作业环境、生产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规程要求,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不断改善职工作业条件。

⑷、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认真抓好安全月(周)活动的开展,检查"三级"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对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⑸、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班组安全检查评比,树立典型,带动一般,督促后进。

⑹、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新、难、重点项目、特殊项目、不良气候条件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付诸实施。

⑺、组织工班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随时检查其领发、运送使用和退库情况。

⑻、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督促有关人员写出事故报告,并负责提出预防改进措施。

⑼、支持安监(检)人员的工作,确保他们有职有权履行职责。

7、现场安全员职责

⑴、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⑵、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⑷、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⑹、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调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⑺、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⑻、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⑼、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现场技术员安全职责

⑴、现场技术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尽职责,对技术安全负责。

⑵、按照国家、省、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等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齐全,针对性强。

⑶、及时解决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还要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气候变化情况,制定预防性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⑷、协助工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

⑸、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督促检查有关人员贯彻执行情况。

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⑺、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解决。

⑻、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编制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9、现场质检员安全职责

⑴、现场质检员要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负责。

⑵、认真检验有关建筑材料的材质质量,防止因材质问题而发生事故。

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作业,认真执行质量标准,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而导致发生事故。

10、现场材料员安全职责

⑴、对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机具要按计划保证供应。

⑵、对进入现场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要认真检验,不合格品不准发放使用。

⑶、对进入现场的机具、材料等要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所规定的位置堆放整齐。

11、班组长安全职责

⑴、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⑵、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⑶、组织本班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⑷、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⑸、认真执行交换班制度,遇到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班。

⑹、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详细纪录,并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⑺、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12、现场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指挥,与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篇3:铁路通信工程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铁路通信工程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目标

在施工全过程中,无任何影响行车责任事故;不发生任何影响在用行车设备的事故障碍;消灭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消灭人身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l‰以下;杜绝工地及施工现场等级火灾事故发生;无重大塌方、坠落事故,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爆炸事故,无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二、安全保证体系及防范技术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1)必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并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

严格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乌铁总【2007】482号)文件,及时与设备主管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2)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安全,制定明确的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签定责任保证书,使项目经理部形成一整套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全体工作人员都处于受控状态。

(3)成立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专职安全检查员担任,成员各工班的工班长。

(4)在光电缆穿越轨道时,必须由工务部门委派人员进行防护、严格安装施工申请计划批复的时间施工;在开挖光电缆沟时,必须在电务人员的防护下进行。

(5)在工作中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钢轨上或道岔上,以及其它任何妨碍行车安全的地点。必须使用的料具等物品,应由专人负责,人离开时,必须将料具等物品同时撤离线路以外,严禁侵入线界。

(6)进入既有线路作业时要设专人防护,与其它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应了解线路上各种车辆的位置,以便及时通知人员撤离作业区;横过线路时应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工作中随时注意了望,在地面线路上工作时,严禁戴无耳眼的雨帽。

2、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现场工程负责人为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管施工必须管安全。在工地要制订和完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在明确业务范围的同时也明确安全施工的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平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3)、建立健全以安全施工责任制为基础的十项公司安全管理资料袋,严格落实:

a安全施工责任制

b安全教育

c施工组织设计

d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e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f安全检查

g班前安全活动

h遵章守纪

i工伤事故处理

j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

(4)、施工临时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小型机具要做到:

a传动(转动)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

b开关必须有漏电保护器。

3、防范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在每次调度会上,都将安全生产放到议事日程上,做到处处不忘安全生产,时刻注意安全生产。

(2)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

(3)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拴安全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或带电作业。

(6)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应有可靠保护接地,随身携带和使用的工具应搁置于顺手稳妥的地方,防发生事故伤人。

(7)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施工用的高凳、梯子、人字梯、高架车等,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牢固性。梯外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垫高使用。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围栏。

(9)人字梯距梯脚40-60cm处要设拉绳,施工中,不准站在梯子最上一层工作,且严禁在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吊装作业时,机具、吊索必须先经严格检查,不合格的禁用,防止发生事故。

(10)立杆时,应有统一指挥,紧密配合,防止杆身摆动,在杆上作业时,应系好安全绳。

(11)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暴风、雷雨),影响某些作业施工安全,按有关规定办理停止作业手续,以保障人身、设备等安全。

(1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由项目经理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公司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及监理单位,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事故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事故不采取措施不放过。

篇4:住宅楼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高层住宅楼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安全目标:

全年实现"五无",即无残疾、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坍塌;负伤率控制在3‰以内,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及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如塔吊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总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专职安全员保管;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

(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6)塔吊安全措施等;

7、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

8、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据可查。

10、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道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1、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1、整个建筑物随结构上升,四周满挂绿色密目安全网,既可满足安全要求,又可增加城市美观。框架结构楼层,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斜道两侧边必须设置1.2m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

2、当临边的外侧为通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机械安全防护

塔吊

a.塔吊运转半径内,有影响安全的架空高压输电线路时,必须采取专门措施予以遮护并示警。

b.多台塔吊同时在现场使用,应有预防相互撞击的专门措施。

c.附墙须确保附着建筑物结构部位的强度,降塔时应由高向低依次拆除附墙设施。

d.塔吊装拆、顶升由专业公司负责,专业装拆人员操作,装拆方案须经专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e.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或超过限重时禁止作业。

外用电梯、井架

f.井架、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g.井架、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向通讯系统。

h.井架、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i.每日工作前必须对井架、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械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附落的措施。

j.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安全通道防护

本工程根据业主开盘要求,因此很多楼盘外架七层以下要提前拆除,这对进出楼层的通道安全防护要求很高,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07.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地保护。

108.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109.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110.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111.合理配置防雷装置。

临时用电系统的使用、管理与维护

112.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113.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要坚持,一个月一检查,一个季度复查一次。

114.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15.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116.配电箱要做到"六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17.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需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118.平时应经常查看配电箱的进出线有没有承受外力,有没有被水泥砂浆浸污、被金属锐器划破绝缘,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有没有松动,动力设备有没有缺相运行的声音等。

119.电缆在室外直接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120.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固定机械的电源电缆沿地面敷设时应穿管并埋地。

121.进户线过墙应设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122.配电系统应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

124.施工现场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125.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作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126.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127.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128.照明:

(1)室内照明宜采用随结构施工将灯线穿管(或直接用电缆线)埋入楼板内,并将灯具固定于楼板下方的正式作法。

(2)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室内不低于2.4m,室外不低于3m。

(3)一般场所的照明应在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应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消防保证措施

129.室外消防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基坑西周设置消火栓及水管,水管采用给水铸铁管。并在基坑四周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施工现场进水管直径100毫米。栓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存放任何物品。

130.室内消防

建筑物内消防系统为:设置消防泵房,利用建筑物本身的水箱储水,以提供本建筑物施工期间的消防用水。沿建筑物竖向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为DN50,并随楼层的升高每层设置消防栓口(利用),配备水龙带,保证消防供水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

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现场消防规章制度

13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132.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13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13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135.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13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137.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38.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139.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40.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14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42.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4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45.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46.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47.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篇5: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保证体系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与保证体系

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把施工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行之有效地贯彻到各个环节中去。同时安全工作的特点又体现在它是一项需要持之以衡、需要全员参加的复杂的系统工作。

第一节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一、安全目标

按广东省"五无"标准(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严格按建设部"一标三规范"组织施工。

二、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按建设部的有关文件执行,努力做好规范管理,达到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第二节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一、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组织机构

在本工程施工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项目总工程师、专职安全监察员为骨干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监察员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专职安全监察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贯彻上级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及文明施工情况,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定具体的安全规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各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工作。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如图9-1所示。

二、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并打印成册,人手一册,互相监督。

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定对所有进场的职工、民工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各工班每天上班前,应由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

3.坚持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每月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监察员牵头对工地进行两次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员必须天天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完毕,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整改。对每项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后都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我公司组织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工地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4.坚持安全交底制度。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5.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每周六上午9点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监察员主持,各工地(队)专兼职安全员参加,总结本周安全情况,安排下周安全工作。

6.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大、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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