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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品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存。

三: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雷管安编号登记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表》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证件

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对退回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后入库,严格登记手续。

五: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妥善销毁。

六:确保库区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协助看库员做好防火、防潮、防洪、放盗、防破坏等安全防护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篇2:烟花仓库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仓库保管员是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保管负责,具体要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保管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自觉参加和接受公司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仓库安全储存要求与操作规程作业,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4、仓库内储存的产品数量、品种、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必须与账面符合,并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5、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经营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拒绝过量储存、违规堆放以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不合格产品入库。

6、如仓库内出现包装破损、过期或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处理或销毁。

7、定期做好仓库内温度、湿度记录,及时通风,保证产品储存安全。

8、有义务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篇3:储存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储存保管员对当班期间岗位设备设施及储存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

2储存保管员应承担下列安全责任:

2.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和站内的各项安全制度。

2.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和训练,提高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

2.3储存保管人员必须遵守加油站的安全规章制度,必须按储存保管人员操作规程进行。

2.4阻止过路人员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储存区。

2.5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扑救火灾方法。

2.6做好本岗位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

2.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8如实做好储存过程中的各项记录。

篇4:火工品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2、民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创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3、严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雷管按编号登记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入库登记薄》,做到账目清楚,账务相符。

4、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退回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后入库,严格登记手续。

5、必须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受潮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销毁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经公安机关批准,妥善销毁。

6、确保库区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协助看库员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洪、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篇5:民爆物品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管员应经过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方可上岗。

第一条负责对出入库的民爆物品的验证、收存、发放。民爆物品收发,要严把“四不入库”、“四不发货’’关;

(1)严把“四不入库”关:

I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及运单和没有其它规定手续的不入库;

II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以及出库后的货物不入库;

III相抵触的民爆物品和库容超限不入库;

IV过期、变质、失效和不合格的民爆物品不入库。

(2)严把“四不发货”关;

I没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和没有单位专用提货单据的不发货;

II运输民爆物品的工.具不符合安全规定和没有符合规定的押运人员、没有明确到达指定地点的以及运载工具装有其它物品的不发货;

III品种、数量与购货单位单据不符不发货;

IV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物品不发货。

第二条收发民爆物品要做到登记、账目清楚,并建立收发民爆物品台账,其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发现账物不符或丢失、被盗应立即向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认真查找;

第三条负责对过期、失效、变质的民爆物品的清理、登记、管理和上报工作;

第四条经常进行库区、库房安全及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库区和库房有任何影响安全的作业,并经常投放灭鼠诱饵。发现影响安全的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五条负责监督装卸人员在装卸民爆物品中严格按照装卸制度作业,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炸药、雷管混装混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民用爆破器材专用车除外),并做好收发民爆物品的品种、。编号、数量装载车牌号、车型、发货时间、提货人身份证号的登记及雷管的编码登记工作;

第六条雷管的开箱必须在专门的开箱处开箱,开箱时严禁锤打、摔、撬,只能用专用工具拧出铁钉;

第七条库房必须堆码整齐,保持库房干燥,通风良好,随时查验库房温度、湿度(相对湿度不超过45-7O℃,温度不得超过35℃),发现超标应及时开门(窗)降温、通风、保持库区、库房整洁、卫生;

第八条出库的民爆物品超出保管期限,不准再入库或调换;不准将收缴的民爆物品入库或进入库区安全限制范围内;

第九条严禁炸药、雷管混装,开箱的雷管发放后应将箱盖严;

第十条熟悉掌握民爆物品的性能及消防、安全设施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掌握发生事故后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仓库保管员要坚守岗位,协助保卫人员看好库区、库房,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或使库房受到破坏;

第十二条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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