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牌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牌
一、在施工现场作业,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配发和正确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二、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做好安全防护,禁止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
三、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定期维修;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四、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吊装机具保险装置必须完好,吊装物和吊臂选装区域垂直下方严禁站人、行走;吊装物的装、卡、放必须完整,保险、平稳、可靠。
五、架设(装)、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必须有措施方案并经专职负责人员批准。
六、非施工、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酒后上岗作业。
篇2:水电站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水电站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项目部安全部门,根据AQC*451《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要求,除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外,还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必要时可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监测表”。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
(3)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标牌的配挂情况;
(4)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及可靠程度;
(5)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交底记录;
(6)设备的安全装置、附件及用电设备的绝缘保护性能情况和完好程度;
(7)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8)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
篇3: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篇4: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监理检查工作要点
2.1安全管理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措施;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新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⑵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临时建设应安全;施工可能损坏毗邻建筑、管道、构筑物的防范措施;于市区施工应封闭围挡。
⑶持证上岗人员;塔吊司机、卷扬机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⑷现场安全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每一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
2.2消防
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制度、措施、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用火、用电、用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5.2.3脚手架
⑴脚手架施工方案:搭前交底、搭完验收;钢管直径应统一;立杆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平、实),立杆距坡边距离(≥500mm);架体与建筑物拉结(间距3m×3m)、构造(压、拉);立杆间距(2.0m)、大横杆间距(1.2m)、小横杆间距(≤1.0m);扫地杆(纵、横);脚手架距外电架空线距离(≤1KV为4m,1-10KV为6m);
⑵剪刀撑H24m(全长全高)≥4跨(450-600);
⑶脚手板满铺材质(5cm)探头板捆牢,工作层挡脚板(180mm)防护栏杆二道(上栏杆1.2m、中栏杆0.7m);
⑷卸料平台不与脚手架连接,限定荷载标牌。
2.4吊篮脚手架
施工方案:升降葫芦保险卡;脚手板满铺;操作人员培训;吊篮外侧防护;吊篮防护顶板;吊篮与结构拉牢。
2.5模板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批准;支撑系统设计计算;立柱应有垫木不得用砖代替;纵、横支撑;模板验收;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应有防护。
2.6三宝、四口
⑴安全帽(应全员配戴);
⑵安全网必须有安全监督部门准用证;在建工程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二层楼面四周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50c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10m一道平网;
⑶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架子工、高处外墙安门窗无外架子时);
⑷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有防护栏杆、踢脚板;通道口防护棚;阳台、洞口、楼层、屋面临边防护(上栏杆1.2m-1.0m、下栏杆0.5m-0.6m)。
2.7施工用电
⑴外电防护安全距离(4m):
⑵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电阻<10Ω,TN-S、TT不能混用);
⑶配电箱、开关箱;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漏电保护应灵敏;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安装适当,周围无杂物;闸具、熔断丝匹配;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⑷照明: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线、灯高室内≥2.5m,室外≥3.0m,在架子上应有木横担和绝缘子,行灯安全电压;
⑸配电线路:查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电杆、横担、五芯电缆(电缆有保护线)、电缆埋设(≥0.2m)标志(转弯处中间@20m);
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8物料提升
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⑵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缆风绳(≤20m一组钢丝绳≥φ9.3mm450-600角地锚);防钢丝绳磨损、锈蚀;吊篮安全门;安装验收;架体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卷扬机地锚;卷扬机操作棚;避雷装置;钢丝绳完好;钢丝绳过道路保
护。
2.9塔吊
安装验收:登记标志;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安装拆卸方案;司机上岗证、指挥上岗证、指挥旗语;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接地、接零。转臂被吊物与10KV电线水平距离(2m)。
2.10机械
平刨:安装验收手续;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分防护罩;
园盘锯:安装验收手续;锯盘护罩;传动部分防护罩;分科器;防护挡板;
钢筋机械: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防扩罩;冷拉、对焊作业区防护;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绝缘好、有防雨罩;
搅拌机: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
雨棚: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
潜水泵:接零保护;漏电保护器。
篇5: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措施手段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措施及手段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体系,在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我们将根据《条例》的要求,尽到监理的安全责任,控制监管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
一、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目标
通过监理控制,施工单位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念,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设备事故。
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内容:
(1)控制现场的不安全设施(2)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3)控制现场的不安全过程(4)加强作业环境的防护
三、安全监理的措施及手段
(一)事前控制的措施及手段
(1)制定监理部分职责和评价标准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管理流程,编写安全监理细则,确定安全管理的方法、流程。
(2)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安全规范、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核查;现场检查,确定作业人员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4)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安全员必须按规定配置和到位;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使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基坑开挖,大型构件吊装、特种模板支架搭拆等施工难度大的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二)事中控制的措施及手段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检查进场人员,设备、机具、装备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视施工情况,组织抽检和检验工作(如脚手架、承重支模架、塔吊运转和临时用电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如拒不整改,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1)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技术和操作规程,根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结合施工现场环境,确保地下管线通畅安全。
(2)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夜间连续作业施工,必须协助申办环保许可证。
(3)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入口,施工围墙,临时设施按要求布设,做好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废弃物飘散,进出车辆必须冲冼,做好新区路面保洁。
(4)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做好生活卫生管理。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标化,作业人员挂牌上岗,总、分包管理规范、协调。
(6)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要求进行对特种作业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上岗资格进行核查;现场检查、验证作业人员是否按照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7)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视施工情况,组织的抽检和检测工作(如外脚手架、同层验收、承重支模架分项验收,塔吊运转验收和临时用电,临边洞口的巡视检查)。
(8)检查现场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对其进行抽样试验确定其有效性;
(9)检查吊篮等高处作业人员和作业设备的安全性,必须设置安全保险绳;
(10)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内容是否在资格证允许的范围内;
(11)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不力,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后控制的措施及手段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如遇到下列情况,总监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
③须经安全验收的设备、设施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时;
④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施工设备时;
⑤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同时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监理人员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