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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安全教育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钢结构工程项目安全教育

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分为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安全教育,适时活动的安全教育,集体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等。

第1条: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第2条:结构吊装安全技术交底(见表一)

第3条:现场焊接安全技术交底(见表二)

第4条:现场内外墙板安全技术交底(见表三)

第5条:现场屋面板安全技术交底(见表四)

第6条:现场维护系统技术交底(见表五)

第7条:班组安全教育

施工队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和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三级安全教育,分别为用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班组负责组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施工队伍抵达现场后,工段长要将全部人员的情况上报用人单位和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并以表格的方式上报给大包方,对施工队以及班组进行的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是: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列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突出伤害事故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第8条:适时活动的安全教育

?建筑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教育;

?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

?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的安全教育;

?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教育;

第9条: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

?介绍项目工程现场的基本情况;

?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和规定;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岗位操作教育;

第10条: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首先掌握的是基本知识,包括:电气安全基本知识、电气运行安全、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常用焊接与切割方法的基本原理与安全、焊接的防火与防爆、焊接的安全用电、焊接作业的安全技术、焊接作业的防护、安全操作过程、安全防火制度、起重机械的原理与安全、起重设备的安全规程、起重设备的一般防护标准、起重索具和吊具的性能及使用方法、起重作业的安全规程,起重人员的安全要求、一般信号员所掌握的基本知识等。

其次就是操作能力,包括:必须是经过专业考核并领取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上岗证书,对其设备掌握的能力和熟练程度、正确的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熟练的操作程序,较强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等。

第11条:现场用电的安全技术教育

在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后需要使用临时电的,要经过大包方的同意,并按照大包方的有关规定,在大包方专业电工的带领下,正确的安装电器设施,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开始投入使用。

1、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搭设防雨罩,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检查绝缘合格后方可使用。

2、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并加锁箱内不能存放杂物。

3、施工现场的照明线路的敷设除设保护线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办公室照明应设开关控制,工作棚,临时办公场所的照明装置应距可燃物不小于2米。

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禁止酒后作业。

5、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6、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上面乱拉、乱。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米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8、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并有上岗证书后才能上岗,非电工人员禁止电气作业。

第12条:电焊工的安全技术教育

现场实施电气焊时属于明火作业,按照规定,要向大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开具明火动火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施焊作业。

在每次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电焊机和焊枪遗迹焊把线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遇有重大隐患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给予及时的消除。

在现场进行和用电有关的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应采用专项临时电气的施工组织设计,强调突出线缆架设及线路保护,严格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三相五线制,每台设备和电动工具都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电焊机必须采取防雨措施。

要保持焊枪和焊把线绝缘良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的保护器,机电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认真的检查,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电焊工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使用面罩和专用的绝缘手套、帽等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随时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

在高空气割或实施电气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金属和火花落下伤人或引燃地面可燃物,下方应设专人看守,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实施。

在使用气割时,乙炔瓶必须直立并装有回火装置,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大于8米,远离火源并有遮盖。

电气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在合闸前,电焊人员要检查一、二次线是否有破损处,如有破损要用胶布包好,否则不准使用;

?在合闸前,电焊人员要检查焊机附近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可以物品,要在挪开并保持有安全距离后,方可进行作业;

?合闸时,要带好手套,以防短路发生火花烧伤;

?电焊机应放置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严禁放在有水及潮湿处或高压线下进行运转;

?电焊线禁止放在泥水中通过,以防止发生漏电;

?电焊线禁止与钢丝绳,气焊线混在一起;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罐及锅炉上进行焊接;

?遇有雨天,禁止电气焊作业;

?清理焊道熔渣,必须带好防护眼睛,以防烫伤眼睛;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带人,正燃烧的焊枪不准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电气焊工在实施操作时,如发现自己有头晕等不适应症状,要及时与地面人员取得联系,及时的

休息,防止发生意外;

?为保证质量,遇有风力4-5级时,停止焊接作业;

?其它不能焊接的因素。

第13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教育

高处作业的范畴应包括临边作业、攀登作业、交叉作业、悬空作业等。凡是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认真学习赶处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规范,经过考核合格后签字被案方可作业。

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杜绝与高处作业以外的活动;在高处作业时,要按照规定但好安全带和安全帽;,在梁面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拦横杆了采用钢索,当改为扶手绳时,绳的自由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0mm以内。

在高处事实电气焊时,必须使用标准的安全带,并系在构件上,如使用吊蓝,应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合格的吊蓝,不得在高处来回抛掷物品,防止物品坠落伤及地面人员,下方要与专人看护,对在高处实施电气焊时,下方地面要及时清理,防止熔渣和火花掉下引燃地面可燃物而发生火灾。

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的地方,严禁饶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空或采取保护措施。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线;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在高处作业时所使用的物料,均应对方平稳,不妨碍通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带内;作业中的通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品及余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至或想下丢弃传递物件,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在高处进行结构安装各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垂高度确定的可能最落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安全带的正确挂法一般应高挂低用。

在安装构件时,使用撬杠校正后件的位置要安全,必须防止因撬杠滑落而引起的高空坠落;在脚手板上作业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探头板而发生高空坠落;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及其它零部件,应随时放入工具带内,防止脱落而砸伤地面人员;地面操作人员,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的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和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确认无误后,才能摘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以防止构件掉落伤人,在安装结构和屋面板时,应设置安全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必要时,拉出警戒线。

第14条: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教育

在每次吊装一个作业面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宣布注意事项,重申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全体参与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要在安全记录中签字备案。

在具体实施中,要听从上下信号员的指挥,遇有问题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解除后再进行吊装。

起重机操作人员,要完全服从现场指挥员和信号员的指挥,遇有风(5级以上),雪、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要停止吊装。

在每次作业前,起重工要认真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标准,有问题要及时排除,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有重大隐患时,要将起重机械立即移出作业区,待问题解决后再行进入。

吊装钢柱钢梁时,要认真检查钢丝绳是否处于良好状态,要按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实际操作,不得违章蛮干,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行起吊。

起吊物品时,钢丝绳要将物品捆扎牢固,不得出现死折,打弯和套吊,更不得超限吊装。

两台起重机间的距离,应保证在最不利位置时,任何一台起重机具的吊臂不会另一台的车身,起重臂相碰,并至少有2米的安全距离,应避免两台起重机具的大臂在垂直的位置相交;起重机具应安装有起重超位器,高度限位器,幅度指示器,形成开关等,防止安全装置失灵而造成事故。

起重吊装作业的6个不吊

?起重机械及其附件存在有不明隐患时不吊

?遇有雪、雨、大雾以及5级大风时不吊

?信号员不在现场时不吊

?作业区内存在有重大安全隐患时不吊

?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的不吊

?超限额的不吊

使用起重机具,必须正确的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和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篇2: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基本安全教育

1.1公司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公司全员得到应有的安全教育,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2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领导和技术、安监部门负责人由上级主管单位年初组织每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扩考试。

1.3公司新任命的中层领导应由安全监察部安排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及考试。

1.4公司每年组织由总工程师负责,人事劳动部及安全监察部配合,组织一次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

1.5新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安全规程、规定及制度的学习及考试。对不适宜笔试人员可采用宣讲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纲,本人签字的办法。

2、三级安全教育

2.1新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任务,并建立三级教育卡。

2.2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2.2.1公司级: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典型案例、公司安全施工的情况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及一般安全防护知识。由人事劳动部负责。

2.2.2分公司(项目部)级: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作范围内危险场所,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以及安全要求和环境健康、文明施工要求。由专职安全员负责。

2.2.3班组级:本班组、本工种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故和危险场所,有关安全施工注意事项,施工范围内所使用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由施工队长负责。

2.3临时招用的当地民工在作业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3、特种作业及其他安全教育培训

3.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3.2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

3.3对换岗、息岗和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重新组织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4公司职业培训应设安全技术专业课程。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篇3: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制度范本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既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

1)安全教育的特点

(1)安全教育的全员性:安全教育是企业所有人员上岗前的先决条件,任何人不得例外。

(2)安全教育的长期性:安全教育贯彻了每个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了每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贯穿了施工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因此,安全教育的任务"任重而道远",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

(3)安全教育的专业性:安全生产的管理性与技术性结合,使得安全教育具有专业性要求。

2)安全教育的内容

类别安全教育的主要性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安全与生产辩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生产的

重点内容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

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

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受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篇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管理文件: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开工时,工人上岗前(尤其新人)一定要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具体操作实施由公司、工地项目部、班组三级分别组织进行,经过安全教育后,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教育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三级安全教育的课题从以下内容进行:

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重要性,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和及时报告。

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施工现场安全基本常识,安全注意事项,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知识,防毒、防尘、防火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工人变换工种后,要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篇5: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教育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各企业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教育工作,使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环保法规和公司安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技术专业知识;提高危险预知能力,控制不安全行为,防止发生事故、职业病和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公司职工、外包队职工和外来参观、学习人员。

3?管理职责

3.1?各企业人事部门负责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及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借用工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2?各企业外来劳动力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工程队人员和点工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3.3?各企业其他部门联系的外协施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由联系部门负责。

3.4?各企业安全环境监督部门负责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落实工作。

4?工作程序及要求

4.1?各企业职工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应编入职工教育计划中,人事部门要对整体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4.2?各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外包队法人、主要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专职安全人员应经当地政府安全、环保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各企业应按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以上人员进行复训。

4.3?新入厂职工、外包工应进行公司、车间(部门)和队伍(班组)的三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有相应完善的教育记录。

4.3.1公司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安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国家的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方针、政策;

b.本公司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重要环境因素及主要的防范要求、应急预案;

c.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及基本知识;

d.本公司主要安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e.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案例、经验及教训;

f.员工安全、环境行为规范。

4.3.2车间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具体实施。主要内容是:

a.本车间(部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重要环境因素及具体防范措施;

b.本车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状况及相关规章制度;

c.本车间有关工种安全、环保技术操作规程;

d.本车间预防事故、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的措施和要求;

e.本车间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知识,包括自救、互救和疏散逃生等;

f.本车间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g.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3班组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生产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具体实施,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岗位安全、环境操作规程;

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现场定置管理、“6S”要求、行为规范;

d.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4?职工在企业内岗位调动应由调入单位进行相应二、三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4.5?因病、事、产假、公出、工伤等原因离开操作岗位一月时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由原部门进行相应二、三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4.6?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简称五新)的使用应制定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环保操作教育和训练。

4.7?从事电气焊割、起重、电工、架子搭设、锅炉、压力容器、车辆和船舶驾驶、涂装等特殊作业的工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各企业应建立特殊工种档案。

4.8?对来厂进行一般性参观或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接待单位负责进行一般安全、环保注意事项教育,并佩带规定劳保护具进入施工现场。

4.9?生产班组应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进行施工前日常安全、环保教育,有相应教育记录。日常安全、环保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4.9.1当日生产任务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和防范要点及防污染要求的交底。

4.9.2需审批作业的执行交代。

4.9.3班组成员间安全作业的相互提醒及协作要求。

4.9.4安排组员进行临时或未从事过的工作的安全、防污染交底。

4.9.5施工场所应急情况下紧急处理措施。

4.10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职工和外包队伍必须在每星期规定时间集中进行一小时安全环境教育,其他企业和中远船务各部门可参照执行。主要以班组为单位开展,主要教育内容为:

4.10.1班组上周安全、环保工作小结。

4.10.2公司及车间或队伍最新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4.10.3班组本周及当日安全、环保工作要求。

4.10.4事故案例及其他安全、环保资料学习。

4.11?对事故频发和安全环境管理松散的施工队伍或员工,可进行停工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复工。

4.12各企业对每月的安全违章情况进行分类、分析、汇总,总结违章规律,对违章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

4.13各企业应定期组织各级生产人员进行安全考试,奖优罚劣,促进各级生产人员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环保规章制度。

5?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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