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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部治安保卫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建筑工程项目部治安保卫措施

项目部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为了该工程圆满按时完成,防止治安事故发生,制定以下治安保卫措施。

1、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由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工作,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本项目保卫干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日常治安保卫工作。

2、健全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卫工作的岗位责任制,使项目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对本项目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制观念,加强防范意识,自觉地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根据本项目重点要害部位,易发案部位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要定专人负责,确保财产、人身安全。

5、配足门卫力量,做到24小时执班,非本项目工人、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佩戴统一标志,工人下班出门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定期开展治安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逐件签字,认真及时解决治安隐患。

6、对重大治安案件,应保护现场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协助调查,对责任人应依法处理,发生一般事件对责任人应进行处罚。

7、凡是从现场运出的材料、机具等应由工长统一签出门证,经检查后,方可放行,协助后勤搞好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篇2:群体建筑工程治安保卫措施

群体建筑工程治安保卫措施

1治安保卫管理组织

1)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为组员。

治安保卫管理组织见示意图。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2治安保卫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标段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1)本工程设立由10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施工工长、各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组成。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企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品设立专库、专管,非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

7)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8)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酿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变电室、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10)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3治安保卫教育

1)每月对职工进行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和支持值班人员按规定行使管理。

2)每次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的记录存档,以备核查。

4现场保卫定期检查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正常有序,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按时交工,根据本项目实际每周对现场保卫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内容如下:

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各施工队伍人员底数,检查各队的职工"三证"是否齐全,无证人员、非施工人员立即退场,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处罚。

2)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现场保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袖标上岗,门卫及值班人员记录完整明确。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设有专库,专人负责保管,进出料记录明确,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5门卫值班记录

1)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门卫值班每天记录完整清楚,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得睡觉、喝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篇3:某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二、学校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监护。建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2.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四、学校门卫应当由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政府有关部门及特种车辆除外),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动物带入校园。五、学校出入口安装坚固、防撞、防撬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按标准安装电视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安装110报警装置。六、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财务室应当按照规定存放现金。学生上体育课或离开教室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篇4:治安消防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消防事故的发生,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经理部、各项目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

2、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应贯彻“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各级职责,实行安全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经理部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

2、将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作统筹安排,做到三同步(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批准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本单位所属部门、岗位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制度。

5、组织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

6、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1、制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2、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建立综治、防火、民调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

4、确定“三管要害”和重点安全防火部位,落实责任人,签订治安、防火责任目标管理责任状。

5、组织开展治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

6、组织治安、防火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7、建立健全各类台帐资料,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四、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修建围墙,大门口设置值班室,制度、职责上墙,工地员工持工作证进出,实行封闭管理。

2、现场保卫值班员的配备由项目提供计划,报经理部保卫科调配,并报公司保卫科备案。

3、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并开展工作。

4、使用劳务人员必须做到四证齐全(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报保卫科存档备查。

5、项目应与分承包方签订治安、防火责任目标管理责任状。

6、对劳务人员进场必须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并做好记录。

7、现场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消防布置图,报经理部保卫科备案。

8、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为节省开支,便于管理,消防器材由经理部保卫科统一购置、换药、维修,出租给项目使用,工程完工后交回保卫科。

10、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3个一箱为组,并登记造册,说明器材的型号、配备时间、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换药时间,确保消防器材处于有效的使用状态。

11、现场动用明火作业一定要严格执行的动火申报审批制度。因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应当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2、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分类单独设库存放,严禁混存、超期超量储存,严格控制火源,设置明显禁火标志,库内照明灯使用防爆灯,开关设在房外,并指定专人管理,制度上墙。

1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消防业务知识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14、一旦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工作,疏散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破坏事故现场。

五、检查与隐患整改

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实行经理部月查、项目周查、值班人员每日巡查的制度,检查内容如下:

1、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5、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

6、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情况。

8、巡查、检查记录情况。

9、隐患整改情况。

10、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11、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被检查单位应及时整改,被检查单位应按检查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资金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应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检查单位,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复查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下:

1、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企业规章制度;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风险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其内容包括:

1、经理部、项目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重点单位平面图;

3、消防管理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消防器材、配置登记表;

6、义务消防队员组织情况;

7、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情况;

8、火灾应急预案;

9、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

10、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11、年度消防开支情况统计表;

12、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13、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14、火灾情况记录;

15、消防工作奖罚情况记录;

16、公安消防监督部门下发的法律文书。

八、奖惩

1、经理部将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2、对在治安、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责任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在治安、消防检查中发现未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治安、消防制度,存在重大隐患和经复查未整改隐患行为的,由检查单位或部门下发处罚通知单,并报经理部或上级公司。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损害企业的声誉和经济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其它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5: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施工单位应依据本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自己的一整套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部将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依照本规定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施工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方针;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施工单位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自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需设置值班巡逻人员和现场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五条?若发生事故案件,各施工单位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各级职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组织检查各区域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查处理。

四、积极调解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内部的一般治安事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各级人员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组织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始终保持消防器材及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值班巡逻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值班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单位生产生活秩序。

二、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值班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值班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及时汇报。

四、对值班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值班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值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七、值班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勤。

?第八条?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遵守和贯彻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处理、记录并汇报。

三、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火警等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全员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九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应积极督促各区域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并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二、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四、施工单位要针对项目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方面的教育,并择机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五、施工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七、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八、施工现场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夜间应有充足照明,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九、办公场所及生活区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十、电器设备的安装,电线敷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十一、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执行一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二、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力量灭火。如火灾严重,应立即拨打119火险急救电话,并讲清起火单位和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和火灾程度以及周边环境等。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施工单位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项目部安全保卫组。

十三、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条?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一、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放置于显眼位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发生火灾时除外)。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应专人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半个月至少检查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及时更换。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一条?有违反上述规定,依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1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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