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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劳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3.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奖惩办法。

4.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5.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7.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8.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挽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篇2:法定代表人消防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4、主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6、负责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制止威胁单位和师生安全的危险作业;

7、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演习,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组织和指挥职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时,必须出具委托书,并经常检查和督促防火负责人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篇3: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

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督促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批准建立防火机构及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篇4: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企业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8、主持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报告,并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10、负责组织轻伤、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11、司年度和特殊时期的安全工作计划。

篇5:化工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化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编制和实施及考核责任人,是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总负责人,应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并通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负法律责任。必须做到的六点是: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负责审批公司员工三级教育方案及执行、检查、方案调整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负责审批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及时向市、区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虚报。

5.对财物部工作负责,负责生产经营产品的销售,向客户提供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并检查运输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做好营销安全生产工作。对原材料采购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保证原材料及外购品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8.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在安排公司年度财务计划时必须安排劳动保护、安全隐患消除、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维修更新、人员培训等资金。

9.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0.企业内实行的各部门生产管理工作,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11.负责交纳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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