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组长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组长是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矿井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组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及时解决有关部门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矿井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参加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篇2:生产班组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三)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止本组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作业。
(四)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和环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组织开展创文明班组活动。
篇3:(副组长)组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矿井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配套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组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5、根据“三同时”原则,对矿井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参加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矿的职业并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篇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生产班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3.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止本组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作业。
4.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发生事故立即向上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