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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一、管控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车间及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申报、采购、存放、领取及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康健,避免因防护不当出现安全事故。

二、管控原则

坚持“定期申报,按期更换,共同监督”的原则。

三、管控对象

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劳动防护用品申报、采购、存放、领取、使用的管理。

四、管控内容

4.1劳动防护用品的申报

由公司生产生产安全部负责对车间(部门)申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进行申报,审核后交生产安全部门主管确认,报总经理批准报采购部。

特殊情况下因生产安全的需要可以进行临时申报。

4.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供应保障部组织招标,生产安全部门等进行监督。

4.2.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坚持“相同质量比价格,价格服从质量”的原则,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保证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4.2.3一般防护用品必须具备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符合申报计划的技术要求。

4.2.4特种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电焊手套等)必须具备国家法定技术机构颁发的《安全鉴定证》,质检、安监部门发给的《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符合申报计划的技术要求,三证不全的不准购进。

4.3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

4.3.1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须经采购部仓库负责人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合格后入库。

4.4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及配备标准

4.4.1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坚持以旧换新,谁申报,谁使用,谁领取,谁签字的原则。

4.4.2各车间(部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由车间(部门)开领料单,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共同签字发放。

4.4.3车间(部门)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由职工本人在车间(或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领取登记表》中签字确认后,由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进行发放。

4.4.4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对象、数量、周期:

4.4.4.1绝缘鞋:电工每人每三个月1双;

4.4.4.2绝缘手套:每个高压室配备2付,每两年更换一次

4.4.4.3电焊手套:每个电焊工配备1付,每3个月更换一次。

4.4.4.4手持电焊面罩:铆焊车间每人1个,每半年更换一次。

4.4.4.5防砸防穿刺鞋和防砸绝缘鞋:每人每年发放防砸防穿刺鞋1双,发放后半年内辞职的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4.4.4.6滤纸:长期接触粉尘作业的每人每天更换滤纸1片。

4.4.4.7防尘口罩:长期接触粉尘作业的每人每3个月发放防尘口罩1只。

4.4.4.8防毒口罩:接触有毒气体(苯)特殊环境作业员工每人每1个月发放1只。

4.4.4.9防护眼镜:每人每年配备防护眼镜1付;其他部位有需要的视实际情况而定。

4.4.4.10安全带:装配铆焊车间每年配备安全带10根。

4.4.4.11安全帽:各车间每两年发放安全帽一次。

4.4.4.12耳塞:噪音较大的岗位员工每人每六个月配备耳塞1付。

4.4.4.13学员入企后,自定岗之日起给予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4.4.4.14因病假和其它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含)的,停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4.4.4.15对于从事多样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4.4.4.16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配备急救劳动防护用品。

4.4.4.17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申购、发放防护用品。

五、罚则

1.劳保用品丢失损坏无法使用等特殊情况,个人交费购买(购价)。

2.劳保用品一经配发,员工进入生产车间未按规定要求佩戴的,按违章操作扣5工时/次,扣车间安全分1分/次。

3.试用期满定岗后,可发放劳保用品。

4.离职(辞退)收取费用时,按采购价实际费用计算(针对配发到个人的贵重劳保用品)

(1)自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费用。

(2)自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50%费用。

(3)自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70%费用。

收货部制度

篇2:工作服配发及使用管理办法

一、管控目的

规范员工工作服的申报、购买、配发程序,加强使用及费用管理。

二、管控范围

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

三、管控对象

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工作服配发、使用、管理工作

四、管控内容

1工作服配发范围、标准、时间

1.1工作服的配发范围为:

生产车间:公司各生产车间员工

相关部室: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采购部、质控部、技术研发部、生产部各科室。

1.2工作服的配发标准:

1.2.1夏装每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一件;春秋装每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一件。

1.2.2工作服对新招人发放时,第一年夏装和春秋装各发两套,并且一年内不得领用两次。

1.2.3对其他工人工作服配发执行以下标准。

1.3工作服的发放时间:夏装每年5月份,春秋装每年10月份。

2工作服的申报及购买

2.1各车间部门根据生产安全部门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如实上报本车间部门在岗员工数量以及所需工作服的规格,由生产安全部门统计备案。

2.2生产安全部门对车间申报的人员和工作服数量,结合公司人事部门对其进行核实,并根据新项目的发展情况,预留一定库存,统一预算,向公司采购部门申报购买计划。

2.3公司采购部负责按申报计划及时招标购买到位。

3工作服的发放

3.1工作服的发放以公司人事部门当月在岗员工人事报表和车间部室所报在岗人员实有人数、规格为标准,以车间为单位进行配发。

3.2工作服配发仅限在岗员工,请假超过15天员工暂不予发放待复岗后再另行发放。

3.3新入企员工经培训合格定岗一个月后,由车间统一上报领取工作服。

3.4工作服发放时,已调离原车间部室的在岗员工,可到原车间部室领取自己报号的工作服;已调入其它不需工作服岗位,不予发放。

3.5工作服发放后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更换,其他情况不予更换。

3.6由生产安全部门专人监督对工作服进行配发。

4工作服的使用管理

4.1生产车间员工、基层管理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并且做到“三紧”。

4.2进入生产车间巡查、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

4.3工作服发放使用不满六个月的员工,辞职时由个人上交成本费用,以现金形式上交公司财务部,经生产安全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手续。

拒交者,从其工资中按2倍金额扣除。

4.4工作服发放周期内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遗失而无工作服使用的,由个人负责;如申报领取,费用自负,以现金形式上交公司财务部。

五、罚则

1.工作服丢失、损坏无法使用等特殊情况,个人交费购买(购价)。

2.工作服一经配发,员工进入生产车间未按规定要求穿着工作服的,按违章操作扣5工时/次,扣车间安全分1分/次。

篇3:劳动安全卫生检测办法

安全卫生民主岗位名称:硫给泵、锌尾泵

监测项目:H2S、SO2

监测周期:每周1-2次

防护要求:

1.现场保持整洁干净,水沟保持畅通无积水。

2.设备保持无油污,无矿浆,通风设备要保持正常无故障。

3.现场保持道路畅通。

4.作业现场通风条件要良好,作业时戴好口罩等相关所需劳保用品,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

5.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在极短的时间内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转移至新鲜空气地方休息并进行适当处理。

6.一旦发生急性中毒,抢救人员要戴好防毒面罩进入现场,将中毒者转移到新鲜空气地方,解开衣服腰带,呼吸停止时要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心搏停止时要进行胸外心脏挤压,转送医院抢救,途中要侧卧、头稍低。

7.皮肤或眼睛被强酸、强碱污染时,应立即在现场用清水冲洗被污染处,同时脱换掉污染的衣服,专送医院进行治疗。

篇4: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职责、内容、方法,以及形成的文件和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各项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Q/SZG55.00-2005企业管理手册

Q/SZG59.06-2005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管理规定

Q/SZG59.34-2005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28001-20**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

4.2?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消防、机动车辆等专业检查。

4.3?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建筑物、各类设备、电气设施、动力管道等专业检查。

4.4?各部门根据需要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内容

5.1.1?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5.1.2?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计划等实施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教育的实施,保健和劳动防护用品制度执行情况,伤亡事故报告的内容、审批程序等。

5.1.3?检查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包括安措计划的制定、实施及其效果,工程承包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新产品、新工艺试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新、改、扩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批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5.1.4?检查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秩序,防尘、防毒、防物理因素措施,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其它有关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

5.1.5?检查各类建筑物、道路、动力管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机动车辆等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5.1.6?检查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吊卡具、钢水包等工具、工装、冶金辅具等安全状况以及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防寒、防雨、防雷电设施等情况。

5.1.7?检查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现场安全通道、文明生产、部件摆放、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及其他物的不安全状态等情况。

5.2?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方法

5.2.1?日常检查

5.2.1.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所属的部长、科长、工(部)长、班长等对作业现场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日常检查。

5.2.1.2?各部门的安技专业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现场每天进行巡回检查。

5.2.1.3?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等应指派专业人员对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进行日常检查。

5.2.2?专业检查

5.2.2.1?专业检查项目:

a)电气设备及线路;

b)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各种气瓶等特种设备;

c)木工机械(刨床、锯床等)、冲床、剪床;

d)公司内机动车辆及交通设施;

e)不属于上述设备的一般机械、动力设备;

f)吊具、索具、工具、工装、冶金辅具;

g)各类建筑物、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h)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i)其它临时性检查。

5.2.2.2?专业检查一般由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等组织进行,并提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5.2.2.3?如有必要,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也可组织各类专业检查,并提请有关方面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5.2.2.4?专业检查周期分为半年、一年或规定检查期,由各专业归口部门决定。

5.2.2.5?专业检查可按安全检查表进行,也可按临时制定的检查计划进行。

5.2.3?安全大检查

5.2.3.1?安全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五一”、“十一”节假日检查、新年及春节前安全大检查等。

5.2.3.2?安全大检查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要指定专门机构制定检查计划,检查依计划执行,保证按期完成。

5.2.4?各部门安全检查

5.2.4.1?各部门应按公司的安全检查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检查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检查。

5.2.4.2?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可单独制定检查计划进行专业性检查或安全大检查。

5.2.4.3?各部门在进行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发动群众,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

5.3?整改

5.3.1?各类安全检查应实施必要的记录。专业检查、安全大检查后,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及专业检查组应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列表汇总。

5.3.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交相关的责任部门,各主管部门可用整改通知单等形式下达整改要求。

5.3.3?责任部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计划,解决问题要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措施方案、定负责人、定进度;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段(部),工段(部)能解决的不推到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

5.3.4?安全检查部门应对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计划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5.3.5?对通过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分层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立项、协调解决。

5.4?存在问题的处理

5.4.1?安全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时,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应按Q/SZ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5.4.2?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应按Q/SZG59.34标准规定调查处理、逐级上报,并按Q/SZ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6?形成文件和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篇5: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评选奖励办法

1目的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各级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和所属分支机构、项目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简称“权属单位”)。

3职责及分工

3.1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在集团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层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并报集团安委会审批。

3.2集团各职能部门、权属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集团层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的推荐。

3.3权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奖励。

4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的评选条件

4.1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单位

4.1.1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不断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能保证所需的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1.2全面完成与集团签订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综合管理和事故控制指标,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考评结果为优秀的。

4.1.3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监管领域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认真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4.1.4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经济目标任务,当年无亏损,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体制建设、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2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车间、工段、项目部、班组)

4.2.1管理机构健全,并依法履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制定本集体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工作计划,并逐级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责任制。

4.2.2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护教育,职工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能自觉地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4.2.3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本集体专项检查、督查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宣传活动,积极配合事故处理。

4.2.4完成本单位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生产管理和事故控制指标,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考评结果为优秀。

4.2.6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迟报、瞒报现象。

4.3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

4.3.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强,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年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4.3.2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表现突出。

4.3.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3.4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爱护并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4.3.5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工作有了较大改进,效果比较显著的。及时报告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的。

4.3.6被评选人原则上是基层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如是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分管领导的,其所在单位在公司的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考评中不得低于优秀等级。

5评选频率

5.1集团每年开展集团层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5.2权属单位每年也应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6奖励

6.1集团层级奖励

6.1.1先进单位

授予“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6.1.2先进集体

授予“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6.1.3先进个人

授予“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6.1.4相关经费从集团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列支。

6.2权属单位层级奖励

由各权属单位自行确定,相关经费从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列支。

7附则

7.1各权属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评比细则。

7.2本办法由集团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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