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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测量监测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1.?目的

通过定性和定量的监测和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进行评价,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服务过程中作业活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测与测量。

3.?定义

3.1环境绩效:组织对其环境因素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2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4.?引用文件

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5.?职责

5.1质量管理部负责:

a)?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情况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监测和测量;

b)?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的评价;

c)?内审和管理评审中不符合的跟踪监测。

d)?用于职业健康安全检验和测量装置的统一管理,并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校准实施控制。

5.2设施部负责:

a)?业务范围内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等状态监测;

b)?公司内特种设备的年度监测及监视;

c)?公司生产制造厂区内(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环境噪声的监测与测量;

d)?公司内部特种设备的管理;

e)?职业病防治和从事有关职业危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及职业病防治涉及到的物质的测量与监视。

5.3人事部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体检工作。

5.4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相关与要求监测的项目实施监测;负责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6.?工作程序

6.1测量与监视控制方法.

6.1.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监测

6.1.1.1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应按照计划时间和措施进行实施,每季度自检一次,并保存自检记录。人事部应每半年根据管理方案的内容进行落实情况的验证,并保留验证记录结果。

6.1.1.2检查验证的内容为责任部门对量化目标指标的参数达成情况。

6.1.1.3当检查发现执行情况偏离或与目标指标不符时应作好分析和纠正措施,并对措施进行跟踪,直至不符合消失为止。并按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6.1.2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的监测

每年第四季度由质量管理部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符合性进行一次评价,如有新增或更改的应获取并形成新的《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清单》。

6.1.3环境监测

6.1.3.1公司设备部每半年对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及能源消耗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记录于《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评价表》

6.1.3.2由设备部联系市环保局或区环保局,每年底对公司废水、噪音、废气的排放进行检测并保持检测报告。

6.1.4职业健康安全监测

6.1.4.1特种生产设施的监测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下,由设备部开展如下工作:

a)?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设计、规程措施执行情况及生产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或风险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b)?组织对主要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实施监测,按规定的要求对高压电器、高压线路、重要设施、接地避雷装置等进行监测;

c)?组织对特种设备的年度监测工作,每年根据设备检修计划邀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的特种设备的检测(如行车、叉车、电梯和储气罐等),并保持检测报告;

d)?目前公司并无环保和安保检测设施,如日后新购置则按检定周期由质量管理部计量室委托具备检定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

6.1.4.2设备部负责对消防设施动火安全进行监测,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1.4.3人事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管理监测

a)?由办公室组织员工身体健康检测,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伤害的员工身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测方式和内容及频率:

(1)?焊工、喷漆工、打磨工、车间女工一年一次进行职业病检测;

(2)?机加工人员和女工最少二年一次进行常规体检;

(3)?一般作业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不含以上两类人员)最少三年一次进行常规体检。

b)?当发现不良健康现象时应视情况进行工作调离;当发现职业病时按国家有关职业病的管理条例进行上报有关部门和行政管理机关,并根据不同的职业病的类型安排不同的医疗单位进行专项治疗,直至康复或稳定。

6.1.4.4工作环境的检测

a)?设备部每年底邀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公司的磨刀房粉尘、机加工车间噪音、喷漆车间气体和电焊车间弧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b)?质量管理部需每年对公司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当发现不符合时按6.4.3条款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中有关规定执行。

6.1.4.5各相关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绩效进行监测。

6.1.4.6对相关方要求的监测。

a)?所监测的设备和材料与公司监测的设备和材料的控制要一致;

b)?相关方对资质、人员的要求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与管理体系的要求相一致。

6.1.5被动的绩效测量

6.1.5.1伤亡事故发生后,由设备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1.5.2设备事故发生后,由设备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1.5.3设备部每季度分别对伤亡和设备事故进行一次分析,发现规律性的倾向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6.2监测设备的校准与维护的控制方法

6.2.1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6.2.1.1质量管理部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定期送检,使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6.2.1.2各使用部门按照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要求提出采购申请审批,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有关条款执行。

6.2.1.3监视和测量装置到公司后,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6.3控制措施有效性的监视和测量

6.3.1质量管理部对公司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不可接受危险源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6.3.2设备部对各部门按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不可接受危险源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6.3.3各部门针对本部门控制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和不可接受危险源所制定控制措施的运行控制情况及有效性,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7.?相关文件

7.1《记录控制程序》

7.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7.3《培训控制程序》

7.4《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5《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7.6《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8.?相关记录

8.1《外来文件(法律法规)清单》QMS/R432-03

8.2《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评价表》?QMS/R451-02

8.3《安全检查记录表》?QMS/R446-26

8.4《安全生产检查报告书》?QMS/R446-31

8.5《月度安全汇总表》?QMS/R446-33

8.6《员工工作事故管理记录表》?QMS/R446-32

8.7《员工工伤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表》?QMS/R446-22

8.8《纠正/预防措施单》?QMS/R85-07

篇2:冶金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1)

冶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1)

为加强基础、基层安全管理,深化、细化现场安全监督,实行隐患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安全管理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者的工作极积性,达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伤害事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安全组长及安全组人员。

二、考核审批程序

安全组人员由安全组长进行考核,安全科长审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批;安全科人员、安全组长由安全科长进行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分公司安全副经理由安全部组织进行考核,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审批。

三、考核办法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对口管理,分级考核。公司安全部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分公司安全副经理考核安全科长,安全科长考核安全科人员和安全组长,安全组长考核安全员、测风工、井下发放站管理人员、检身工、主风机工。

考核应根据所制订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以当月工作绩效对照考核表内容逐项、逐条认真考核打分。考核基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以最终得分作为被考核人员月工资的百分比。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考核得分%=实际月工资。每月底24日前将每人考核结果上报安全部,安全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后报企管部核算。

四、考核要求

1、考核部门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工作职责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制订具体详细的工作考核表。

2、考核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时,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当月工作业绩及各种记录等资料进行认真仔细对照查阅。

3、考核负责人对下级的考核工作要认真、仔细,不能弄虚作假,对考核结果负责。上级主管负责人要对下级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现象,要对负责人罚款500元。

4、安全组长可以对安全员、测风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分配,必须在公司所下达总指标内进行调整。调整要求按作业人员管辖的区域大小和工作量多少来调整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标准幅度可以在指标工资上下100元范围内浮动。安全员、测风工实行未尾淘汰制,连续三个月考核最后一名将被淘汰。

5、安全副经理、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安全员、测风工的工作考核表以公司制订的考核表为准,考核内容可做适当的调整。安全科人员、安全组管辖人员分别由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参照公司制订的表样,根据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制订考核表。

6、所有月工作考核表月底交安全科存档。

7、本制度从4月21日起执行。如在运行中发现存在缺陷,再进行修订。

后附:1、安全副经理工作绩效考核表

2、安全科长工作考核表

3、安全组人员工作考核汇总表

4、安全组长工作考核表

5、安全员工作考核表

6、测风工工作考核表

安全部

20**年4月20日

篇3:公司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五)

一、目的

为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对安全标准化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三、绩效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所依据的标准:1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2危化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3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绩效考核监测和测量的对象:

1企业是否达成安全生产目标。

2企业是否按危化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有严格的贯彻落实和执行。

4企业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绩效考核的周期:每半年一次,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进行。

4.绩效考核责任人: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主管进行考核。

5.绩效考核方法:分主动性监视和被动性监视两种。主动性监视主要检查本企业安全活动的符合性;被动性监视主要是调查、分析和记录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

四、绩效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的结果首先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行是否有效的依据;其次作为本企业安全委员会总体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直接与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资金挂钩,作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依据。

五、附件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表》AQ-BZH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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