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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2.职责和权限

2.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2.2综合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3车间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2.4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3.工作内容

3.1培训计划:车间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综合办公室书面申报培训需求。综合办公室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3.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3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4培训形式:(1)内部培训;(2)外部委托培训

3.4.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公司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3.4.2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培训效果评定

4.1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2在岗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3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的人员按4.2条款实施。

篇2:职业健康和工业卫生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和工业卫生管理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和工业卫生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20**】第60号令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1996】第3号令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20**】第23号令

4?职责

4.1?工程项目管理部总经理是总承包项目职业健康、工业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项目部领导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工业卫生管理工作负责。

4.2?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是职业健康、工业卫生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BT承包商职业健康、工业卫生管理的执行情况以及日常的控制,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4.3?BT承包商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业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工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4?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BT承包商在工程建设期间的职业病防治与工业卫生设施、费用的落实。

5?内容和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业主在与BT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同时包括职业健康、工业卫生设施、经费使用说明。

5.1.2?在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定期组织对BT承包商职业病防治、工业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BT承包商落实职业病防治和工业卫生设施同步设计、建设、投入使用。

5.1.3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监督BT承包商对职业病、工业卫生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

5.2?职业病的防治

5.2.1?BT承包商应当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劳动卫生知识和相应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掌握有毒有害作业的操作规程和防护方法。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定。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5.2.2?落实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含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和设施、设备的经费。

5.2.3?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2.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5.2.5?在产生职业危害的施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警告牌和设置公告。

5.2.6?对放射源的运输、贮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源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5.2.7?定期为长期从事有毒有害、粉尘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应及时为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

5.2.8?BT承包商应在施工现场建立适当的更衣、休息、饮水点,酷暑季节应调整室外作业时间。

5.3工业卫生管理

5.3.1?施工现场工业卫生管理要求如下:

a)?施工区域道路平坦、畅通,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b)?施工需要所设的井、坑、孔、洞设围栏或盖板,升降口和走台设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1.1米;

c)?材料、设备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保证装卸的便利和安全;

d)?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沟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通,垃圾和危废品应该按规定存放,并定期清除;

e)?作业地点的局部照明的照度应符合操作要求,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f)?传动带、电锯、砂轮、转动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位应装设防护罩;

g)?起重设备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报警装置。桥式起重机应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

h)?产生有害健康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车间等应封闭,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装置;

i)?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该分别贮存在专用仓库内,严格管理;

j)?对于有毒危险的废料,应该在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处理,不污染环境。

5.5.2?其他方面工业卫生管理要求如下:

a)?BT承包商应保证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充分供给,饮用水没有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的检验许可不许使用,在工作场所有充足的清洁开水供作业人员饮用。盛水器具应加盖、加锁,盛水器具和饮水用具应每日清洗消毒;

b)?BT承包商生活水源、贮水池等都应妥善管理、加强保卫,保证饮水不受污染;

c)?根据需要设置浴室、厕所、更衣室、休息室、女工卫生室等生产辅助设施,并保持使用功能和清洁卫生;

d)?BT承包商应根据工种需要,在产生危害健康的气体或粉尘场所的作业人员,应提供特殊工作帽、口罩、手套、鞋盖、风镜、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

e)?在产生噪声、强光、幅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场所的作业人员,应提供护耳器、防护眼镜、防护面具等;

f)?电气操作人员,应提供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g)?冬季室外作业人员应提供防寒工作服;

h)?BT承包商应培训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学会并掌握紧急救护方法。

篇3:分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监督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以下简称HSE)体系的监督管理,保证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实现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的总体HSE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

4职责

4.1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负责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2各BT承包商应根据国家标准和BT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部HSE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运行,按企业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5内容和要求

5.1审核方式

5.1.1工程项目管理部在各BT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以后,组织对其HSE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进行第一次审核。

5.1.2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对各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定期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5.1.3各BT承包商向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报送本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的有关资料,包括组织机构、管理文件结构、管理职责、HSE管理工程师资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检验、检测资料等。

5.1.4工程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相关人员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对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共同签署审核、检查意见。

5.2审核内容

5.2.1各BT承包商项目部执行贯彻GB/T28001-20**、GB/T24001-2004标准情况,项目部HSE管理体系建立和企业通过认证、复审的情况。

5.2.2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目标、组织机构、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5.2.3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2.4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资源实际配置情况。

5.3审核结果

5.3.1监督审核、检查结果在当月的HSE管理例会上予以通报。

5.3.2经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能够满足工程建设HSE管理需要,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予以确认。

5.3.3对于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情况,要求BT承包商必须限期整改,对于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BT承包项目部必须予以调换。

5.3.4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联合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进行通报。

篇4: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

2.广泛开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3.采取各种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和消灭职业病及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4.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者免受尘毒以及其他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的危害;

5.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为劳动者创造舒适、良好的作业环境;

6.贯穿劳逸结合的方针,安排好员工劳动和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动者有合理的休息时间;

7.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8.施工现场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9.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10.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11.加强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对忽视劳动保护工作的行为,要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方及使改进工作条件;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篇5: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

(一)矿区设专人采购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到劳动保护用品专营商店进行采购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三)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按照本矿井的实际情况,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储存。

(一)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

(二)劳动保护用品要按大、中、小规格分类进行储存。

(三)建立劳动保护用品保管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账簿齐全。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一)凡从事采场的劳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按照规定使用的时间,及时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三)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账、卡,做到入库、发放账、卡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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