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个人劳动用品在整个劳动保护措施中即是一项辅助性措施又是在劳动生产中不可缺少的防范性措施。做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发放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发放使用规定。
3、公司供销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标GB。
4、公司仓管人员要做到保管到位、定期检查、剔除过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
5、公司仓管人员在严格掌握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报损规定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实核各种人数的前提下,保证每个岗位、工种的职工按时按量领取到适用的劳防用品。
6、公司班组长要督促每个职工在操作时正确有效地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篇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购买保管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神宁集团灵新煤矿。
1.3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我矿为从业人员配备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1.4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5安全管理科对全矿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6供应科对矿的劳保用品安全性负责。
2劳动防护用品
2.1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型:
2.1.1防护帽、防护衣裤、防护口罩、面罩;
2.1.2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围裙;
2.1.3耳塞、耳罩等;
2.2供应科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自检,
并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
2.3三无产品不的得纳入采购。
2.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必须要有记录。
2.5劳保用品必须发放到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领。
3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3.1人力资源科应当按照《煤矿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2经营管理科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各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3供应科不得采购和使用无煤安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4供应科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3.5供应科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3.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4监督管理
4.1安全管理科对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2安全管理科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进行查处:
4.2.1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4.2.2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4.2.3配发无煤安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4.2.4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4.2.5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4.2.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
4.2.7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
4.3安全管理科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
4.4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矿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安全管理科对职工提出的批评、检举、控告,经查实后上报矿委会处理。
4.5各单位应当接受职工的监督。安全管理科对生产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篇3: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及发放定期检验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1.1头部防护用品:是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采取的个人防护用品。
1.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烟、雾经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配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
1.3眼面部防护用品:是为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而采取的个人防护用品。
1.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伤,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
1.5手部防护用品:是为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
1.6足部防护用品:是为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
1.7躯干防护用品:是为保护劳动者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伤害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1.8护肤用品:是为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的危害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1.9防坠落用品:是为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中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和发放制度
2.1劳动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与安全带,由安全科按公司有关物资采购办法,进行统一购置和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2.2领用由各使用单位统一计划与领取,费用由财务科从领用单位扣除。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并交安全科备案。
3劳动防护用品中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更换制度
3.1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人人佩带一条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2安全帽实行编号管理制度,并进入计算机管理网络,个人必须妥善保管,严禁乱戴,违者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安环人员在日常现场巡视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行为,根据编号查出违章者姓名及单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3安全帽分类佩戴规定
3.3.1机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处领导及技术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3.3.2在册员工佩戴黄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3.3.3消防保卫人员佩戴迷彩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3.3.4各级安环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劳动保护标志,劳动标志下方是AEPC,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3.3.5外来参观检查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管理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
3.3.6外来联系业务、材料送货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编号。由门卫按规定负责发放和收回。
3.4安全带、安全帽在有效期内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其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专业工程处安环员及安全科,并付50元重新领取一顶。
4安全帽、安全带的定期检验
4.1安全帽、安全带的定期检验周期为半年,由各使用单位安环员负责组织统一进行检验;对存在缺陷和不合格的应予报废,并应重新领取。
4.2安全帽的定期检验要求
主要进行外观检查,即安全帽的后箍是否能自由调节,帽带是否损坏,帽内衬是否损坏,帽壳是否有裂纹、变形及损坏,安全帽是否超过有效期(有效期为二年)。
4.3安全带的定期检验要求
4.3.1外观检查其扣件是否变形、损坏,绳带是否磨损;
4.3.2对同批安全带随机抽取一根进行冲击试验。以100公斤重物拴挂,自由坠落,应无破断。
篇4: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免费发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坚持在生产中使用,不得折发现金给个人。
2、劳动防护用品根据车间的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定额、定量、定期统一发放,个人自己保管,同时为杜绝用完的含铅的防护用品乱扔乱丢,保障公司环境和员工健康,公司规定以旧的定期以旧的劳保用品换新的,如在个人保管过程中丢失或用完后乱扔不回收的,按成本价扣款。
3、员工自愿多领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成本价扣款。
4、劳动防护用品分防毒,防腐蚀,防噪音,按不同部门分发,如职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6、员工进入车间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公司的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由各车间主管进行监督。
篇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为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动用品是保护矿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各种劳保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规定发放。
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枣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凡上岗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配戴使用。
(三)、职责
1.经营管理部工资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2.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符合实际要求。
2.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设置台帐。
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矿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生产技术部领导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设有专职人员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6.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劳保用品,职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备使用。
7.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8.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发放标准,不得人为扩大发放范围和擅自提高发放标准。特殊作业工种的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