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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为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生产,维护单位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a)凡属一列范围的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i.离基在2米以上的室内处高处作业;2、要悬坠物下的作业;3、工作面坡度大于45。,立足面不稳或有擅动、振荡的作业;4、室内外带电或高压线范围内的作业(电动工机具除外);5、禁止区内或对忌火物质、锅炉、压力容器、乙炔发生器、油桶等进行易燃易爆的作业6、有窒息或毒性危险的作业;7、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轻质屋在上及危险房屋上进行的作业8、超长、超阔、超重、超高的切削,吊装、运输、堆放等作业;9、无安全模具、安全装置、安全工具的冲压、剪切、刨削等作业10、爆破作业。

b)凡属危险作业范围内的一切维修、安装、拆除、新建作业,应由现场技术人员编制作业安全技术交底。2至3人(不得少于2人)独立作业应由执行任务班组负责人找现场专职安全员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现场专职安全存档,一份留存执行),交现场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c)危险作业原则上均属各项目场场分管领导审批,存档件归入安全管理资料,现场安全员以此实施检查、监督。带电、高压区、高危(高处大于15米,悬坠物高于作业点5米)作业集团安全管理机构审批。

d)凡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技术教育,熟悉本工种专业技术及操作规程,年龄18周岁以上,无职业禁忌症。此外,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e)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前对现场进行巡查。组织排除障碍物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教育,检查有无防范措施、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安全用具是否齐全,作业中由现场安全员监督,作业后由现场安全员申请后的实施结果记录。

f)危险作业区域内要保障作业环境条件良好,区界设明显的安全警示及禁令标志;严禁在上下层垂直作业和在作业区上方闲坐、休息、嬉闹。

g)各种机械、电气设备、起重机、登高用具等要有专人负责;按安全要求做好安全设施、设置,严守规程,杜绝违章。

h)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雾、大雪、雷雨及冰雹等气候,以及因照明原因视野不良,禁止进行露天或登高作业。

篇2: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胜利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定义及分类?第二条“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是指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和芳香烃类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受限空间危险场所。如:污水泵站、污水管道、污水池、垃圾堆放场、垃圾处理场、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电信井、窨井、地窖、化粪池、沼气池、发酵池、炼油池、腌制池、酒糟池、纸浆池、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管道焊接作业场所等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第三条常见有毒有害气体按其毒害性质不同,可分为:

①刺激性气体——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酯等。

②窒息性气体——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氢等。?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产生和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装置、设备、设施和重点部位等进行认真排查、逐一检测、查找隐患,认真进行风险分析和危害辨识,掌握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详细分布位置、周围环境、检测结果、设备设施状况、涉及人员数量、作业时间等,建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档案。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中毒和窒息危害辨识制度、气体采样分析制度等,制定完善相应的作业许可程序、作业安全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的职责,并建立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第六条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为在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仪器。1、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2、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场所应设置醒目的防中毒、防窒息、穿戴防护用品等警示标识。3、为从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配备固定式和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仪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救护带、救护索、应急通讯设备、风向标、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等。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标明检查和维护日期,确保准确完好,并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第七条?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单位每年要定期开展专题教育,针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能力。?第八条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危害识别1、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应根据作业内容对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逐条确认“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中的有关安全措施,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第九条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登高、起重、破土等作业时,应同时按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油田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第十条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应办理“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2、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4、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完工后,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在“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第十一条作业安全措施1、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施工作业前应对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如实告知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紧急情况处理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护方法等。施工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要落实安全措施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备和用品。2、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3、无“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工作场所入口处必须有所有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名单并根据人员出入情况随时更新。4、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危险场所内空气良好流通。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5、在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应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为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如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时间较长,应随时进行检测分析,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6、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空间内作业应小于12V。所用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7、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应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等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并指定专人在外部负责联络工作,禁止不具备条件时盲目施救,避免伤亡扩大。8、油田各单位不得将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施工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规定各自的管理职责。油田各单位应对项目承包方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告知承包方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要求承包方制定详细的安全许可作业程序,并保证作业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批准进入。

9、作业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不得临时变更施工内容,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0、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审批手续。11、作业完工后,经施工人员、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无人员和工具及杂物后,方可离开。?第十二条工作负责人的职责1、工作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和防范设施及用品符合进入要求;同时检查、验证应急救援服务、呼叫方法的效果。2、应严格落实“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十个必须”的各项要求(见附件2),对不符合的,有权停止作业。3、在作业完成后,要确认作业者及所携带的设备和物品均已撤离。?第十二条作业人员的职责1、持有效的“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种的危害因素和“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3、安全防护措施经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落实确认后,方可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5、正确使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6、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随时与监护人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7、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环境中摘下防护器具。?第十三条作业监护人的职责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悉急救知识。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方式,进行必要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4、作业监护人在履行监测和保护职责时,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岗位,对未经许可欲进入者予以警告并劝离。5、作业监护人应保管并随身携带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第十四条作业许可证管理1、“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是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2、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场所所在基层单位。3、“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中的各项内容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4、“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第十五条应急救援

1、各单位应建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现场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的逃生方法、逃生路线、自救、互救方法等,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熟知预案内容和救护设施使用方法。

2、根据作业要求,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人员、救援器材,落实各项安全设施、处置流程。加强应急处置教育培训,使救援人员熟悉救援流程、中毒救护知识、技能和安全措施。3、加强与附近医疗机构和专业救护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向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时间,科学施救,并寻求专业救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篇3: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1、室内课堂教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一、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二、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三、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6)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班主任教师必须亲自将学生送到上课地点,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送回到教室交给班主任教师。

2、室外课堂教学

(1)体育课:一、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二、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三、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四、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五、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①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③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④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六、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七、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八、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2)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二、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①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②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③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④带队领导、年级组长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⑤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四、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3、责任追究: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山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一、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育局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称职档

篇4:南城小学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公共场所主要包括操场、楼梯楼道、教室、微机室、厕所等,由于这些场所学生参与面广,人员高度集中,活动紧凑,节奏快,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特制定学校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使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生要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器材,不得作出不文明、不健康、不安全的行为。

三、公共场所必须保持通道畅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应急通道标志和应急照明器具。

四、学生在公共场所要做到秩序井然,不推推攘攘,不追逐打闹,不翻越、攀爬楼梯、栅栏、围墙、长廊、窗户等。

五、课间休息和上课前各楼梯、楼道值班人员、班级必须按时到岗值班,确保楼道畅通,不出现安全事故。

六、加强用电管理及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乱接、拉电源,不随意移动插、拔公共场所的电源插座。不乱燃火源。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进行修复。

七、活动课必须有教师在场组织、带队,保障各种活动的安全,严禁擅离岗位或临阵脱逃。

八、大型活动必须经上级批准,活动前要有计划,有安全预案。

九、公共场所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

十、放学后,门岗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认真组织学生疏散离校。

十一、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每堂课的教学,确保课堂秩序和安全。严禁私自调课、换课,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由换课或上课教师负责。

篇5:学校实验室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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