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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生产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安全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行政主管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职业健康科代表公司安委会行使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各级职工代表组织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第六条?职业健康科作为公司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八条?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作业管理

第九条?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职业健康科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同时报安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四)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职业健康科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职业健康科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十条?尘毒作业单位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三)尘毒作业扬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四)从事尘毒作业职工,要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加强个体防护。非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不可时,必须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第四章?作业环境管理

第十条?尘毒、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职业健康科必须按照《木制家具企业职业健康检测规程》等标准对公司尘毒、噪声、振动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测数据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尘毒作业环境浓度合格率,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指标合格率,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效率等指标应作为安全环保管理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尘毒、噪声、振动作业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穿戴。

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安环部门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

第五章?健康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定点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三条?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

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第二十四条?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职业健康科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报卫生部门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公司职业健康科。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科报告。

职业健康科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认为职业病的,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接尘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各部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七条?职业病的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十八条?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规定执行。安全生产委员会掌握发放标准。

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职业健康部门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我公司职业病发生、发展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职业健康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11年3月6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篇2: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二、采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当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四、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公司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

六、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七、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八、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十、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应给予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

篇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为明确砂石分局各级、各岗位人员承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砂石分局各项目(含联营体项目)、机关各职能部门部和各工种、各岗位人员。3总则(1)水电八局砂石分局实施全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各级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对施工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2)砂石分局各项目、行政正职为各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3)各级行政副职为分管工作范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负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领导责任。(4)[任职条件]分局、各项目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5)各工程项目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施工生产经营实际,制定相应的符合项目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4职责4.1各级负责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1)砂石分局局长对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其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2)向分局员工传达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3)组织制订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计划;4)组织建立、健全分局及各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5)组织制定砂石分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6)责成分局各项目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并监督落预案的实施;7)任命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成立分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聘用合格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8)主持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考核,批准发布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并监督贯彻实施;9)保证分局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需经费的足额投入;10)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全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定期主持召开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解决生产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11)对分局范围内的一般事故进行处理,并责成相关人员“说清楚”;12)协助上级部门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2)分局党委书记对分局安全生产监督、宣传、教育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2)组织指导分局开展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基本安全素质;3)参与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4)协助上级部门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3)分局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对全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2)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0-2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和工程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审核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4)审批分局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外审;5)确保在分局内不断提高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6)及时掌握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解决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7)按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主持对各项目负责人的考核;8)组织主持分局范围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9)协助上级部门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4)分管生产副局长对生产职责范围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2)在组织生产施工过程中,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3)在生产进度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妥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避免为了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局面的出现,时刻把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安全;4)积极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积极支持各级安全人员的工作;5)拒绝任何无安全施工生产措施的施工,对重大危险施工实施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6)参与分局重大事故危险源辨识评价,参与制定重大施工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积极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5)分局分管机电物资副局长对分局机电物资管理范围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2)主持制定分局机电物资管理范围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章制度;3)负责分局机电物资管理范围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存在的重大机电物资安全隐患;4)主持分局机电物资管理范围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并按工程局、分局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对有关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5)主持或参加有关机电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6)协助上级部门对重大和特大设备事故调查处理。(5)分局总工程师对全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2)负责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3)主持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审核修订;4)参加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和一般事故调查处理。(6)分局总会计师对全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金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2)负责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投入资金和职工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使用。(7)分局总经济师对分局各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合同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2)负责分局工程合同管理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等内容的签订和督促实施;3)负责分局经济管理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确定、考核。(8)分局工会主席对全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2)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和各项目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群众性活动,提高员工技能和基本安全素质;3)监督分局和各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和员工劳动保护工作;4)监督分局各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提出意见。5)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6)负责组织调解分局及各项目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争议事宜,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9)各项目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工程局和分局规定;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3)根据施工生产实际和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4)保证本项目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足额投入和有效实施;5)按合同文件和设计要求,组织实施本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并接受建设、监理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指导;6)组织日常和定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危险作业安全监护工作,及时纠正违章,整改隐患,解决生产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问题;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施工生产危险源控制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按规定如实、及时报告各类事故;9)负责对小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10)协助上级部门对大事故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10)各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副经理或总监)(11)项目各部门(12)作业队、车间、工段负责人对所负责施工生产范围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其职责:1)严格执行工程局、砂石分局和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结合施工生产实际,组织实施;2)按项目的布置安排,组织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和落实,做好施工生产现场、场所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做好安全巡视检查和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工作,及时制止违章,消除隐患;4)组织做好日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5)实施施工生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发生各类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1)班组长、机长对本班组、机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其职责:1)严格执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工种岗位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2)落实作业范围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生产现场和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文明生产;3)实施交接班制度,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检查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的正确使用,班中安全督促检查,班后清理现场工作,及时纠正违章,消除隐患;4)做好班组人员上岗、换岗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等日常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素质和意识;5)发生各类事故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4.2职能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1)安全管理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局、分局的规定、指令。组织编制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检查、培训、审验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促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2)组织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规章制度、规定,并督促实施;3)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会审,落实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施工生产现场、场所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纠正违章,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4)负责各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考核、评价和安全监察员推荐、考核工作;5)负责办理员工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6)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统计、报告、建档等管理业务工作;7)参加或协调组织各类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8)做好劳动环境、尘、毒、噪声危害的监测和督促治理;9)会同生产管理部门实施应急预案,现场救护,防止事故扩大;10)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奖惩工作;11)负责分包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查和施工生产中安全监督、指导和管理。(2)技术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在编制施工组织措施的同时必须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承建工程施工生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专项安全措施和季节性施工、安全度汛等安全技术措施;2)制定项目施工生产危险源辩识、评价、监控技术措施;3)组织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4)深入现场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调查并解决施工生产中危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问题;5)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般事故调查,提出相应安全技术防护措施。(3)机电物资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制定分局施工生产机电设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安装、运行、维修、拆除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程,督促实施;2)制定机电设备运行中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辩识、评价、监控措施和设备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督促实施;3)定期组织设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评价考核,纠正违章,及时整改隐患;4)采购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机电设备和物资;5)按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要求,组织制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回收、销毁等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保卫措施,督促实施;6)负责特种设备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7)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质管理;8)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对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部门对设备重大事故、大事故的调查、处理。(4)计划经营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按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要求,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生产经营计划,督促实施,定期考核;2)负责工程项目分包单位施工资质审查和在合同签订、履行结算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5)财务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投入资金管理和督促使用;2)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投入资金单列,专款专用。(6)劳动人事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负责分局领导、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质培训管理工作;2)负责上岗人员的安全生产资质确认、教育培训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3)参加各类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4)负责为各项目提供安全生产合格人员;5)负责办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审验等的管理工作;6)协助分局经营部门审核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或工序分包商的相关资质,指导各单位相关部门建立分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准入审核制度;7)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分局统一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检查;8)负责分局批准的社会劳务用工工伤保险参保的有关事务。(7)党群工作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宣传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局、分局、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制度;2)与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8)纪检监察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2)参加各类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般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3)对负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实施监察。(9)工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开展群众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提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化;2)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追究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责任人的相关责任;3)监督分局工伤保险管理,调解分局内部员工工伤事故处理争议;4)深入现场监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提出改进建议,维护员工合法权益;5)监督分局各项目按规定配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监督分局各项目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紧急情况,可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停止施工。4.3员工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职责(1)熟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基本知识和业务技术,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技能,按岗位安全生产要求从事岗位工作;(2)遵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劳动纪律;(3)服从管理,坚守工作岗位;(4)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爱护安全防护设施、装置、标志;(5)积极参加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遇有危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撤离现场;(7)了解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发现危险及时报告并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8)发生各种事故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参加抢救或有序疏散,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5相关/支持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MS-C-2007-28)

篇4: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目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1.安全管理目标(1)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重伤率为零,安全达标率100%。(2)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预防高空坠落和职业伤害。(3)预防职业病、流行病发生。(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5)通过安保体系认证(6)争创文明工地2.环境保护目标(1)净化环境、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2)噪音控制夜间指晚上22:00至早上6:00(夜间尽量不施工)。(3)运输遗洒控制确保运输无遗洒(4)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污水排放达标.(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无光污染投诉。现场噪音控制施工阶段主要噪音源噪音限值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55二、目标分解1.项目经理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循认定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实情制订各项制度,贯彻各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2)?根据新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负总责,把安全目标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动态,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指导。(4)?对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督促,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5)?贯彻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具体落实实施措施。(6)?在签订项目分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确保安全生产的协议书。2.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3)?根据新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目标,齐全各项施工生产的安全措施,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4)?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定的生产指令。3.安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安全员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及新标准、新规范的具体执行者,对项目部认定的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2)?做好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3)?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资料检查记录和存档保管。(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及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5)?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制止停工整改,并速报上级领导处理。(6)?对违规者经劝说无效,有权对其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4.文明施工员目标管理职责(1)?协助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生活卫生综合治理工作。(2)?认真执行目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对整个施工现场全部生产班组的目标管理实施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3)?根据目标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文明施工、生活卫生及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加强管理。(4)?协助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情况的调查上报工作。(5)?对违反文明施工制度的班组或人员有权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5.材料员、保管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材料员、保管员对安全目标管理负有间接责任,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材料、产品安全性能的规范,标准和法规。(2)?了解施工情况,按计划及时提供质保资料,避免发生因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安全隐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用料情况,并督促供应商,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送货,并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6.生产班组长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认真遵守项目部规定的目标管理准则、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消防制度。根据本班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2)?支持安全员和文明施工员的工作,接受他们的督促、指导,做好本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指定专人专管。(3)?组织本组工人学习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劳动规章制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蛮干和违章操作。(4)?上班前应对所使用的机具及所处的工作环境予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令。(5)?接受检查指导,对整改工作必须定时、定人,认真落实执行做好安全自检和交接班工作。(6)?失道实执行做好安全自检和交接班工作。(7)?如发生伤亡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上报,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7.工人的安全目标管理职责(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与指挥。(2)?认真学习和执行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知识和技术。(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4)?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保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保养好工具,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乱动各种机电设备。

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和技术。

篇5: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生产安全及员工健康,明确本公司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卫生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三、定义:四、职责4.1安全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推行。4.2各部门及人员依本规定要求履行相关职责。五、依据及参考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5.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程序6.1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责产任6.1.1总经办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各中心、分公司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签发重大管理决定;(3)健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定期听取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中心、分公司加强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为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4)批准生产安全及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实施应急演练。6.1.2副总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指导、审核本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大技术措施,监督执行情况;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定期召开安全卫生会议,分析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4)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工作。6.1.3总助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定、推行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卫生活动,总结推广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持续提高公司安全卫生管理水平;(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生产安全及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4)充实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为安全卫生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5)指导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卫生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职业健康及安全隐患;(6)审查各中心、分公司安全卫生绩效,决定安全卫生奖惩;?(7)组织安全卫生会议,上报安全卫生工作情况;(8)依职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上报调查结果。

?6.1.4制造部负责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全面负责制造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和各级人员落实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公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2)组织制造部各项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卫生工作;?(4)组织、指导制造部安全卫生检查,落实职业健康及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卫生费用投入,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5)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和手段,推动制造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单位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组织制定制造部生产安全及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6.1.5职能部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全面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将安全卫生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3)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根据本部门培训需求,规划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员工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员工安全卫生作业技能;(5)组织制定、审查本部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落实。6.1.6主任(科长)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对本车间(科室)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部门的规章制度在本车间(科室)贯彻执行;(2)制订本车间(科室)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卫生教育和班组安全卫生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卫生思想、知识和技术教育;(4)组织本车间(科室)安全卫生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5)组织本车间(科室)劳动监督检查,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及时报告本车间(科室)发生的事故,并保护现场。6.1.7拉长(班组长)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卫生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工段(岗位)的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车间各项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卫生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5)负责班组安全卫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1.8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在总经办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卫生工作,协助人资行政部门贯彻上级安全卫生的指示和规定;(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4)做好员工的安全卫生思想、知识、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一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督促检查车间(二级)、班组(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5)参加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卫生措施;(6)负责车间安全卫生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6.1.9员工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卫生情况;(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6.2各部门与专业管理机构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6.2.1工业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规划公司安全卫生培训管理体系,督促制造部与其它部门对职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卫生活动及宣传;

?(3)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技术规程,编制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卫生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参加安全卫生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5)参加新改扩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卫生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及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7)监督检查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的执行情况,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处;(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9)负责对各中心、分公司的安全卫生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卫生先进技术及管理方法;(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6.2.2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将各部门人员的安全卫生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2)招聘时必须考虑各作业岗位的安全卫生技能要求,对于特种作业岗位必须要求具备特种作业资格;(3)负责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4)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5)协助相关部门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及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6.2.3培训管理相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主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发展,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2)主导建立公司安全卫生培训体系,调查各单位培训需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卫生培训;主办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及年审工作;(3)建立安全文化学习平台,满足员工的安全卫生学习需要,及时提供各项安全卫生资讯及学习资料;

(4)协助各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卫生文化氛围。

?6.2.4基建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确保本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2)严格落实“三同时”规定,确保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3)负责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组织设计审查;(4)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防止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5)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及检验环节的管理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处于正常状态,确保使用安全;(6)协助动力设备部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6.2.5后勤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负责公司饭堂的安全卫生管理,确保饭堂设施、作业安全及食品质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2)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管理,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纠正员工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危及住宿人员安全的各项隐患;确保宿舍区域内电气设备、住宿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保障住宿人员安全;(3)负责公司生活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生活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保障员工人身安全。6.2.6司机管理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2)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6.2.7采购部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负责,确保其符合使用安全要求;(2)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采购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协助动力设备部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MSDS),协助使用单位建立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档案;

(5)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6)负责本公司废品处理,确保废弃物处理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及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6.2.8二部(分厂或分公司)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负责各项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在分公司的推行,督促指导各部门制订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规划分厂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人员进行分厂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各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3)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及方法,不断提高分公司安全卫生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意识;(4)经常组织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开展安全卫生检查,查处安全卫生隐患,并监督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生产安全及员工健康;(5)协助制订分公司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层次的安全卫生职责;(6)主导制订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分公司事故应急处理能力;(7)负责电力、生产及公共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及改造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确保设备使用安全;(8)监督检查各部门明火作业安全,纠正违章行为;(9)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纠察车辆及人员违规行为;(10)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及隐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11)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安全卫生工作。6.2.9仓库与物流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负责仓库及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二、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要求;(3)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装卸、仓储、配发管理,防止安全及职业危害事故发生;(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检验、保管并按标准发放;(5)做好本部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建筑物及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门处理;(6)协助综合部门实施厂区交通安全管理;(7)及时上报安全卫生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8)履行部门范围内的明火作业安全监督职责,督促明火作业单位和人员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9)配合人资行政部门开展各项安全卫生与现场管理工作。

?6.2.10公司生产车间、质控部、工模部、PE工程、技术部门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二、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要求;(3)落实各项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4)教育督促本部门人员遵守岗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做好本部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建筑物及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门处理;(6)及时上报安全卫生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7)履行部门范围内的明火作业安全监督职责,督促明火作业单位和人员落实防火、防爆措施;(8)配合综合部门开展各项安全卫生工作。6.2.11工会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责任(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卫生各项规程、规定;

(4)参加公司有关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制订;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6)参加安全卫生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五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7)工会是公司安全卫生委员会的成员,工会也要把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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