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卸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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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卸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目的

为规范加油站卸油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加油站员工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加油站。

3、工作流程

加油站卸油作业主要由:引导油罐车入站、卸油准备、油品复核、卸油作业、设备复位和罐车出站六个步骤组成。

3.1引导油罐车入站

3.1.1油罐车驶入加油站时,计量人员应自觉引导油车进入计量点;正确指挥油车安全驶入卸油区,并尽可能让车头朝向出口方向,油车前方不得有障碍物。

3.1.2司机减速、慢行,油车停好后应关闭油车引擎,拉起手刹,在车轮下放置三角木。

3.1.3站内保持卸油场地无积水、积雪和杂物。

3.2卸油准备

3.2.1连接好静电接地线;确保油罐车安全设施齐全。

3.2.2将灭火器放置在车头及车尾和加油站卸油管接管处;设置警示牌,摆好雪糕筒。

3.2.3作业人员应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头盔、防滑鞋、防油手套、护目镜等)。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现场,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测量罐车,不准使用化纤棉纱,严禁酒后上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3.2.4在接卸前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加油站油罐有足够的接受油品的空间,密闭计量口。

3.2.5开启相应油罐卸油口锁,接合卸油管(如有油气回收装置,应接好油气回收管,同时关闭放散管阀门);卸油管连接必须经过双方确认,接卸油管必须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及油管自然弯曲。禁止油管处于“强拉”状态,进油管不得有渗漏现象。

3.2.6确认油罐车上的油品标识牌及卸油管颜色(汽油红色、柴油灰色),确认加油站油罐卸油管颜色和油品品种规格。

3.2.7通知对应的加油机停止付油。

3.3油品复核

3.3.1复核油品时,计量人员须认真检查铅封是否完好,罐车量油口关闭是否严密,计量器具是否过期,计量坡度是否大于0.5度,罐车顶部是否有积水(雪),对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3.3.2查验铅封合格后将灭火毯放置到油罐车顶部计量口旁(上风口)。

3.3.3油罐车稳定15分钟后方可进行计量操作。

3.3.4计量人员应按照《计量作业安全操作指导书》进行计量,做到核对油品数量准确无误,开启(关闭)罐口盖时轻拿轻放,备好取样器,正确使用玻璃试管验质,准确计量油品数量。

3.3.5计量人员与送油司机认真履行交接手续,认真履行复核制度。

3.3.6强风、雷雨天气,禁止作业。

3.4卸油作业

3.4.1站经理(临时负责人)复核后下令卸油。

3.4.2计量人员缓慢开启加油站油罐卸油口阀门。

3.4.3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罐车卸油口阀门,控制好初期流速。

3.4.4卸油时所有油品必须自流进入油站油罐,不得开启油泵加速卸油。

3.4.5在整个卸油过程中,司机、加油站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监视、观察卸油管线、3.4.6相关阀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一旦发生油品泄露,立刻关闭阀门。

3.4.7作业环境下不准敲击碰撞,司机不准擦车、修车,现场人员不准穿、脱衣服,不准备使用非防爆工具、灯具。

3.4.8卸油时确保连接口牢固,胶管完好,阻火透气帽有效。

3.4.9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关闭罐车卸油口阀门,缓慢脱开卸油管接头,将油管与油车出油阀脱离,然后小心并慢慢将油管内的残余油品顺流至地下油罐。

3.4.10计量人员缓慢关闭加油站油罐卸油口阀门,脱开卸油管接头。

3.4.11经理、计量人员、油罐车驾驶员、押运员在相关的票据上签字。

3.5设备复位

3.5.1收油员重复确认油品是否卸空。

3.5.2封闭卸油口并上锁。擦净加油站油罐卸油口,盖好闷盖并加锁。

3.5.3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通知加油员开机付油。

3.5.1整理静电导线,将灭火器放回原处。

3.5.5清理卸油现场卫生。

3.5.6填写记录,经理复核后签字。

3.6罐车出站

3.6.1计量人员引导空油罐车离开加油站;

3.6.2罐车司机需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减速慢行,安全离站。

4、接卸油“禁止”事项

4.1“禁止”使用非防爆工具。

4.2夜间卸油禁止使用非防爆照明设备。

4.3禁止在雷雨天气卸油。

5、危害识别与控制措施

5.1危害识别

5.1.1火灾爆炸事故:未穿防静电服进入罐区、在罐区吸烟、油罐区打手机、无关人员进入卸油区、卸油作业无人监护、卸油作业未接导静电夹、雷雨天气从事卸油作业、车辆未熄火卸油、静电接地装置损坏。

5.1.2人身伤害事故:油车计量作业滑跌、大风天气从事油车计量作业、未对卸油车辆进行引导。

5.1.3环境污染事故:油罐油品溢油、油品跑冒滴漏。

5.1.4财产损失事故:卸混油。

5.2控制措施

5.2.1严格遵守《油品接卸作业指导书》。卸油区域严禁烟火。

5.2.2卸油前灭火器、灭火毯、雪糕桶配置到位,做好警戒。

5.2.3确保卸油管线完好,确保法兰接口密闭。

5.2.4确保油罐有足够的受油空间,确保管线连接正确。

5.2.5卸油过程严禁闲人进入卸油区,所有油品必须自流进入油站油罐,不得开启油泵加速卸油,在整个卸油过程中监护人不能离开现场。

5.2.6卸油后指挥油车低速驶出加油站。

5.2.7雷雨天气禁止卸油作业。

6、应急程序

6.1油罐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1.1当加油站人员发现油罐区发生火灾事故险情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组长,应急组长根据事故险情和扑救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6.1.2发生火灾后,各应急小组按照分工各就各位,后勤保障组立即按下紧急开关、切断电源,停止营业。

6.1.3抢险作战小组成员立即用石棉毯捂盖罐口,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力争尽快控制火势并将火险消灭在初起状态(切忌用水喷洒)。

6.1.4警戒疏散小组成员立即组织现场车辆和闲杂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6.1.5如火势较大,2分钟内无法扑灭,通讯联络组应立即拨打外部火警119电话,报告火灾位置、盛装油品名称、数量及严重程度,同时应急组长组织员工撤离现场,后勤保障组将现金、账簿和凭证放入保险柜锁好后撤离现场。

6.1.6应急组长要组织员工沿逃生路线(油站进、出口)撤离到加油站外安全区指定地点,同时清点人数。

6.1.7通讯联络小组成员告之周边群众疏散,如有人员受伤,拨打120求助。

6.1.8应急组长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6.2油罐车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2.1当油罐车发生初期火灾事故时,加油站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组长。

6.2.2抢险作战小组成员立即对火情组织自救,迅速关闭油车卸油阀门、合上油罐车顶盖,用石棉毯堵住储油罐罐口,用干粉灭火器全力扑救。

6.2.3后勤保障小组成员迅速按下紧急开关、切断电源,停止营业。

6.2.4如火势较大,2分钟内无法扑灭,通讯联络组应立即拨打外部火警119电话,报告火灾位置、盛装油品名称、数量及严重程度,同时应急组长组织员工撤离现场,后勤保障组将现金、账簿和凭证放入保险柜锁好后撤离现场。

6.2.5应急组长要组织员工沿逃生路线(油站进、出口)撤离到加油站外安全区指定地点,同时清点人数。

6.2.6如有人员伤亡,通讯联络小组成员拨打120求助。

6.2.7应急组长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6.3卸车混油应急处理程序

6.3.1当贮存罐卸油发生混油时,现场监卸人员立即关闭罐车油阀,停止卸油。

6.3.2当班人员对相应的加油机立即停止加油,对加错油的车辆禁止启动,执行《加错油品应急处理程序》,并向应急组长汇报。

6.3.3应急组长分析原因和责任,并将事故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6.3.4若柴油、汽油相混,则需清罐,并将混合油运出站外处理。

6.3.5清除管线内和加油机混合油,确认无误后开启加油机加油。

6.4油罐跑冒油处理程序

6.4.1操作人员及时关闭油罐车卸油阀,切断总电源,停止营业,并向应急组长汇报。

6.4.2必要时,通讯联络组报告公安消防部门,以便临时封锁附近的交通道路;警戒疏散小组进行现场警戒,疏散站内人员,推出站内车辆,检查并消除附近的一切火源;制止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加油站。

6.4.3抢险作战组成员在溢油处的上风向,布置消防器材。

6.4.4抢险作战组对现场已跑、冒油品用沙土等围住,并进行必要的回收,禁止用铁质等易产生火花的器具作回收操作。回收后用沙土覆盖残留油品,待充分吸收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

6.4.5警戒疏散小组成员通知毗邻单位或居民,注意危险。

6.4.6通讯联络组检查井内是否有残油,若有残油应及时清理干净,并检查其他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

6.4.7计量跑冒油损失,做好记录台帐。

6.4.8检查确认无其他隐患后,可继续营业。

6.4.9应急组长立即将事故汇报公司主管部门。

篇2:加油站计量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加油站计量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加油站员工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加油站。

3、计量作业流程

加油站计量作业主要有:计量前准备工作、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储油罐底水面高度测量、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油罐车罐底水面高度测量、油品温度测量、油品视温度测量、油品视密度测量、清理作业现场、记录等十个步骤组成。

3.1计量前准备工作

3.1.1计量员按规定着装。

3.1.2计量员应持证上。

3.1.3上岗时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品,不准携带通讯工具,不准使用化纤棉纱,不准使用非防爆灯具。

3.1.4计量员须准备好合格的计量器具。

3.1.5强风、雷雨天气禁止作业。

3.2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3.2.1计量时须确保油尺与量油口有合格的导线连接。

3.2.2储油罐应有有效的容积表。

3.2.3计量作业时,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泵码累计数。

3.2.4卸油后需稳油15分钟,方可计量;

3.2.5将量油尺对应的刻度范围用棉纱擦净;

3.2.6计量员站在储油罐的上风口,估算油罐液面高度,从导尺槽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的速度要缓慢,不准冲击罐底;

3.2.7手感尺铊触底,迅速将尺铊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3.2.8卷尺提起后,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油面高度时要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连续检尺两次,当两次测量值相差不超过1mm时,以第一次检尺为准,否则要重新测量;读数要准确、迅速,

3.2.9根据对应储油罐容积表,查出相应的体积。

3.3储油罐底水面高度测量

3.3.1使用量油尺或检水尺测量。

3.3.2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并保持量油尺尺带拉紧垂直;

3.3.3站在油罐的上风口,从导尺槽将量油尺或检水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接触油面时要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3.3.4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静止3-5秒后提尺;

3.3.5量油尺或检水尺提起后,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尺子不应平放或侧置;

3.3.6若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时,应重新测量;

3.3.7水高超出50mm,要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3.3.8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3.4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3.4.1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度≤0.5°(5‰);

3.4.2罐车油面静止15分钟后再进行计量;

3.4.3将量油尺对应的刻度范围用棉纱擦净;

3.4.4站在油罐车上风口,打开人孔盖,估算油罐液面高度,从人孔中间部位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的速度要缓慢,不准冲击罐底;

3.4.5当量油尺接触罐车油罐底部时,迅速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3.4.6量油尺提起后,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油面高度时要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子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连续检尺两次,当两次测量值相差不超过1mm时,以第一次检尺为准,否则要重新测量;

3.4.7根据对应罐车容积表,查出相应的体积。

3.5油罐车罐底水高测量

3.5.1使用量油尺或检水尺测量;

3.5.2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并保持量油尺尺带拉紧垂直;

3.5.3站在油罐车的上风口,从人孔中间部位将量油尺或检水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接触油面时要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3.5.4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静止3-5秒后提尺;

3.5.5量油尺或检水尺提起后,辨别试水膏是否变色;

3.5.6若试水膏变色,要迅速读取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尺子不应平放或侧置;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时,要重新测量;

3.5.7测量结果及时报告站经理,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3.5.8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3.6储油罐和油罐车油品温度测量

3.6.1温度测量应在油高、水高测量之后进行;

3.6.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6.3站在油罐或油罐车的上风口,将保温盒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分钟;

3.6.4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面到读数的时间不应超过10秒;读数时要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油品洒出,视线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3.6.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估读到0.2℃;

3.6.6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3.6.7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3.7储油罐和油罐车油品的视温度测量

3.7.1视温度测量应与视密度测量同时进行;

3.7.2站在油罐或油罐车的上风口,用取样筒在罐内1/2油面高度处提取油样,将油样沿量杯内壁倒入,量杯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3.7.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分钟;

3.7.4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面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秒;读数时要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油品洒出,视线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3.7.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估读到0.2℃;

3.7.6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3.7.7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3.8储油罐和油罐车油品视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3.8.1视密度测量应与视温度测量同时进行;

3.8.2站在油罐或油罐车的上风口,用取样筒在罐内1/2油面高度处提取油样,将油样沿量杯内壁倒入,量杯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3.8.3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量杯内的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油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浮动刻度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8.4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或下缘读数(密度计上标有“弯月面上缘读数”或“弯月面下缘读数”字样),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杯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上缘或下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3.8.5读取视密度后立即读取油样的视温度;

3.8.6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3.8.7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3.9清理作业现场

3.9.1将设备准确复位;

3.9.2及时清理现场

3.10记录

3.10.1计量结果准确;

3.10.2认真做好记录;

3.10.3认真填写账、表、单,确保原始记录完整。

4、危害识别与控制措施

4.1危害识别

4.1.1火灾爆炸事故:作业区吸烟、打手机,计量油罐、罐车使用非铜制工具,未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进行计量作业,油车静止时间不足即上车计量作业,雷雨天气从事计量作业。

4.1.2人身伤害事故:油罐操作井滑跌、上罐车滑跌、大风天气从事计量作业、油气伤害。

4.2控制措施

4.2.1严格遵守计量作业规范。

4.2.2雷雨天气禁止计量作业。

4.2.3大风天气禁止计量作业。

4.2.4站在上风口从事计量作业。

4.2.5计量作业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戴安全帽、安全带等。

5、应急程序

5.1油罐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5.1.1当加油站人员发现油罐区发生火灾事故险情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组长,应急组长根据事故险情和扑救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5.1.2发生火灾后,各应急小组按照分工各就各位,后勤保障组立即按下紧急开关、切断电源,停止营业。

5.1.3抢险作战小组成员立即用石棉毯捂盖罐口,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力争尽快控制火势并将火险消灭在初起状态(切忌用水喷洒)。

5.1.4警戒疏散小组成员立即组织现场车辆和闲杂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5.1.5如火势较大,2分钟内无法扑灭,通讯联络组应立即拨打外部火警119电话,报告火灾位置、盛装油品名称、数量及严重程度,同时应急组长组织员工撤离现场,后勤保障组将现金、账簿和凭证放入保险柜锁好后撤离现场。

5.1.6应急组长要组织员工沿逃生路线(油站进、出口)撤离到加油站外安全区指定地点,同时清点人数。

5.1.7通讯联络小组成员告之周边群众疏散,如有人员受伤,拨打120求助。

5.1.8应急组长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5.2油罐车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5.2.1当油罐车发生初期火灾事故时,加油站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组长。

5.2.2抢险作战小组成员立即对火情组织自救,迅速关闭油车卸油阀门、合上油罐车顶盖,用石棉毯堵住储油罐罐口,用干粉灭火器全力扑救。

5.2.3后勤保障小组成员迅速按下紧急开关、切断电源,停止营业。

5.2.4如火势较大,2分钟内无法扑灭,通讯联络组应立即拨打外部火警119电话,报告火灾位置、盛装油品名称、数量及严重程度,同时应急组长组织员工撤离现场,后勤保障组将现金、账簿和凭证放入保险柜锁好后撤离现场。

5.2.5应急组长要组织员工沿逃生路线(油站进、出口)撤离到加油站外安全区指定地点,同时清点人数。

5.2.6如有人员伤亡,通讯联络小组成员拨打120求助。

5.2.7应急组长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5.3人身伤亡应急处理程序

5.3.1当伤员伤势较轻时,可就地处理;致命或严重的伤害当班员工应及时拨打120求助,并报告应急组长,同时协助医护人员将伤员安全转送医院。

5.3.2必要时停止营业,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篇3:卸油工巡守员作业安全行为规范

一、班前准备

1、持证上岗。

2、班前教育,工作针对当日工作,按本岗位安全风险进行提示。

3、按规定着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劳钉子鞋上下动槽车。

4、检查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工作场所。使用标准的设备、工具检查卸油平台油槽,扶梯各部保质量良好。

二、工作过程控制

1、油槽车入库做好接换对位,防溜油情况良好。

2、上下梯登站稳把守,油槽车上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鹤管取款平稳。

3、卸油作业时与泵工密切配合,保证卸净底油,监控好卸油状态。

4、卸油结束关闭好槽车盖,鹤管归位、扶梯牢固,现场油漆清擦干净。

5、每两小时库区巡视打号,按1~8号员顺序规定诚信制走。

6、雨季做好油小泵房排水安全控制工作,需雨表严禁在大树下逗留.

7、认真落实油库各项安全控制措施。

三、作业结束

1、认真检查卸油设施、电器设备、清防设施、燃油管络各部质量良好。

2、检查监控装置显示正常。

3、职场清洁,做好四防工作。

篇4: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1、单位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活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及时、如实报告经营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店安全管理。

(2)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4)负责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从业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

(4)熟悉经营场所、工作岗位危险性和事故防范措施;

(5)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新员工应参加岗前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法定上岗资格;

4、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防火、用火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严禁烟火,严禁吸烟和各种明火作业;

2、经营场所不得设有任何生活设施;

3、电线需用护套铜芯软线。严禁乱拉零时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线。

4、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5、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

四、危险品小量存放制度

1、店面危险品存放量不得高于规定要求;

2、危险品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和氧化性酸类;

3、危险品不应紧靠紧贴电器、开关、插座等用电产品。

五、安全检查制度

经营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店面是否超量储存;

2、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3、电力布线和电气装置是否有隐患;

4、从业人员是否违章操作;

5、是否在店内违规分装稀释剂、油漆等;

6、是否严格禁烟禁火;

7、顾客是否进店抽烟;

8、店面周边是否有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

9、电线、插排、插座、开关等是否是三无产品;

10、其他

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经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

2)做好当班的经营场所保洁工作;

3)在经营场所内安规范摆放危险化学品;

4)检查禁忌危险化学品是否混放,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否完好,发现禁忌物混放的或者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立即处理;

5)处理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介质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顾客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说清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防范措施知识;

7)向顾客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

8)做好经营记录。

9)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带手套等必须的劳保用品;

10)操作过程中,应当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11)操作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卸车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12)装卸人员禁止穿钉鞋,实瓶和空瓶应当分开存放;

13)气瓶不得在水泥地上滚动,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2、采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无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下生产厂家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要危险化学品要粘贴安全标签;

3)要请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3、装卸毒害品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毒害品人员应熟知操作的基本知识;

2)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导致危险化学品外溢;

3)装卸人员在操作时应当佩戴手套、防毒面罩等劳动个人防护用品;

4)装卸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擦脸和眼睛,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用肥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操作过程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3)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4)装卸人员严禁穿钉鞋;

5)桶装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5、装卸腐蚀品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佩戴护目镜、胶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须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操作时。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3)使用的工具不能沾染异物和不能产生火花;

4)作业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七、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

1、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单位的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排出的事故隐患负责报告及落实监控和整改。

3、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跟踪整改落实。

4、本单位每半月组织对本单位的重要部位、重要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5、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相关部门和岗位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进行治理整改,在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6、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7、单位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报告、举报和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8、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表。

9、对于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履行职责时,应当给予积极的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八、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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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消除大量事故隐患的:

2、对发现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或者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

3、在本单位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应用,成绩显善的;

4、对参加抢险救援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

5、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成绩优异的;

6、对遵章守法,按规操作,一年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单位对上述6种做出突出贡献和表现的员工予以经济或者物质奖励。

九、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不适用)分为如下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认定的事故性质和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7日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应当妥善保护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单位应当或者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单位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工艺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调查应当根据《企业职工伤亡调查分析规则》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为事故的处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制定和提出奠定基础。

6、确定事故的性质形成调查报告;根据市政府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建议和市政府的批复对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对市政府调查报告没有提到的,本单位事故调查组认为需要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建议,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处理。

7、吸取事故教训,单位通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要求举一反三,落实调查报告中的整改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轻、微伤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报告,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展开救治措施,拨打120求救或送当地医院救治。

2、发生重伤、死亡以上事故的,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求救;(诺重伤、死亡人数超过3人以上的,应当拨打110、119、120,向社会应急救援机构求援),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个小时内向长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可靠的控制危险源,并立即报告本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并立即上报至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长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安监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和质监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这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紧接着,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受害人员,应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救护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选择有利地形,展开现场急救,应至少2-3为一组的集体行动,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疏散组同时紧急疏散,由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面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人员周边区域内人员、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并将这些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排除灾患,消除危害后果,对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的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及时组织人员消除,消除危害后果。泄漏物处理,可采取围堤堵截、稀释覆盖、收容,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及时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篇5:加油气站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

1.目的

对加油加气站现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油加气站内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职责

3.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由其制定单位负责评审和修订。

3.2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修订,由站长负责评审,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修订机构负责修订。

3.3技术员负责修订程序的管理、修订。

4.评审修订程序

4.1当站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进行评审。

4.2制定规章制度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予以审定,将不符合项目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

4.3当工艺、技术所使用的材料发生改变时,应对现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修订,修改不符合内容。

4.4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现现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有不适宜的情况时,制订机构应及时予以评审和修订。

4.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机构应每年对其符合性进行评审,并根据加油站生产变更状况,适时进行相关内容的修订。

4.6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出修订或重新制定后,应及时按加油站规定的文件管理程序下发到相关岗位、相关人员。以保证最新版本能得到贯彻执行。

5.管理

5.1文件修订后应采用符合标准的程序,并通知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同时建档。

5.2重新制定后应按标准程序下发新制度,收回旧文件,并按规定的程序处理旧文件。

5.3安全员应将修订程序作为日常检查工作的一项内容予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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