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资存放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易燃易爆物资存放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2、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或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

3、建设工程内部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以次领用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6、危险品物资应专库专用、分类分储的原则,做到分间、分架、分类、分堆储存,氧气、乙炔、油漆应保持间距2M以上存储,并用定做的铁箱存储,实行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部位、定专人负责的“五定”保管制度。

7、危险品物资入库出库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帐目清楚、紧密把锁,危险品物资品种不同不得同一库储存。

8、库房周围严禁运用明火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遇确需动火时必须经领导审批,并经消防、安全员核实,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

9、在夏季由于天气炎热,一般在气温30℃以上时,禁止发放危险品物资。

10、危险品库房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及标语,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况。

11、危险品库房内严禁存放与危险品无关的物品,严禁在发放危险品时吸烟。

12、危险品保管员要有防盗、防火、防爆、防毒、防破坏意识和基本知识。

篇2:柴油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规定,做到安全操作,防止漏油、溅油。

二、加油场地、储油罐、箱场地内严禁烟火,并设立醒目的警示牌。严禁车辆停留。

三、严禁在加油场地、储油罐、箱场地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火花的作业。

四、雷击时应停止加油或卸油作业。

五、油槽车卸油时应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抽油作业,做好安全警戒,并设专人监护。

六、卸油前核准油罐存油量,以防卸油时冒顶泡油,并记录好油量流量计的底数,检核油品是否有水(用检测液体涂在竹杆上,插入油槽车检验)。

七、加油过程中,严格控制油的速度,发生泡、冒、漏油时必须清理好现场,并将进油箱盖好口锁后,加油车方能起动离去。

八、在修理电气设备之前,必须把油气除干净,防止电火花点燃油气,并在配电间切断电流,使之有一个明显断开点,挂上“严禁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指示牌。

九、修理油泵或管道时,要关闭相应阀门,挂上警示牌做好放油措施,防止油品外泄。

十、每周对各楼层储油罐、进油管、阀门、电器控制柜、抽油泵进行一次巡检,并做好巡查记录。

十一、每季度对供油系统、电气设备、管道、阀门、油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个人可以存储柴油,但是量有限,存储较多的柴油要公安安监部门批准并报消防审批,不过个人存储柴油一般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这个你可以咨询当地加油站,是否可以到加油站以发票的形势存储柴油。

篇3:物资设备管理员安全职责

1、积极参加采油管理区的QHSE的有关活动。

2、参加采油管理区的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安全评价,环境影响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工作。

3、参与完编写、制定采油管理区重大危害源、重要环境影响因素的控制措施。

4、协助领导做好全队的设备管理工作,及时安排维护、保养,确保采油管理区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5、设备管理员应按规定上报压力容器检验、检修计划,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检验、检修和标校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和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6、负责编写、完善采油管理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采油管理区的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7、负责按时上报设备修保、修复、技术状态、计划及完成情况的报表。

篇4:燃气使用存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食堂液化气的安全使用,保护员工及食堂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安装、改进

2.1液化气设备的采购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安全的需要。

2.2液化气设备的安装调试改进必须由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相应的资质单位实施。

2.3设备的安装、改进必须满足食堂的使用要求,符合安全要求。

3、使用

3.1液化气实用的工具必须是专人操作,使用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懂得安全操作,能识别不安全隐患。

3.2操作人员按要求使用设备,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3操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记录上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清除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要等专业维修人员清除完隐患后再继续使用。不得隐瞒或谎报情况,更不得强行使用。

3.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使用燃气。直到隐患解除才可使用。

4、维修

4.1燃气设备不能使用或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时请专业人士进行维修。

5、安全检查

5.1液化气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2食堂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

5.3厨师在每次使用燃气前要检查燃气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及时解决,同时做好记录。

2013年12月

篇5:液氧罐存放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液氧罐存放和使用地点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液氧罐、乙炔气瓶禁止混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且各取氧点与乙炔气瓶、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m,当环境条件不允许时,在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须保证不得少于5m。

3、液氧存储区应采取可靠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设备设施应用独立的静电处置设施。各类阀门应静电短接,防止因静电造成事故。

4、禁止敲击、碰撞、滚滑液氧罐,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且使用过程中,所有气瓶与作业点距离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作业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8、严禁超压使用,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开启液氧罐及附属分配器阀门。

9、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检查液氧罐与氧气管道软管连接处是否牢固,软管是否有打结。

10、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楚的在瓶上标明,并且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