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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调度管理办法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汉口供电公司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工作的运作流程,保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各部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生产会议制度

1.每周一8点在配调室召开生产例会,主要内容为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紧急重大缺陷及事故的处理情况。参加人员为: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物供部副经理、配调室主任、输电班、配电班、综合班及汽车班班长。

2.每周四下午各班组应召开安全例会,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典型事故分析以及各类安全文件、规定的学习。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应定期跟班参加。

3.每月末星期四14点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月度安全生产运行分析会。主要议题是对照本月生产计划落实工作完成情况,汇报下月生产计划并布置重点工作。参加人员: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物供部副经理、配调室主任及停电员、五生产班组班长及技术员、汽车班班长。

4.各生产班组每季度末应召开设备运行及健康状况分析会,对本班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并制订下一步维护工作的重点。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应参加。

5.迎峰渡夏期间每天8点、17点在配调室开迎峰渡夏例会。内容为根据每日具体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参加人员为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物供部副经理、配调室主任、输电班、三配电班、综合班及汽车班班长。

第三章事故处理

1.生技科为事故处理的指挥部门,配调室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安排组织各部门进行查找和抢修。

2.10kv及以上的事故查找和抢修

(1)配调室在接到10kv及以上线路动作的通知后、应立即出工作单通知各维护班、同时上报生产副经理、生技科长及专工。

(2)事故查找由维护班负责,设备专责人为事故查找第一责任人,110kv线路事故由生技科长或生产副经理专门组织安排。

(3)正常工作日,10kv公用或用户委托维护线路的事故由各配电班负责处理。

(4)正常工作日,非系统动作的故障由配调室安排保修班处理。配调室负责开闭所、配电室动作、变压器掉相、线路分支、用户令克掉一相和小动物短路等明显故障的临时处理工作。其它原因不明、无法临时处理的故障转相应维护班处理。

(5)用户自行维护的全电缆专线动作由配调室转营业所处理,同时通知营销科。

(6)用户设备故障引起10kv公用线路的事故或故障,事故处理人员只负责将其从我主网解列,再由配调室转营业所处理。

(7)休息日及夜晚10kv线路动作,先由配调室安排初查及处理,若无法处理则通知相应维护班处理。

(8)汽车班应支持配调室和各维护班及时做好事故和故障的处理。

(9)由于维护原因或典型事故应由相应班组技术员或生技科分管专工专门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同时建立事故分析制度。

3.380V及以下故障处理

(1)配调室负责380v故障的处理。

(2)低压端子排和皮线发生故障,配调室只对其作临时处理,恢复送电后出更换工作意见单转至配电班,由配电班负责处理。低压电缆及无法临时处理的故障由配调室转配电班处理。

(3)一般低压故障处理时限为4个小时。

第四章开关倒闸操作

1.以下规定适用于公司配调室调度的10kv开闭所、环网单元及柱上断路器的倒闸操作

2.命名规则

(1)柱上联络开关用“汉”字开头后带二位阿拉伯数字(10--99)命名,序号按投运时间编排。

(2)柱上分段开关用“汉”字开头后带三位阿拉伯数字(配一班100--299,配二班700--899,配三班500--699,常青供电营业中心300—499)命名和序号按投运时间编排。

(3)开闭所内开关用其名称的二字简称开头后带二位阿拉伯数字(01、02为开闭所进线电源柜;03为开闭所母联柜)命名,有两段母线的开闭所、出线柜按奇、偶数分开命名,同时标明相应线路名称。

(4)环网单元的命名应考虑进出线方式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依次编号(01、02、03…),在其活动面和固定面上均要标识清楚双重编号。

3.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由配调室统一管理,必须填写《操作命令(受令)票》(以下简称操作票)。

(2)倒闸操作前,配调室必须核对运行方式,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A:我公司调度范围内的设备停电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周报配调室(同时报当时运行方式),由停电员提前三天拟定停电《检修票》、《操作票》交配调室主任审查、校核、签字,再交公司领导审核批准,顺序依次为生产副经理、生技科长。

B:停电检修或处缺,应提前两天提出申请,由停电员拟定《检修票》,核对运行方式。

C:故障处理时,事故抢修人员可口头申请并经调度许可后操作,调度员应做好记录。

D:在双电源开闭所、环网单元及其所辖出线或者在分断开关以后的停电工作,不论进线电源停电与否,都应拟定《检修票》,确定停电范围,填写《操作票》。

E:操作人员应由设备专责人或熟悉设备的人员组成,特殊情况下,由生产副经理或生技科科长统一安排

F:多部门工作时应由配调室统一填票并执行操作。

4.以上未尽事宜,按原武汉供电局《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章“95598”故障保修服务

1.配调室对“95598”转办的各类工作单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转发到各班组、营业所的的工作单亦应督促其按时完成并及时汇报。

2.公司本部人员在外处理故障时,若涉及到其它部门的工作范围,应向配调室汇报;配调室则应该及时协调,各部门应及时响应处理,否则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考核。

3.无电缆及设备损坏的10kv线路跳闸应在10小时内恢复(不含24:00—6:00),若发生电缆及设备损坏的10kv线路跳闸也应在24小时内恢复(特殊情况除外)。

4.一般低压故障处理应在4小时内完成。

5.外破引起的10kv线路跳闸应尽量抢修并恢复送电,同时也应注意收集现场证据,追究肇事者责任。

第六章开闭所、配电室、环网箱及箱式变门锁钥匙管理

1.公司所管辖的开闭所、配电室、环网箱及箱式变门锁钥匙(简称配电钥匙)实行统一管理,分部门保管的方式。生技科为配电钥匙责任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配电钥匙保管的第一责任人。

2.配电钥匙按编号管理,各部门应建立领用记录制度,作到“一匙一人”,发生变更要及时通知生技科。

3.各生产班组凭工作票从配调室领取钥匙工作,工作票报完工时交还钥匙。非本公司人员需使用配电钥匙的,需由生技科签字认可后,在配调室填写借条(注明时间、负责人和事由)方可借用。

4.配电钥匙不得转借、私自配制。如发生此现象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如发生遗失需赔偿,再次领取需当事人写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生技科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七章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属汉口供电公司。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武汉供电局汉口分局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武汉汉口供电公司

2005年4月1日

篇2:调度运行方式管理标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现制定《运行方式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起草

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11.004-2007

运行方式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调度所运行方式专业的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电网运行方式专业的管理。

2引用标准

电力调度技术标准汇编

电力部(80)电技字第26号文《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山东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电网运行方式管理标准》(Q/209—02—1998)

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电调[1999]81号

3职责

3.1职能与分工

调度所是龙海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的归口部门。

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是运行方式管理的分工部门。

3.2职责和权限

3.2.1调度所

3.2.1.1编制龙海电网的运行方式。

3.2.1.2协调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对电网运行方式提出的要求。

3.2.1.3批准调度管辖、许可设备的检修及各种停电申请。

3.2.1.4负责新建、扩建及改造设备投运的调度管理。

3.2.1.5负责本区电网无功管理及电压质量管理。

3.2.1.6负责低频减载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3.2.1.7负责电网经济调度管理。

3.2.1.8负责电网潮流分布的计算分析。

3.2.1.9负责地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的并网管理。

3.2.1.10组织调度运行方式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3.2.2客户服务中心

3.2.2.1提供本区电网的预计负荷。

3.2.2.2确定本区电网负荷限额及限电方案。

3.2.3生技部

3.2.3.1确定变电设备的检修工期。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2007-01-01实施

Q/302Z-211.004-2007

3.2.3.2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等对运行方式的要求。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管理目标

4.1.1完成全年供电计划。

4.1.2完成电压合格率指标。

4.1.3实现经济调度,完成一次网损指标。

4.2运行方式编制

4.2.1年季度运行方式编制

4.2.1.1编制依据

4.2.1.1.1龙海电网调度规程;

4.2.1.1.2电网结构,潮流分布;

4.2.1.1.3电网各部分供电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4.2.1.2编制内容和要求

4.2.1.2.1地区年季最大负荷曲线;

4.2.1.2.2供电设备状况;

4.2.1.2.3主要设备的检修进度;新设备投产的进度;

4.2.1.2.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调整方案;

4.2.1.2.5电网的改进意见;

4.2.1.2.6电网正常运行方式符合经济运行原则;

4.2.1.2.7保证电网电能质量,短路容量不超过设备允许值。

4.2.1.2.8编制程序见附录A。

4.2.2日调度计划

4.2.2.1编制依据

4.2.2.1.1龙海电网调度规程;

4.2.2.1.2根据前一天负荷及本日预测负荷;

4.2.2.1.3各单位各部门十时前提出的停、送电申请。

4.2.2.2编制内容和要求

4.2.2.2.1已批准的厂站检修计划;

4.2.2.2.2结线方式变化时的潮流分布;

4.2.2.2.3电压及负荷情况;

4.2.2.2.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改变:

4.2.2.2.5事故预想及注意事项;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2007-01-01实施

Q/302Z-211.004-2007

4.2.2.2.6正常方式下不出现设备过负荷和低电压(质量管理点)

4.2.2.2.7编制程序见附录B所示。

4.3无功电压管理

4.3.1分析系统电压,制订改善电压的措施,绘制电压监视点电压曲线。

4.3.2统计电压合格率和无功补偿设备运行情况。

4.3.3提出电网改造、增装无功补偿设备、配置有载调压变等建议。

4.4电网运行分析

每季度对电网运行的安全、经济。质量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写出报告。并进行年度运行情况总结。

4.5设备检修管理

4.5.1根据各单位检修计划、电网改造停电、临停申请等情况,认真调度,以做到相互配合,尽量减少停电次数和时间。

4.5.2月前五日下达次月检修计划。

4.5.3检修管理程序见附录C。

4.6新设备投运管理

4.6.1新设备投运前一个月明确设备命名,设备编号,运行方式。

4.6.2新设备起动前一个星期,编制出调度起动方案,提出操作程序、试验要求,保证新设备安全投运。

4.6.3新设备投运管理程序见附录D。

4.7培训管理

4.7.1根据培训工作要求,本专业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0小时。

4.7.2建立培训档案。

4.7.3培训管理程序见附录E。

4.8地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并网管理

4.8.1参加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的接入系统审查。

4.8.2批复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的并网申请。

4.8.3地方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并网批复程序见附录F。

篇3:供电调度命令票系统操作票管理规定

调度命令票、系统操作票管理规定

一、正常操作

1、调度命令票应以检修申请单、领导指示、方式人员意见和现场实际为依据进行填写;

2、调度命令应由接收申请批复的值班调度员填写;

3、调度命令票应正确无误,并在保证其正确性的前提下尽量提高科学性;

4、调度命令票的操作任务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5、调度命令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需要涂改时必须保证清晰。每页涂改不得超过三个字,否则应重新填写;

6、作废或未执行的命令票不准毁坏,并盖“作废”、“未执行”印章,与已执行的命令票一起保管;

7、填写好的命令票或系统操作票应由正值调度员审核并签字;

8、10项及以上的命令票应经指定的批准人批准签字后才能向现场预发;10项及以上系统操作票应经指定的批准人批准后才能执行;

9、涉及两个以上变电所的操作除填写调度命令票外,还应填写系统操作票,并且命令票和系统操作票必须步骤统一无误;

10、命令票、系统操作票应填写编号和申请单编号;

11、调度命令票应在规定时间内由副值或正值调度员预发到现场;

12、下达正式调度命令前应了解系统运行和天气状况,一般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转入相应状态;

13、只有当正值调度员才有权发布正式操作命令;

14、操作时必须按命令票中的顺序进行,不得跳项漏项。一份高坟墓命令未执行完毕不得再向受令人发布调度命令,不经上级有关人员批准,不得在执行中的书面命令中穿插口头命令,增添操作内容;

15、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改变命令票操作顺序和项目,应暂停止工作,待与有关人员研究清楚后才能操作;

16、重大复杂操作必须有监所人,监护人持系统操作票指挥发令人,由发令人向现场发布操作命令;

17、一个操作任务的命令票因故不能全部执行,应将执行部分盖“已执行”印章,未执行部分盖“未执行”印章,并注明不能执行完毕的原因;

18、已执行的命令票和系统操作票应盖“已执行”印章,并在已执行栏内逐项打“√”;

19、预发命令、正式命令均应将发令时间、发令人和受令人姓名,填入命令票后才能发布命令、任务及内容;

20、命令票执行过程中,必须将各汇报时间、允许操作时间、汇报人姓名、发令人姓名随时填入命令票中;

21、操作完毕后应将执行命令单位、命令编号、任务、开始、终了时间记入交接班记录内;

22、调度所长(或副所长)对命令票系统操作票执行情况,要认真检查,及时总结;

23、安全监察人员有权不定期抽查命令票、系统操作票,调度人员应积极配合;

24、命令票和系统操作票合格率作为一项指标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非正常操作

1、事故处理或临时变更系统运行方式可用口头命令,但事后恢复正常运行方式必须填写命令票,并按规定时间提前预发到现场;

2、只有当班正值调度员有权使用口头命令。口头命令发布时应将发布时间、发令人和受令人姓名先登入口头命令记录薄内,再发布命令内容,执行完毕汇报后,记录执行完毕时间,并将上述内容记入交接记录簿内;

3、紧急情况下的复杂操作可以用逐项命令的形式发布口头命令,发令人对所发布口头命令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4、口头命令应列入千次操作无误差内容;

5、书面预发命令、正式命令和口头命令均应录音。

本标准由调度所负责解释

篇4: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的调度管理,保证电网运行、操作和故障处理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并入四川电网运行的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建设和调度运行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技术支持系统调度功能要求

1、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和建设方案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涉及电网调度功能要求的设计方案,应通过电网调度机构的评审。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必须具备完善、可靠的技术支持系统,采用双机双备份等模式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实现下列基本功能,满足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对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进行实时远方运行监视、调整、控制等调度业务要求。

(1)应实现“四遥”功能。具备远方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一、二次设备,远方控制机组开停机、调整有功和无功出力等手段远方控制机组运行状态,实现PSS装置与机组同步投退等功能,具有为适应远方操作而设立的防误操作装置。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具备自动发电控制(AGC)和自动电压控制(AVC)功能,具备与系统AGC和AVC一体化运行的功能,同时预留新业务扩充功能,以满足将来可能出现的电网调度运行及控制新要求。

(3)集控中心应实现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PMU、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以及励磁等涉及电网安全运行装置的运行状况、定值、投退状况、跳闸报告等信息进行远方监视。

(4)集控中心应具备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远方投退、远方测试(包括通道)、远方修改定值等功能。不具备此功能者,需在现场留有专业人员。

(5)集控中心应具备控制不同厂站、发电机组组合等多种控制运行模式,调度机构根据各厂站在系统中的地位、电网运行方式和安全运行要求等进行选择并通知集控中心。

3、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要求

(1)根据直调直采的原则,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功角测量装置PMU信息)必须直接从各厂站站端系统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不经集控中心转发,以确保自动化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同时须将各厂站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PMU信息)汇集后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作为各厂站自动化信息的备用数据源。

(3)各厂站和集控中心均应配置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

(4)调度机构以单机、单电厂及多电厂等值三种控制方式实现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发电控制(AGC)。各厂站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可以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控制命令值。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5)调度机构对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电压控制(AVC)以下发各电厂的高压母线电压设定值/增量值的方式实现。各电厂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能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控制命令值。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6)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对所控厂站的无功电压调整必须按恒电压闭环控制方式调整,严禁采用恒无功闭环控制方式。

(7)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均应配备单独的电量采集装置,站端电量采集装置相关信息应通过调度数据网络、拨号网络或GPRS方式直接上送调度机构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

(8)集控中心应建有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分站,各受控厂站应建立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集控中心的保护信息系统分站和各受控厂站的信息系统子站应与省公司主站联网,子站所采集的信息可以完整地传至调度机构主站和集控中心分站。

(9)集控中心投运前必须建成流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现自动采集雨水情信息,并与四川电网水调自动化系统中心站联网,按规定向调度机构报送水情信息。

(10)集控中心二次系统必须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的相关规定。

4、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系统通信要求

(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通信设备接入四川电力通信网,必须符合四川电力通信网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光传输设备和调度交换设备及网管应与四川电力通信网主网统一,减少通信网和设备的复杂性。

(2)集控中心与调度机构间应建立两条独立的SDH光纤系统通信通道;集控中心与所控厂站间应建立两条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优先采用光纤通信系统,尽可能组成光纤自愈环网。

(3)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调度电话应具有两条以上独立通道,调度电话须具备可靠的自动录音功能;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按有关要求设置调度交换机,并与调度机构的调度交换机联网。

(4)集控中心通信电源应配置双套,不间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

(5)集控中心及接入集控的各厂站的光传输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网管系统,同时还应具备对通信动力及环境的监测监控手段。

5、集控中心应具备防御各种故障和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建立和制定完备的通讯中断、集控失效等异常故障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技术保障体系,满足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三、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投运规定

1、集控中心投运前应完成各项试验、调试和安全评价工作,确保满足电网调度运行,并经有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申请并网运行。

2、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厂站投运前应提前1月向调度机构办理投运申请手续,应提交如下技术资料:情况报告或验收报告、反事故预案、调度联系及运行负责人员名单、运行值班制度、调度联系制度、操作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经调度机构批准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向调度机构提交试运行报告,由调度机构批准后投入正式运行。试运行期间,所控厂站应保持正常的运行值班。

四、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运行管理规定

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属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调度机构对各厂站的调度业务内容、调度管辖单元和范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并负责下达集控中心的调度命名和调度管理模式。

2、集控中心代表所控厂站与调度机构统一进行运行、操作、检修和故障处理等调度业务联系,并直接对所控厂站设备进行远方操作,正常情况下,所控厂站不再同调度机构直接联系。在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应注意明确设备所属的厂站名称,使用“三重名称”,如“××(厂站)××(设备)××(编号)”。

3、集控中心统一管理所控厂站发电计划申报和接收工作,各厂站应严格执行调度机构下达的计划曲线。

4、涉及集控中心所控厂站设备的检修业务可以由集控中心统一与调度机构进行协调和联系,但设备的检修计划,检修申请、异动报告和新设备投运手续等仍应以厂站为单位分别办理。

5、接入集控的各厂站机组启停、负荷调整、倒闸操作等,由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给集控中心。

6、集控中心应建立高效的操作制度,能够正确、迅速地执行各项调度命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令要求正确完成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的控制操作和运行状态调整等任务。

7、要求集控中心所控厂站每天24小时配置足够的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运行值班和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8、集控中心应制定合理的运行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运行值班人员,加强对所控厂站设备远方和现场的运行监视及控制调整,满足正常运行和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9、集控中心及各所控厂站的运行值班(留守)人员均应参加调度机构组织的调度业务联系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调度机构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10、集控中心应按照《四川电网220kV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定值“四统一”管理规程》中对厂站值班室的要求,在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厂站均应存放完整、齐全、正确的继电保护定值单,并应按照调度机构要求,按期完成继电保护定值核对工作。

11、集控中心应实时监视各所控厂站的雨水情,积极开展水情信息收集、处理、整编和水文预报工作,及时向调度机构汇报水情变化和所控厂站发电运行方案建议,确保电站水工建筑枢纽及设备发电运行和防洪度汛安全。水情信息和发电运行报表按单站统计,集控中心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2、集控中心应按照调度机构下发的相关规范开展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继电保护、自动化和通信系统/设备的配置信息及运行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调度机构相关部门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3、集控中心应设置通信管理专责,负责厂、站内通信系统的日常管理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五、故障和异常处理要求

1、发电企业应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确保在电网或集控中心出现异常或故障情况下,应能够立即恢复各厂站现场值班(留守)人员对相应厂站设备的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并迅速进行故障及异常处理。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须有完善的现场运行规程、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确保在发生异常、故障时能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快恢复运行。

3、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应编制电站黑启动方案和保厂用电方案,并完成机组现场黑启动试验和进行保厂用电措施的事故演练。

4、集控中心不能正常行使集中控制时,集控中心应立即汇报调度机构申请退出集中控制模式,将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移交所控厂站,并由现场值班(留守)人员直接与调度机构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故障、异常处理完毕,集控中心具备投运条件可以恢复正常控制时,集控中心向调度机构提出恢复集中控制模式申请,由调度机构下令将所控厂站转为集中控制模式。

5、所控厂站发生故障,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不能及时消除,可能影响到其它电网运行设备时,集控中心应联系调度机构将其与系统隔离。为避免故障进一步扩大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有权采取断开对侧开关将故障厂站解列等非常措施,迅速隔离故障点,有效防止故障发展,同时各厂站设备安全由发电企业负责。

6、在集控中心AGC/AVC投入调度机构远方控制期间,当下列故障情况发生时,集控中心所控厂站一次设备应保持故障发生前的运行状态,并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1)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监控系统故障;

(2)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通道中断;

(3)集控中心至所控厂站的通道中断。

7、发生电网故障后,集控中心应收集并向调度机构继保专业报送所控厂站有关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报告。

8、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水调自动化系统发生故障后,集控中心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巡视检查,及时将水情和水库运行信息报送调度机构,同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系统。

篇5:电网调度规范化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电网调度各专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电网调度所涵盖的各专业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调[2005]968号?电网县级供电企业调度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3?职责

3.1?本标准的主管部门是供电有限公司调度所(简称县调)。

3.2?电力系统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县调在业务上服从福州电业局调度所的指挥。

4?管理内容及方法

4.1?调度运行管理

4.1.1?调度安全管理

4.1.1.1?工作中没有发生误调度事件。

4.1.1.2?严格遵守上级调度纪律,无违反调度纪律行为。制定并执行县调调度对象违反调度纪律考核规定。

4.1.1.3?有调度操作指令票管理规定;防止电网调度值班人员误操作规定;省公司两票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两票格式规范、统一、内容正确,无安全隐患。定期进行两票检查、分析和讲评制度,两票合格率100%。开展调度员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活动。4.1.1.4?应制订调度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调度员需持证上岗。制订且执行年度培训计划,并有培训和考试记录。每年进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考试。

4.1.1.5?每季度开展一次反事故演习活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日活动,进行运行分析和危险点预控,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每月每人完成一篇书面事故预想和技术问答。发生事故后应有事故分析报告,对事故处理进行评价。?

4.1.2?制度管理

4.1.2.1?调度台应具备省、地、县调调度规程;所辖变电站运行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

4.1.2.2?设备异动单管理应按县网设备异动管理规定执行。

4.1.2.3?具备并执行调度运行岗位值班日常工作规定及运行交接班规定。调度记录实行微机化管理。

4.1.2.4?调度台应制定地调许可县调管辖设备等相关规定。

4.1.2.5?认真做好电网事故紧急限电和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的管理,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按方案严格执行。

4.1.2.6?各变电站一次系统图完整,配备与生产运行实际相符的主网、配网及地理接线图。县调SCADA系统一次系统接线图正确。

4.1.2.7?值班期间,使用调度规范用语并做好录音工作;录音设备齐全、性能完好、且音质清晰,录音需保存3个月。

4.1.2.8?应认真执行定值单流程管理,保证现场与调度台执行的定值单一致。

4.2?运行方式管理

4.2.1?运行管理

4.2.1.1?一次设备技术资料及参数管理:

4.2.1.1.1?应建立线路、主变、开关、刀闸、阻波器、CT等一次设备技术资料及设备参数申报、确认归档、异动通知等管理制度,设备台帐齐全,并实现计算机管理;

4.2.1.1.2?制定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线路长期允许载流量、主变长期及急救短时过载能力的规定,上调度台执行,并能在SCADA系统中告警显示。

4.2.1.2?设备检修管理:

4.2.1.2.1?建立并健全检修申请管理制度,停役申请单实行流程化管理,由部门领导审核后上调度台,并由调度员下达执行;

4.2.1.2.2?属地调许可设备停复或启动投产等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地调规程》有关规定向地调办理申请;

4.2.1.2.3?编制月度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及线路检修计划,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4.2.1.3?新设备的启动投产管理:

4.2.1.3.1?在《调度规程》中应有县网新设备启动投产流程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4.2.1.3.2?属地调许可范围的设备启动方案及启动申请应按《地调规程》有关规定提前上报地调。启动方案要有编制、审核、批准人。

4.2.1.4?负荷预测管理:

4.2.1.4.1?在SCADA系统中应设置网供负荷总加实时及负荷预测曲线;

4.2.1.4.2?严格按照地调下达的电网负荷预测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负荷预测工作;

4.2.1.4.3?应及时跟踪气象信息,并针对气候因素对本地区负荷变化的影响进行分析。

4.2.1.5?电容无功补偿容量配置按照国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要求进行。

4.2.1.6?电压及网供功率因数管理:

4.2.1.6.1?在SCADA系统分别建立110kV/35kV主变分接头及电容补偿设备运行监控、网供功率因数一览表;

4.2.1.6.2?每年根据电网实际情况,设置电网电压考核点,每月对电压考核点的电压合格率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4.2.1.6.3?严格执行地调下达的无功电压及功率因数管理办法,结合电网实际情况,加强无功电压管理,提高电网功率因数水平;

4.2.1.6.4?加强AVC管理,实现无功自动控制。

4.2.1.7?年度运行方式编制,应按地调编制年度运行方式规范要求编制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并经审核、批准后印发执行。

4.2.2?安全管理

4.2.2.1?严格执行专业管理规定,不发生因运行方式误安排或安全自动装置整定错误引发电网稳定破坏及非计划停电等事故。

4.2.2.2?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

4.2.2.2.1?加强对电网的低频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在加强装置投退管理的同时,应定期进行装置检验,不定期下现场检查装置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4.2.2.2.2?应保证安全自动装置切荷量满足要求。认真做好典型日低频装置投运率与切荷量的上报工作;

4.2.2.2.3?在SCADA系统中应建立安全自动装置投运情况一览表,建立低频减载各轮次和总切荷量实时信息显示。

4.2.2.3?根据电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期间电网保供电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上调度台执行。

4.3?继电保护管理

4.3.1?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达到100%;不发生保护拒动和”三误”情况。

4.3.2?应制定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保护整定规定和定值管理规定,具备装置检验管理规程、技术监督制度。

4.3.3?基建和技改等保护图纸齐全。

4.3.4?上级部门的继电保护反措文件齐全,并针对反措文件制定本部门的反措落实计划;对于已达运行年限的保护设备应制定技改计划进行更换。

4.3.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完成率100%;基建工程和运行设备检验项目完整规范;检验报告资料齐全。

4.3.6?继电保护定值单规范、管理完善,并认真执行定值单核对制度和地调边界定值限额;有完整的保护计算稿(可为计算机文档);设备参数齐全准确,按年度修编制定所辖电网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4.3.7?保护专业人员配置齐全,责任制落实:按要求向省公司上报月保护动作统计报表和保护运行年报、半年报。

4.3.8?继电保护部门对调度有关专业人员和所辖范围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年进行专项培训。

4.4?调度自动化管理

4.4.1?安全管理

4.4.1.1?不发生事故、未遂事故、障碍。

4.4.1.2?系统要有备份资料和黑启动方案及应急方案。

4.4.1.3?要配制一定容量的UPS电源;机房接地电阻≤0.5Ω(技术鉴定书为准);远动通道、电源、RTU应有防雷装置;机房要保持整洁。

4.4.2?运行管理

4.4.2.1?自动化系统(SCADA)应通过实用化验收,每三年复查一次并合格。

4.4.2.2?自动化运行指标应满足:远动装置可用率应≥99%;电网事故时遥信动作正确率100%;县负荷总加完成率≥95%;计算机(双机)可用率100%;调度自动化系统平均可用率≥95%;调度日报合率≥96%;县调转发地调通道月可用率≥98%。

4.4.3?专业管理

4.4.3.1?自动化管理中应有运行值班记录、缺陷处理记录、软件修改记录、UPS充放电检测记录、运行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运行中设备建立台帐和专人管理;备品、备件、仪器、仪表有详细台帐记录;

4.4.3.2?日常维护资料应具备主站系统网络拓扑图;通道组织图;主站电源接线及分配图;遥测、遥信、遥控表;图库修改异动单;机柜内部接线图。

4.4.3.3?对新建、扩建变电站综自系统、调度主站系统进行调试验收;参与新建、扩建变电站的初设工作。

4.4.3.4?应制定业务培训制度,自动化人员应持证上岗。

4.5?电力通信管理

4.5.1安全管理

4.5.1.1?不发生事故、未遂事故、障碍

4.5.1.2?通信供电电源管理要求交流电源具备双回路;蓄电池容量充足;自动切换功能正常;告警功能齐全;各设备应分路供电。(中心站蓄电池实际放电时间不小于8小时,整流容量不小于50A)。

4.5.1.3?机房和设备防雷接地要求具备环形接地母线;通信接地应引至接地网的总接地排处且可靠连接,机房内各种电缆的金属外皮和屏蔽层、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机框、保护地、工作地均应以最短距离与环形接地母线相连;各类设备保护地线应用多股铜导线独立地接至环形接地母线上,不准接在交流供电回路的零线上;引入机房内电缆空线对应在配线架上短路接地;音频配线架空线对应可靠接地。

4.5.2?规章制度及专业人员管理

4.5.2.1必须具备的上级通信规程规定有:部颁规程(《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电力系统通信调度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省颁规程、规定(《福建省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试行)》、《福建省电力系统通信调度管理规定》、《福建电力通信系统通信网路管理办法》)

4.5.2.2?必须具备的上级通信各专业规程规定:部颁各专业规程(《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省颁各专业规程、规定(《福建省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福建省电力系统自动交换网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4.5.2.3?应制定通信机房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录音设备管理制度,仪表、备品备盘、资料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电路)检修、异动(设备停、退役、变更、改造,电路的开通、变更、取消)管理制度。

4.5.2.4?应制定业务技术培训制度,通信人员应持证上岗。

4.5.3?运行管理

4.5.3.1?应具备通信网络图,机房设备平面布置图,通信设备系统连接图,交直流电源系统原理及供电示意图,通信设备配线图表(包括ODF、DDF、VDF)等运行资料。

4.5.3.2应建立县内通信月、年运行简报,包括运行率统计,运行分析等。具备通信设备月测、月报表,年检报告,通信设备接地引下线电阻测试报告,高频通道户外加工、结合设备,线路阻波器、结合滤波器,定期检测(结合线路检修进行)等记录。

4.5.3.3?应具备设备说明书和维护手册(含调整测试、故障处理流程或导则),具备竣工验收资料。

4.5.3.4?通信设备(含电源设备、配线架)的标志应准确、牢固、清晰、统一,图实相符。

4.5.3.5?通信设备的年度运行率:光纤≥99.00%;载波≥96.00%;调度交换≥98.00%。

4.5.3.6?设备完好率:设备的机械及电气特性应满足有关技术标准(告警、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标准)。通信主设备(包括电源、载波加工结合设备)完好率≥98.00%;辅助设备(包括光纤熔接机、测试仪表、配线架(箱)完好率≥90%。

4.5.3.7?应具备主设备(电路)故障时应急措施(或预案)。

4.5.3.8?要求通信机房安全,消防设施完好(包括机房事故照明、防小动物封堵等)。通信机房、设备清洁,温度控制在18℃-25℃,湿度控制在8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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