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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第三条凡建立、保存、维护和使用计量基准,必须遵宁本办法。

第四条计量基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统一规划,组织建立。

属于基本的、通用的、为各行业服务的计量基准,建在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属于专业性强、仅为个别行业所需要,或者工作条件要求特殊的计量基准,可授权其他部门建立有关技术机构。

第五条研制计量基准,必须拟定适合国情、科学合理的计量检定系统表。

第六条申报作为计量基准,开展量值传递,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国家鉴定合格,即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主持鉴定合格,或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主持鉴定通过并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查认可;

(二)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包括工作场所、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

(三)有考核合格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和操作规范等。

第七条申报单位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试用考核报告和技术鉴定证书等文件一式三份。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计量基准证书,准予开展量值传递。

第八条计量基准的废除,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决定并撤销原计量基准证书。

第九条计量基准应由专人保存、维护和使用,属于复现基本单位量值的计量基准,一般不得用于测试工作。

第十条保存、使用计量基准的单位应定期检查计量基准的技术状况,保证正常工作,不得自行中断计量检定。因故必须中断的,须履行批准手续:

(一)中断的时间在三十天以内的,由本单位领导批准;

(二)中断的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被授权建立计量基准的有关技术机构,拟终止检定工作的,须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终止检定工作。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计量基准。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的,其技术改造方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计量基准的量值应当与国际上的量值保持一致。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应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计量基准进行国际比对或定期检定。对和检定结果副本,由保存、使用计量基准的单位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经国际比对或定期检定需要改值的计量基准,由保存、使用单位提出改值方案,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电能计量信息管理的管理内容办法

电能计量信息管理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1计划管理的内容:制定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表、计量用电力互感器、高压计量箱、电能计量标准设备等)的购置计划、周期检定计划、周期轮换计划、用表计划、二次压降测试计划等。所有计划应经过制定、审核、批准、实施等步骤,对计划具有跟踪查询功能。

2资产管理的内容:对电能表、互感器、计量箱、标准装置等电能计量设备进行新购入库和资产流转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对资产能进行条码管理。电能计量资产档案应分类管理、内容详实、查询方便,包括:标准设备档案,电能表档案,电压互感器档案,电流互感器档案,其他测试仪器仪表档案。

2.1标准设备档案的内容: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型号、规格、等级、常数、脉冲常数、制造厂名、出厂编号、下次应检日期、上次检定日期、测量范围、检定单位、检定证书编号、检定时间、检定结果、购置日期、购价、使用日期、报废日期、报废原因、使用单位、标准设备使用状态、管理人、产权单位等。其中:

标准电能表档案的内容为:型号、标准电能表类别、接线规定、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准确度等级、常数;

标准电流互感器档案的内容为:型号、准确度等级、容量、一次额定电流、二次额定电流、二次负载;

标准电压互感器档案的内容为:型号、准确度等级、容量、一次额定电压、二次额定电压、二次负载;

标准检定装置档案的内容为:检定装置的类别、型号、准确度等级、电压、电流;

指示仪表档案的内容为:型号、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

2.2电能表资产档案的内容:资产名称、产权、资产编号、型号、规格、等级、常数、计费时段、脉冲常数、止逆否、制造厂名、出厂编号、购置日期、购价、使用日期、报废日期、报废原因。

2.3互感器资产档案的内容为:资产名称、产权、资产编号、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型号、容量、等级、变比、出厂日期、报废日期、报废原因、一次电流、二次电流、二次容量、频率、负荷、功率因数、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一次电压、二次电压等。

2.4高压计量箱资产档案的内容为:资产名称、产权、资产编号、制造厂名、出厂编号、型号、规格、等级、型式、一次电压、二次电压、电压二次容量、电流二次容量、额定电流比、采用电流比、电压比、出厂日期、购置日期、检定日期、价格、使用日期、使用状态、使用用户、报废日期、报废原因等。

2.5其他设备的资产档案的内容为:资产名称、产权、资产编号、制造厂家、出厂编号、型号、规格、等级、出厂日期、检定日期、价格、使用日期、报废日期、报废原因等。

2.6资产查询:能实现资产档案信息的分类和统计查询,查询条件可根据档案信息中的特征进行组合查询。

3检定信息管理的内容:

3.1安排实验室修理和检定计划,记录修理和检定工作信息,记录检定结果;

3.2实验室检定实现计算机自动检定,以数据中心模式进行管理,实现数据共享;

3.3检测数据档案信息:根据以下数据,应用计算机分析每一计量器具或标准的计量性能并作出工作安排,特别是按年、季分别生成电能表的轮换计划、抽检计划和现场检验计划,进行误差和表计的统计。

3.3.1标准计量器具历次送检检定的数据;

3.3.2标准装置历次检验数据;

3.3.3电能表、电力互感器现场检验数据;

3.3.4电能表历次检定原始记录;

3.3.5互感器检定原始记录;其他测试设备及仪器的历次检定数据。

3.4检定数据档案信息:

3.4.1标准电能表历次送检的检定数据。主要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设备、型号、电压、电流、等级、常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日期、误差数据、检定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3.4.2标准电力互感器历次送检的检定数据。主要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型号、电压、电流、等级、变比、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日期、误差数据、检定人员、审核人员、检定证书编号、结论。

3.4.3电能表检定装置历次检验的检定数据。主要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设备、型号、电压、电流、等级、常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日期、误差数据、检定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3.4.4互感器检定装置历次检验的检定数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信息:资产名称:设备、型号、电压、电流、等级、常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日期、误差数据、检定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3.4.5电能表实验室检定历次的原始检定数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信息:所属单位、设备名称、型号、电压、电流、等级、常数、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日期、误差数据、起动试验、走字实验、耐压试验、时钟试验、潜动试验、示度、检定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3.4.6电能表修调前实验室检定的原始检定数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信息:所属单位、型号、电压、电流、等级、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定日期、使用年限、误差数据、起动试验、走字实验、耐压试验、潜动试验、检定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3.4.7互感器实验室检定历次的原始检定数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信息:所属单位、型号、电压、变比、等级、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日期、误差数据、耐压试验、检定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3.4.8电能表现场检验原始数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信息:所属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地点、型号、电压、电流、等级、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验日期、误差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素]检验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4计量标准装置管理:

4.1建立计量标准装置档案,记录标准装置历次检验误差数据,记录计量标准装置变更、转移、调用情况。

4.2建立计量标准档案,记录计量标准器具历次检验数据。

4.3计量标准装置考核及周期检验管理。

4.4建立报废计量标准装置和计量标准器具的处理记录。

5电能计量运行管理:

5.1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档案管理:通过该档案可对任一计量器具的整个运行过程进行了解,也可以客户为线索,查询统计在该客户中使用过的电能表;根据该档案计算机应能制定出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计划、轮换计划和抽检计划并统计各类电能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

5.1.1按运行电能计量器具的资产编号建立运行电能计量器具分类一览表;

5.1.2运行关口电能计量点配置图及其计量装置配置和历次变更情况记录;

5.1.3高压电能计量点配置图及其计量装置配置和历次变更情况记录;

5.1.4分区、分类、按户建立运行低压三相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及历次变更情况记录;

5.1.5分区、分类、按户建立在用单相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及历次变更情况。

5.2运行档案信息管理:

5.2.1按运行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建立档案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产权、安装地点、供电线路、供电方式、供电电压、月用电量、电压变比、电流变比、变压器容量、计量点类别、计量方式、投运日期。

5.2.2高压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及历次变更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产权、供电线路、供电电压、开关编号、厂局类别、月电量、电压变比、电流变比、计量点类别、计量方式、投运日期。

5.2.3低压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及历次变更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的信息:所属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地点、供电线路、开关编号、月用电量、电压变比、变压器容量、计量点类别、计量方式、投运日期。

5.2.4单相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及历次变更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产权、安装地点、供电线路、电流变比、计量点类别、投运日期。

5.2.5故障差错事件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信息:所属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地点、供电线路、供电电压、月用电量、电压变比、电流变比、计量点类别、差错日期、差错原因、差错电量、退补电量、退补电费,差错故障处理意见。

5.3电能表现场检定原始数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所属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地点、型号、电压、电流、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生产厂家、检验日期、误差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素、检验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5.3.1互感器现场检验原始数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所属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地点、线路名称、开关编号、型号、电压、电流、变比、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生产厂家、检定日期、误差数据、检定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5.3.2二次压降历次测试的原始数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所属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地点、线路名称、开关编号、电压、误差数据、检定日期、合成误差、检定人员、审核人员、结论。

6人员管理:

6.1电能计量管理机构应建立电能计量人员的计算机管理档案。

6.2建议的电能计量人员档案,应能按性别、年龄、工作年限、检定证号、学历等进行查询统计。

7技术档案管理:记录和查询计量标准考核(复查)档案、计量标准合格证书、计量检定验证及大客户计量档案管理、法规、文件及技术资料档案。

7.1技术资料应实施分类管理,包括:

7.1.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配套法规;

7.1.2各类标准及规程;

7.1.3各类证书及计量标准考核文件;

7.1.4文件档案;

7.1.5各有关一次、二次接线图,计量点配置图,电能计量装置图纸等资料;

7.1.6标准装置(或检定装置)、标准器及试验用仪器仪表等的说明书、图纸等;

7.1.7各种管理制度等。

7.2技术资料管理应做到到内容全、版本新、检索方便和保管妥善。

7.3应用计算机进行资料的检索和管理,积极推行并逐步实现技术资料的计算机信息化。

7.5根据标准装置(或检定装置)考核证书、标准器检定证书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标准考核申请计划和送检计划。

8统计报表管理:

8.1按照DL448-2000要求,从计量数据库中提取数据,引用报表统计工具形成自助报表;

8.2根据有关规定生成和调用固定报表;

9网络平台:

9.1应保证电业局、供电局广域网络的安全畅通;

9.2各供电企业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统一的网络通信规划建设局域网,要求采用高速宽带网组成主干网。

9.3供电局与供电局之间采用高速宽带网(或2M以上的组网方式),要求有备分链路。

10数据库平台:

10.1统一数据库平台设置;

10.2全省统一规划数据库平台;

10.3以电业局为单位建立一个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管理采用高度集中管理模式;

10.4数据库平台的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10.4.1必须采用大型关系型分布式数据库,具有较高的容错能力、恢复能力以及较强的安全保护措施;

10.4.2必要时(特别是采用容灾方案时)数据可按区域划分存放于不同的服务器上,但各服务器上的数据必须保证组成统一的逻辑数据库;

10.4.3数据库选型要求:

10.4.3.1采用分布式,能支持各服务器节点的透明性和分布式事务处理的完整性;

10.4.3.2并发处理,要求能够实现多个客户端应用程序同进并发访问数据库;

10.4.3.3负荷分担,能通过数据库级的表分割能力,使得库表能合理分布到多个磁盘上;

10.4.3.5数据共亨,各个应用子系统能同时使用或访问网上统一逻辑数据库。

篇3: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检测室的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

2.下列资料应存档管理: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3计量标准技术考核申请表;

2.4计量标准历次检验证书;

2.5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2.6计量标准稳定性和测量重复性记录;

2.7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2.8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

2.9电能计量检定规程;

2.10电能计量检定装置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2.11各类计量装置检定原始记录;

3.电能计量标准检定证书、标准考核证书,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管理人员对所保管技术档案的资料应登记注册,定期清点,若有短缺负责追回。

5.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

6.新购进电能计量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责人员或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7.各类检定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篇4:电能计量检测中心电能表修理标准

电能计量检测中心电能表修理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业局电能表修理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任务、附加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电业局的电能表修理管理。

2引用标准及政策性文件、规定

JJG307-88《交流电能表》

JJG597-89《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

JJG691-91《分时记度(复费率)电能表》

JJG596-99《电子式电能表》

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Q/CDL21806-20**《电能计量管理》(试行)

3管理职能

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正确使用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2建立电能表检修室,确保电能表在规定年限内安全运行和准确计量。

4管理任务

4.1电能表修理工应对新购入的电能表进行外观检查,对检定不合格的电能表、轮换和发生故障的电能表进行修理。

4.2电能表的修理管理。

4.2.1对于轮换和发生故障的电能表,应进行修理维护。

4.2.2对于电能表的检修,应遵循电能表检修工序。

4.2.3电能表修理后,应认真填写电能表修理工作记录。

4.3电能表检修室分外部和内部检修工作室。外部检修工作室应具有吸尘装置,并与内部检修工作室分开,内部检修的工作室温度保持15℃—30℃。

4.4电能表检修室管理制度。

4.4.1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电力生产安全规程。

4.4.2工作人员必须穿检定室工作服,保持衣服、鞋帽清洁,不得将工作服穿出室外。

4.4.3检修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准乱扔杂物,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携带食物和个人生活用品入室。

4.4.4在工作室内工作,应严肃认真。

4.4.5为了检修设备的安全,下班时必须切断室内的总电源。

篇5:电能计量检测中心电能表检定标准

电能计量检测中心电能表检定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业局电能表检定管理的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管理职能、管理任务、附加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电业局电能表检定管理。

2引用标准及政策性文件、规定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JG307-88《交流电能表》

JJG597-89《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

JJG691-91《分时记度(复费率)电能表》

JJG596-99《电子式电能表》

DL/T614-1997《多功能电能表》

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Q/CDL21806-20**《电能计量管理》(试行)

3管理职能

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2建立和维护计量标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量值传递与计量标准考核任务。

3.3负责新购入电能计量器具的验收。

3.4进行电能表的计量检定和其它试验任务,出具计量检定合格证(证书),管理封钳印模。

3.5确保电能表检定室满足规程要求,并严格遵守电能表检定室管理制度。

4管理任务

4.1电能表的检定管理。

4.1.1电能表的检定,应严格执行国家与部颁计量检定规程,其中包括检定项目、检定条件、误差测量点、检定方法、误差化整和检定检定结果的处理。

4.1.2新购置的电能表标准装置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检定考核认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3室内的各种标准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设备上有明显的标志,技术资料应有专人保管。标准设备运行情况、故障情况、维修情况应作详细记录,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4.1.4使用电能表标准装置应严格按照相应操作规程进行,并定期进行比对。

4.1.5原始记录应清楚完整,不得任意涂改,记录上应有检定员和核验员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检定记录交专人保存,保存期限为3个检定周期。

4.1.6经检定合格的电能表,应加封签、贴合格证。合格证应清晰完整,粘贴在明显位置。

4.1.7“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必须字迹清楚、数据无误、无涂改且有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专用章。

4.1.8电能计量标准装置证书及封印,编程器及编程软件应设专人保管。

4.2电能表检定室管理制度:

4.2.1检定室必须关好门窗,安装温湿度调节装置,保持温度为20℃±2℃、湿度≤85%应采取防尘、防震、防火和新风补充措施,保护接地网应符合规定要求。

4.2.2检定室内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校验台,走字、耐压台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

4.2.3检定室工作人员必须穿拖鞋和工作服,保持衣服鞋帽、清洁,不得将工作服和拖鞋穿出检定室。

4.2.4被检电能表必须进行清洁后方可进入检定室且必须存放整齐。

4.2.5检定室内应保持清洁,严禁吸烟,不得使用酒精、汽油、香蕉水等易挥发物品污染室内空气,不准携带食物和个人生活用品进入检定室。

4.2.6在计量室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2.7检定室电源应分组设置,标志清楚。

4.2.8为了计量器具和设备的安全,下班前必须切断试验室总电源。

4.2.9非计量检定人员未经谁许可,不得进入检定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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