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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停送电审批管理标准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停、送电审批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停、送电审批联系工作。

2引用标准

《黑龙江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3管理职能

3.1本局输、变、配电设备的停、送电联系工作,由经局里批准的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室申请。

3.2用户停、送电联系

3.2.1用户站有关设备及线路停、送电由联系人向调度室申请。

3.2.2非直供用户停、送电联系工作,由非直供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直接向所在地供电所申请。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计划停电

4.1.1局月度生产计划已列入的停电检修、保护校验、预试工作,均需按计划停电日期提前申请,申请停电单位的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讲明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并附危险点分析。

4.1.1.1地调管辖许可设备,由停电申请单位在工作前三天前提出申请。

4.1.1.2节日(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停电工作,应在工作前三天十点前提出申请。

(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安排检修。)

4.1.1.3星期一的停电工作,应在前一个星期五十点前提出申请。

4.1.1.4其它时间停电工作,应在工作前三天十点前提出申请。

4.1.1.5较复杂的停电工作,应在工作前五天十点前提出申请。

4.1.2调度室按下列时间答复停电申请停电工作的单位。

4.1.2.1节日停电申请,在工作前二天十六点前批复。

4.1.2.2其它停电申请,在申请当天十六点前批复。

4.1.2.3较复杂的停电工作,在工作前三天十六点前批复。

4.2计划外停电

4.2.135KV线路以及10KV配电线路全线停电(主干线路),申请单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讲明停电原因、工作时间,调度将申请书、危险点分析交给调度主任、生产局长签字同意后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按4.1.1的程序与调度室进行停、送电联系工作。

4.2.210KV配电线路的分支线停电,申请单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讲明停电原因、工作时间,经调度备案并同意后,通知申请单位,操作前由调度室向操作单位下达操作预令。线路分支线柱上油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设备运行单位负责。

4.3处理事故停电

4.3.1调度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因紧急处理故障需要停电时,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度室当值值班调度员联系,同时应通知调度主任及生产局长。调度室通知重要用户。

4.3.2因用户原因,线路需要紧急停电处理事故,运行部门向调度室联系。

4.4申请停电时间,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4.4.1变电站停电时间的计算是以设备断开时开始,到重新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为止。

4.4.2电力线路停电检修时间的计算以线路断开并接地开始,到值班调度员得到有关线路检修人员撤离现场并拆除全部的接地的报告为止。

4.5因天气原因不能按照生产计划规定时间停电,可由申请停电单位生产负责人决定,并在原计划停电时间前半小时通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同时通知生产管理部门。调度室值班调度通知用户。

4.6当停电工作不能按原规定送电时间结束,需要延长停电时间,申请单位应提前3小时向调度室值班员提出申请延长时间,值班调度员同意后应向调度主任及生产局长汇报。

4.7停、送电联系人员,不得在中途由其他人员任意代替或委托转告,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变时,需事先申明,并通知所有涉及停、送电联系的有关人员,方可改变。

4.8线路停电检修单位要查对双电源或自发电情况,由停电工作单位在向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的同时,通知用电户,于检修前与用电户取得联系,并由停电工作单位自己做好安全措施。

4.9各所、站、工区、用户的停、送电联系人,以局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

篇2:新能源企业集电线路停电送电审批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集电线路停、送电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35kV(33kV)及以下所属设备停电检修及操作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利用水平,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停电时间,依据电力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为保证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安全、连续供电,减少操作次数及因停电而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35kV(33kV)及以下所有设备的检修和试验都必须纳入设备检修计划,并适用本管理办法。由调度管辖的设备,由调度统一调度和综合统筹安排停电检修工作,各风厂应密切合作,严格按计划检修,减少临时性和重复性停电。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送电操作。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计划停电计划停电是指供电设施根据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所确定的检修日期、检修项目所需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以及按照事先计划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

非计划停电

非计划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的停电,包括临时停电、配合停电、事故停电、紧急停电。临时停电临时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但在停电操作以前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临时停电包括临时检修停电、临时施工停电。

配合停电

配合停电是指由调度下令的因其它单位工作需要的配合性停电。

事故停电

事故停电是指因各种原因引起线路保护装置动作断路器跳闸,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停电。

紧急停电

紧急停电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发现重大缺陷、事故隐患,如不及时停电将造成人身、设备伤害或引起重大事故的情况下而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或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紧急性停电。

第三章停电审批程序

计划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计划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7天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临时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临时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3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配合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配合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事故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发生事故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在事故停电发生后20分钟内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现象、保护动作情况、当时负荷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指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事宜。

紧急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需要紧急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立即组织好本风厂全体职工首先进行紧急停电等处理事宜,处理完毕后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紧急停电的原因、执行紧急停电的时间、当时负荷情况、紧急停电后的进一步处理情况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指示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事宜。

第四章送电审批程序

送电的审批程序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小时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送电相关事宜。

第五章停、送电审批表的填写

为加强对停、送电审批程序的检查和考核,停、送电审批表应保存至次年年底,原件保存在生产技术部,传真件保存在提出申请的风厂。

停、送电审批表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好相关内容后传真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负责停、送电审批表的最后完成。办理完毕后,将生效的停、送电审批表传真至相应风厂执行并存档。

停、送电审批表的填报流程为: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填写好相关内容后提出计划提报人签字风厂负责人签字传真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审阅后交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在审批表上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审批表生效生产技术部将生效后的审批表传真至提出申请的风厂并将此审批表进行存档风厂根据审批表上所签署的意见进行相应执行并将此审批表存档。所有人员签字均不得代签,在当时确实无法履行签字手续时,可电话征得当事人同意,事后由当事人进行补签。

停、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规定。停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停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10年收到的第一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10001,第二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10002,以此类推。

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送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10年收到的第一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10001,第二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10002,以此类推。其中标头TD代表是停电申请,SD代表是送电申请,此标头必须具备,不得缺失。**代表风厂:01代表赛罕坝风厂,02代表东山风厂,03代表达里风

厂,04代表大黑山风厂,05代表道德风厂,06代表查干哈达风厂。

第六章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附件二:35kV(33kV、10KV)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

附件一: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编号:风厂名称计划停电线路名称及编号计划停电日期及时间计划恢复送电日期及时间计划提报人风厂负责人计划提报日期及时间停电性质停电理由生产技术部意见批准人:(签章)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

附件二:35kV(33kV、10KV)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编号:风厂名称计划送电线路名称及编号计划提报人风厂负责人计划送电日期及时间计划提报日期及时间工作票编号作业内容作业单位工作负责人送电前应检查内容生产技术部意见批准人:(签章)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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