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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成本监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监理

1.监理人员进场或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3日内,甲方代表应将公司工程预算书或成本控制的限额指标向监理总监移交,监理总监最迟应在5日内向甲方代表书面反应对预算控制指标的意见,以供甲方讨论修改,监理部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监理部认可甲方的成本控制指标;监理部提出书面意见经甲方内部讨论再次确定的成本控制指标,监理部必须遵照执行。

2.《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和甲方成本控制指标相对应的、详细的、可操作的成本控制监理措施,能够覆盖工程、甲供材料、甲控材料、场地、工序配合、设计等成本控制领域,《监理月报》中应对上月成本控制效果和失误、以及下月成本控制重点和措施有详细的专章分析和总结。

3.现场签证和技术变更必须书面征求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书首先由监理部进行审核,监理部应根据合同付款条件认真核对,对已完成工程量实地进行核定,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上报甲方代表;

5.工程承包合同附件之《甲控材料清单》应征求监理部意见,甲控材料供货商考察、确定应有监理部人员参加,甲控材料确定应经监理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在合同预算部核准后由监理部下发施工单位;

6.《甲供材料清单》、《甲供材料月度采购计划》应经监理部签署意见后方可报公司内部审批讨论。

篇2:监理考核奖惩规定

监理考核和奖惩规定

1.监理考核和奖惩主要由工程部负责,月度考核由甲方代表组织,监理费用付款节点考核由工程部经理组织,监理合同考核由公司工程主管领导组织。

2.监理合同考核在监理合同执行完毕或中止后进行,由公司主管工程的领导组织,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监理奖励费用的50%应向监理单位具体支付多少数额,?考核指标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量化、细化,以准确、客观、公*映监理部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监理合同考核应在监理合同履行完毕或中止后30天内结束并向监理单位支付决定的监理奖励费用,主要考核内容和权重包括:

2.1工程质量(20%)

2.2工程进度(20%)

2.3工程成本控制(20%)

2.4工地现场安全文明管理(10%)

2.5监理部人员素质和稳定性(20%)

2.6监理部内部管理和沟通机制(10%)

3.监理费用付款节点考核由工程部经理组织进行,以决定监理合同约定的另外50%(仅指已履行完毕的监理服务内容)的监理奖励费用应支付的数额,工程部经理应在达到监理付款节点后30日内完成考核并向监理单位支付考核决定的相应监理奖励费用,主要考核内容和权重包括:

3.1标段或分合同工程质量(20%)

3.2标段或分合同工程进度(20%)

3.3标段或分合同工程成本控制(20%)

3.4标段或分合同工地现场安全文明管理(10%)

3.5主管监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态度(10%)

3.6监理工作事前预控,计划管理和主动控制的执行效果(20%)

4.月度考核由工程部甲方代表负责组织执行,在次月10日前考核结束,首先向监理部通报,听取监理部提出反对意见或修改建议,之后向工程部经理和公司其他部门上报执行;监理月度考核奖金由公司专项拨款支付。

5.监理部在当月发生下列行为和事件的,每项奖励500元,每月由主管工程师汇总后报甲方代表:

5.1工程部未邀请监理人员参加本规程规定的公司内部会议或考察活动;

5.2监理人员当月有特别优异的工作表现;

5.3监理人员当月提前发现至少一件工程质量严重隐患并已重新责令返工;

5.4单体工程当月质量检查和甲方巡检中未发现质量事故和质量通病;

5.5监理人员当月提前发现至少一批不合格进场材料已责令退场;

5.6监理人员当月至少主动发现一件需设计变更事项并报经甲方同意;

5.7当月所有工程进度计划按期实现;

5.8当月主动发现一起影响进度的重大隐患因素,并采取措施提前有效解决;

5.9当月未发生超预算工程(甲方原因除外);

5.10监理部当月审核的完成工程量和工程部、合同预算部审核的工程量误差在10%以内。

5.11当月未发生违反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事件;

5.12当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所有施工单位达标;

5.13当月向工程部提出合理化建议至少被采纳一项;

5.14监理部当月下发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列举事项全部按要求有效整改解决;

5.15市质量和安全检查被监理工程排名前3位和通报表扬;

6.监理部当月发生下列行为或事件一件的,由工程部甲方代表向监理总监发出书面正式警告函一次;发生2-4件的,由工程部经理向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发出书面正式谴责函一次;发生5件(含5件)以上的,工程部经理报公司领导同意要求监理单位撤换监理总监(事件和行为统计由主管工程师和甲方代表负责):

6.1监理部未邀请工程部人员参加本规程规定的内部工作会议或其他活动;

6.2当月监理人员有两人(含两人)以上被甲方认为资格不符或不称职要求更换;

6.3当月某个监理岗位人员连续核对两次(含两次)不合格;

6.4当月有监理人员未按期进场工作;

6.5当月监理总监擅自离开工地现场一天以上(含一天);

6.6监理人员自身有违反工地安全文明标准的行为;

6.7单体工程当月质量大检查和甲方巡检或其他机构人员发现质量事故和隐患;

6.8当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至少有一个施工单位未达标的;

6.9监理部当月下发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单列举事项至少有二件未按期有效解决;

6.10当月发生一起影响工程进度的重大事项监理部未有效采取措施预防和解决;

6.11未对质检管理部门的通知按要求回复;

6.12当月监理资料有弄虚作假不真实现象;

6.13当月甲方检查监理旁站有2次以上(不含2次)不在施工现场;

6.14当月监理单位签署的现场签证单至少有一处不符合现场事实的;

6.15政府管理部门质量和安全检查被监理工程排名后3位和通报批评的;

6.16监理人员当月有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

6.17监理人员当月有将不合格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发现象;

6.18监理部未按期制定报送月度工程进度计划;

6.19当月工程进度计划未实现;

6.20工地现场存在施工重大质量隐患或安全隐患监理人员未发现而由甲方或其他机构人员发现确属工程质量或工程安全问题;

6.21工地进场材料不合格监理人员未发现而由甲方或其他机构人员发现确属不合格材料;

6.22工地现场存在不合理设计无法满足正常的住户使用功能要求监理人员未发现而由甲方或其他机构人员发现决定进行设计变更并需要返工;

6.23工地现场存在明显的不经济设计监理人员未发现而由甲方或其他机构人员发现并决定变更设计和拆除;

6.24监理人员审核的完成工程量与甲方核定的工程量误差超过10%;

6.25未按时向工程部报送月度文件;

6.26未按时回复工程部甲方通知要求;

6.27月度统计资料主要数据缺失或不真实;

篇3:公路工程各级监理组织职责工作范围

公路工程各级监理组织职责范围

一、驻地监理组职责

1、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对合同工进行前面管理,负责和组织和执行日常监理工作。

2、批准承包人实施性施工方案,检查进度计划、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项承包人发出分项工程开工指令,为工程定线定位提供数据资料,审查和和认可工作区域及运输道路等。

3、批准和不批准诸如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设备仪器及各种材料,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中间检验、计量支付等申请进行鉴定和审核。

4、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精度,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函件和图纸,对不符合合同、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示承包人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可暂终止工程进行,但须上报备案并归档。

5、审批计日工,但计日共总数应控制在合同限额范围内。

6、主持工地会议,并写出会议纪要,管好一切施工档案,做好监理日志,保存所有来往信件和记录并归档。

7、检查、核实承包人呈报的字符月报,按月将进度报告和支付证书随同附件包总监办或代表处审批。

8、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处理工程变更,防止索赔。对发生的索赔、工程延误、争端、重大变更、支付和其他工合同实施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总监办或代表处报告。

9、对未委托处理的重大事项,应向正、副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全部有关情况,并提出可能的解决办法,协助正、副总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

10、监督承包按合同规定办理各种保险,并要求承包人提出必要的保护工程及人员的安全的设施。

11、掌握承包人和工地动态,按总监办或代表处,以便按月上报业主和世行。

12、经办竣工验收和编写竣工报告,报请总监理工程师颁发"竣工证书";在工程维修期内检查工程维修情况,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报请总监理工程师颁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3、处理与工地有关的第三者关系,并做好记录。

(一)、工程技术办公室职责

1、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计划、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有关工作技术、质量计划管理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负责对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和分保人的审批。

3、负责解释、修正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中的遗漏、错误与含糊不清的问题。

4、协助驻地监理组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计划和重要施工方案,检查和督促各项计划的实施,协助驻地监理组定期召开计划协调会议.

5、负责解决施工中的重要技术、质量问题,参加重大质量、技术问题的处理。

6、审查与处理工程变更报告,指导和帮助驻地监理工程师搞好一切变更;配合合同管理办公室处理工程延期、索赔及工程质量等问题。

7、协助驻地监理组审查试验路段方案、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措施;抽查工程质量,掌握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动态。

8、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二)、合同管理办公室职责

1、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合同管理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的合同管理业务学习和交流。

2、负责解释合同条款,处理合同文件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等问题,协助解决合同争端。

3、审查驻地监理组报送的支付报表及原始凭证等,审核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付款的支付证书。

4、审查、处理承包人提交的延期和费用索赔报告;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合同管理情况。

5、按合同规定协调各方利益,进行价格调整工作,有权确定所调单价和价格。

6、提供有关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方面的表格及证书,并指导驻地监理组具体实施。

7、协同驻地监理组对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审查;按期向业主和世界银行提出各种有关报表和月进度报告。

8、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三)、中心试验室职责

1、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试验工作,制定有关的制度、规定和方法;组织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还应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3、编制、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一的报表格式,对各种试验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有效的记录,并妥善地进行整理、上报、保存。

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人地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并监督承包人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

5、协助驻地监理组复核承包人所做的重要配合比试验,坚持经常性抽查其它有关试验。

6、参加工程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重大分项工程的试验工作。

7、参加工程项目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

8、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篇4:工程监理工作任务方法

监理工作的任务与方法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任务和方法

一、建立监理组织体系,提出组织机构框图,制定监理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职责范围,与业主及承包人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

二、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及组合合理的监理人员,以及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设备,制定监理图表,制订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

三、熟悉合同文件;参加施工招标;复核图纸和防样定线数据;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准备发布开工通知。

1、发布开工令;

2、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3、审批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

4、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5、审批承包人的进场材料;

6、审批承包人的标

7、准试验;

8、检查承包人的保险及担保,

9、支付动员预付款;

10、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11、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

12、验收承包人的测定的地面线;

13、审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

14、检查承包人占用工程场地;

15、监理其他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施工准备

16、工作。

二)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一、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二、明确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工作职责,并在全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提出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

1、开工报告;

2、工序自检报告;

3、工序检查报告;

4、工序检查认可;

5、中间交工报告;

6、中间交工证书;

7、中间计量;

8、工序质量检查程序

四、配备测量工程师专门负责测量的全面监督工作。

五、配备试验工程师,建立中心试验室,进行验证、标准、工艺、抽样和验收试验。

六、加强现场监理工作,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合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按规范、标准要求及时处理。

三)工程进度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一、工程进度监理的任务: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的三大因素(工期、施工质量、经济性),通过贯彻施工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检查与调整等手段,努力实现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目标,从而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二、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特点和预计工期编制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可用横道图、斜道图或进度曲线等方式表示。

三、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查内容如下: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四、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表,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

五、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及时要求对原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六、因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并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七、在承包人没有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过慢,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

四)工程费用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一、工程费用监理的任务: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加强对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费用的计量和支付管理,以及对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通过对工程费用目标的动态控制,使其能够最优地实现。

二、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三、严格按照工程计量的范围、依据、原则进行工程计量。

四、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相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给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以支付。

五、严把工程支付关,按照合同规定和工程支付程序进行工程前期支付、

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

五)合同管理的任务和方法

一、合同管理的任务: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和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违约、工程分包、工程保险等相关事宜。

二、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应谨慎按合同条款实施工程变更管理,并严格按工程变更程序进行工程变更:

意向通知;

资料收集;

费用评估;

协商价格;

签发"工程变更令。"

三、工程延期: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监理工程师应按受理程序进行工程延期管理:

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延期评估;

审查报告,确定延期。

四、费用索赔:在收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赔申请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分两个步骤进行:查证索赔原因、核实索赔费用。

五、争端与仲裁: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在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调查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监理工程师应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六、违约管理:当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因业主违约而提出的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的通知后,应尽快深入调查,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澄清事实,根据合同要求,同业主、承包人协商后,办理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当承包人出现违约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应视情节认定一般违约或严重违约,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工程分包:承包人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后,才能将不超过合同规定的百分比的工程分包出去;承包人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

八、保险: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并予以检查落实。

六)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开工前尽早举行,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

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会议。

3、会议的内容:

(1)、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2)、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3)、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4)、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5)、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二、工地会议

1、工地会议在整个施工活动期内宜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间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

2、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参加者应为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助理人员;承包人的授权代表、指定分包人及有关助理人员;业主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

3、会议应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应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或决议的一项。议程如下:

(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

(2)、审查工程进度;

(3)、审查现场情况;

(4)、审查工程质量;

(5)、审查工程费用事项;

(6)、审查安全事项;

(7)、讨论施工环境;

(8)、讨论延期与索赔;

(9)、审议工程分包;

(10)、其他事项。

三、现场协调会

1、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2、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或代表出席,有关监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3、会议的内容:

(1)、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简要陈述发生和存在的问题;

(2)、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安排监理工作。

(3)、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问题交换意见。

七)交工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一、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交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起算日期必须以前发的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二、缺陷责任期建立的工作内容:

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作计划;

2、检查已完工程;

3、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三、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剩余工程量,配备缺陷责任期的建立工作人员。

四、《工程缺

陷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

1、满足《工程缺陷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

2、成立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

3、检查小组审查种植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

4、最终检查和评价;

5、检查报告;

6、签发《工程缺陷起责任终止证书》。

篇5: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是围绕工程目标这一系统,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所有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商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在计划的费用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

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

一、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商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商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使工程优良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地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清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为优良工程。

二、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施工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商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商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三、费用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商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求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四、合同管理:

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五、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

六、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利用计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以达到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

七、工作组织协调管理:

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沿线地方政府、与村民及设计单位、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承包商与工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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