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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腿刚构工程监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斜腿刚构工程的监理工作办法

㈠.钢斜腿刚构

1.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与设计、制作等单位共同研究制订斜腿刚构各部位(斜腿、中间梁段、端连杆和边跨梁)制造、安装方案和有关协作事宜,做到安装单元和安装方法标准化,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

2.杆件制造应符合《铁路钢桥制造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厂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钢材质量证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成品运到工地,应对物品及文件进行详细的验收检查或抽查。杆件拼装的检验应符合钢梁的有关规定。

3.安装前,要求承包单位对桥梁墩台及斜腿支墩的水平、中线、孔跨进行复测,并对误差进行分配,重点检查支座错孔位置和深度,监理工程师认真复查。

4.支座的制造精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座安装的检验必须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

⑴.同岸支座的十字线扭转(墩台上十字线与支座板十字线偏差)、转轴两端的相对高差、两支座相对高差(铰心处)、两支座间距离(支座中心)、两支座不同轴度。

⑵.两岸支座的同侧支座间距(跨度)、对侧支座间距(对角线)、支座间相对高差。

5.检查斜腿竖转时的吊点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斜腿竖转时,作用于桥墩上的水平分力,必须控制桥墩顶部向前位移不得大于设计值。要求承包单位测量检查,监理工程师见证。

6.杆件组装成箱形主梁段和斜腿段时,组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箱形主梁段和斜腿段的长度、宽度、高度、对角线之差、旁弯值。

7.斜腿分段竖直拼装到顶时,斜腿与隅节点梁段连接的法兰盘平面的中线偏差,不得大于20mm,法兰盘平面相对高差不得大于2mm。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测量检查。

8.隅节点梁段拼装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纵向轴线与设计轴线、平面扭转、纵向轴线与设计拱度倾斜差、隅节点几何形心处高程与设计高程差、两岸隅节点梁段几何形心处相对高差。

9.中间梁段组拼成整体应严格按工艺顺序进行。中间梁段整体组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左右腹板相对高差、箱梁拱度与设计拱度偏差。

10.中间段安装可采用整体吊装或悬拼,应按设计执行。当采用整体吊装时先在斜腿顶部安装隅节点梁段,安装力求准确,合龙点宜选在两隅节点梁段的端部,两端同时合龙。龙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两端同时合龙缝隙、拼接面高差、中线。

11.边跨梁段采用分段悬臂拼装时,检查两端是否同时对称。梁段前端(悬臂端)拼装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悬臂中线与设计中线、悬臂高程与设计高程、悬臂左右侧相对高差。

12.将钢梁中线按设计预定措施调整后,即可落梁,安装端连杆。端连杆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端连杆(顺桥方向)轴线偏离设计轴线差、同侧上连杆与下连杆间距、同侧上连杆与下连杆轴线。

13.钢结构涂装及钢斜腿刚构观感质量应符合钢梁标准。

㈡.预应力混凝土斜腿刚构

1.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与设计、制作等单位共同研究制订斜腿钢构各部位制作、安装和浇筑方案,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

2.支座的检验必须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斜腿的铰支座应在斜腿立模前复测定位,并与斜腿基座固定。在支座上部按立模板时,必须测定斜腿坡率、高程及几何尺寸,并用临时支撑将支座上摆固定。

3.钢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第10.2.19条的规定。预应力筋孔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第10.1.33条的规定。

4.箱梁(腿)段模板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长度、腹板外测距梁段中心线、梁端高度、腹板、顶板、底板及隔板厚度、腹板、隔板的垂直度。

5.斜腿浇筑前,应要求承包单位对铰支座位置和两斜腿间距应进行复测,并对误差进行分配。

6.修建预应力混凝土斜腿刚构,一般采用支架施工,条件具备时,也可采用无支架施工方法。当采用支架施工时,应注意留预拱度。钢拱架、膺(支)架、脚手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浇筑混凝土时,支架不得有超限的下沉和非弹性变形。当拱架或膺架采用预压消除变形时,预压重量为实际浇筑梁段重量的1.1倍。在斜腿与中跨梁部形成门式刚构及中跨部分预施应力完成后,才可拆除支架。支架、拱架的拆除应按照设计程序进行,拆除过程应加强安全监测。当采用无支架施工时,在斜腿施工完毕后,应将斜腿固定,形成稳定结构,梁部应按T形刚构的悬浇方法施工。

7.斜腿混凝土在支座上方的实心段应一次灌筑成型,不得留有工作缝,以确保该段混凝土的整体性。在按设计顺序灌筑梁段和斜腿段时,要求承包单位随时测拱架拱脚变形。当采用挂篮悬臂浇筑主梁时,应符合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的规定。

8.箱形梁(腿)段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长度、腹板外侧距梁段中心线、梁端高度、腹板、顶板、底板及隔板厚度、腹板与隔板垂直度。

9.刚构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中线、高程。

10.梁体表面质量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简支梁的规定。要求表面平整。色泽均匀。阴阳角线条顺直,无明显的表面缺陷。泄水管排水通畅。全桥整体基本平顺,梁缝基本均匀。

篇2:拱桥工程的监理规定

拱桥工程的监理工作办法

㈠.现浇钢筋混凝土拱桥

1.拱架安装之前,必须检查拱架支承的基础是否可靠,以保证不产生不均匀沉降。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对基础进行测试。

2.拱圈(肋)放样时的预加拱度,应根据跨度、拱架刚度、地质条件和恒载等因素确定,并符合设计要求。拱圈(肋)及拱架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面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梳形木顶的高程、平面内拱架纵向轴线与设计位置。

3.浇筑过程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要求承包单位随时观测拱架变形,并作好记录。在劲性骨架浇筑拱圈之前,应检查其加载程序设计;实行分环多工作面浇筑时,要检查其工作段分解情况,注意浇筑进度;用水箱压载、浇筑时,应注意拱圈的竖向及横向变形,变形缝的设置及其填实;用斜拉扣挂,分环浇筑时,应注意选择可靠和操作方便的扣挂及张拉系统设计,扣索的张拉和放松程序;在钢拱架上浇筑拱圈混凝土时,应注意控制钢骨架及先期混凝土层的竖、横向变形。

4.拱圈封顶合龙时的温度和混凝土(砂浆)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封顶合龙时间宜安排在昼夜平均温度接近年平均温度时进行;

⑵.分段浇(砌)筑拱圈时,填塞空缝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设计强度的50%;

⑶.全宽浇(砌)筑拱圈时,浇(砌)筑拱圈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⑷.封顶合龙采用千斤顶调整应力时,浇(砌)筑拱圈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设计强度。

每次合龙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混凝土或砂浆试件强度试验和温度测量,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并检查强度试验报告。

5.浇(砌)筑拱上结构时,拱圈合龙混凝土(砂浆)应达到的强度必须符合下面的规定:

⑴.拱架尚未拆除时,达到设计强度30%;

⑵.拱架已拆除时,达到设计强度70%;

⑶.当分环浇(砌)筑上环合龙时,达到设计强度70%;

⑷.预施压力调整拱圈时,达到设计强度。

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强度试验报告。

6.现浇混凝土拱部及拱上结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面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拱圈(肋)平面中心位置、侧面位置、厚度、底面高程、工字形、箱形、T形现浇拱圈(肋)的翼缘腹板、顶板、底板的厚度、拱上结构侧面位置、道碴槽中心线处拱上结构顶面高程,拱脚位移及表观质量。

㈡.装配式混凝土拱桥

1.应提前预制构件,预制构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面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拱肋顶底面中线、内弧各点偏离设计弧线、长度、宽度和高度、悬砌块尺寸。

2.吊装设备安装完毕,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转并符合施工工艺设计及安全要求。

3.拱肋吊装前,应复测各孔中线、高程、孔跨及拱座斜面倾角。拱肋吊装时,重点检查吊装的安全及安装的质量,应检查拱肋接头的连接。

4.如采用少支架安装拱圈,应检查支架架设和拆卸方案、卸架时混凝土强度。卸架前应对主拱圈混凝土质量、拱轴线的坐标尺寸、卸架设备情况、气温对拱圈的影响、台后填土等逐项进行检查,并观察卸架时拱圈挠度及墩台变位情况。要求拱上建筑应在卸架后施工。

5.如采用无支架安装拱圈,应检查扣架的布置、风缆的布置与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吊装是否按设计加载程序进行,拱肋合拢时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多段吊装时应特别注意其风缆系统是否进行专门设计,应检查其横向稳定安全系数、拱肋接头强度、各段拱肋松索过程中的各项措施。

6.拼装后,装配式混凝土拱部及拱上结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面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拱圈(拱肋)平面中心线位置、侧面位置、厚度、底面高程、拱上结构侧面位置、道碴槽中心处,拱上结构顶面高程,拱脚位移及表观质量。

㈢.砌体拱桥

1.拱架安装之前,必须检查拱架支承的基础是否可靠,能否保证不产生不均匀沉降。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对基础进行测试。

2.拱圈(肋)放样时的预加拱度,应根据跨度、拱架刚度、地质条件和恒载等因素确定,并符合设计要求。拱圈(肋)放样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面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

3.砌筑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随时观测拱架变形,并作好记录。必要时,应调整砌筑次序。封顶合龙应待填塞空缝砂浆达到设计强度50%后进行。封顶温度按设计温度办理。

4.砌体拱部及拱上结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拱圈(拱肋)平面中心位置、侧面位置、厚度、石拱桥拱石外露表面两邻接石料边线的错台、拱圈底面高程、拱上结构侧面位置、道碴槽中心线处拱上结构顶面高程,拱脚位移。

5.拱部观感质量要求表面平整,无明显错台;无蜂窝、麻面、露筋或砌缝脱落现象,颜色均匀;拱圈(拱肋)及拱上结构轮廓线圆顺、无折弯。

㈣.钢拱桥

1.钢结构制造、涂装、存放与前面钢梁的规定相同,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的钢结构认真检查验收,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

2.审核钢结构吊装、架设方案及其可行性,确保吊装安全。具体要求与装配式混凝土拱桥相似。

3.审批桥位焊接工艺及施工方案,具体要求与前面钢梁现场焊接的规定相同。

4.架设过程中,要求承包单位对结构的受力、变形进行严格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安装精度达到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随时复查。

5.梁段吊装就位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6.焊接完成后,要求承包单位24小时后探伤,监理工程师并及时抽检。

7.对于焊接、安装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商议解决。

㈤.拱桥转体施工

1.检查桥体预制与拼装的施工(桥位、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支架和模板应充分利用地形、合理布置,结构预制尺寸和重量误差是否在允许偏差内)。

2.有平衡重平转施工时,应检查张拉扣索时的混凝土强度;检测扣索索力。采用外锚扣体索时,应检查其材料、扣点位置、扣索锚点高程、

张拉千斤顶等是否符合要求。采用内锚扣体系时,应检查扣索材料强度的验算、解除扣索张力时的混凝土强度。转体合拢时,应检查桥体轴线和高程、合拢温度、温度影响及其对合拢高程的修正、瞬时合拢措施、平转转盘的制作安装等。

3.无平衡重平转施工时,应检查其转动体系锚固体系、全桥各部位的测量结果、平转就位后的技术措施、卸除扣索的施工程序。

4.竖转施工时,应检查采用竖转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应检查其转动系统、支承提升和锚固体系,转动时技术措施等。

篇3:支座工程的监理规定

支座工程的监理工作办法

1.支座进入工地后,承包单位应根据铁道部现行《铁路桥梁铸钢支座》(TB/T1853)、《铁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技术条件》(TB1893)、《铁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TB/T2331)对支座品种、规格、性能、结构、涂装质量、外观尺寸和组装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才能进行安装。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抽查试验,并见证试验。

2.支座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桥梁跨距、支座位置及预留锚栓孔位置、尺寸和支座垫石顶面高程、平整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支座安装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支座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支座上下座板必须水平安装,固定支座上下座板应互相对正,活动支座上下座板横向应对正,纵向预留错动量应根据支座安装施工温度与设计安装温度之差和梁体混凝土未完成收缩、徐变量及弹性压缩量计算确定,并在各施工阶段进行调整,当体系转换全部完成时梁体支座中心与设计要求应相符。

4.支座与梁底及垫石之间必须密贴无空隙,垫层材料质量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支座配件必须齐全,水平各层部件间应密贴无空隙。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

5.支座锚栓质量及埋置深度和螺栓外露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座锚栓固结应在支座及锚栓位置调整准确后进行施工,预留锚栓孔必须填满捣实,填料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

6.支座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面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以下内容:

⑴.墩台纵向错动量、横向错动量、同端支座中心横向距离;

⑵.对于铸钢支座,抽查固定支座的上座板与下座板中线的纵横错动量、固定支座十字线中心与全桥贯通测量后墩台中心线的纵向偏差、活动支座(按设计温度定位后)的横向错动量和纵向错动量、固定支座及活动支座下座板中心十字线的扭转量、上下座板及摇、辊轴之间的扭转量、支座下座板的四角相对高差;

⑶.对于板式橡胶支座,抽查同一梁端两支座相对高差、每一支座板的边缘高差、上下座板十字线扭转量、活动支座(按设计温度定位后)的纵向错动量;

⑷.对于盆式橡胶支座,抽查支座板四角高差、上下座板中心十字线扭转、同一梁端两支座高差、固定支座上下座板及中线的纵横错动量、活动支座中线(按设计气温定位后)的纵横错动量。

篇4:明桥面和桥梁附属设施工程监理规定

明桥面和桥梁附属设施工程的监理工作办法

㈠.明桥面

1.明桥面铺设前,要求承包单位按桥上线路纵断面进行桥面枕木类型、刻槽深度的布置图设计,监理工程师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明桥面的材料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铁道部现行《铁路钢桥明桥面技术条件》(TB/T2627)的有关规定。承包单位应对桥枕等主要材料进行进场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对进场实物进行抽查。

3.桥枕、枕木、钢梁间联结必须牢固、紧密、位置正确、整体性好并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承包单位采用小锤敲击等方法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

4.明桥面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桥枕净距应为100~180mm,并不得铺在横梁上。桥枕槽口深度不得大于30mm,宽度较纵梁翼缘宽度不得大于4mm;

⑵.当使用钩头螺栓时,螺栓应竖直,钩头有三分之二的面积与钢梁密贴,螺栓与翼缘空隙不得大于4mm;

⑶.护木安装应顺直,接头及护木和桥枕接口应严密,间隙不大于1mm;

⑷.中心步行板净距不大于4cm;

⑸.在自动闭塞区间,钩头螺栓垫圈与钢轨扣件的净距不得小于15mm。

要求承包单位对每孔梁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检查2处。

5.明桥面铺设完成后,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检查。要求桥枕表面无明显损伤,布设符合规定,护木基本顺直,外露螺栓高度基本一致,接缝基本严密。

㈡.人行道、避车台

1.人行道、避车台所用材料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承包单位应进行进场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对进场实物进行抽查。

2.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支架与桥梁的联结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钢结构涂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人行道及避车台安装完成后,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检查。

⑴.步行板面应平整、无明显损伤、排列均匀、铺装平稳、嵌缝基本密实,相邻高差不大于3mm,要求承包单位对每孔梁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抽查。

⑵.栏杆、扶手应无明显缺陷,涂装符合标准,预制组装构件表面平整,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扶手基本顺直(扶手在10m长度内,矢度不大于10mm),要求承包单位用拉线尺量,每30m检查一处,监理工程师抽查。

㈢.附属设施

1.附属设施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承包单位应进行进场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对进场实物进行抽查。

2.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围栏、吊栏及检查梯(车)的安装、电缆槽安装、声屏障的安装、接触网支座位置及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设施安装完成后,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检查。要求配件齐全、联结牢固,检查车走行灵活。涂装涂层表面应平整,颜色均匀,无涂层漏底、漏涂、涂层剥落、涂膜破裂、划伤、流挂等现象。

篇5:涵洞工程的监理规定

涵洞工程的监理工作办法

涵洞地基处理和明挖基础的施工见前面基础部分的有关规定。涵身外观要求混凝土大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砌体选料得当,组砌整体均匀,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各涵节间相接基本顺直,排水通畅。

㈠.装配式涵洞

1.承包单位应对装配式混凝土涵洞涵节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合格证,并进行抽查。

⑴.装配式涵节的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10节检查不少于1节,监理工程师抽查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节的长度、内外直径、管壁厚度,钢筋混凝土矩形涵节的长度、宽度、高度、顶底板厚度。

⑵.装配式涵节内外壁表面应光滑圆顺,端面平齐。如有蜂窝麻面,每处面积不得大于3.0cm×3.0cm,深度不得超过1.0cm,总面积不得超过全面积的1%,并不得露筋。

2.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撞,使用前应对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成品涵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出厂合格证及验收记录。

3.现场预制涵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装配。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

4.涵节接缝必须顺流水坡度安装平顺。当壁厚不一致时,每一错台段内底面应调整平齐。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全部检查。

5.装配式涵洞装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轴线、流水面高程、涵身长度、相邻管节底面错台量。

㈡.就地制作涵洞

1.混凝土涵身必须先浇筑底板(包括下梗肋),当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50%后,再施工中、边墙及顶板混凝土。分次浇筑时,边墙的施工缝不应设在同一水平面上。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试验报告。

2.预制拱圈、盖板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后方可吊装。涵身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才可分层对称填土。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试验报告。

4.预制混凝土盖板、拱圈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10件检查不少于1件。监理工程师抽查钢筋混凝盖板的长度、宽度、厚度、对角线差,混凝土拱圈的长度、宽度、厚度。

5.混凝土涵洞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对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边翼墙和中墩距设计中心线位置、墙顶和拱座顶面高程、孔径、涵长、厚度、涵身接头错台量。

6.砌体涵洞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对每砌筑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砌体边线距设计中心线位置、顶面高程、相邻石(砌)块边线错台量、涵洞孔径、砌体厚度。

㈢.渡槽和倒虹吸管

1.渡槽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槽身轴向位置、槽身流水面高程、槽梁尺寸。

2.倒虹吸管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轴线位置、水平管流水面高程、水平管长度、水平管内壁侧面及底面管节错台、竖井尺寸、竖井顶面高程。

3.检查渡槽和倒虹吸管的连接处是否按工艺要求施工,必须做到密封、不漏水。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

㈣.顶进涵

1.顶进涵作业前,承包单位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顶进施工工艺设计,并按规定报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审批。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顶进所需的各项设备、材料、人员等是否足够,检查技术交底等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符合要求方可施工。要求承包单位顶进作业时必须严格按审批方案实施。

2.框架涵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和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框架涵的宽度、轴线长度、边墙厚度、顶底板厚度。

3.监理工程师检查顶进设施和线路加固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顶进设备应依据设计最大顶力选定,千斤顶的顶力应按规范和施工需要保留足够的储备量。线路加固具体施工须按铁路部门的要求实施(如扣轨等),要特别注意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确保万无一失。

4.工作坑放线应保证精度,为保证箱涵顶进的施工质量打好基础。如地下水位较高,应采取排水或降水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后靠背虽为临时结构,但在施工中非常重要,因此应严格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5.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顶进。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混凝土试验报告,同时要检查防水层和防护层是否按设计完成。

6.顶进之前,重点检查滑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滑移能力、导向限位系统(平面位置及坡度)及地基承载力。顶进过程中要及时纠偏,因不同原因造成左右偏差、涵身前端上翘或"扎头"(偏低)时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调整,处理"扎头"时应进行必要的地基处理。顶进完成后,应尽快补齐刃脚,经复测符合要求后方可完工。主体顶进就位后,应及时施工端翼墙。

7.框架涵顶进后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中线和高程。

8.涵管顶进后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高程、中线、管节错台。

㈤.端翼墙及附属工程

1.混凝土端翼墙及附属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对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端、翼墙距设计中心线距离、出入口流水面高程、出入口流水面高程的表面平整度和结构尺寸、帽石尺寸。

2.砌体端翼墙及附属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端、翼墙距设计中心线距离、出入口流水面高程、出入口流水面高程、墙体的表面平整度和结构尺寸。

3.涵洞处路堤缺口填筑应在涵身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填筑除符合铁道部现行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桥涵缺口路基填筑有关规定外,必须从涵身两侧同时对称、水平、分层填筑,并碾压密实。当涵顶填土厚度超过1.0m后,方可通行大型机械。涵身两侧1m范围内的填土不得用大型机械施工,宜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的方法夯填密实。

4.护锥及出入口铺砌要求砌体选料得当,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棱角基本顺直。涵洞进出口的沟床应整理顺直,铺砌工程与排水设施、道路的连接应顺直。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棱角、线条基本顺直。

5.栏杆、扶手应无明显缺陷,涂装符合合格标准,预制组装构件表面平整,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扶手基本顺直。监理工程师验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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