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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工程施工监控量测目的意义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地铁工程施工监控量测目的和意义

1.1监控量测目的

"信息化施工"的前提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地层变形、支护结构的受力有清楚的了解。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必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施工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支护参数或修改施工方案。

对于某桥~某东路站区间隧道和车站来说,由于所处的位置和周边环境不尽相同,因此,监测的重点也有所区别和有所侧重,在监测时,根据周边环境特点,抓住重点和矛盾的核心所在,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1.2监控量测意义

本工程的监测意义在于:

1)掌握隧道和车站周围地层、支护结构、地下管线和周边建筑物的动态,观测开挖过程中隧道和基坑的状态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预防工程破坏事故和环境事故的发生。

2)将现场测量结果与预测值相比较以判别前一步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是否符合预期要求,以确定和优化下一步施工参数,从而指导现场施工,做到信息化施工。

3)将量测结果用于信息化反馈优化设计,使设计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合理、施工快捷。另外还可将现场监测结果与理论预测值相比较,用反分析法导出更为接近实际的理论公式用于指导其它工程。

篇2:高速隧道工程围岩监控量测

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围岩监控量测

监控量测是掌握围岩和支护动态,实施信息化施工管理,是确保施工安全和隧道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确定二次衬砌浇筑时机的必要手段。根据本标段围岩状况,监控量测以支护状态观察、周边位移量、拱顶下沉、地表下沉、锚杆内力及抗拔力检测为主。

1)量测管理

成立专门量测小组负责测点埋设、日常量测、数据处理和仪器保养,并及时将量测信息反馈于施工。

2)量测内容、方法、布置

①地质和支护状态观察

每次爆破后对围岩的岩性结构面、产状及支护裂缝等进行观察和描述,判断围岩稳定性,预测前方地质条件确定支护参数和监测量测布置情况。

②拱顶下沉和周边位移量

根据图纸和施工检测断方法确定断面,采用收敛计、测杆、水准仪进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绘制位移时间曲线图,判断围岩及支护稳定性,检验支护参数,提出改进方案。可采用断面仪进行量测。

③地表下沉监测

用水平仪、水准尺设于隧道顶部的地表测点进行测量,每5~50m设一个断面。

④锚杆轴力监测

采用锚杆拉拔器或电测锚杆测力计检测锚固力,检测锚杆的作用,每10m一个断面,每个断面至少做三个锚杆。

3)监测频率

地质和支护状态观察:在开挖后及初期支护后立即进行。

周边位移和拱顶下沉为:1~15d,2t/d;16d~1M,1t/2d;1~3M,1t/7d,以后每月1次。

地表下沉为:掌子面距量测断面前后<30m时,2t/d;<60m时,1t/2d;<80m时,1t/7d。

4)量测数据处理

①根据现场测量数据绘制时态曲线和空间关系曲线,掌握其变化趋势,及时支护或加强支护。

②当位移时间曲线趋于平缓时,进行数据处理,以推算最终位移和掌握位移变化规律,当曲线出现反弯点时,加强对围岩的监控,并暂停开挖,加强支护。

③周边位移实测值或分析的总相对位移要小于设计要求,否则应补强调整原支护设计。

篇3:城市轻轨工程施工监控量测

城市轻轨工程施工监控量测

第1节监测方案

1.1监测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周围环境隧道结构的施工安全,由专职人员组成监控量测组,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测点的设置、日常量测工作和数据的处理信息反馈工作,进行信息化施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监测主要目的如下:

(1)掌握围岩及支护结构的动态,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隧道整体的稳定性;

(2)通过量测取得第一手资料(量测数据),根据各量测数据及时调整支护参数和施工方案,确定后续工序的安排;

(3)对量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将其结果反馈到隧道支护设计中;

(4)积累施工技术资料,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分析,为今后类似工程施工提供技术参考。

1.2监测项目的选择

为全面收集掌握区间隧道在施工过程中围岩及支护的变形和受力状况,以及洞内钻爆开挖震动对地表建筑物的影响,结合本区间隧道地形地质条件、支护类型、施工方法等特点,选择确定下列监控量测项目:

(1)围岩及支护状态观察与描述*

(2)地表、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变化监测*

(3)拱顶下沉监测*

(4)周边净空收敛位移监测*

(5)岩体爆破地面质点振动速度和噪声监测*

(6)围岩内部位移监测

(7)围岩压力及支护间应力监测

(8)钢筋格栅拱架内力及外力监测

(9)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内应力及表面应力监测

(10)锚杆内力、抗拔力及表面应力监测

注:*为重点监测项目

第2节监测方法

(1)围岩及支护状态观察与描述

隧道开挖后进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观察描述,确定围岩类别,对初期支护状态进行观察。根据开挖后围岩的结构、构造的产状、隧道内渗水情况进行描述记录,并按《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则》中的打分法判定工作面的稳定状况。整理出地质素描图,每次开挖爆破后即进行此项工作。

(2)地表、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变化监测

根据所埋设的测点和量测频率要求,对每个测点进行量测并逐点作好记录,对量测数据描绘散点图,并进行回归分析。根据回归曲线判断地层的稳定性及周围建筑物的影响程度,以便及时采取施工措施。确保地表下沉、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的变化在允许范围之内。因该隧道出口段埋深较浅,上部建筑物较密集,且该面为特大跨道岔段,故其测点布置相应加密。

(3)地面下沉测点布置

在隧道正上方沿中心线每出口道岔段及双线大跨段10m,其余地段50m布置一条横测线,每个断面上埋设7~11个测点并对称布置,测点间距4~5米。

(4)地面建筑物下沉及倾斜量测

在地面建筑物的拐角处埋设测点,其测点数根据现场情况而定,通过量测判断周边建筑物下沉及倾斜情况,指导施工。

各点位在开挖面到达20m前完成设置及初始值测读,测试方法采用精密水准仪和铟钢尺,进行水准测量。测试频率:开挖面距离量测断面距离L<2B时,1~2次/天(B为隧道开挖宽度),2B

(5)拱顶下沉监测

拱顶下沉点埋设于拱顶中心线上,尽量与地面沉降断面位置重合,纵向间距出口道岔段及双线大跨段5m一个断面,每断面3个测点,其余地段30m个一断面,每断面一个测点。测试方法:采用精密水准仪和铟钢尺进行水准测量。测试频率:开挖面距量测断面L<2B时,1~2次/天(B为隧道开挖宽度),2B

(6)周边净空收敛位移监测

在拱顶下沉点相对应断面起拱线下0.5m及边墙设两条水平收敛测线。采用J?SS30/15A数显式收敛计,设点及测试频率同拱顶下沉。当收敛位移值S〈0.15mm/2时,已超于稳定,可停止观测。

(7)爆破振动及噪音测试

地面上在隧顶位置及房屋上距震源最近点设测点,测试爆破产生的垂直振动速度,采用托普测振仪。垂直振动速度:按设计要求控制在1cm/s以内,爆破噪音控制在85db。测点随开挖面前移,间距5~10m。爆破时即测试。周围环境按市环卫局有关规定控制和监测。

监测量测项目和量测频率表

类别量测项目量测仪器和工具测点布置量测频率

应测项目

围岩及支护状态地质描述及拱架支护状态观察每一开挖环开挖后立即进行

地表、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及结构物变化水准仪和水平尺每10~50m一个断面,每断面7~11个测点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2B时1~2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5B时1次/2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前后>5B时1次/周

拱顶下沉水准仪、钢尺等每5~30m一个断面,每断面1个测点开挖面距量测断面2B时1~2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周

周边净空收敛位移收敛计每5~320m一个断面,每断面2个测点开挖面距量测断面<2B时1~2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周

岩体爆破地面质点振动速度和噪声托普测振仪质点振速根据结构要求设点,噪声根据规定的测距设置随爆破及时进行

选测项目

围岩内部位移地面钻孔安放位移计、测斜仪等取代表性地段设一断面、每断面2~3孔开挖面距量测断面<2B时1~2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2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周

围岩压力及支护间应力压力传感器取代表性地段设一断面、每断面15~20个测点开挖面距量测断面<2B时1~2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2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周

钢筋格栅拱架内力及外力支柱压力计或其他测力计每10~30榀钢拱架设一对测力计开挖面距量测断面<2B时1~2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2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周

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内应力及表面应力混凝土内的应变计及应力计取代表性地段设一断面、每断面11个测点开挖面距量测断面<2B时1~2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2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周

锚杆内力、抗拨力及表面应力锚杆测力计及拉拨计必要时进行开挖面距量测断面2B时1~2次/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2d

开挖面距量测断面>5B时1次/周

第3节成果整理及信息反馈

3.1监测数据管理

1、监测数据的管理基准

由于本工程施工难度大,监测后对各种监测数据应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判断其稳定性并及时反馈到施工中去指导施工。

拟按下表所示Ⅲ级管理并配合位移速率作为管理基准。

位移管理等级

管理等级管理位移施工状态

ⅢU0

ⅡUn/3≤U0<2Un/3应加强支护

ⅠU0>Un/3停止掘进采取特殊措施

注:U0~实测位移值;Un~允许位移值,根据地质条件、埋深、跨度具体情况确定。

在现场监测期间,可根据监测结果所处的管理阶段来选择监测频率,一般Ⅲ级管理阶段监测频率可放宽些;Ⅱ级管理阶段则应注意加密监测次数;Ⅰ级管理阶段则应加强监测,通常监测频率为1~2次/天或更多。

2、监测数据的分析和预测

取得监测数据后,要及时进行整理,绘制位移随时间或空间的变化曲线图,实施时,多采用位移~空间曲线,即监测结果随工作面与洞室跨度比值的关系散点图。

在取得足够的数据后,还应根据散点图的数据分布状况,选择合适的函数,对监测结果进行回归分析,以预测该测点可能出现的最终位移值,预测结构和建筑物的安全性,据此确定施工方法。

3、监测数据的反馈

信息化施工要求以监测结果评价施工方法,确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因此,对每一测点的监测结果要根据管理基准和位移变化速率(mm/d)等综合判断结构和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为确保监测结果的质量,加快信息反馈速度,全部监测数据均由计算机管理,并向驻地监理、设计单位、业主提交监测月报,并绘制测点位移变化曲线图。监测数据的反馈程序见框图:

3.2监测组织管理

1、人员及设备管理

针对本工程监测项目的特点,拟成立专职监测组,监测组由4人组成,设组长1名,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地面、地下的日常监测及资料整理和监测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

2、质量保证措施

为保证量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及连续性,特制定以下各项措施:

(1)量测项目人员相对固定,保证数据资料的连续性。

(2)仪器管理采用专人使用保养、专人检验的办法;

(3)量测设备、传感器等各种元器件在使用前均经检验校准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4)各量测项目在监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监测项目实施细则;

(5)量测数据均经现场检查,室内复核两次检查后,方可上报;

(6)量测数据的存贮计算均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

(7)各量测项目从设备的管理、使用及量测资料的整理均设专人负责。

篇4:监控量测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本监理合同段的监测管理,监督规范施测队伍的作业行为,保证工程安全,实现建设目标,防止工程事故的发生,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监理监控量测(以下简称为监理监测)是指土建监理监督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现场巡视和量测工作。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轨道交通的监理监控量测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测机构与职责

第4条总监办是监理监测工作的主管部门,对监理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和处理监理监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施工单位监测组织机构、人员、资质和仪器设备的审核、检查、评估等工作;负责施工监测方案的审批;负责施工监测工作的计量审批;制定监控量测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过程中监督、督促施工单位监测人员、监测项目和相关措施的落实,必要时,进行复核,确保监测质量和效果。

第5条驻地办具体实施监理监测体系的运行,参与监控量测的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施工监测报告(日报、周报、月报)、落实施工监测的反馈信息;负责监督测点埋设的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全过程监督施工单位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报送及信息反馈落实工作,及时将有关资料和信息上报监控信息平台和工程部。

第三章监测相关人员要求

第6条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为监理监测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1名专职的监测工程师负责所监理合同段的监测监理工作。

第7条驻地办配备1名兼职的工程师,负责所监理标段的监测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测方案的管理

第8条监测方案须由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单位根据优化方案和土建工点的施工监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监测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的实施方案报项目管理中心工程部备案。

第9条监测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第10条监测所包括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要求及信息报送和反馈等内容须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和《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11/490-2007)之相关规定。

第五章测点布设、验收及保护

第11条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测点埋设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测点埋设数量和质量。

第12条严格按照北京地铁工程监测测点验收、标示和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测点进行布设、验收及保护。

第六章监测资料和信息管理

第13条监测资料的报送形式、格式及内容严格按《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含补充附件)的相关要求。

第14条纸质监测报告(周报、月报、年报)加盖总监办公章,监测信息的报送、预警及综合预警的响应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并建立监测资料台帐。

第七章监测异常的处置

第15条当平均速率或最大速率超过监测管理控制值标准后,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报第四项目管理中心工程部备案。

第16条对异常部位的施工进行旁站监理,监督实施,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并将后续的监测情况及时向工程部汇报。

第17条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和项目管理中心,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停测项目申请进行审批。

第八章监测计量支付

第18条监测所发生的费用依据土建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计量,会同第三方监测单位和业主代表进行审核,报项目管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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