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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经理

1、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发挥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3、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队级安全教育和班组教育,开展岗位技能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能考核。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5、监督检查副经理和主任、专业服务队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杜绝“三违”事件发生。

6、督促副经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安全生产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及时听取现场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现场存在隐患。

8、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接受采油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进行调查。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10、定期开展重点井站、关键设备的QHSE承包管理活动。

11、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

(二)党支部书记

1、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协助经理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宣传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合理化建议和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先进个人的宣传报道。进行各类先进评选时,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2、发挥基层工会、党支部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关心劳动条件改善、开展员工心理疏导,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3、协助经理监督、检查副经理、主任、员工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4、负责监督基地服务系统、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开展重点井站、关键设备的QHSE承包管理活动。

(三)安全副经理

1、协助经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应急处置方案。

2、定期组织开展区级QHSE检查、员工培训、应急演练和QHSE管理小组会议等工作,及时对现场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分析、总结、整改。

3、负责监督、指导建立本单位QHSE基础档案和设备安全档案,组织对重大危害源、重要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筛选、评价。

4、参与本单位有关的施工作业方案安全、环保专篇的编写、审核,负责直接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和“三重一险”施工现场带队监督检查。

5、监督、检查生产安全运行中心、专业化队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杜绝“三违”事件发生。

6、协助经理对本单位“三违”事件的调查、处理。配合采油厂对安全生产事件的调查。

(四)生产副经理

1、组织职工执行国家、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三违”事件,并在事件发生时及时上报给经理。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件时,果断正确处理,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报告分管领导,防止事态扩大。并在发生险情时按应急程序启动预案。

4、配合安全副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5、协助经理对本单位“三违”事件的调查、处理。并配合采油厂对安全生产事件的调查。

篇2:局分管业务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分管单位和业务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业务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在计划、布置、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召开分管单位和业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单位和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单位及业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业务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行业或区域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按“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业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篇3:局分管安全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处室和部门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局机关各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应急预案、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组织制定和完善局机关安全应急体系和“三防工作”。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简称“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督促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及属事业单位逐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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